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接誰的班”? 伊朗最高領袖換代問題

伊朗最高領袖換代問題

最高領袖制度是伊朗政治體制的核心。1989年開始擔任最高領袖的哈梅內伊現年71歲(本文發表於2010年),長期掌握著伊朗的最高權力。隨著時間的推移,伊朗最高領袖的換代問題日益成為研究伊朗政治體制現狀及其未來演變趨向的一個關鍵問題。新任最高領袖的可能人選乃至最高領袖制度本身的前景,與三個因素聯絡在一起:在憲法基礎上形成的關於最高領袖及相關機構的制度性安排,伊朗各派系政治勢力的力量對比關係,以及各派系政治勢力代表人物的背景和影響力。因此,對伊朗最高領袖換代問題的研究,一方面要在伊朗憲法文字的基礎上,分析最高領袖制度及其與專家委員會(Majles-e Khobregan-e Rahbari/Assembly of Experts)、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Majma-e Tashkhis-e Maslahat-e Nezam/ Expediency Council)、憲法監護委員會(Shora-ye Negahban-e Qanun-e Asasi/Guardian Council)和立法、司法、行政三權之間的關係;另一方面要結合伊朗派系政治的演變,分析各派系政治勢力目前在上述諸機構中的力量對比關係。在上述兩方面的基礎上,結合各派系政治勢力主要代表人物的背景和任職情況,對伊朗最高領袖制度未來的前景和新任最高領袖的可能人選進行分析。

最高領袖制度

伊朗最高領袖制度是1979年伊朗伊斯蘭革命之後根據伊朗憲法的規定建立起來的,其思想基礎是霍梅尼的“教法學家統治”(velayat-e faqih)思想。

1970年1月21日—2月8日,流亡伊拉克的霍梅尼在納傑夫發表了13次演講。1970年秋,這些講話以《伊斯蘭政府》(Hokumat-e Islami)為題在貝魯特結集出版。在這部著作中,霍梅尼集中闡述了“教法學家統治”的思想。霍梅尼認為,“存在於《古蘭經》和聖訓之中的伊斯蘭法的實體,已經被穆斯林接受並認可為應該遵守的規定。”伊斯蘭政府是以伊斯蘭法為基礎的政府,因此,對於伊斯蘭政府的領導人而言,“法律知識和公正,在穆斯林看來構成了最基本的條件。”“如果一個人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建立起一個政府,他在管理社會方面將擁有和最尊貴的先知同樣的權威,所有人都有義務服從他。”

1979年2月,伊朗伊斯蘭革命勝利。4月,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宣佈成立。伊朗伊斯蘭共和國憲法於10月24日經全民公決通過,12月3日開始生效。在霍梅尼“教法學家統治”思想的基礎上,憲法規定了最高領袖制度。從教法學家中選舉產生的最高領袖,是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的最高領導人。霍梅尼成為伊朗的首任最高領袖。1989年4月24日,霍梅尼下令對憲法進行修訂。6月,霍梅尼去世,修訂之後的憲法於7月經全民公決投票通過。

伊朗憲法第一章《總則》第五條對最高領袖制度做出規定:根據伊斯蘭教什葉派信仰,在第十二伊瑪目隱遁期間,烏瑪的領導權移交給公正和虔誠的人,即最高領袖,他根據憲法第107條的規定擔任這一職務。憲法第八章對於最高領袖和最高領袖委員會做出了具體的規定。第107條規定,在霍梅尼去世後,最高領袖由專家委員會選舉產生,專家委員會根據第5條和第109條的規定,考察所有的宗教學者。如果有符合條件的,則選舉其為最高領袖;如果沒有符合條件的,則從專家委員會成員中選舉出一人擔任最高領袖。第108條對專家委員會做出了規定。第109條規定了擔任最高領袖的條件,包括:(1)宗教學識;(2)公正與虔誠;(3)政治和社會洞察力、謹慎、勇敢、行政能力等。在有多個人選同時具備條件的情況下,在教法學知識和政治洞察力方面更突出的人當選。

憲法第110條規定了最高領袖的職責和權力,包括:(1)在與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協商後製訂國家的總體政策;(2)監督總體政策的執行;(3)發佈全民公決的法令;(4)擔任武裝力量最高統帥;(5)宣戰、媾和及動員武裝力量;(6)任免以下人員及接受其辭職:憲法監護委員會中的宗教學者成員、國家最高司法首腦、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廣播電視網路負責人、總參謀長、伊斯蘭革命衛隊司令及軍隊總司令;(7)解決武裝力量之間的分歧;(8)通過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解決普通方法無法解決的問題;(9)批准總統選舉,總統候選人資格審查由憲法監護委員會決定;(10)根據最高法院的裁決或伊斯蘭協商議會(議會)的決議罷免總統;(11)根據司法首腦的建議實行大赦和減刑。第110條還規定最高領袖可以將自己的部分職責和權力委託給自己的代表,這就為最高領袖私人代表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據。

憲法第111條對最高領袖委員會做出規定。第一款規定,最高領袖的罷免權屬於專家委員會,一旦發現最高領袖不能履行憲法職責,或者喪失了第5條和第109條規定的條件,或者瞭解到其根本不具備這些條件,專家委員會可以罷免最高領袖。第二款規定,在最高領袖去世、辭職或被罷免的情況下,專家委員會應盡快指定新的最高領袖。在新的最高領袖產生之前,由總統、司法總監及憲法監護委員會中的1名宗教學者成員(由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負責遴選)共同組成委員會,臨時行使最高領袖的職能。如果其中任何一人不能履行職責,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中的宗教學者成員選舉其他人來替代。第三款規定,經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3/4多數票決定,最高領袖委員會可以就第110條第1、3、5、10款及第6款等事項採取行動。第四款規定,在最高領袖因為疾病或其他原因臨時無法行使職責的時候,由上述最高領袖委員會履行職責。

