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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改選前夕警訊!黃世聰點名沈慶京股東會爭議史 主管機關勿輕忽》上市公司中華工程(2515)將於5月21日召開股東常會並進行董事改選,隨著經營權攻防升溫,市場關注焦點逐漸由股權角力延伸至公司治理風險。三立財經節目《CATCH大錢潮》近日針對此議題深入討論,名嘴黃世聰在節目中直指,中工股東會恐出現制度性亂象,甚至不排除重演2012年中石化股東會爭議情形,引發外界高度關注。中工本次股東會將改選4席董事及3席獨立董事,合計7席董事席次。在此同時,市場派持股持續攀升,目前已達約22%,並明確以「併購」為目標,經營權之爭逐步白熱化。黃世聰指出,市場真正憂心的不只是股權消長,而是股東會程序是否仍能維持公平與透明。他回顧2012年中石化股東會爭議,當時在沈慶京主導下,出現多項嚴重影響公司治理的操作,包括以「文件不齊」為由排除市場派獨董候選人、股東會現場透過保全阻擋股東進場,甚至將董監改選議程提前,許多股東根本來不及投票。節目分析指出,該事件不僅引發市場譁然,遭主管機關糾正,並被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CGA)列為負面案例,直接導致台灣公司治理評比排名下滑,成為資本市場的重要警訊。黃世聰強調,當年中石化事件的核心問題,在於公司透過「技術性手段」影響或限制董事提名與股東權利,導致制度形同虛設。中工今年股東會將在5月21日召開,若出現類似操作,例如透過提名審查排除特定人選、更換開會場所、妨礙股東進場,或調整議程順序影響投票結果,將嚴重衝擊市場信心。此外,節目亦點出,沈慶京目前同時面臨多起司法爭議與經營壓力,在經營權保衛戰升高的情況下,市場擔憂公司派可能採取非常手段鞏固董事會席次。近期中工以內線交易等事由對三大通路商、特定董事候選人與投資人提出指控,也被外界質疑可能涉及策略性操作,意圖影響提名與投票機制。相對而言,市場派則主張以長期投資與公司治理為核心,強調應保障股東權益,並以制度化方式參與經營。然而,在雙方對峙之下,股東會能否在公平、公正、公開的環境下進行,成為主管機關必須嚴格檢驗的焦點。節目最後呼籲,主管機關不應再被動因應,而應在股東會前即積極介入監理,包括強化董事提名審查機制、確保股東進場與投票權益,以及嚴格監督議程安排,避免制度被濫用。黃世聰直言,若放任類似亂象再度發生,不僅影響單一企業經營,更可能動搖整體資本市場信任基礎。他強調,「公司治理不是口號,股東權益更不能被技術性操作犧牲」,呼籲主管機關正視潛在風險,防範爭議重演。
《Fulbright 攜手薇閣啟動「衛星計劃」,引爆英語思辨教育新浪潮》臺北市私立薇閣高級中學近日正式與學術交流基金會 (Fulbright Taiwan) 簽署合作計畫,共同推動「115 學年度英籍英語教學人員獎學金 ETF (Satellite Project)」計畫。透過引進美籍傅爾布萊特青年學人及辯論教練,強化校園英語教育與思辨能力培養,並將國際教育資源展延至社區與周邊學校,實踐教育共享與公益精神。本計畫將由學術交流基金會甄選 一名美籍英語教學人員 (English Teaching Fellow, ETF) 與一名美籍辯論教練,共同組成教學團隊進駐薇閣高中。參與英語協同教學、思辨課程推廣以及辯論訓練等教學與交流活動。傅爾布萊特學人皆須經過美國大學教授推薦、國際教育協會 (IIE) 審查,以及學術交流基金會專家委員會遴選等多重程序,確保其教學專業與跨文化交流能力。除校內課程外,本計畫亦強調教育資源向社區的擴展與共享。美籍教學人員與辯論教練除於薇閣高中授課外,亦將每週固定安排時間深入周邊學校,推動英語與思辨課程,並結合辯論活動、營隊及教育推廣,讓更多學生有機會接觸國際化學習環境與批判思考訓練。薇閣高中表示,此次合作不僅是學校國際教育發展的重要里程碑,更是一項具有教育公益與社區服務精神的計畫。透過引入國際教育資源並向外擴散,希望讓更多學生有機會接觸英語思辨教育與國際視野,提升整體教育環境的多元與深度。未來,薇閣高中將持續深化國際合作與教育創新,透過英語教育、思辨能力培養與跨文化交流,打造全球視野的學習平台,培育具備國際競爭力與社會責任感的下一代人才。
