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美國釋放了華人隱形首富、數字貨幣領域的大佬趙長鵬。
在完成了4個月的刑期後,被美國完全制伏的趙長鵬出現在了加州長灘街頭,一切看似風輕雲淡,實則背後是一場美國捍衛其金融霸權的法律戰爭。
2024年4月28日,美國西雅圖聯邦法院判處了創立並管理全球最大數字貨幣交易所幣安的趙長鵬監禁4個月。
很多人並不瞭解,出生於江蘇、成長於加拿大的趙長鵬其實完全可以躲起來,他是全球最大數字貨幣交易所的締造者,幣圈風雲人物,海外網際網路上也有著十足的影響力,且擁有加拿大和阿聯雙重國籍。
當時他人並不在美國,只要不去美國,他就不用蹲監獄,但他還是執意前往美國,最終被警方控制並送入監獄。
自投羅網的行為,被解讀為其主動向強大的美國金融霸權“納降”。
而就在趙長鵬被判刑的一個月前,全球第二大數字貨幣交易所FTX的締造者薩姆·班克曼-弗裡德,也被美國司法部門送進了監獄,和趙長鵬的4個月刑期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班克曼-弗裡德被判了整整25年監禁。
這背後正是美國著手殺入其強大金融系統無法控制的數字貨幣領域,這裡有著大量美國無法控制的金融資料跨界流動。
時間回到2022年12月12日,剛宣佈破產的昔日全球第二大加密貨幣交易所FTX創始人班克曼在巴哈馬被當地警方逮捕。
而不久後,居住阿聯的全球最大數字交易所幣安掌舵者趙長鵬,主動飛往美國,傳言其入境後被美方控制。
早在2020年12月趙就已知道美國當局正在調查收集他和幣安的資訊,以證明這家佔據著全球加密貨幣65%市場份額的交易平台違反了美國相關法律法規。
按照後來趙長鵬律師的說法,因此趙是主動前往西雅圖認罪,屬於自願自首,因為趙所在的阿聯與美國並沒有引渡條約,他若不自己送上門,美國人也拿他沒辦法,但被稱為華人隱形首富的趙長鵬還是來到了美國。
2024年3-4月,兩人分別被判了25年和4個月的監禁,為何同樣是被美國盯上的數字貨幣交易所,兩人被判的刑期差距如此之大呢?
首先,2人涉及的美國司法案件的性質有差別。
FTX是規模僅次於幣安,全球排名第二的數字貨幣交易所。該公司獲得了風投界巨頭紅杉資本的投資。
2022年初,FTX坐擁320億美元估值,當時30歲出頭的創始人弗裡德身價一度高達260億美元,但隨著2022年幣圈爆雷潮的襲來,FTX的債務危機浮出了水面。
它的債務問題是如何產生的呢?
創業初,班克曼-弗裡德在FTX及由其本人創立的姐妹關係的投資機構Alameda Research之間相互“協作”,2家公司均由班克曼-弗裡德掌控,其中Alameda Research的掌舵者是其情人羅琳·埃裡森,後來女方也成為美方的“污點證人”。
Alameda Research通過各種手段在FTX交易平台使用者那裡“騙取”投資款,用於大量風險資產交易,比如投資於數字貨幣和其他加密貨幣公司、購買巴哈馬的房地產、向FTX的高管提供個人貸款等等,甚至媒體曝出部分資金還用於政治捐贈。
後來當市場不好的時候,弗裡德就需要源源不斷的資金,補其投資公司投資虧損的大窟窿。所以,班克曼-弗裡德和FTX的同夥們就只能拚命從FTX客戶那搞更多的錢來補償Alameda Research投資虧損。
但這些運作,班克曼-弗裡德從不公開,投資者一無所知。隨之而來的就是加密數字貨幣熊市來臨,FTX倒閉。
不過就在FTX破產前,班克曼-弗裡德還是相繼找了多方來幫忙,其中就有幣安的趙長鵬,但考慮到FTX債務危機的不確定性與兼併之後帶來的壟斷問題,他還是主動放棄了。
而在FTX申請破產前兩周,班克曼-弗裡德還在利雅得出席由金融家 Anthony Scaramucci安排的會議,曾與沙烏地阿拉伯王儲穆罕默德·本·薩勒曼 MBS會面。
當時班克曼-弗裡德計畫為FTX籌集10億美元,但沙烏地阿拉伯投資者只願意出資約 2.5 億美元。