憲法第112條對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做出規定:在議會和憲法監護委員會發生分歧時,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根據最高領袖的命令召開會議加以協調,就最高領袖提出的各種問題進行討論。該委員會所有常任和臨時成員都由最高領袖指定。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伊朗最高領袖處於伊朗政治體系的核心,政治體系中的其他因素都受到最高領袖的直接和間接制約。

伊朗憲法監護委員會是最高領袖制約政治體系中其他因素的重要途徑。根據憲法第91條的規定,憲法監護委員會由12名成員組成,其中6名必須是宗教學者,由最高領袖指定;另外6名必須是穆斯林法學家,由司法總監提名,經議會投票通過。根據憲法第110條的規定,作為國家最高司法首腦的司法總監是由領袖任免的,所以,憲法監護委員會成員的產生直接或間接掌控在最高領袖的手中。憲法監護委員會的主要職責之一是監督議會的立法,對所有議會立法進行審議,確定其是否違背伊斯蘭法和是否違憲。這樣,最高領袖通過憲法監護委員會間接制約了司法權。更為重要的是,根據憲法第99條的規定,憲法監護委員會有權監督專家委員會、總統和議會的選舉,即對上述選舉進行候選人資格審查和選舉結果稽核。伊朗近年的政治實踐表明,憲法監護委員會通過這一途徑有效地影響了總統和議會選舉。候選人資格審查權是最高領袖間接制約行政權和立法權的最重要途徑之一。

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是最高領袖的諮詢機構,並可以就憲法監護委員會和議會之間的分歧提出協調建議。這樣,最高領袖通過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可以對立法權進行更大的制約,同時也對憲法監護委員會形成制約。憲法監護委員會中畢竟有6名成員不是最高領袖直接指定的,而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的所有成員都是由領袖直接指定的。根據憲法第111條的規定,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在新舊最高領袖交替的過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儘管選舉新任最高領袖的權利屬於專家委員會,但是在過渡期監督最高權力的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對新任最高領袖的產生會有實際的影響。因此,由民選產生的專家委員會和由現任最高領袖指定的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之間互相制衡,使得現任最高領袖在新任最高領袖的人選問題上有了更大的發言權。

在司法和行政領域,司法總監由最高領袖直接任命,總統選舉結果需經最高領袖批准;在武裝力量方面,革命衛隊、軍隊總司令都由最高領袖任命;廣播電視網路負責人也由最高領袖任命。因此,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以及武裝力量和廣電系統,都直接或間接地受到最高領袖的制約。

從最高領袖制度與政治體系中其他因素的關係可以看出,這一制度是伊朗政治體系的核心。

專家委員會

專家委員會和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是與最高領袖制度關係最為密切的兩項制度。根據伊朗憲法的規定,專家委員會負責伊朗最高領袖的選舉和罷免。根據目前的規定,專家委員會由86名成員組成,經全民選舉產生,任期8年。只有宗教學者才具有候選人資格,其候選人資格由憲法監護委員會稽核。專家委員會成員可同時兼任議會和政府的其他職務。專家委員會每年冬季和夏季召開兩次會議,秘書處設在庫姆(Qum),但會議召開的地點包括德黑蘭、馬什哈德和庫姆。

1979年選舉產生的專家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制訂憲法,因此並不是現在意義上的專家委員會。1982年12月10日選舉產生的專家委員會是第一屆負有選舉新任最高領袖職責的專家委員會,共有82名成員,任期從1983—1991年。1990年10月8日選舉產生了由83名成員組成的第二屆專家委員會(1991—1999年)。1998年10月23日選舉產生的第三屆專家委員會(1999—2007)由86名成員組成,於1999年2月23日就職。

2006年12月15日經選舉產生了第四屆專家委員會,任期從2007—2015年。這一屆專家委員會對於伊朗政治的發展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鑑於哈梅內伊的年齡和身體狀況,這一屆專家委員會有可能承擔起挑選哈梅內伊之後新的最高領袖的任務。

伊朗各政治派系都很關注這次選舉。改革派在2004年議會選舉和2005年總統選舉中連續敗北,因自身在專家委員會選舉中獲勝無望,他們支援作為務實派代表的拉夫桑賈尼。以內賈德為代表的新保守派全力支援阿亞圖拉穆罕默德·塔基·米斯巴哈—亞茲迪(Mohammad Taqi Mesbah-Yazdi),他們被稱作“第三運動”。米斯巴哈—亞茲迪出生於1934年,被視為伊朗最保守的宗教學者,他堅決反對改革派的主張。20世紀50年代,他在什葉派聖城庫姆學習,曾經師從霍梅尼。他與阿亞圖拉穆罕默德·比希什提(Mohammad Beheshti)關係密切,後者在伊斯蘭革命之後被霍梅尼視為繼承人,但於1981年遭到暗殺。1964年,米斯巴哈—亞茲迪和阿亞圖拉比希什提等一批宗教學者一起建立了“哈卡尼宗教學校”,該學校為伊斯蘭革命培養了大批中堅力量。米斯巴哈—亞茲迪被視為伊朗總統內賈德的精神導師。

