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多!中國證監會剛剛宣佈:升至80%

12月20日晚,中國證監會發表《香港互認基金管理規定》。


證監會:將香港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由50%放寬至80%,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為深化內地與香港資本市場務實合作,更能滿足兩地投資者跨境理財需求,促進資本市場高水準制度型開放,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中國證監會進一步最佳化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修訂發佈《香港互認基金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香港互認基金管理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15〕12號)同時廢止。

《管理規定》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一是將香港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由50%放寬至80%。二是適當放鬆香港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的轉授權限制,允許香港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轉授予集團內海外關聯機構。第三是為未來更多常規產品納入香港互認基金範圍預留空間。


證監會:支援投資者拿起法律武器追究違法者的損害賠償責任

12月20日,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答記者問。

問:近期我們關注到,南京中院、深圳中院分別就金通靈、美尚生態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審理,投資者服務中心發佈公告,表示將依法分別接受50名以上投資者特別授權,申請參加訴訟並轉換為特別代表人訴訟程序。作為監管機構,對此如何評論?

答:金通靈、美尚生態的虛假陳述等證券違法行為,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損害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證監會已依法進行了行政處罰。依《證券法》等相關規定,相關受害投資者有權依法對金通靈、美尚生態及相關責任人提起民事訴訟,追償損失。相關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投資者的起訴並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審理,是對投資者權益的有力保護,證監會予以支援。

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是《證券法》規定的保護投資者的重要法律手段,並賦予了投資者保護機構接受投資者委託參加訴訟的法律職能。投資者服務中心作為投資者保護機構,及時關注跟進金通靈、美尚生態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的審理,依法接受投資者特別授權委託,作為代表人申請參加訴訟並轉換為特別代表人訴訟,是投資者服務中心積極履行法定職能的重要舉措,有利於切實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證監會支援依法推進這兩起案件的特別代表人訴訟工作。

證監會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突出懲、防、治並舉,將持續會同有關方面加大對證券違法犯罪行為的全方位立體化追責力度,支援更多投資者拿起包括民事訴訟等在內的法律武器,追究違法違規者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支援投資者服務中心依法行使代表投資者實施特別代表人訴訟的法律職能,更好為投資者服務;支援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審理更多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更好維護投資者特別是廣大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良好市場生態。 (21世紀經濟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