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例不等於通案】聯徵多查為何不行?3個月內只能查3次?

「為什麼申請貸款不能同時送好幾家銀行?我去年就一次送6家,後來也是拿到很低的利率。」


一早就看到有社群討論「聯徵多查」的行為,有網友說自己親身實驗過,確認「聯徵多查」不會有問題。


其他網友則紛紛跳出來表示:「三個月內不要超過三次聯徵查詢」,還截圖了我的文章給大家看 (心裡暗爽XD)。


▌為什麼不建議聯徵多查?


之前我已經提過:短期內聯徵多查,會增加拒貸的可能性,就算貸款核准,條件也可能變差。


大部分銀行的不成文規定,確實是「三個月內不要超過三次聯徵查詢」。


因為短期內聯徵查詢愈多次,對於銀行的風險就愈高,不管是經驗法則,或統計數據支持,應該都能驗證出高度相關性。


有些銀行可能願意承擔這風險,但多數資產品質良好的銀行不願承擔這風險。


所以,業界才會普遍用「3個月不要超過3次」來當標準。


▌聯徵中心說30天只算1筆?


有些人會說:「聯徵中心提到,每30天新業務查詢只算1筆。」因此主張聯徵多查沒有關係。


但聯徵中心的意思其實是:「同一家」銀行近30天的查詢會合併計算爲一筆,但「多家銀行」查詢,都還是會在聯徵看得到不同筆數。


況且...銀行評估貸款時,聯徵紀錄只是拿來參考的其中一項依據,而不會直接拿來當判斷的標準。


▌為什麼有些人聯徵多查能通過?


那麼...為什麼還是有人一次送6家,還是可以通過貸款,而且拿到不錯的條件呢?


原因可能有很多,譬如:


1. 有可能只有前面幾家銀行通過貸款,愈晚查聯徵的銀行愈不容易貸款,而且前面銀行若回查後發現有密集查詢的行為,也有可能引起不必要的疑慮


2. 對方職業收入條件很好,再加上業務努力爭取及解釋,經過審查部門綜合評估後,認為風險無虞,才同意放款給對方。


不管是什麼原因,我們都知道:當你短期內聯徵查詢愈多次,就愈容易被歸類為「高風險族群」。


如果沒必要,何必沒事讓自己被歸類為高風險族群,增加貸款不通過或貸款條件變差的機率?


▌個案 vs 通案


有些網友會習慣把自己的特殊經驗拿來說嘴,實務上也確實有一次查了4~6次仍然通過的案例。。


但「個案」和「通案」是不一樣的,千萬不要把「個案」拿來當成標準。


還是不相信嗎?


那麼...你也可以親身試試看「聯徵多查」的行為,當你多實驗幾次之後,就可以知道是「個案」,還是「通案」囉~


PS: 如果你想要進一步了解為什麼不能聯徵多查,以及多查的可能後果,可參考這篇文章: https://mrjoewang.com/jcic-too-many-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