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眼前的小利,變成未來的大風險】
前陣子,有位朋友介紹了一位房東給我認識…
她的房客準備退租,因此想找包租業者合作,讓她以後不用煩惱空租及管理房客
這位房東本來想交給一位房仲朋友處理,不過在我的積極爭取下,她還是願意跟我見面,聽聽我的方案
但很可惜,她最終還是選擇了另一家業者…
這是因為對方承諾,房東委託他「包租」之後,房東還可以「成為公益出租人」,因此房屋稅、地價稅都能比照自用住宅稅率,而且所得稅還有 1.5 萬元免稅優惠
聽起來超級划算,對吧?
▌划算背後的隱憂:法律關係的模糊地帶
但問題來了!只要是「轉租」的租約,你跟房客簽約時,合約上的出租人就不會是「房東本人」
因此,就算讓房客申請租屋補貼,房東其實也沒辦法成為「公益出租人」
神奇地是,那位房仲朋友向她掛保證:「之前配合的屋主,都有變成公益出租人,請你放心。」
那...為什麼對方卻能掛保證呢?
深入了解後,我才發現關鍵在這裡…
➡️對方雖然是以「包租」的名義跟房東簽約,但轉租給房客時,卻改用「代租代管」的形式
這種操作手法,在法律上其實是把風險繞回了房東身上,未來一旦房客出狀況,房東可能沒辦法主張轉租關係,甚至得直接負擔法律責任
更糟的是,租金收入在報稅時還可能被雙重認定!
▌當「公益出租人」遇上「AB約」
很多房東都非常在意「成為公益出租人」所帶來的稅務優惠,這確實是個吸引人的好處
然而,部分業者可能就是利用這點,透過在合約上動手腳,也就是所謂的「AB約」,來製造這種表面的「划算」
「公益出租人」制度的立意是良善的,但如果合約架構不合法,業者操作不合規,那就像是在一個漂亮包裝裡藏了根針
你一不小心,不只稅省不了,還可能陷入更複雜的法律與稅務爭議中
這不是危言聳聽,而是我們在業界常看到的實際案例...
▌給房東們的真心建議
因此,我建議每位房東,在做任何決定前,不要只看眼前的節稅空間,更要多問問自己兩個關鍵問題:
📌 這份合約,是讓收租更安心?還是其實更不安心?
📌 對方是不是真的有能力、也願意承擔該負的責任?
請千萬記住,為了省下眼前的小錢,反而造成未來更大的法律和稅務隱憂,那絕對是得不償失的!
你的資產安全和合法權益,那才是最重要的...
PS: 如果是合法的社宅包租代管,仍可讓房東享有上述稅率優惠,但案例中有些流程看起來不符合規範 (譬如簽包租後又轉為代租,採10年約而非3年約),所以需要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