中東是數字貨幣的交易重鎮之一,根據 Chainalysis 的報告,在 2023 年 7 月至 2024 年 6 月期間,中東和北非地區佔全球加密貨幣交易量的7.5%。穆罕默德·本·薩勒曼也有意將沙烏地阿拉伯打造成數字貨幣中心。
但可惜他錯過了一次機會。最終,誰也沒能救起FTX和班克曼-弗裡德。
根據美國聯邦破產法院的檔案,FTX集團在破產申請中披露的負債高達100億至500億美元,且全球數十萬FTX的客戶、世界各地的投資者都被蒙在鼓裡,最後才發現他們的錢都沒了。
因此,可以說班克曼-弗裡德的數字貨幣交易帝國完全就是一場財富幻象,導致大量投資者深陷其中,蒙受損失,但趙長鵬的情況完全不一樣,幣安的主要問題還是平台資金的監管問題。
這也正是數字加密貨幣的特性所決定的。
著名經濟學家哈耶克曾寫作《貨幣的非國家化》一書,並且提出私人發幣與各國央行法幣形成競爭的貨幣競爭理論,但考慮到當時沒有電腦技術,所以,哈耶克的本質是建構一種不被中央銀行監管的貨幣,實現去中心化。
但在如今以聯準會為首的全球各國央行制定本國貨幣政策的模式下,數字貨幣與各國法幣、貨幣政策制度產生了矛盾,數字貨幣去中心化要求沒有第三方機構的監管與控制,而法幣恰恰相反。
回到趙長鵬與幣安的案例上,美國司法部的說法是:趙長鵬蓄意和經過計算地違反美國法律的經濟制裁,以從美國市場獲利,而沒有實施美國法律要求的控制措施。
在最後的判決中,美國檢方直擊要害地認為:由於缺乏監管,幣安這家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可被濫用於資助恐怖分子、網路犯罪分子、洗錢、違反國際金融制裁等跨國犯罪行為。幣安也乖乖交錢與美國政府妥協,趙長鵬也早就宣佈退下CEO職位,不再插手幣安事務。
因此,整個幣安事件看,是沒有對其客戶資金進行欺詐行為的,與FTX案件完全不同。
可以說,相較之下,班克曼-弗裡德案件性質更加惡劣。
這也最終反映在了兩人判刑的差別上。
當2024年3月28日,年僅32歲的班克曼-弗裡德被判處25年監禁的十幾天後,曾掌控全球第一大數字貨幣交易所的47歲華人富豪趙長鵬認罪了。
有美方對FTX集團與班克曼-弗裡的重罰在前,可以說心裡上就影響到了趙長鵬的個人決策。
因為他原本可以不前往美國認罪,與美國硬剛一把,但他和幣安還是選擇了與美國司法部達成43億美元的和解。
這一切早有在他辭去了公司CEO的職位專心處理應對美國對其發起的法律戰時,就已註定。
對於班克曼-弗裡德,美方的整個法律過程跨越數月,查閱了數百件證據,確定了近20名證人,包括他的FXT公司的前高管,甚至班克曼-弗裡德的前室友、高中同學、朋友等的證詞都列入定罪的證據中,唯一捍衛他的僅剩他的父母,並且兩人態度也很強硬,他們說:將繼續為我們的兒子戰鬥!
而乖乖認罪的趙長鵬,他的正房妻子、愛人、孩子,甚至是數十名公司員工都給法官寫信,表現出溫和的一面,打出親情牌,請求在判決中寬大處理。
不過不得不說,雖然面對強大的美國,兩人都認罪了,但對待事件的態度和是否道歉懺悔直接左右了兩人的刑期。
在被美國起訴後,班克曼-弗裡德不顧所有律師的建議,發動了一場媒體宣傳戰,談論了他的加密帝國的崩潰,轉移焦點,這些內容與背後的意圖也被美國所掌握住了。
班克曼-弗裡德對待美國法律的態度略強硬,他堅決不願和解,閃爍其詞並且極力掩飾自己的行為,被司法起訴期間,他還違反了他的保釋條件,頻繁與媒體談論有利於他的事情,在美國法官眼中,他缺乏類似趙長鵬的認罪和悔過的態度。
所以,我認為兩者面對美國司法的態度成為判刑輕重的重要因素。
這一點就可以看出,班克曼-弗裡德更像是一個技術理想主義的大男孩,而趙長鵬則是類似華爾街資本與精英,懂得如何面對美國司法。
趙長鵬在法庭上表達了深刻的懊悔,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並告訴法官他為自己的行為感到抱歉。這與班克曼-弗裡德形成鮮明對比,這種區別也充分顯示美國法律特徵,只要你服從美國法律,有認錯態度,就給你機會。
