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中小型銀行



近期,中小型銀行合併重組動作頻頻。


今年以來,中國已發生至少34起中小型銀行併購事件。其中,有至少41家中小型銀行被吸收合併;至少7家村鎮銀行的發起行推進股權收購、受讓後,持股比例達100%。

事實上,這延續了2018年以來中小型銀行「減量」的整體趨勢。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梳理髮現,根據金融監理總局披露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名單,2018年末,全行業共4034家中小銀行(包括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金融機構);到2023年末,已減少至3920家。光是2023年,「消失」的中小銀行就有64家,佔2018年以來縮減機構數量的一半以上。

這也是當前監理機關推動中小型銀行改革化險的具體表現。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監管實踐仍堅持「治已病」和「防未病」相結合,推動風險處置同時,強化風險預警,為形成具有「硬約束」的早期糾正機制打下基礎。


中小型銀行加速洗牌

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梳理髮現,2018年後,中小銀行整體延續了「減量」趨勢。

根據金融監理總局揭露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名單,2018年末,全行業共4034家中小銀行(包括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金融機構);到2023年末,已減少至3920家。其中,農村金融機構(包括村鎮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農村資金互助社和農村合作銀行)在2018年末時為3,900家,到2023年末,減少至3,795家。



2023年,中小型銀行機構加速「洗牌」。光是這一年,「消失」的中小銀行就有64家,佔2018年以來縮減機構數量的一半以上。具體來說,2023年絕對數量減少的中小銀行機構類型均為農村金融機構,其中,村鎮銀行減少9家,農村信用社減少49家,農村資金互助社減少7家;僅農村商業銀行增加1家。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農信社與農商行數量的「此消彼長」實質為合併重組。例如,2023年9月27日獲批開業的遼寧農商行,為瀋陽農村商業銀行與北票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等30家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合併新設而成;2023年12月19日獲批開業的阿克蘇塔里木農商行,為阿克蘇農村商業銀行等5家農商行及庫車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等3家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合併新設而成。

從國際經驗來看,2023年至今,美國已經歷過一輪中小銀行破產潮,包括受到廣泛關注的矽谷銀行、簽名銀行,以及報導相對較少的費城共和第一銀行(Republic First Bank)與堪薩斯州心臟地帶三州銀行(Heartland Tri-State Bank)等。

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新結構金融學研究中心副主任沙楠、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講席教授周皓日前聯合撰文指出,以美國中小銀行重整破產潮為鑑,中國地方中小銀行的重組合併在未來一段時間或時有發生。中小金融機構數量大幅增加後,將迎來一段洗牌期,經營能力差、自身造血能力弱、無法在市場競爭中存活的機構必將被淘汰。


更多併購重組在路上

對中國銀行業來說,中小型銀行併購重組之路可能才剛開始。根據監理機關的核准訊息,今年以來,已發生至少34起中小型銀行併購事件,包括中小型銀行被吸收合併、發起行增持/收購村鎮銀行股份等具體事項。

其中,至少有41家中小型銀行被吸收合併──包括農商銀行、村鎮銀行等農村中小銀行機構,也包括庫爾勒銀行這樣的城商銀行。至少7家村鎮銀行的發起行推進股權收購、受讓後,持股比例達100%。



法律業從業人員告訴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吸收合併與增持/收購理論上的最大區別在於,吸收合併之後,被吸收合併的法人主體將不復存在。這也意味著,吸收合併之後,被吸收合併的銀行將會被解散。例如,重慶江北恆豐村鎮銀行、包頭市東河金谷村鎮銀行就因合併而獲批解散。

而收購之後,被收購方的法人地位存在與否需依據具體商業考量而定。例如,先前已獲鄂爾多斯銀行收購的正藍旗匯澤村鎮銀行,今年6月21日因被收購而正式核准解散;中山古鎮南粵村鎮銀行、梅河口民生村鎮銀行和平山西柏坡冀銀村鎮銀行被主發起行增持股權至100%後,也將完成解散事宜,進而成為發起行的分支行,也即業內所稱「村改分」或「村改支」。

