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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姐談好房#一片看漲聲中的「假扣押」

最近疫情稍歇,加上預售屋市場的磨刀霍霍,搞到連原本的中古屋市場,都有一副「你不漲價太奇怪」的狀況出現.

之前我就曾經提醒想要賣屋的屋主,不要只看那個預售高點,自以為賣太便宜是虧了,或是在同一個社區裡面,當初買的是「廣告戶」,現在一心想賣出「最高價」.最終也會是鏡花水月吧!特別是供給量很大的重劃區,同時間在出售的同類型房子也還有,或是新推出的房子可能在規劃上,CP值有機會更優.

當然,一定很多人覺得自己應該再晚一點賣,或是惜售一下,否則就是太笨了.我自己也剛剛犯過這樣的錯誤,沒有耐心等到出更高價的買方,早早就把房子便宜賣出.所以我並不是好的「投資諮詢者」,而是期許自己成為「自住協力者」.而在自住自用的前提下,分享議價或是比價經驗.而不是像問神一樣的來回答:買這個會漲嗎?

這裡想到一個貓狗笑話:
狗心裡謙卑而忠誠想~我的主人又給我吃給我住,關心我照顧我,難道他是神嗎?
貓心裡驕傲而自戀想~我的主人又給我吃給我住,關心我照顧我,難道我是神嗎?

其實,就算真的有人像神一樣的,知道接下來房價會漲多少漲多久,他也不一定會告訴你吧!

因此在一片漲聲中,這篇來分享一個剛剛發生的案例,就是交易進行到一半,突然發現無法完成過戶,因為賣方的房屋已經被「假扣押」了.

這時幸好有「履約保證」.意思就是買方付出的三成價金,是在銀行端被保留著.並沒有交予賣方.所以這件合約變成無法履行,對於買方來說損失了時間,對於仲介方來說,也損失了交易機會.對於賣方來說,更是可能錯失了「財務週轉」的契機,可能心裡會想:早知道我應該早一點脫手,或是同意接受上一組買方的價錢,一切就都不同了.

最近還有不少「預售屋換約」的案子,也一再上演賣方就是要賺多少才肯,卻不知自己把槓桿玩太大的話,一但其他部分有波動,例如最近股票市場大跌,一個轉不過來,事情就不太有趣了.

預售屋換約在頻臨交屋階段時,更是關鍵.無法在「預售階段」找到接手的買方,一但交屋後立刻面臨要鎖定若干年度,否則會被刻45%的重稅.

有些房仲會接到,「我就是要淨拿多少價金」,還把45%的稅也往房價上面加上去.特別是看到最近漲幅驚人的時候更是如此.當然也就拉長了成交的時間.

我還是這樣建議,就是真的吃不下預售屋或是新屋的價格,就一定要往中古屋去做功課,只是要特別注意交易時的履約保證步驟,以保障自己的交易風險.

補充:感謝專業的房仲主管,分享了更清楚的說明,也一併記錄下來.簽完約案子被假扣押處理步驟,大致如下:
1、查清楚事由,到底因為多少金額被假扣押。
2、假設是300萬的爭議,那麼賣方要解除假扣押,首要當然是賣方跟債權人協調解決撤假扣押。
3、如果無法協議撤掉假扣押。那麼,賣方必須提撥300萬到法院作「反擔保」,法院會給一張證明。賣方就可以拿那張證明,去地政事務所塗銷。案子就可以繼續進行過戶.
4、只要足夠金額繳進法院,一個工作天,就可以完成開具證明。
5、那300萬後來如何?通常原屋主(賣方),一樣可以跟對方繼續打官司.
6、賣方有時會希望,是否可以用買方的錢,去提存法院?答案當然是:不行。履保的機制是「安全」,在這種情況履保不會同意撥款。
7、賣方如果解決不了,沒錢提存怎麼辦?答案是:問題會比較大,因為會造成違約,也要賠給買方違約金。拖延交屋一樣有延遲金的問題。

本文同步刊登在「我是青埔人好房」臉書社團

感謝羅姐無私的分享 希望更多炒房客能收斂一點點就好 大家都有房住才能安穩拼經濟 而不是無腦炒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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