9月底,趙長鵬出獄,雖然不能再參與全球最大交易所幣安的直接管理,但據今年福布斯4月3日發佈的《2024福布斯全球億萬富豪榜》,他依舊以330億美元的身家位列全球第50位。
但至此,全球2大數字貨幣交易所均已被美國拿下,美式金融霸權最終還是以無形之手擒下了哈耶克的去中心化的貨幣野望。
2017年7月12日,聯準會時任主席葉倫在國會上發表證詞,然而在這麼隆重的會議上發生一件具有戲劇性的事,坐在葉倫後面的一個小夥子當著一眾媒體的面舉起了一個牌子,上面寫著“買比特幣”。
這是數字貨幣的信徒們對聯準會主導的美元貨幣體系,或是央行主導的中心化貨幣體系,發出的一次挑釁。
當1971年8月15日,美國正式宣佈退出佈雷頓森林體系,這個美國自己在二戰後建構出的以美元錨定黃金的國際貨幣體系後,美元就不再是一個無限法償的國際貨幣了,但在70年代的石油危機後,美國抓住了機會,建構了石油美元體系,沿用至今,再次明面上確認了美元霸權與其名義國際貨幣地位。
但伴隨著世界格局的巨變與霸權國實力的衰敗,美元在美國巨額債務壓力之下,顯得並沒有以前那麼堅挺了,再加上美國政府近年總將美元武器化,將敵對勢力剔除出歐美主導的SWIFT系統,並威脅用美元手段制裁敵對方,這些政治操弄,反而不斷損害著美國的國家形象與美元信用。
不過美國高層並不會因此而陷入任何絕望,因為在美元的背後,歐元、日元甚至人民幣等貨幣雖然都在崛起,在國際交易結算與儲備貨幣中成為美元的新挑戰,但這些傳統貨幣並不可怕,並不會在短期內對美元本身形成實質性的威脅。
如果對美元與主導美元霸權的聯準會感興趣,我推薦大家看看我5年前寫作的文章《揭秘聯準會》。
要知道,美元不僅僅是因為它國際貨幣地位,更是因為美元體系下,通過SWIFT等資訊傳遞工具建構出的美國金融資訊網路。
可以說掌控某一種貨幣並不可怕,但如果霸權國掌控了且主導了貨幣如何在人、公司、國家之間流通的資訊,那它就掌控的一切。
所以,筆者才認為,短期內美國不怕任何人不用或者減少使用美元,而它怕的是無法像以往一樣,掌控金融的資訊系統,這才是美元降維打擊任何一種貨幣的基礎。
此前,我的文章就有對美國有能力控制的SWIFT系統作出解釋,這裡我再次簡略說明SWIFT是什麼。
SWIFT中文直譯為環球同業銀行金融電訊協會,它是一個國際金融資訊傳輸系統,用於全球範圍內的金融機構之間傳遞金融交易資訊,它不直接處理資金轉移,而僅傳遞交易資訊,也就是說SWIFT是發號施令的資訊系統。
SWIFT成立於1973年,由來自15個國家的239家銀行組成的合作社,總部設在歐洲的比利時,定位為一家非營利組織,設立了25個董事席位,美國、比利時、德國、法國、英國、瑞士各佔2個席位,其他會員國最多有1個席位,我們中國經濟總量全球第二且是人口大國,但我們也就僅有1個席位,大部分國家和地區沒有席位。
SWIFT服務超過200個國家和地區的11000多家金融機構,截至2022年,SWIFT累計傳遞了12.61億條金融報文資訊。該系統在完成資訊傳遞和確認後,相關的金融交易資訊將被送往各國的清算支付系統,這些系統主要由各國央行設立,負責資金的最終劃轉。
SWIFT自稱是一家非營利組織,儘管它公開表示組織是政治獨立的,但實際上,美國在其運作中擁有顯著的影響力。
原因有三。首先,最核心的原因是國際支付貨幣使用的是美元,目前美元在SWFIT指令中的貨幣佔比超過40%,人民幣僅只有2-3%,排名第五,可見美元在全球金融交易中的主導地位。
另外, WIFT有2個資訊與資料的交換中心,一個設在荷蘭阿姆斯特丹,一個設就設立在美國紐約,美國邊直接掌控SWIFT的金融交易資料,而2001年的“911”恐襲事件後,美國以打擊恐怖主義為由,要求SWIFT授權美國能夠調取所有金融交易資訊。
因此基於這三點,美國就對SWIFT建構的全球金融交易網路是有著掌控力的。
但數字貨幣的出現就打破了傳統貨幣模式。前面我們對哈耶克關於貨幣的經濟理論做了簡單介紹,如果放在當下的科技環境中,本質是去中心化的貨幣思維。這就是掌握美元霸權的聯準會和美國政府忌憚的。
具體為什麼呢?
