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元宇宙」的定義,其實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原因是這個概念還很新,尚未發展成熟,所以各界說法不一。這就像是以前「網路」這個概念剛出來的時候,也沒有人能清楚的定義它。
廣義來說,元宇宙是一個視覺圖像豐富的虛擬空間,在這個空間上人們可以工作、娛樂、購物、社交等。你可以想像你真的「存在」一個虛擬的世界中,並且感覺其他人也跟你在一起,此外你還可以訂製自己的化身 (Avatar) 並且擁有數位資產。
2009 年上映的電影《阿凡達》裡描繪的潘朵拉星球就是元宇宙的概念。阿凡達這個詞來自於英文 "Avatar",為「虛擬化身、頭像」之意。
在電影中主角傑克雙腳癱瘓,但是到了潘朵拉星球、他換上納美人的身體後,就可以行走、奔跑,但是意識仍然他自己的,這就是結合了虛擬(納美人的身體)與現實(自己的意識)的案例。
而元宇宙概念中常提到的兩個詞 "VR" 及 "AR",則可以用台灣民俗的「觀落陰」及「陰陽眼」來解釋會更好理解。
VR 是 Virtual Reality 的縮寫,意思是「虛擬實境」,它是利用技術產生一個 3D 的虛擬世界,讓使用者透過感官的類比,彷彿身歷其境。如果還是不知道什麼意思可以把它想像為「觀落陰」的儀式。
觀落陰是台灣一種宗教習俗,主要是有人想念他們過世的親人時,可以請法師透過儀式帶著他們的靈魂到陰間去看他們已過世的親人。這個儀式進行時,參加的人眼睛前面要綁上一塊紅布條,上面貼有符紙,這跟我們現在戴著VR眼鏡的感覺非常類似。
AR 是 "Augmented Reality" 的縮寫,翻譯為「擴增實境」,指的是透過影像及圖像分析技術,讓螢幕上的虛擬世界可以跟現實世界進行結合跟互動,如果難以想像,可以用台灣俗稱的「陰陽眼」來比喻。
擁有陰陽眼的人不只能看到一般人能看到的場景,他們還能看到鬼魂或是超自然的東西,並且與這些東西互動。所以擴增實境能做到的就是讓我們能像是擁有陰陽眼一樣,可以在真實世界跟虛擬的角色互動。
元宇宙 (Metaverse) 這個詞最早是出現在 1992 年的科幻小說《雪崩》 (Snow Crash) 中,作者尼爾史蒂文森 (Neal Stephenson) 創造了這個詞,英文其實是 “meta” 及 “universe” 二字的縮寫,用來描述一個他所想像未來的虛擬世界,在小說裡,每個人都擁有一個真實身份所投影的虛擬化身 (Avatar)。
既然這個詞早在 30 年前就出現了,那為什麼直到 2021 年才突然流行起來呢?主要原因有三。
首先,與元宇宙相關的一些技術已經漸漸成熟,例如我們所熟知的宏達電 (HTC),已經開發出虛擬實境 (VR) 眼鏡,可以透過這個裝置進入虛擬世界中。
第二,區塊鏈 (blockchain) 的概念也愈來愈普及。區塊鏈是藉由密碼學等技術,創建與儲存龐大的交易資料,具有難以篡改的特性。所以幾乎任何具有價值的東西都可以透過區塊鏈來追蹤及交易,像是加密貨幣和 NFT。
區塊鏈之所以會帶動元宇宙的發展,原因在於它的「不可破解性」和「不變性」,這是虛擬現實技術可以獲得廣泛採用的關鍵。因為在虛擬環境中駭客攻擊和資料外洩很常見,所以平台的安全性是相當重要的。
第三,新冠肺炎 (Covid-19) 加速了元宇宙的發展。由於疫情的關係,人類的生活方式被大大改變,多數人不能出門、需要遠端工作,造成在虛擬世界的互動需求大增,因此疫情成為了元宇宙發展的重要推手。
以下是幾位名人對於元宇宙的看法及定義。
臉書的創辦人祖克柏 (Zuckerberg) 曾公開表示:「元宇宙是公司最重要的未來,幾年後臉書將不會被認為是一家社群媒體公司,而是一家元宇宙公司。」
關於元宇宙的定義,臉書在其官網也寫道:「元宇宙是一組虛擬空間,你可以在其中創建和探索和你在不同物理空間的其他人。 你將能夠與朋友閒逛、工作、娛樂、學習、購物、創造等等。」
「元宇宙不是一家公司可以單獨構建的單一產品,它就像互聯網一樣,無論 Facebook 是否存在,元宇宙都存在。它不會在一夜之間建成,其中許多產品將在未來的 10 到 15 年內完全實現。雖然這個時間長度對我們這些人來說是令人沮喪的,但它讓我們有時間解決關於如何構建它的難題。」
Matthew Ball 是前亞馬遜工作室戰略主管,他的元宇宙文章《元宇宙:它是什麼、何處尋、誰將建造它》(The Metaverse: What It Is, Where to Find It, and Who Will Build it) 被鑄造成 NFT,被收藏家以 100 以太幣購買,其相當於是美金 46 萬元的價值。
Matthew Ball 在他的文章中提及:「元宇宙是一個大規模且可互相操作的實時 3D 虛擬世界網絡,可以由無限數量的用戶同步及持續體驗,具有個人存在感,且有數據的連續性,像是身份、歷史、權利、對象、通訊和付款等。」
Matthew Ball 同時也表示,元宇宙的完整願景還需要幾十年的時間,但是它的發展主要跟以下八項核心有關。
有人會說, 元宇宙是在虛擬的世界中跟其他人互動,還可以設定自己的頭像跟身份,那跟電玩遊戲不是很像嗎?
