台灣房市面臨房價與租金高漲、居住負擔沉重、多數住宅閒置等問題,造成房產分配不均。為實現居住正義,政府推動「囤房稅2.0」改革,針對多屋族調整房屋稅稅率,期望藉由提高持有成本,鼓勵多屋族釋出房產,增加市場供給,穩定房市。本篇將說明囤房稅2.0的修正要點,幫助你快速掌握新政策對房屋持有的影響。
當前政府為了抑制房屋囤積,推動「房屋稅差別稅率 2.0」(俗稱囤房稅2.0)。主要措施是在 2023 年通過法案,針對多屋族提高稅率,減輕單一自住房屋的稅負,並鼓勵空置房屋投入市場。新制將於 113年 7 月上路,民眾自 114年 5 月起依新稅率繳納。
在我國稅法中,其實並沒有具體的「囤房稅」概念。這個名稱其實源於《房屋稅條例》第5條中的差別稅率規定:針對自住房屋與非自住房屋設計不同的稅率,對於非自住房屋課以較高稅率,期望透過稅率上的差異來抑制過多房產持有行為,達到降低房市炒作、保障自住權益、維護居住正義的目的。實際上,囤房稅只是現行房屋稅的一種加重稅率,用於多屋持有者,尤其是那些超出自住需求、持有多間非自住用途房屋的個人或法人。
具體來說,當一個人或法人名下擁有多間非自住房屋時,政府會對這些房屋施以更高的稅率,藉此增加持有成本,鼓勵這些持有者將空置房屋釋放到市場,增加房屋供應。「囤房稅2.0」是指112年房屋稅的進一步修正方案,旨在針對多屋族進一步提升稅率,加大房屋持有成本,進一步遏制房產炒作行為。
1、提高多屋持有成本:「全國歸戶機制」將嚴重衝擊囤房大戶。原本各縣市分別計算,只要在每縣市不超過三戶就能享自用住宅稅率,但全國歸戶後,納稅人名下全國僅限三戶適用自住稅率,其餘房屋將被視為非自用,改按更高的非自用住宅稅率課徵。
2、全國單一自住減稅: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供自住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稅率從1.2%調降至1%。
3、自住房屋增訂戶籍要件:囤房稅2.0針對「 自住住家用房屋 」增定「 辦竣戶籍登記要件 」,須符合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的規定,才能使同一房地的房屋稅以及地價稅的自住認定要件一致,如此一來能減少徵納稅收的爭議,簡化整個稅政!
4、出租申報所得減稅: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調高為2%-4.8%,但如果將房屋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可適用較低的1.5%-2.4%(等同最高稅率減半,也比修法前最高稅率3.6%少1/3),透過稅率差距,鼓勵多屋族將空屋提供出租。此外,將房屋供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或公益出租使用,仍適用1.2%,享有房屋稅及地價稅率優惠,負擔更輕。
5、繼承非自願共有減稅:這項修正的目的是希望減輕因繼承而意外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稅負壓力。由於繼承取得的房屋經常需要與其他共有人協調,處分或利用上相對困難,不像自願購買的房屋那樣能隨意處理。因此,針對這些繼承取得的非自住房屋,稅率將排除適用一般2%-4.8%的較高稅率,改為較低的1.5%-2.4%,減少大約1/3的稅負,以鼓勵共有房屋能更有效被利用。
6、鼓勵建商釋出餘屋:這項修法的目的是為了鼓勵建商盡快將空屋釋出市場,增加房屋供給。建商在「合理銷售期」的2年內可以享受較低的2%-3.6%稅率。這樣的稅率差距促使建商更積極出售房屋,調整售價,以加快市場供應速度。
1、增昌房屋供給,短期壓低房價:高稅率讓持有多戶房屋的成本提升,預期部分持有者可能會釋出多餘房產,加速房屋供給,短期內可能對房價產生下行壓力。
2、租金上漲風險:多戶持有者與部分建商在稅負增加的情況下,可能會將增加的成本轉嫁到租金上,預期租屋市場租金可能因此上漲。
3、提資轉向老屋或中古屋:由於新屋的持有稅負較高,部分投資客可能會轉向持有房屋現值較低的老屋或中古屋,以減輕稅負壓力,這將改變市場中租賃供給的結構。
4、建商調整銷售策略:囤房稅2.0促使建商在合理銷售期間內(通常是2年)盡快出售餘屋,以減少因長期持有而繳納高額稅款的壓力。
延申閱讀:2024以房養老是什麼?認識以房養老條件、利率試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