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馮興元接受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發起行與村鎮銀行為異地,通常就不會取消村鎮銀行的法人地位。 「尤其是農商行跨地域運作總體上不符合政策基調,所以異地村鎮銀行變成發起行的支行應該也不受鼓勵;但如果本身就是省內的農商行或城商行去併購同省的村鎮銀行,那確實也沒必要再保持村鎮銀行的獨立法人地位。


抓早抓小治未病

「全力推動中小型金融機構改革化險」是金融監理總局2024年度八項重點任務的目標之首。近期,監理機關又集中釋放了推動中小型銀行改革化險的最新思路。其中,農村中小型金融機構的「減量提質」是最受關注的一大面向。

金融監理總局股份城商司提出,要「探討推動股份制銀行、城商行及其發起設立的村鎮銀行合併重組,透過發起行吸收合併、他行收購合併多種方式實現村鎮銀行減量提質」。金融監理總局農村中小銀行監理司則表示,要“加快推動農村中小銀行合併重組,減少農村中小銀行機構數量和層級,加強集中統一管理,因地制宜最佳化機構佈局,重塑經營機制,促進風險持續收斂” 。

而監理機關先前介紹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整體思路時,常提到的兩方面是「治已病」和「治未病」。

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從接近監管人士處瞭解到,今年已公佈的這些中小型銀行合併重組案例,部分屬於觸及監管紅線,並已納入監管部門當年推進風險化解的任務清單當中。相關吸收合併結果的公佈意味著前期問題股東清理、資金補充來源等關鍵問題都有所進展。

「猛藥去痾」推動高風險機構處置同時,強化風險預警、及時識別脆弱性機構,「抓早抓小治未病」也是目前推進中小銀行改革化險的重點工作之一。

金融監理總局農村中小銀行監理司今年初就已明確表示,要堅持治已病和治未病相結合,健全風險預警指標體系和響應機制,及早捕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第一時間進行通報提示。做實具有「硬約束」的早期介入機制,對問題機構設定早糾期,及時督促整改。規範監理履職行為,推動形成「日常監測—問題識別—早期糾正—風險處置」監管閉環。

前述人士指出,健全風險預警指標體系對第一線監管實務來說最直接的變化在於內部資訊的對稱與暢通,一旦轄內機構觸發監管指標臨界點,有權限的相關人員均可第一時間知悉,由此督促監理履職。不過,該人士也提到,健全風險預警只是第一步,也是形成「硬約束」的早期介入機制的基礎條件,但由於不同監管機構的風險認知、風險容忍度可能存在差異,因此未來還需明確觸發預警後的處置標準,即何時何地採取何種行政強制措施。


減量提質促金融供給改革

去年底舉行的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做好金融工作要「以推進金融高品質發展為主題,以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推動中小​​型金融機構併購重組,既在於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更在於推動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金融供給品質。

馮興元認為,監管層推動農村中小型銀行合併重組,減少中小型銀行數量和層級,是確保這些機構的更永續發展,從而確保農村普惠金融服務的可持續性。

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員汪雯羽也持類似觀點,她對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表示,合併重組可以提升中小金融機構的規模效益,特別是在欠發達地區,受人口流出影響,機構提供基礎金融服務的成本較高,同時不夠活躍的金融需求使得金融機構面臨永續發展壓力。合併後可最佳化分行設定,減少銀行基礎設施重複投入,降低成本,並在金融科技開發和風險控制方面集中發力,提升機構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和化解風險能力。

不過,要注意的是,機構「減量」並不能簡單地與「提質」劃等號。以目前推動中小銀行化險的主戰場-農村金融市場為例,汪雯羽指出,總體看,農村地區已形成政策性機構和商業性機構合作並存、大中小金融機構共同服務的多層次、多元化的金融供給佈局。但各類機構金融產品同質性較強,缺乏特色,顧客重合度高,造成農村金融市場競爭主要集中在價格競爭。如何因應鄉村全面振興中金融需求的新變化,找到本機構在農村地區的差異化發展策略和服務特色,是當前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發展最重要的事。

當然,外部環境的最佳化也是未來完善多層次永續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方向所在。馮興元認為,一方面要擴大中小型金融機構的外源資本補充管道,健全規範股權、債權市場;另一方面,要充分評估風險外溢性,實施差異化監管。此外,還要選拔專業的農村金融機構高階主管團隊,不能以行政手段取代市場發現。 (券商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