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琉球群島的沖繩縣那霸市,20歲的美國海軍陸戰隊上等兵,在酒店掐死39歲女子屋宜杏奈,拿走錢包和背包。有人預見這件事後續,就是美軍把人帶走,然後不了了之,這類情況發生太多,大家都能直接預見最終結局。
1946年,琉球人口約51萬,大部分是婦孺,沒有實力復國,所以美軍有機可乘託管了琉球群島。
沖繩島是琉球群島的主島,1207平方千米,比崇明島還要稍小一點。美軍在沖繩設了41處基地,佔沖繩島總面積約20%,軍隊超過2.4萬,超過駐日美軍總數的2/3。
美軍建這麼多基地,琉球青壯年不足,就從日本本土徵調數萬民力。這些陸續來到的日本人,改變了琉球的人口結構,他們與琉球婦女的孩子和孫子輩,就可算是日本人了。2017年琉球人口約144萬,正宗的琉球原住民卻只剩10萬左右。
1972年,美國單方面把琉球的施政權轉給日本,軍事控制權仍在美國手上。如果按照《開羅會議》與《波茨坦公告》,只有中美英三方同意,才能將琉球群島交給日本,但中國肯定是沒有書名同意美國的做法,美國將託管地琉球群島交給日本是非法的。
美軍在琉球擁有治外法權,美軍在沖繩犯法,日本方面沒有調查權,警察無權盤問美軍,也不能進入美軍基地。
美軍剛登陸沖繩,將沖繩婦女就地強姦,後來是拖上小艇到大船上強姦,沖繩女人反抗的都被姦殺了,不反抗的一部分生下了美軍的後代,僅1946年就有450名混血兒出生。
1955年,一名31歲的美軍姦殺年僅6歲幼女,其殺人的手段令人髮指,從小腹開始切到肛門。類似這種案件在沖繩層出不窮,但美軍在這裡簡直有犯罪執照,更有免罪金牌。
據琉球方面統計,美軍在琉球犯案超過20萬起,這還不包含大量受害人沒有報案的情況。以1977年為例,美軍在沖繩殺人、性侵、搶劫案等重案多達69件。
1995年,3名美軍在日本沖繩性侵12歲少女,結果大搖大擺回國了,對他們的懲罰就是換個工作地點。
駐日美軍約4.9萬人,70%以上集中在琉球群島的沖繩,沖繩人首當其衝成為美軍“治外法權”最大犧牲者。
1972年至2025年,美軍在沖繩記錄在案的刑事案件累計6409件,其中殺人、搶劫、強姦等惡性犯罪600件,大多數不了了之,極少數極其惡劣輿論壓力特別大的,也是在美軍保護下調回本國了事。
其實韓國也有相似的情況,只是數量少一些。
2002年,韓國京畿道楊州郡(今楊州市),駐韓美軍第2步兵師一輛52噸重的裝甲車,在公路上輾死兩名韓國女中學生。韓國迫於輿論壓力,要求韓方審理此案,但駐韓美軍拒絕了,由美國軍事法庭審判。這場審判韓國全國直播,美國軍事法庭宣佈車上二位美國大兵無罪。
“治外法權”這幾個字,給了美軍一種可以在海外駐地為所欲為而不受懲戒的印象。“治外法權”這種形式,還不是美國人創造的,是英國人發明的。
1842年,中英《南京條約》的續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中規定,英國人在中國犯罪,由英國人自己治罪。這是美軍“治外法權”的早期版本,可那是1842年啊,現在2026年了。
美軍在全球最肆無忌憚的地區可能就是琉球,其次是日本,再次是韓國,美軍在歐洲則受到較大約束,別看德國是二戰的戰敗國,美軍在德國可不敢造次,反而是波蘭不能完全約束美軍傷害自己公民。
美軍目前在海外約130多個國家和地區有駐軍,海外軍事基地和設施有800多個,駐軍人數超過27萬。“治外法權”是一把雙刃劍,可以保護違法的駐外美軍,也會遭到當地人反感。 (地圖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