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互征關稅的領域,中國對美加征關稅的商品清單裡,大豆、牛肉、威士忌、汽車等"土特產"佔據半壁江山,而美國對華關稅清單則聚焦晶片、無人機、新能源汽車、生物醫藥等"高精尖"產品。
乍看之下,甚至會讓人產生角色顛倒的錯覺,好像中國才是已開發國家,而美國卻淪為了那個在科技領域捉襟見肘的「貧窮國家」。
從資料來看,中國對美加征關稅的商品中,農業佔比達67%,其中大豆佔比高達34%(2024年進口額187億美元)。而美國對華關稅清單中,高科技產品佔58%,涉及半導體、人工智慧、量子運算等前沿領域。
這種差異反映出兩國在產業鏈中的位置:中國已成為全球製造業中心,而美國仍掌控科技制高點。
美國出口至中國的高科技產品,90%可在全球市場找到替代品。例如,英特爾晶片可被AMD、輝達替代,波音飛機可被空中巴士、商飛C919取代。而中國出口至美國的商品中,83%的服裝、75%的玩具、68%的家具在美國本土找不到替代供應商。這種"美國離不開中國,中國可以沒有美國"的態勢,正是貿易戰的底氣所在。
但更值得玩味的是4月4日,美國化工巨頭杜邦中國因涉嫌壟斷被調查。
這記"反壟斷鐵拳"讓筆者聯想到2018年美國製裁中興時,中國同步對美光科技展開安全審查的經典案例。歷史總是驚人相似,但這次中國的打法更成熟。
根據《反壟斷法》,壟斷行為包括達成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杜邦作為全球最大的鈦白粉生產商(市佔率24%),在中國市場的佔有率高達37%。其與下游企業簽訂的"價格連動協議",要求客戶必須按季度調整報價,涉嫌構成"縱向壟斷協議"。這種操作模式,與高通2015年在華被罰60.88億元的"專利費捆綁銷售"如出一轍。
反壟斷法自誕生之日起,就與政治經濟博弈深度繫結:
1911年:美國分割標準石油,時值石油美元體系萌芽期,目的是防止洛克斐勒家族壟斷能源定價權。
1998年:歐盟對微軟處以4.97億歐元罰款,正值Windows 98統治全球桌面系統,為Linux等開源系統爭取生存空間。
2014年:中國對高通罰款60.88億元,彼時高通佔中國智慧型手機晶片市場65%份額,為聯發科、展訊等國產廠商騰出發展空間。
杜邦案同樣遵循此邏輯:中國鈦白粉產能佔全球58%,但高階產品(如食品級鈦白粉)仍被杜邦、科慕等外企壟斷。 2024年國內食品級鈦白粉進口額達12億美元,其中62%來自杜邦。這種"低端過剩、高端依賴"的結構,恰如2010年代中國晶片產業的縮影。
在與丑國貿易戰的棋盤上,反壟斷調查正成為中國的"撒手鐧":
精準打擊:選擇杜邦這樣的醜國製造業龍頭,既能影響丑國產業界,也避免直接傷害一般消費者。
規則護體:依據《反壟斷法》行事,符合WTO規則,讓丑國難以指責"貿易保護"。
戰略威懾:透過杜邦案釋放訊號-任何試圖在中國市場搞壟斷的外企,都將面臨法律制裁。
這種打法與丑國的"實體清單"形成鮮明對比:
丑國靠行政命令直接制裁,中國則用法律手段"溫水煮青蛙"。
歷史證明,後者更具永續性。例如,2015年高通被罰後,主動將專利費率從5%降至3.5%,國產晶片企業獲得寶貴的喘息之機。
杜邦案也會引發更龐大的《蝴蝶效應》:
產業鏈領域
上游:中國鈦礦進口依賴度達72%,但攀枝花-西昌地區探明儲量佔全球35%。杜邦被查出後,龍佰集團宣佈投資50億元擴建氯化法鈦白粉產能。
下游:食品業者開始尋找替代方案,中核鈦白推出的"金紅石型鈦白粉"已通過SGS認證,價格比杜邦低20%。
國際領域
歐盟正在研究對陶氏化學、巴斯夫等企業的反壟斷調查,以防止其在中國市場形成價格同盟。
印度競爭委員會宣佈對杜邦在印子公司展開調查,要求其公開與本土企業的供貨協議。
資本市場上
杜邦股價4月5日開盤暴跌9.7%,市值蒸發32億美元。
寧德時代、比亞迪等企業聯名呼籲建立"供應鏈反壟斷基金",用於扶持國產替代供應商。
目前,與丑國在反壟斷領域已形成"鏡像對決":
這種博弈態勢,與冷戰時期美蘇的"科技競賽"異曲同工。
但中國的獨特優勢在於:擁有全球最完整的產業鏈和最大的單一市場,任何技術突破都能迅速實現商業化。例如,長江儲存128層3D NAND快閃記憶體量產僅用2年時間,而美光同類產品研發耗時5年。
未來一段時間,反壟斷將成"新常態"
作者推測重點領域將在生物製藥和新能源產業
生醫:羅氏、輝瑞等外企在中國單抗藥物市場佔比超60%,可能成為下一個調查目標。
新能源:特斯拉超級工廠在中國市場的"價格操控",或引發《反壟斷法》關注。
而國際方向,中國正在推動RCEP成員國建立反壟斷合作機制,分享調查資料。金磚國家計畫成立"新興市場反托拉斯研究院",制定符合開發中國家利益的規則。
技術賦能上,國家市場監理總局上線"反壟斷巨量資料監測平台",即時監控5,000家重點企業的交易行為。
華為雲提供"壟斷行為AI辨識系統",精準率達92%,已在浙江、廣東試點應用。
當丑國揮舞著"關稅大棒"和"實體清單"試圖壓制時,中國正用《反壟斷法》這把"規則之劍"從容應對。
這種"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智慧,既維護了國內市場秩序,又在國際輿論場佔據道義制高點。
歷史終將證明,真正的大國博弈,不是單純的武力對抗,而是制度文明的較量。
當中國用反壟斷調查維護公平競爭,用RCEP規則重塑貿易秩序,用新基建優勢建構創新生態時,這些"軟實力"的積累,才是應對百年變局的根本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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