以哈梅內伊為代表的傳統保守派對新保守派力量的發展有所警惕,這是因為“較年長的、更為傳統的保守派與較年輕的、更為激進的原教旨主義者之間的分歧。”傳統保守派希望拉夫桑賈尼和米斯巴哈—亞茲迪能夠妥協,但米斯巴哈—亞茲迪在2006年10月28日宣佈拒絕與拉夫桑賈尼作為同一陣營的候選人參選,妥協的希望破滅。拉夫桑賈尼在2005年的總統選舉中敗於內賈德,這次的專家委員會選舉被視為他和內賈德的精神導師米斯巴哈—亞茲迪之間的競爭。雖然兩人都成功當選專家委員會成員,但米斯巴哈—亞茲迪領導的新保守派勢力並未在專家委員會取得多數,專家委員會中大部分成員還是屬於傳統保守派。

2007年2月舉行的第四屆專家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領導機構。阿亞圖拉阿里·阿克巴爾·麥什基尼(Ali Akbar Meshkini)連續第四次當選為主席,拉夫桑賈尼和阿亞圖拉穆罕默德·亞茲迪(Mohammad Yazdi)分別當選第一和第二副主席。阿亞圖拉古爾班·阿里·杜裡·納賈法巴迪(Ghorban Ali Dorri Najafabadi)和阿亞圖拉艾哈邁德·哈塔米(Ahmad Khatami)當選為秘書。

2007年7月30日,麥什基尼去世。9月4日,專家委員會進行領導機構改選,拉夫桑賈尼當選為主席,擊敗了內賈德的支持者、憲法監護委員會主席阿亞圖拉艾哈邁德·賈納提(Ahmad Jannati)。阿亞圖拉穆罕默德·穆敏(Mohammad Momen)當選第一副主席,阿亞圖拉穆罕默德·亞茲迪當選第二副主席。穆罕默德·穆敏政治立場比較溫和,與米斯巴哈—亞茲迪有較大的分歧。拉夫桑賈尼和穆罕默德·穆敏分別當選專家委員會主席和第一副主席,削弱了內賈德的勢力,這是傳統保守派和務實派聯手牽制新保守派的結果。

2009年3月舉行的第四屆專家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對領導機構進行了改選。拉夫桑賈尼繼續擔任主席,阿亞圖拉馬哈穆德·雜湊米·沙哈魯迪(Mahmud Hashemi Shahroudi)當選第一副主席,阿亞圖拉穆罕默德·亞茲迪當選第二副主席。沙哈魯迪地位的提升受到關注,有猜測說他有可能成為新的最高領袖。沙哈魯迪屬於傳統保守派,1948年出生於伊拉克的納傑夫,曾經師從伊拉克著名的什葉派宗教學者穆罕默德·巴基爾·薩德爾。1980年老師被薩達姆處決後,沙哈魯迪移居伊朗,創立並領導“伊拉克伊斯蘭革命最高委員會”。1996年他被任命為憲法監護委員會成員,1999年被任命為伊朗司法總監。沙哈魯迪宗教學識淵博,全力維護伊朗現行體制,對反對派進行壓制。與此同時,他領導的司法體系也對內賈德政府的一些舉措進行了限制,阻止革命衛隊的企業獲得部分國有資產,並在2009年的總統大選期間批評廣播電視系統過多宣傳內賈德。

2009年6月12日總統選舉之後,形成了哈梅內伊支援內賈德、拉夫桑賈尼支援穆薩維的局面。在選舉之後的騷亂中,拉夫桑賈尼家族有5名成員因為參加支援穆薩維的遊行被捕,據傳拉夫桑賈尼秘密前往庫姆,與包括伊拉克大阿亞圖拉西斯塔尼的代表賈瓦德·沙赫裡斯塔尼(Jawad al-Shahristani)在內的一些宗教學者秘密商討伊朗的局勢。有報導稱,拉夫桑賈尼的目標是設立一個由3人或3人以上組成的委員會來取代現在的最高領袖制度。拉夫桑賈尼並沒有獲得他想要的結果,這說明儘管拉夫桑賈尼是專家委員會主席,但專家委員會仍然掌握在保守派尤其是傳統保守派手中。

專家委員會目前的領導機構“主席委員會”共有7名成員,除了主席、兩位副主席和兩位秘書外,還包括現任司法總監阿亞圖拉薩迪克·拉里賈尼(Sadeq Larijani)和第一司法副總監霍賈特伊斯蘭易卜拉欣·拉伊西(Ebrahim Raeisi)。薩迪克·拉里賈尼1960年出生於伊拉克的納傑夫,1歲時隨父親回到伊朗。1980年曾參加革命衛隊,1998年開始擔任專家委員會成員,2001年起擔任憲法監護委員會成員。他於2009年8月15日接替已經任職10年的沙哈魯迪擔任司法總監。因為拉里賈尼家族與哈梅內伊的私人關係密切,薩迪克·拉里賈尼的兄弟阿里·拉里賈尼(Ali Lalijani)又擔任伊朗議會的議長。因此,拉里賈尼家族掌控立法和司法兩大部門並參與專家委員會領導層的局面,被視為哈梅內伊同時制衡內賈德和拉夫桑賈尼的重要舉措。

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

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成立於1988年。從1987年開始,憲法監護委員會和議會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為了協調和解決二者之間的矛盾,1988年2月6日霍梅尼發佈命令,任命13名成員組成“確定伊斯蘭共和國國家利益委員會”。該委員會共13名成員,包括:(1)政府各部門的首腦,即當時的總統哈梅內伊、議長拉夫桑賈尼、司法院長穆薩維·阿爾達比裡(Musavi Ardabili)、總理米爾·侯賽因·穆薩維(Mir Hossein Musavi);(2)憲法監護委員會中的6名宗教學者成員;(3)霍梅尼指定的3名成員。該機構的主要職能是協調和解決憲法監護委員會與議會之間的矛盾。