這個想法其實也是對的。
像微軟在 2022 年 1 月以 690 億美元收購美國遊戲巨擘動視暴雪 (Activision Blizzard) 時,它的執行長 Satya Nadella 就曾說:「當我們在考慮對元宇宙的願景時,我們相信不會只有一個單一的元宇宙。
我們需要支持許多的元宇宙平台……在遊戲中,我們將元宇宙視為社群和個人身份的集合,這些社群和個人身份以強大的內容特許經營權為基礎,可以透過任何裝置進入。」
現在,有許多公司會將單一遊戲或平台稱為「元宇宙」,如果是用這個定義來看的話,從 VR 音樂會到線上遊戲都可以稱作元宇宙。
簡而言之,可以把遊戲視為元宇宙,而元宇宙不只是遊戲,也不是單一的,可以有多個元宇宙。
NFT 是英文 Non-Fungible Token 的縮寫,中文翻譯成「非同質化代幣」。
還是有點抽象是吧?
所謂「同質化代幣」是指每個代幣的價值相同,而且可以分割,就好比你用 100 元紙鈔可以跟別人隨意交換另一張 100 元紙鈔,或是二個 50 元硬幣,因為它們價值是一樣的。
像我們常聽到的數位加密貨幣比特幣 (BTC) 及以太幣 (ETH) 都是屬於同質化代幣。
而「非同質化代幣」也是數位加密貨幣的一種,但是每個代幣都是獨一無二的,像是圖片、音檔、影像等任何數位形式的作品,是無法分割且無法互相取代的。
這些以前可以輕易複製的數位檔案,現在透過 NFT 就能擁有所有權證明,因為該藝術品的原創者、交易紀錄通通會被記錄下來,並且是公開的,同時它具有不易複製的特性,所以不必擔心被仿冒的問題。
因此,不管是一篇文章、一張梗圖或是一部短片,未來都可以像實體藝術品一樣被競標出售。
像是在 2021 年,數位藝術家 Beeple 的作品以 NFT 形式拍賣,賣出了高達 6,900 萬美元的高價。
而同年推特 (Twitter) 的創辦人 Jack Dorsey 的第一則推文也被製成 NFT,以 290 萬美元售出,被伊朗的加密貨幣企業家買下。
在 2022 年 4 月該企業家想要出售這則推文 NFT,他開價 4,800 萬美元,但最後只有 7 人參與投標,最高出價只有 280 美元。
簡而言之,NFT 是存在於區塊鏈上的所有權證書,它將成為虛擬世界中經濟的關鍵。
由於每個 NFT 都由一個無法刪除、複製或銷毀的加密密鑰保護,所以它能夠對一個人的虛擬身份和數位資產進行驗證,這是一個元宇宙本身及跨元宇宙互動所必需的。
NFT 跟元宇宙是一種共生共贏的關係,NFT 能夠使現實世界中的各種資產在元宇宙中產生經濟價值,並使其擁有所有權,而它「無法替代、獨一無二(無法分割)」的特性,也是元宇宙能夠運行的關鍵之一。
這兩個概念都相當的新,但是目前已經有幾家公司找到了同時應用這兩個概念的方法,成效也相當不錯。
來源:EVEN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