《劉連煜教授:經營權爭奪戰 董事守法義務是公司治理第一步》上市櫃股東會旺季將至,金管會重申嚴禁買賣委託書,要求恪遵公司治理。財經法律權威劉連煜教授昨天投書指出,亞洲公司治理協會曾用「可疑的伎倆」形容台灣經營權爭奪中公司派使用的抵抗方法,惟一切應依法進行,董事守法義務是良善公司治理的第一步,否則負法律責任,更是公司治理反面教材。劉連煜是知名法學家,目前擔任世新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政治大學法學院及台北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專精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治理。昨天劉連煜教授投書指出,依公司法及證交法,公司董事改選必須在6月底前召開股東會選舉完成,新董事候選人在股東會前由董事會及持股1%以上之股東提名。2018年公司法修正前,董監事提名採審查制,實施以來迭遭濫用,有審查權的公司派硬是在無正當理由下,將合法的競爭對手摒除於外,審查制成為經營權保衛戰的利器;不服者,尋求司法救濟又緩不濟急,等到案件確定已是多年以後,該屆有爭議選出的董監事卻已卸任,毫無正義可言。劉連煜教授說明,公司派以往濫用審查制,通常指對手提名的董事候選人未適時提供學經歷或良民證等文件,以文件不全為由予以剔除。2018年公司法修正刪除「對董事被提名人應予審查」之文字,「提名股東應『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即可,不再要求董事會或其他召集權人對被提名人審查。特別的是,新法修正後,提名股東如不服董事會之提名決定而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內容應是積極「請求將所提名之人選列入董監候選人名單」;比消極「禁止選舉案列入股東會議案,且不得於本次股東會進行董監事改選 」的主張更容易及有利。商業法院衡量雙方利益,勢將更容易准許定暫時狀態處分。如果公司派堅持濫權刪除提名,劉連煜教授解釋,此種情形構成股東會召集程序違反法令,股東於30日內可依公司法訴請法院撤銷選舉案之決議,甚至主張董事選舉無效。至於董事之責任,最高法院認為應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如有違反致公司受損害者,負賠償責任。劉連煜教授舉例,2021年的光洋科經營權之爭,商業法院認為被告董事執意違法召集股東會,戕害司法威信,以掌握經營權為唯一考量,視公司治理、投資人權益與市場秩序於無物。該名董事因此被投保中心訴請裁判解任,判決確定後3年內不能再擔任董監事,可見董事守法義務是良善公司治理的第一步。
《中工新任總經理未簽財報 股東質疑:不敢簽?還是不能簽?》中華工程(2515)再爆公司治理爭議。小股東黃文泰正式向金管會、證期局、證交所和投保中心檢舉,質疑公司前總經理周志明升任董事長、由蘇麗梅接任總經理,並完成公告異動後,關鍵財務與內控文件仍由「總經理周志明」簽章,背後原因引發高度關注。黃文泰質疑:「是不敢簽?還是不能簽?」公開資訊顯示,中工於115年2月10日完成總經理異動,發布公告,但3月12日中工簽署「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與財務報告等相關文件,以及3月16日公告的年度財務報告,總經理欄均仍由前任總經理周志明簽章。黃文泰指出,依據法規,財務報告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應由現任經理人簽署,但本案真正引發關注的不只是程序問題,而是更根本的疑問是現任總經理,為何沒有簽?他提出一連串質疑:是否現任總經理尚未實際掌握公司財務狀況?是否財務報告內容存在疑義,導致不願或無法簽署?是否內部控制制度之執行或評估存在問題?黃文泰說,上述問題,直接關係到中工公司資訊揭露的完整性與投資人判斷基礎,財務報告與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是上市公司對外揭露最核心的資訊,若關鍵文件之簽章出現異常安排,且未有合理說明,可能動搖市場信賴基礎,對全體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針對中工公司這些重大疑義,小股東黃文泰呼籲主管機關應高度重視,並儘速查明相關事實,確保資訊揭露制度正常運作,維護資本市場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