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最初只是一個臨時性的制度安排,主要是為瞭解決立法領域的矛盾。在政治實踐中,為了方便有效地行使權力,最高領袖日益需要一個獨立的機構。經過一年多的實踐,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被證明是一個可行的機制。1989年修訂的憲法在第110、111、112條中做出規定,使得這一臨時性的制度安排成為輔助最高領袖的常設機構。

根據憲法的規定,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還有確保新舊兩任最高領袖之間權力平穩過渡的重要作用。但是在1989年伊朗最高權力的交接中,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並沒有發揮作用。

1979年伊朗憲法中並沒有關於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的規定,1989年的憲法修訂確立了該機構的法律基礎。1985年,第一屆專家委員會確定大阿亞圖拉蒙塔澤裡(Montazeri)作為最高領袖霍梅尼的繼承人。蒙塔澤裡主張對最高領袖的權力加以限制,並對政府的一些做法提出批評,這引起霍梅尼的不滿。1989年3月26日,霍梅尼在一封信中表示蒙塔澤裡不適合擔任國家的領導人,從而取消了蒙塔澤裡作為接班人的資格。1989年4月24日,霍梅尼下令組成25人的憲法修訂委員會,對憲法進行修訂。根據1979年憲法第109條的規定,最高領袖必須是“效仿淵源”(marja taqlid),即什葉派大阿亞圖拉。在憲法修訂時,霍梅尼的堅定支持者中,無論是哈梅內伊還是拉夫桑賈尼,都不是大阿亞圖拉,他們只有霍賈特伊斯蘭的稱號。這意味著霍梅尼的堅定支持者都無法成為他的繼承者。根據1979年憲法第107條的規定,在霍梅尼之後,在沒有某個符合條件的候選人獲得大多數支援的情況下,專家委員會可指定3個或5個符合條件的人組成最高領袖委員會。修訂後的憲法第109條取消了關於最高領袖必須是“效仿淵源”的規定,第107條取消了最高領袖委員會的條款,規定只能選擇一人擔任最高領袖。

上述憲法的修訂為哈梅內伊接班奠定了法律基礎。但是霍梅尼於1989年6月3日突然去世,而憲法正在修訂當中,因此新任最高領袖的選舉遇到了法律上的空白期。最初的選擇是大阿亞圖拉穆罕默德·禮薩·古勒培甘尼(Mohammad Reza Golpaygani),這雖然符合1979年憲法的規定,但是沒有獲得專家委員會2/3多數票的同意。時任議長拉夫桑賈尼建議,由霍梅尼的兒子艾哈邁德·霍梅尼(Ahmad Khomeini)、議長霍賈特伊斯蘭拉夫桑賈尼、司法院長阿亞圖拉穆薩維·阿爾達比裡、總統霍賈特伊斯蘭哈梅內伊、專家委員會主席阿亞圖拉麥什基尼組成最高領袖委員會。這一建議在專家委員會投票中未獲通過。這一建議事實上結合了1979年憲法中有關最高領袖委員會的規定和修訂案中關於取消最高領袖必須是“效仿淵源”的規定。隨後,拉夫桑賈尼和艾哈邁德·霍梅尼稱,霍梅尼在生前曾表示哈梅內伊可以擔任下一任最高領袖,專家委員會遂選舉哈梅內伊為新任最高領袖。這一決定符合憲法修訂案的精神。1989年6月4日,哈梅內伊成為最高領袖。7月28日,修訂後的憲法經全民公決通過。

根據伊朗現行憲法的規定,目前的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負有三項職責:(1)在議會和憲法監護委員會發生分歧時進行協調和裁定。議會立法被憲法監護委員會裁定違反伊斯蘭法或違反憲法後,議會如拒絕加以修改,由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和憲法監護委員會聯合決定應採取的措施(第112條);(2)就領袖提出的需要討論的問題提供諮詢意見(第110、112條);(3)在新舊領袖交接期間監督並確保最高權力的平穩運行。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負責從憲法監護委員會的宗教學者成員中選舉1名成員參加負責履行最高領袖職能的委員會,並有權撤換該委員會中的任何一人(第111條)。從2005年開始,該委員會還被賦予了監督政府的職能。該委員會每屆的任期原本設計為3年,但是第一和第二屆委員會的任期都是隨著國家領導人換屆而調整,任期不確定。從1997年第三屆委員會開始,每屆任期為5年。

1989年10月4日,新任最高領袖哈梅內伊任命了第二屆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從第二屆開始,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的成員被劃分成兩類。第一類是“法定成員”(hoquqi),即因為擔任某些國家機關的現任領導職務而獲得成員資格,包括:(1)行政、立法、司法三權的首腦;(2)憲法監護委員會中的6名宗教學者成員;(3)與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下屬各分委員會事務相關的部長和機構負責人;(4)議會中相關專門委員會的主席。第二類是“真正成員”(haqiqi),其成員資格並非是因為擔任國家機關現任領導職務,而是由於個人的能力和影響力。第二類成員被視為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的真正成員,在每次新一屆任期開始時由最高領袖發佈命令加以任命。一般而言,“法定成員”的前兩類(共9人)和“真正成員”被視為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的常任成員。

