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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素蕙撤告止謗 律師駁斥網傳600萬求償不實》連日來引發爭議的禮客OUTLET創辦人翁素蕙車禍事件有重大轉折。翁素蕙今天(5/14)下午由委任律師黃仕翰到台北地方法院撤回民事告訴,並說明翁素蕙當天徒步穿越馬路遭女駕駛開車撞傷的車禍事件過程,並轉達翁素蕙原希望透過民事公益捐方式,讓肇事者記取教訓避免再發生事故造成其他家庭悲劇,如今因本案件經媒體已達宣傳效果,讓駕駛人提高安全注意目的已達到,認為本案已無再進行訴訟必要,決定撤回民事起訴。黃仕翰並強調,翁素蕙對肇事者從未有如外界所傳求償600萬或「告死妳」言論。黃仕翰表示,翁女士作為行人,在穿越馬路時遭對方撞擊,受到嚴重的傷勢,包括十字韌帶破裂等,就診達101次,所幸上天保佑而未發生人命憾事,翁女士深切感恩。而本案車禍加害人也在經過兩年多的刑事訴訟程序,確認違規並有過失而造成翁女士受傷,因此經法院判決犯過失傷害罪確定,並不得緩刑而須執行刑罰,足見肇事者的駕駛行為確實有疏失。黃仕翰指出,翁女士本意希望藉由民事訴訟程序,一方面提醒加害者應知所警惕,以避免將來又再次發生事故,造成家庭悲劇發生的嚴重後果,更希望透過求償所得之金額全數捐助公益機構,以慶幸自己在遭遇本次事故撞擊後,卻仍大難不死,以此恩情回饋社會。本案經媒體報導,翁女士希望借此求償讓駕駛人提高安全目的已達,故認為本案無必要再進行訴訟,決定撤回民事起訴。黃仕翰強調澄清,翁女士對肇事者從未有600萬求償或「告死妳」言論,希望透過求償公益捐作為警醒,代翁女士沉重呼籲每位駕駛珍惜自己的生命,也珍惜他人身後每個家庭的完整與幸福。因一次不經意的錯誤,可能改變數個家庭的命運。最後,他代翁女士呼籲社會大眾應注意行車安全,希望從此以後再無交通憾事發生。
《翁素蕙特權當選「副董」爭議 台大EMBA校友基金會駁:依法依規》日前在台大EMBA就讀的禮客OUTLET創辦人翁素蕙遭媒體報導,因她與校方關係良好,台大EMBA校友基金會為她量身打造「翁素蕙條款」助她選上該基金會23屆副董事長。對此,台大第23屆EMBA校友基金會表示,媒體報導與事實不符,副董事長是依法依規長年設置,選舉過程公平、公正、公開,並於法有據,絕對可受公評。該基金會法務長郭思吟律師強調,對於向媒體爆料人士恐涉及毀謗罪,基金會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依法捍衛名譽與正義。有人向週刊不實爆料,指與翁素蕙友好的台大管理學院院長胡星陽、基金會執行長陳家麟與部分董事,提名資格不符的翁,還違反議程剝奪董事投票權,鼓掌通過由翁接任副董事長,還說翁素蕙不受EMBA校友支持。針對以上報導內容,台大EMBA校友基金會表示,要批評請公開姓名,勿匿名發表指控,第23屆副董事長的選舉程序完全合法透明,經得起外界檢視,選舉公平、公正、公開,當場若有異議可提出,但不能選輸後才惡意攻擊、編造故事。對於翁副董事長「不符合資格」,及「沒有校友支持」,這些說法毫無根據。根據台大EMBA校友基金會群組訊息,不少校友都為翁素蕙抱不平,紛紛留言表達對她的支持,要COCO姐(指翁素蕙)挺住,「不要被這些抹黑擊倒,我們都挺你」、「公理自在人心」、「辛苦了,捍衛體制堅持原則,扛十字架前行實在偉大。」第18屆校友基金會理事長王定乾也在另一群組力挺,翁素蕙是由他推薦攻讀台大EMBA,翁當選副董事長進入EMBA校友基金會「是最佳人選」。台大EMBA校友基金會第23屆法務長郭思吟律師則表示,基金會就第23屆副董事長之選舉,係依據「財團法人法」及基金會10多年來遵行之「內部組織辦法運行條例」,由第22屆全體董事以選舉選票多數決推舉出候選人,再由23屆全體董事於董事會以無異議全數通過完成,絕對合法並於法有據。另查台大EMBA校友基金會歷屆董事長與副董之名單,EMBA校友基金會自第9屆起即設有副董事長職務,至今為第23屆,故已設置整整14年,並非如報導指為翁素蕙量身打造「副董事長」職務。為此,法務長郭思吟律師重申,向媒體不實爆料者已涉刑法毁謗罪、加重毁謗罪嫌,因已造成台大校譽、會譽及各被害人等名譽受損,基金會將保留法律追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