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結婚怎麼申請免面談?

滿足以下條件可申請越南結婚免面談資格


□子女出生證明正、影本(業經翻譯成中文及胡志明市外務廳驗證)
□親子關係證明正、影本(檢驗DNA-業經翻譯成中文及胡志明市外務廳驗證)
□雙方結婚照、生活照(請註明拍攝時間、地點及人物)
□詳細之認識及交往經過書
□國人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正、影本




國人旅居越南2年以上並取得合法居留權

□在越南公安所登記流動戶口手冊正、影本
□越南政府核發之暫居證或長期居留證正、影本
□越南政府核發之公司營業登記證正、影本
□越南政府核發之工作許可證正、影本
□與現任公司簽約之工作合同正、影本
□入出境紀錄證明書(有顯示前往地區-來自地區)
□雙方結婚照、生活照(請註明拍攝時間、地點及人物)
□詳細之認識及交往經過書
□國人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正、影本



雙方在第三國合法居留2年以上相識結婚

□長期居留證照正、影本
□入出境紀錄證明書(有顯示前往地區-來自地區)
□畢業證書或在學證明正、影本 (雙方提供之文件須分別經由該國領使館及越南胡志明市外務廳驗證)
□工作許可證正、影本
□公司任職證明 (雙方提供之文件須分別經由該國領使館及越南胡志明市外務廳驗證)
□雙方結婚照、生活照(請註明拍攝時間、地點及人物)
□詳細之認識及交往經過書
□國人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正、影本



越南籍結婚對象曾在台修讀大專校院正式學位,畢業後於我國應聘工作並取得應聘事由之居留證一年以上,期間雙方在我國認識交往

□應聘事由之外僑居留證正、影本
□畢業證書正、影本
□在職證明書正本
□聘雇許可函正、影本
□雙方結婚照、生活照(請註明拍攝時間、地點及人物)
□詳細之學習、工作、認識及交往經過書
□國人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正、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