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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星星
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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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星在詐騙園區被脅迫借下網貸,最終選擇分期償還!律師:王星如舉證證實案涉網貸合同系受脅迫訂立,有權訴請法院撤銷借貸合同
近日,隨著央視緬北電詐覆滅紀錄片的播出,演員王星再度受到大家關注。10月13日,話題“王星被脅迫借下的網貸該不該還”沖上熱搜,引發熱議。王星曾在2025年接受採訪時提到,他在緬北園區被脅迫刷臉,借下了數萬元網貸,“屋漏偏逢連夜雨,那時候也沒有工作。”王星說,那一筆幾萬元的貸款最後是他分期還完的。 上海市匯業(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高明軒向記者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條: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王星如舉證證實案涉網貸合同系受脅迫訂立,有權訴請法院撤銷借貸合同;合同被撤銷後自始無法律約束力,借貸項下還本付息義務不再有效。需要提示,受脅迫的撤銷權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行使,且脅迫事實需要完整證據鏈支撐。 (羊城晚報) 此前報導 2025年1月初,上海警方接到群眾報案,有人在泰緬邊境失聯,失蹤案的主角,是一名叫王某的年輕演員。2024年歲末,王某在微信聊天群裡看到一則劇組通告,發佈者是一個微信名叫“顏十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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