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 Altman 人品再受強烈質疑:OpenAI被指控惡意竊取初創公司IYO品牌

5月22日Sam Altman 和蘋果前傳奇設計師 Jony Ive高調宣佈OpenAI要進軍全新AI硬體,為此OpenAI收購了Jony的新公司"IO",今天突然爆出這個所謂的新公司完全是一個抄襲和侵犯商標權的公司,Sam Altman 的人品再次受到強烈質疑

馬斯克又下場補刀了

事情是這樣的

一家名為IYO的初創公司已向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指控OpenAI、Sam Altman以及蘋果前首席設計官喬納森·保羅·艾維(Sir Jonathan Paul Ive)惡意侵犯其商標權。IYO公司聲稱,被告方在充分瞭解其品牌和技術後,故意推出了一款同名(IO)且功能相似的產品,旨在利用其市場影響力“淹沒”並摧毀這家規模較小的競爭對手

當地時間2025年6月9日,初創公司IYO, Inc.正式提交了一份長達27頁的訴狀,將OpenAI及其高層,連同新成立的IO Products, Inc.告上法庭。訴訟的核心指控是嚴重的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以及蓄意破壞IYO公司的商業前景

原告IYO

根據訴狀,IYO公司並非無名之輩。其團隊起源於Google的“登月工廠”Google X,自2018年起便致力於自然語言計算的研發。2021年,IYO作為一家獨立公司分拆出來,至今已吸引了超過6200萬美元的投資

IYO的核心產品是IYO ONE,一款耳戴式、無螢幕的AI計算裝置。它通過特製的麥克風和骨傳導技術,讓使用者僅用語音就能與應用程式、AI和網際網路進行互動,旨在創造一種全新的、無縫的計算體驗。在訴訟前,IYO已經開始生產首批20,000台裝置,並正在進行關鍵的新一輪融資

IYO公司強調,他們不僅擁有已註冊的美國聯邦商標“IYO”(註冊號 7,409,119),其產品和服務也早已在市場上建立了商譽

被告IO

訴訟的導火索是2025年5月22日的一則重磅新聞:OpenAI宣佈以驚人的65億美元收購一家由蘋果設計傳奇人物喬納森·艾維新成立的公司——IO

根據OpenAI的公告,IO公司的目標是“開發、設計和製造一個全新的產品系列”,讓使用者能夠以一種更自然的方式與AI和計算裝置互動,而無需使用螢幕、鍵盤或滑鼠等傳統介面

IYO公司在訴狀中指出,這一定位與其公司的使命和產品功能“驚人地相似”

“並非巧合”:訴狀揭露的驚人內幕

IYO公司聲稱,被告選擇“IO”這個名字絕非巧合,而是蓄意為之。訴狀詳細列舉了雙方在過去幾年中的一系列接觸,旨在證明被告對IYO的品牌和技術瞭如指掌:

早期接觸(2022年): IYO曾與Sam Altman 的個人投資基金Apollo Projects以及喬納森·艾維的設計公司LoveFrom進行過會談,討論了潛在的投資與合作。儘管當時未能達成合作,但被告方已深入瞭解了IYO的技術和願景

“臥底”調查(2025年3月): 在OpenAI宣佈收購IO前不久,一名自稱Marwan Rammah的IO產品設計工程師,使用一個看似無關的信箱(presidiotech.com)購買了IYO的早期產品,並預購了IYO ONE。在進行產品試戴時,他對IYO的裝置規格、設計細節乃至設計檔案本身都表現出異乎尋常的興趣

直接承認(2025年3月): 當IYO再次聯絡Sam Altman尋求新一輪融資時,奧特曼在郵件中明確拒絕,並坦言:“謝謝,但我正在做一個有競爭性的項目……它叫io……”

深入盡調(2025年4-5月): 在官宣前的一個多月裡,OpenAI和IO團隊與IYO進行了多次會議,多達七名被告方代表試用了IYO ONE的演示裝置。他們對IYO的產品表現出濃厚興趣,甚至要求審查IYO的智慧財產權組合

訴狀稱,就在這些密集接觸結束僅幾天後,OpenAI就高調宣佈了IO的存在及其收購計畫

毀滅性打擊與強硬回應

IYO公司表示,OpenAI的公告立即對其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

市場混淆: 投資者、專業人士和公眾普遍對“IYO”和“IO”產生混淆,許多人誤以為IYO被收購或抄襲了OpenAI

融資中斷: 公告發佈後,IYO原本進展順利的融資活動戛然而止。投資者因擔心與科技巨頭發生品牌混淆和法律糾紛而望而卻步

生存危機: 缺乏新的資金,IYO將無法完成產品的製造和市場推廣,面臨著被龐大的競爭對手徹底“淹沒”的風險

訴狀還提到,在IYO嘗試與被告溝通解決問題時,遭到了強硬的回絕。更令人震驚的是,Sam Altman在一次通話中不僅拒絕停止使用“IO”名稱,甚至反過來威脅要起訴IYO,強迫其放棄使用自己的品牌

法律訴求

IYO公司提出了六項訴訟請求,包括:

  1. 商標侵權
  2. 虛假來源標識和不正當競爭(根據《蘭哈姆法案》)
  3. 加州法律下的不正當競爭
  4. 普通法下的虛假來源標識和不正當競爭
  5. 幫助侵權(Contributory Infringement)
  6. 引誘侵權(Inducement of Infringement)

IYO請求法院發佈永久禁令,禁止被告繼續使用“IO”或任何類似名稱;判令被告賠償其所有損失,交出侵權所得利潤,並支付懲罰性賠償金和律師費。

最新進展

目前OpenAI之前的高調官宣網頁已經被下架

OpenAI的回應是:

由於 IYO就使用“io”名稱一事提出商標投訴,法院已下令暫時關閉此頁面。OpenAI不認同該投訴,正在評估其他方案 (AI寒武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