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錄影和偷拍偷窺勿混為一談 專家:不需要獵巫式公審》
近來醫療院所裝設監視器爭議,引起法律界和醫界廣泛討論。學者專家認為,監視錄影和偷拍偷窺不能混為一談,真正需要檢討的絕對不是監視器本身,而是醫療錄影管理和相關法律規範是否完善?是否兼顧病患「知情權」和醫護的醫療安全?應該建立一套兼顧隱私、人權、醫療安全與醫病互信的制度設計。
新北地院最近審理愛爾麗涉偷拍案,據報載,愛爾麗總裁常如山委任律師主張相關電磁紀錄扣押在案,被告有無閱覽監視器拍攝内容僅需調閱主機日誌即可確認,且檢方也宣稱「監視器主機並無連線備份雲瑞或外流情形」,但仍然出現各種獵巫式的公審。
愛爾麗涉偷拍案爆發後,台北市、新北市、新竹市、台南市和高雄市近十家醫療院所,同樣遭查獲於診療空間裝設隱藏式監視設備,顯見醫療院所基於內部管理、保全醫療紛争事證等實務需求,長期形成這種產業慣行。但一時輿論譁然,獵巫式的公審認為這些醫療院所涉嫌偷拍,甚至影射偷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