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其國內通膨高企的壓力,以及最高法院關稅聽證會後的訴訟不確定性,白宮正逐步改變關稅工具策略。
據證券時報網11月23日報導,知情的美國官員透露,川普政府正在秘密準備一套備用方案,一旦“對等關稅”被推翻,商務部和貿易代表辦公室將轉而依據《貿易法》中的第301條和第122條。
這兩條法律同樣賦予總統單方面加征關稅的權力。白宮國家經濟委員會主任哈塞特近期也透露過類似訊號。不過,這些備用方案要麼實施起來更慢,要麼徵收範圍不如川普現在用的權力那麼廣,而且也可能面臨類似訴訟。
具體來看,1974年出台的《貿易法》第301條授權貿易代表可對他國的“不合理或不公正貿易做法”發起調查,並建議總統實施單邊制裁。
據克羅威爾莫林律師事務所(Crowell & Moring)合夥人Dan Cannistra統計,截至2025年1月17日川普第二個任期開始之前,歷屆政府根據301條款發起調查超過130起,其中有35起調查是在1995年世界貿易組織成立後啟動的。
2017年,川普在第一個任期內特別針對亞洲的貿易夥伴擴大了301條款的適用範圍,包括數字貿易、智慧財產權、市場准入(如乙醇)、環境政策(如非法毀林)等廣泛領域。
而《貿易法》第122條款則授權總統加征最高15%的關稅,但期限最長僅為150天。
另外,美方已依據《1962年貿易擴展法》第232條對金屬、汽車等行業加征關稅。9月2日,商務部繼續依據該條款啟動新調查,內容包括進口機器人、工業機械和醫療器械。該措施大有覆蓋美國大部分製造業基礎的勢頭。
最高法目前受理的訴訟由數家美國小型進口商,以及民主黨人主政的多個州所主導。他們指控川普啟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實施的差別化關稅,並未獲得國會授權。此前的幾次審理,白宮方面均被判敗訴。
目前最高法院由保守派大法官佔據多數席位,但近幾年的趨勢顯示,最高法院對行政權的無限擴張同樣持警惕態度,因此很難預測此次訴訟的結果。
歐巴馬時期的美國副貿易代表John Veroneau此前表示,該案將考驗最高法院能否堅守“重大問題原則”。該原則是最高法在拜登時代確立的,主要內容為:行政機構不得在沒有明確國會授權的情況下,擅自採取對國家經濟產生巨大影響的政策。
預計最終判決結果對國際貿易及美國整體財政影響深遠,涉及大規模、複雜的退稅程序。據估算,不利的法院裁決可能迫使政府退還已徵收的超過880億美元的關稅。
白宮近日調整了“對等關稅”的適用範圍,將咖啡、香蕉、牛肉、茶葉、香料、番茄、酪梨、椰子、橙子、菠蘿等農業產品排除在此前依據《對等關稅行政令》所徵收的附加關稅之外。更新後的關稅豁免表及對“結盟夥伴”的潛在調整清單自11月13日0時起生效。 (介面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