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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損失稅捐減免是政府為了幫助在地震、颱風等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中遭受損失的民眾或企業,減輕經濟負擔而設立的稅務優惠措施。簡單來說,就是當您的財產因天災(如地震、颱風、水災等)而受到損害時,政府會提供稅務上的優惠,讓您減少需要繳納的稅款。這項措施的目的,是為了幫助災民減輕經濟壓力,盡快恢復生活。
凡因地震、颱風、水災、土石流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氣爆、海嘯、核災、戰爭等,導致的財產損失,皆可申請稅捐減免。這些「不可抗力災害」指的是無法預見或避免,且超出人力控制的災害或意外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受天災影響,個人或營利事業如有發生財產或營業損失,可依規定申請減免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娛樂稅及使用牌照稅。另外,如無法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可於規定繳納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最長1年,分期最長3年(36期)。
第一時間先拍照存證,後清理現場
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
若有疑問或需進一步協助,可洽詢以下單位:
災害發生後,受災戶應盡早蒐集相關證據並30天內向稅務機關申請減免,以減輕經濟壓力。透過政府提供的稅捐減免措施,可有效降低災後負擔,加速生活與營運的恢復。建議企業與民眾密切關注官方公告,掌握最新的申請資訊與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