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管局(MAS)日前公告了一系列新措施以保護加密貨幣投資人,包括規定加密貨幣交易所必須透過法定信託獨立保管客戶資產,並限制平臺向散戶提供借貸及質押的服務。
其中,MAS要求數位支付代幣 (digital payment token,DPT) 服務提供者,即加密貨幣交易所需要在年底前完成以法定信託保管客戶資產的舉動,MAS稱有關規定將降低客戶資產遺失或濫用的風險,並有助於服務提供者破產時追回客戶資產。此外,交易所還要定時對客戶資產進行核對,及必須明確告知客戶其持有其資產所涉及的風險。
另一方面,MAS亦將禁止加密平臺向散戶提供加密貨幣借貸和質押服務,理由是相關活動不適合零售公眾,但平臺仍然可向機構及合格投資人提供此類服務。 MAS坦言有反對意見認為,交易所在征得零售客戶的同意並進行風險披露的前提下可以提供相關服務,但亦有人主張禁止這些高風險和投機活動,MAS將隨時監測市場發展及消費者風險意識,並確保措施保持平衡和適當。
上述措施目前處於擬議階段,未來仍可能調整。 MAS表示相關措施是在去年10月進行公眾諮詢後,以保障加密貨幣散戶為目的訂立,該局即日起將就《支付服務條例》立法修正案草案展開為期一個月的新一輪公眾諮詢,以進一步落實這些新規定。
雖然是次MAS提出的新措施有收緊監管之勢,但前MAS監管人員Angela Ang認為並不令人意外,而且MAS是次的提案反映了當局有聆聽業界意見,並同時考量實際環境,故此沒有要求客戶資產需要獨立託管。此外,她認為新加坡目前僅要求 90%的客戶加密資產需存放在加密貨幣錢包中,而錢包不需要處於境內,對比競爭對手香港要求的98%而且錢包需處於境內的要求仍是來得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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