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房產界最震撼的消息,
就是 #預售屋免稅額 計算方式改變了!
預售屋換約無法提出證明文件時,
費用率該怎麼推算?
原本市場上大家都是用 #成交價3%,
現在改成 #轉售價格3%來認列,
轉售價格 = 已付款項+獲利,
等於可用來節稅的免稅額大幅縮水
我覺得...
這符合原本法條設計的"精神",
否則"付出金額"明明很少,
"可扣抵成本"卻很多,
會讓投機者鑽漏洞,
放大免稅額,並快速買賣賺價差。
但是...
原本文字已經清楚寫上"成交價",
硬要解釋成實際支付款項+獲利,
不管怎麼看,似乎還是很牽強...
不管怎麼樣,
如果沒有其他機關糾正這項解釋,
預售屋換約轉賣請記得改用這算法囉!
#預售屋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