第二屆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共有9名“真正成員”。1997年3月17日,哈梅內伊任命了第三屆委員會,卸任總統拉夫桑賈尼成為委員會的專職主席。第三屆委員會共有35名成員,其中26名為“真正成員”。

2002年2月27日,哈梅內伊任命了第四屆委員會,共40人,其中有31名“真正成員”。2005年總統選舉結果揭曉後,馬赫迪·卡魯比(Mehdi Karroubi)辭去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成員的職務,因此只剩下39名成員。2007年2月27日,哈梅內伊任命了第五屆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共44人。在“真正成員”中,除上一屆的30人全部留任外,還增加了5名新成員,共35人。

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的35名“真正成員”基本都是曾經或正在擔任伊朗政府高級官員的精英。其成員主要分為以下幾類:(1)卸任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權首腦4人,包括曾先後擔任過總統和議長的拉夫桑賈尼、前總理穆薩維、前議長阿里·阿克巴爾·納提格·努裡(Ali Akbar Nategh Nouri)和哈達德·阿德勒(Haddad Adel)。前總統哈塔米在卸任後表示不再出任公職,前議長卡魯比於2005年辭去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的職務,因此他們兩人不在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成員之列;(2)宗教界7人,包括7位阿亞圖拉;(3)軍事和情報部門6人。新增加的成員古拉姆—候賽因·穆雜湊尼·埃傑伊(Gholam Hossein Mohseni Eje'i)屬於這一類,他曾任情報部長,2009年8月起擔任總檢察長;(4)國家安全委員會前秘書、外交和原子能機構負責人4人,包括兩任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哈桑·魯哈尼(Hassan Rohani)和阿里·拉里賈尼,前原子能機構主席古拉姆·禮薩·阿扎加德(Gholam Reza Aghazadeh),前外長阿里·阿克巴爾·韋拉亞提(Ali Akbar Velayati);(5)財經、能源、工業等部門8人。有4名新增加的成員屬於這一類;(6)文教部門4人;(7)政治組織負責人2人,包括議會前第一副議長、保守派政治組織“伊斯蘭工程師協會”的負責人穆罕默德·禮薩·巴胡納爾(Mohammad Reza Bahonar)和前副總統、改革派勢力“戰鬥的宗教學者聯合會”(Majma'e Rowhaniyoon-e Mobarez)負責人馬吉德·安薩裡(Majid Ansari)。

雖然拉夫桑賈尼擔任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主席,改革派的穆薩維和馬吉德·安薩裡都是該委員會的成員,但是成員中的絕大部分都屬於保守派陣營。這就決定了一旦出現新舊最高領袖交接的過渡期,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將站在保守派陣營一邊。2007年新增加的5名成員中,埃傑伊等4人曾經或正在內賈德內閣任職,“窮人基金會”主席穆罕默德·福魯贊代(Mohammad Foruzandeh)也有擔任革命衛隊總參謀長的經歷。這次增補意味著內賈德與革命衛隊勢力的增強。如果這個趨勢繼續下去,那麼到2012年任命第六屆委員會的時候,革命衛隊的勢力會得到進一步增強。

憲法監護委員會與立法、司法、行政三權

憲法監護委員會,由12名成員組成,任期6年。根據憲法第91條的規定,憲法監護委員會中有6名成員必須是宗教學者,由最高領袖直接任命;其餘6名為穆斯林法學家。根據憲法第92條的規定,每屆任期滿3年時,6名教法學家和6名穆斯林法學家中各有一半需更換。宗教學者成員的輪換隻需最高領袖發佈命令即可,穆斯林法學家的輪換還需要經過司法總監提名和議會投票兩個程序。

憲法監護委員會的主要職能包括監督議會立法和監督選舉。在監督議會立法方面,根據憲法的規定,在沒有憲法監護委員會的情況下議會本身不具備法律效力(第93條);議會的任何立法須經過憲法監護委員會稽核,稽核期為10天,在必要的情況下,稽核期可延長到不超過20天(第94、95條);議會立法是否符合伊斯蘭教法的規定,由憲法監護委員會中6名宗教學者的多數票決定,是否符合憲法的規定則由全體成員的多數票決定(第96條)。在監督選舉方面,根據憲法第99條的規定,憲法監護委員會有權監督專家委員會、總統和議會的選舉,並對全民公決進行監督。在伊朗的政治實踐中,這一監督權包括認定候選人資格和批准選舉結果。根據憲法的規定,憲法監護委員會中的宗教學者成員還可履行其他職責。在新舊最高領袖交替的時候,應有1名憲法監護委員會中的宗教學者成員參加最高領袖委員會,在過渡期掌握國家最高權力(第111條);憲法監護委員會中的6名宗教學者成員自動成為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的成員。

2010年7月15日,哈梅內伊發佈關於第6屆憲法監護委員會的命令,阿亞圖拉艾哈邁德·賈納提等3人繼續擔任憲法監護委員會的職務。同日,司法總監薩迪克·拉里賈尼向議會推薦了5名穆斯林法學家,由議會從中選擇3人。2010年7月18日,議會選舉穆罕默德·禮薩·阿里扎代(Mohammad Reza Alizadeh)、霍賈特伊斯蘭穆罕默德·塞裡米(Mohammad Salimi)、希亞馬克·拉皮克(Seyamek Rehpik)為憲法監護委員會成員。除上述6人之外,其餘的3名教法學家成員是穆罕默德·穆敏、沙哈魯迪和穆罕默德·亞茲迪,3名穆斯林法學家成員是穆哈欣·伊斯瑪儀裡(Mohsen Esmeili)、侯賽因·阿里·艾米裡(Hossein Ali Amiri)和阿巴斯·阿里·卡德胡達伊(Abbas Ali Kadkhodai)。艾哈邁德·賈納提被任命為主席,穆罕默德·禮薩·阿里扎代為副主席,卡德胡達伊為發言人。

