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看到很多群組轉傳一則新聞,
這篇新聞的大意是說:
房客不繳租金,有房東嘆:「能斷水電嗎?」
其他人回覆:「恐有違反刑法強制罪之虞。」
另一個有經驗的房東說:「可以將房門拆掉,只要不要進入房內,就沒有違法的疑慮,門是你的,壞了拆掉修理,很合理。」
看到這裡...大家覺得合理嗎?
乍聽之下,好像合理又好像不合哩,對吧?
查了一下資料後,
剛好之前有位律師葉志飛表示:
房東為討租金強拆門,可能導致房客居住權益受損,亦即構成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依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
所以,由此可知...
網路上其實很多似是而非的言論,
如果你沒有仔細查證,
照著去做之後,
很有可能付出慘痛的代價...
這篇報導只單純擷取網友的意見,
卻沒有經過專業人士的證實,
或者再次上網搜尋驗證,
實在是該打這位記者的屁股...
PS: 連結放在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