首先,數字貨幣不是由一個國家以主權為基礎發行的貨幣,不具備該國的法償性,而是一個基於P2P、區塊鏈等各種去中心化技術產生的虛擬加密貨幣,包括比特幣、瑞波幣、以太坊等等數十種。
過去長期來看,在西方傳統經濟思維中,無論是監管層官員還是華爾街人士都將數字貨幣歸類為商品資產,但站在他們的利益角度看,對數字加密貨幣如此的定位是符合他們的利益的,因為既然是資產,就可以交易,就需要納入監管。
其次,從技術上看,數字貨幣的特性包括不可篡改,全網都在同步數字貨幣的資訊,就好像一筆交易發生後,所有人都在記帳一樣,一個人改資訊,其他人手上還有這個資訊,所以無法被修改,這就導致沒有一個中央銀行能左右數字貨幣的資訊。
而數字貨幣交易所的出現,就讓數字貨幣之間能夠實現交易,並且實現了數字貨幣與各國法幣之間的兌換,而這些資訊則此前只掌握在數字貨幣交易所手中。因此,美國就無法監管到數字貨幣的跨國流通,也因此美國並不知道這些從美元換成數字貨幣的資產去向那裡,前往何處。
這就讓美元霸權密佈全球的資訊網路出現了監控盲區,過去很長時間,數字貨幣對美元霸權就形成了一場隱形戰爭。所以,美國就急需通過各種手段奪回對全球所有貨幣交易,包括數字貨幣的監控權。
早在2021年美國貨幣監理署代理署長Michael Hsu在接受英國《金融時報》採訪時表示,希望美國官員能共同努力,為加密貨幣設定一個監管範圍。但這位老兄的角度是從防範金融危機的角度出發的,他說:如加密貨幣使用的區塊鏈等新技術將催生一個規模龐大且監管較少的影子銀行體系,目前的技術創新也存在風險,讓他想起了金融危機爆發的前幾年。
而美國財政部則從偷稅漏稅的角度出發,在2021年公開表示,將對加密貨幣市場和相關交易採取更嚴格的監管舉措,以防止逃稅等非法行為滋生。
而美國證監會SEC主席Gary Gensler也在2021年說:數字貨幣實際上就是證券,比特幣是“投機性”的價值儲存手段,需要被監管以防止欺詐等問題。
可見不僅是主導美元霸權的聯準會對數字貨幣有意見,美國各部門都在想方設法地去試圖監管數字貨幣。
截至目前,美國已經進入立法程序,已有多項法案分批推進,試圖推動對數字貨幣的監管。
比如,國會全力推動《加密貨幣市場監管框架》立法,該法案討論了如何將數字貨幣納入現有的美國金融監管框架。同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在金融產品戰線上,對加密貨幣項目重拳出擊,加強監管。
而在美國此前最無法操控的跨境數字貨幣資金流動的監管上,美國又加強了對數位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s)的監管,要求其遵守反洗錢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規定,確保交易的透明性和可追蹤性。另外,美國要求所有數字貨幣交易所和錢包服務商嚴格遵守KYC(瞭解你的客戶)規定,以防止非法活動。
最讓人感受到美國全面控制數字貨幣交易的還屬稅務方面,以往數字貨幣的交易並不直接納稅,2024年開始美國國稅局(IRS)出台了更嚴格的加密貨幣稅收指南,要求個人和企業對數字貨幣的交易、持有和投資收益進行申報,未申報將面臨罰款和法律制裁。
當美國完全掌控全球數字貨幣交易的監管後,這個原本依託於美元金融霸權的戰略便開始轉型數字貨幣。
長期以來,聯準會都沒有發佈自己的數字貨幣,相較之下,中國已推出了DCEP央行數字貨幣,大量發達經濟體與開發中國家也都紛紛推出國家或央行支援的數字貨幣,美國在此領域的緩慢可能會在完全掌控數字貨幣監管權後加速。
有消息稱,聯準會正在繼續探索美國央行數字貨幣(CBDC)的可行性,今年以來已經發佈了多份研究報告,並進行了一些試點項目,評估其對金融系統的影響。雖然CBDC的推出仍在討論中,但應該不遠了。
總之,在筆者看來,趙長鵬與班克曼-弗裡德的兩起涉及數字貨幣的案件,可以視為美國利用其手段,獲取去中心化的全球數字貨幣監管權的第一步,此戰略步驟已完成,任憑加密貨幣交易再道高一尺,美國金融霸權也能魔高一丈。 (無想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