憲法監護委員會主席艾哈邁德·賈納提1927年出生,是著名的保守派,與現任總統艾哈邁迪內賈德及其精神導師米斯巴哈—亞茲迪關係密切。1964年,他和米斯巴哈—亞茲迪一起參加創辦“哈卡尼宗教學校”。他從1980年起即在憲法監護委員會任職,並長期擔任該委員會主席。他年輕時曾在庫姆學習宗教知識,追隨大阿亞圖拉布魯吉爾迪和霍梅尼。艾哈邁德·賈納提持堅決反美的立場,堅決支援伊朗核計畫。他被視為未來的最高領袖候選人之一。有分析指出,當年伊斯蘭革命的領導人,作為“老戰士”,將拉夫桑賈尼和穆薩維分別視為最高領袖和總統的理想人選;而在兩伊戰爭中成長起來的第二代領導人,作為“新生代”,則把艾哈邁德·賈納提和內賈德視為最高領袖和總統的理想人選。

正是在艾哈邁德·賈納提的領導下,憲法監護委員會通過行使候選人資格和選舉結果稽核權,打擊改革派,支援保守派。在2004年的第七屆議會選舉中,在全部7900多位報名者中,憲法監護委員會取消了3600多名改革派和獨立候選人的選舉資格,其中包括2000年當選的80多名改革派議員。由於哈梅內伊的干預,憲法監護委員會恢復了1100多人的參選資格,但這仍招致改革派的強烈不滿。這一舉措幫助保守派取得了選舉的勝利,在2004年2月20日的選舉中,保守派陣營獲得超過一半的席位。在2008年的第八屆議會選舉中,在全部7600多名報名者中,憲法監護委員會取消了其中約1700人的參選資格。在這一屆議會選舉中,保守派陣營獲得了約2/3的席位。

在伊朗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權中,根據1989年修訂的憲法,司法總監作為伊朗司法部門最高首腦,由最高領袖直接任命,阿亞圖拉穆罕默德·亞茲迪(1989—1999年任職)、阿亞圖拉沙哈魯迪(1999—2009年任職)和阿亞圖拉薩迪克·拉里賈尼(2009年開始任職)先後擔任司法總監。他們三人都屬於保守派陣營,都在專家委員會中擔任領導職務,都是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成員,前兩人還是憲法監護委員會成員。可以說,司法權掌握在保守派手中。在立法部門,2004和2008年的兩次議會選舉中,保守派陣營都取得了勝利,兩任議長哈達德·阿德勒和阿里·拉里賈尼都屬於保守派陣營。在行政部門,2005和2009年的兩次總統選舉,屬於保守派陣營的內賈德都取得了勝利。總體上,立法、司法、行政三權都掌握在保守派陣營手中。

根據憲法的規定,在新舊最高領袖交替或現任最高領袖因各種原因不能履行職責期間,由總統、司法總監和憲法監護委員會的1名宗教學者成員組成最高領袖委員會。在2013年的總統選舉之前,不論是總統、司法總監還是憲法監護委員會,都牢牢控制在保守派手中,因此,一旦有需要組成最高領袖委員會,該委員會將由保守派控制。儘管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有權撤換最高領袖委員會的任何一名成員,但是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本身也是保守派佔多數。因此,即便拉夫桑賈尼一人身兼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主席和專家委員會主席二職,也很難改變保守派掌權的局面。

派系政治與最高領袖制度的前景

對伊朗未來最高領袖換代問題各種可能性的判斷,是以對伊朗目前國內政治格局的分析為基礎的。

20世紀90年代,伊朗的政治力量大致可分為以卡魯比為代表的激進派、以哈塔米為代表的改革派、以拉夫桑賈尼為代表的務實派和以哈梅內伊為代表的保守派。1996年的第五屆議會選舉中,激進派融入改革派,與此同時,改革派開始與務實派形成鬆散聯盟。在1997年的總統選舉中,改革派與務實派推出的候選人哈塔米贏得了勝利。在1999年的首屆地方議會選舉中,改革派取得勝利。2000年第六屆議會選舉,在290個議席中改革派贏得約2/3,改革派和務實派共贏得80%的議席。2001年改革派的哈塔米再次取得總統選舉的勝利。從1997年到2001年,改革派連續取得勝利,步步推進,掌握了行政和立法兩大部門。

