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在今年3/14公佈了去年查核預售屋契約的結果,50個建案中,有22個建案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是44%。
我特別製作了一張表,方便閱讀,其中4個比較嚴重的違規態樣列舉如下,供大家參考:
▌#驗收 (共計10個建案,違約率20%)。
1. 交屋保留款數額為「0」,或以個別磋商方式,將房地總價5%之交屋保留款降低為5萬元。
2. 將水、電、瓦斯管線費用全部轉嫁給消費者負擔。
▌#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期限 (共計9建案,違約率18%)
1. 未於使用執照核發後4個月內申辦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2. 消費者未協助加蓋印章或出具證件辦理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建商任意解除契約,並請求高額違約金。
▌#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 (共計8建案,違約率16%)
1. 未明確記載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日。
2. 以政府機關查察、新冠肺炎疫情或鄰房糾紛等非法定事由拖延完工日期。
▌#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 (共計7建案,違約率14%)
1. 房地面積短少,建商不為找補。
2. 房地面積誤差,限制消費者不得解除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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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買預售屋,不妨參考以下15種常見違規態樣,以保障自己的權利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