面對改革派迅猛發展的勢頭,保守派開始反擊。從2003—2009年,是改革派與保守派反覆爭奪的時期。2003年的第二屆地方議會選舉是保守派反擊的開始,在多個主要城市,保守派戰勝了改革派。2004年的議會選舉,憲法監護委員會通過候選人資格稽核,限制改革派候選人參選,保守派獲得超過一半的席位。此次議會選舉中,新保守派嶄露頭角,保守派陣營內部形成了傳統保守派和新保守派兩個集團共存的局面。在2005年的總統選舉中,新保守派推出了自己的代表人物內賈德。這次選舉的7名候選人中,拉夫桑賈尼屬於務實派,卡魯比、穆哈欣·邁赫爾阿里扎代(Mohsen Mehralizadeh)、穆斯塔法·穆因(Mostafa Moeen)屬於改革派,內賈德、穆罕默德·巴基爾·卡里巴夫(Mohammad Baqer Qalebaf)和阿里·拉里賈尼屬於保守派陣營,其中內賈德屬於新保守派。在6月17日的投票中,選票高度分化,務實派的拉夫桑賈尼獲得約21%的選票,新保守派的內賈德獲得約19%的選票,改革派的卡魯比獲得約17%的選票。保守派3名候選人共獲得約39%的選票,改革派3名候選人共獲得約36%的選票,務實派獲得約21%的選票。雖然改革派與務實派獲得的總選票數更多,但是過於分散,而且改革派沒有一名候選人進入第二輪。第一輪投票中得票最多的拉夫桑賈尼和內賈德兩人進入第二輪,內賈德以62%對36%取勝。在第二輪投票中,革命衛隊和巴斯基(Basij)民兵組織發揮了重要作用。“革命衛隊與巴斯基的成員及其家屬擁向投票站,按照他們指揮官的建議投票。前革命衛隊領導人賽義德·葉哈亞·拉希姆·薩法維(Seyyed Yahya Rahim Safavi)在一個場合曾表示,革命衛隊可以動員2200萬張選票,選舉結果會按照他們的意願改變。”

2005年總統選舉的勝利是一個轉折點,以內賈德為代表的新保守派在伊朗政壇獲得了比較穩固的立足點。2006年的專家委員會選舉中,務實派的拉夫桑賈尼和新保守派的精神導師米斯巴哈—亞茲迪都沒有改變該委員中傳統保守派佔優勢的局面。2006年在與專家委員會選舉同時進行的第三屆地方選舉中,保守派取得了超過一半的席位,再次贏得勝利。

2007年9月專家委員會領導人改選,拉夫桑賈尼戰勝內賈德的支持者艾哈邁德·賈納提和米斯巴哈—亞茲迪,這被認為是傳統保守派聯合務實派來遏制新保守派的勢力。2008年第八屆議會選舉中,在憲法監護委員會的幫助下,保守派陣營贏得了2/3的席位。在這次選舉中,阿里·拉里賈尼及其所代表的務實保守派(或稱新務實派)崛起。阿里·拉里賈尼,1958年出生於伊拉克的納傑夫。他的父親是阿亞圖拉雜湊姆·阿穆裡(Hashem Amoli),岳父是知名的阿亞圖拉穆爾台扎·穆塔海裡(Morteza Motahhari)。阿里·拉里賈尼在1994—2004年曾擔任伊朗廣播電視系統負責人,2005—2007年擔任最高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兼首席核談判代表,也是最高領袖哈梅內伊在最高國家安全委員會的私人代表。2007年10月他辭去最高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的職務,2008年參加議會選舉,在庫姆選區贏得勝利,並當選為議長。拉里賈尼及其勢力的崛起,使得保守派陣營演變成傳統保守派、新保守派和務實保守派並存的局面。儘管保守派內部存在分歧,但是在面對改革派的挑戰時,保守派能夠做到團結一致。

2009年6月的總統選舉,改革派推舉穆薩維為候選人,在務實派拉夫桑賈尼的支援下對內賈德提出挑戰。儘管表面上是改革派和務實派聯合挑戰新保守派,但是這種挑戰被視為對整個保守派陣營的威脅,因為選舉之後的騷亂直指哈梅內伊本人。保守派團結一致,最終壓制了騷亂。2009年的總統選舉是保守派和改革派勢力此消彼長的關鍵。保守派意識到改革派的挑戰是致命威脅,甚至會威脅到整個現行體制,因此予以堅決的回擊。改革派雖然發動了街頭抗議的巨大力量,但是並沒有能力改變伊朗現行的體制,不改變現行體制,改革派就沒有掌權的可能。2009年大選之後,保守派壓制改革派的格局將會維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改革派的前景不明朗。

從2004年議會選舉到2009年總統選舉,革命衛隊的力量日益凸現。“伊斯蘭革命衛隊作為平衡改革派前總統穆罕默德·哈塔米的力量,其政治影響開始上升。但分析家們說,前革命衛隊軍官大量進入政界是從內賈德2005年的第一個總統任期開始的。”內賈德本人是前革命衛隊軍官。據統計,在2009年9月內賈德任命的21名內閣部長中,有10人出自革命衛隊,在全國30個省長中有1/3出自革命衛隊。議會的290個席位中,革命衛隊出身的議員佔據了80席,議長阿里·拉里賈尼也出自革命衛隊。伊朗廣播電視系統總裁伊扎圖拉·扎爾卡米(Ezzatollah Zarghami)、最高國家安全委會員秘書兼首席核談判代表賽義德·賈利利(Saeed Jalili)、德黑蘭市長穆罕默德·巴基爾·卡里巴夫都曾經在革命衛隊任職。革命衛隊不同於普通的軍隊,“它是一個意識形態機構,負責保衛伊斯蘭政權。除此之外,憲法還允許革命衛隊在和平時期從事經濟和教育活動。”革命衛隊在經濟領域擴展勢力,與拉夫桑賈尼家族在經濟領域的利益迎面對撞。2005年和2009年的總統選舉中,內賈德都將批評的矛頭對準拉夫桑賈尼,拉夫桑賈尼與革命衛隊勢力的矛盾日益尖銳。改革派與革命衛隊的政治目標完全相左,1997—2005年哈塔米執政時期被認為是革命衛隊最困難的時期,改革派領導人卡魯比一直對革命衛隊持批評態度。以內賈德為代表的新保守派力量的發展,迫使務實派的拉夫桑賈尼與改革派結成聯盟,而這一聯盟反過來又迫使哈梅內伊更多地依賴內賈德和革命衛隊勢力。在伊朗目前的政治環境中,以革命衛隊為基礎的新保守派和以拉夫桑賈尼為代表的務實派之間的矛盾是焦點,在2005年內賈德上台後推動著伊朗派系政治格局的變化。

在伊朗國內政治的總體格局中,目前是保守派掌權,務實派受壓,改革派邊緣化。在保守派陣營內部,以內賈德為代表的新保守派勢力為一方、以哈梅內伊為代表的傳統保守派和以拉里賈尼家族為代表的務實保守派為另一方,兩方之間存在著爭奪保守派陣營主導權的矛盾。不論是新保守派還是務實保守派,其基礎都是革命衛隊,因此,革命衛隊的力量在伊朗將得到更大的發展。在保守派陣營內部矛盾激化的情況下,如果務實派採取合適的政治立場,不排除傳統保守派、務實保守派和務實派聯合打擊新保守派的可能性。在最高領袖更迭的情況下,改革派有可能在外部勢力的支援下,聯合務實派等政治勢力,採取街頭抗議的方式引發局勢動盪,為自己創造推翻保守派並進而掌權的機會。

現任最高領袖哈梅內伊出生於1939年,現年71歲(2010年)。一旦現任最高領袖去世或因某種原因無法繼續履行職責,有可能出現三種情況。

(一)最有可能出現的情況是保守派掌權。在保守派掌權的情況下,最高領袖制度有以下三種可能:

(1)維持現狀,即仍然由1位什葉派宗教學者擔任最高領袖。保守派陣營內各派系都有自己中意的候選人,傳統保守派傾向於阿亞圖拉沙哈魯迪,務實保守派傾向於阿亞圖拉薩迪克·拉里賈尼,新保守派傾向於阿亞圖拉艾哈邁德·賈納提和阿亞圖拉米斯巴哈—亞茲迪。綜合比較目前的年齡和任職情況(參看下表),可以看出,務實保守派看中的薩迪克·拉里賈尼資歷比較淺,新保守派看中的艾哈邁德·賈納提和米斯巴哈—亞茲迪年齡較大,而且米斯巴哈—亞茲迪的任職情況說明他在伊朗政界的認可度比較低。因此,阿亞圖拉沙哈魯迪是各方面綜合條件比較合適的候選人。

(2)由最高領袖委員會集體掌權。如果保守派陣營無法就新任最高領袖的人選達成一致,有可能形成集體領導機制,來平衡各派系的力量。根據目前憲法的規定,在新舊最高領袖過渡期間,由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監督下的3人最高領袖委員會行使最高領袖的權力。根據目前的權力架構,組成最高領袖委員會的有可能是總統內賈德、司法總監薩迪克·拉里賈尼和憲法監護委員會第一副主席沙哈魯迪,拉夫桑賈尼作為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主席參與決策。在這一結構中,內賈德不是宗教學者,他一方面有革命衛隊的勢力支援,另一方面可以選擇自己中意的宗教學者代表自己來行使權力。薩迪克·拉里賈尼雖然勢力較弱,但是他的兄弟阿里·拉里賈尼作為議會議長,可以彌補薩迪克·拉里賈尼的劣勢。可以看出,目前伊朗的權力架構已經為各派勢力的平衡做好了準備。

最高領袖委員會的形式是各派利益平衡的結果,但是這一結構在現行憲法體制中是過渡性的制度安排。如果要使得這種安排長期化,伊朗必須修訂憲法。根據伊朗的政治實踐來看,這種可能性不是沒有。

(3)新保守派代表革命衛隊勢力單獨掌權,有可能取消最高領袖制度。如果革命衛隊的勢力迅速增長,而新的最高領袖的人選或者最高領袖委員會的制度無法滿足他們的需要,不排除革命衛隊以新保守派為核心,清除其他政治勢力單獨掌權,直接控制最高權力。

(二)為了應對新保守派的威脅,傳統保守派和務實保守派有可能和務實派結成聯盟。出現這種情況需要兩個條件,一方面,務實派的拉夫桑賈尼要與改革派保持距離,更多地維護保守派陣營的利益;另一方面,新保守派與傳統保守派和務實保守派之間的矛盾激化。在這種情況下,拉夫桑賈尼和沙哈魯迪都是最高領袖的合適人選,以拉夫桑賈尼、沙哈魯迪和薩迪克·拉里賈尼為核心組成最高領袖委員會也有可能。

(三)在最高權力交替之際,改革派有可能單獨或者聯合務實派,在外部勢力的協助下,通過街頭抗議的方式製造混亂,從而達到推翻現政府掌權的目的。一旦出現這種情況,改革派有可能完全廢除最高領袖制度。但是為了減少政權更迭的震盪,改革派也有可能繼續實行最高領袖制度,有可能選擇拉夫桑賈尼或其他支援改革派的高級宗教學者擔任最高領袖,阿亞圖拉賈拉勒丁·塔希裡 (Jalaluddin Taheri)、阿亞圖拉尤素福·薩納伊(Yusof Sanei)和阿亞圖拉賈瓦迪·阿穆裡(Javadi Amoli)都是合適的人選。阿亞圖拉蒙塔澤裡原本是改革派最佳的人選,但是已於2009年底去世。

總體而言,決定伊朗最高領袖制度未來前景的關鍵因素,是伊朗各派系政治勢力之間的力量對比關係。在最高領袖的換代問題上,佔主導地位的政治派系或派系聯盟將根據自己的意願,決定最高領袖制度的存廢、是否修改及如何修改,並選擇合適的代表人物出任相關職務。 (文化縱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