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晚,劉德華就備受爭議的奧迪“小滿”廣告抄襲事件作出回應,再次引發大眾關注。
昨日,一汽奧迪憑藉一條由劉德華出鏡的“小滿”廣告,在社交圈刷屏。然而很快,這條備受讚譽的廣告就被指文案疑似抄襲。一時間,輿論嘩然,劉德華、奧迪以及廣告公司紛紛被捲入紛爭之中。
作為全球知名的汽車巨頭,一汽奧迪竟然在廣告上翻了車。令人唏噓的同時,也讓人深思短視頻時代,版權保護的諸多困境。
事件已經發生,究竟誰需要承擔責任?究竟如何界定抄襲的邊界?短視頻時代如何保護“創意勞動”?記者就大家關心的問題,第一時間聯繫採訪了多位業內人士。
劉德華回應廣告抄襲事件
奧迪“小滿”廣告抄襲事件仍在發酵。
5月22日下午,劉德華在官方後援會APP華仔天地發文稱,“對原創我是百分百地尊重,今次事件,對於廣告團隊在創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以及對滿哥造成的困擾,我個人深感遺憾。Audi和廣告公司現正認真處理中。”
當天上午,一汽奧迪官方也出面致歉,就該事件中因監管不力、審核不嚴給劉德華、北大滿哥及相關方造成的困擾,表示誠摯的歉意;已責成創意代理公司盡快處理,給公眾一個滿意的答复;在事實正式澄清之前,奧迪各官方渠道全面下架該視頻。
時間回到昨日,正值二十四節氣“小滿”,一汽奧迪推出由劉德華飾演的廣告片《今日小滿,人生小滿就好》,一時間在社交媒體刷屏。
另據媒體報導,該視頻在微信視頻號的點贊、轉發超過10萬次,在奧迪官微播放超455萬次。
然而,爭議隨之而來。21日晚間,擁有370多萬粉絲的抖音博主“北大滿哥”發視頻稱,奧迪這則小滿廣告抄襲他在2021年5月21日發布的視頻文案。
北大滿哥在視頻中展示了此前由他撰寫的文案原文:“有小暑就一定有大暑,有小寒就一定有大寒,但是小滿,一定沒有大滿,因為大滿實際上不符合古人的智慧。小滿的這一天,剛好麥穗開始逐漸飽滿,但是還沒有完全飽滿,這種狀態特別好。它代表了一種人生態度,就是我們一直在追求完美的路上,但我們並不要求,一定要十全十美。所以從這個角度,小滿是一年中最好的節氣,也是我最喜歡的日子……花未全開月未圓,半山微醉盡餘歡。何須多慮盈虧事,終歸小滿勝萬全。”
“北大滿哥”表示,自己並不是第一次被抄襲,有人搬運他的視頻帶來幾百萬元的收入。不過這種一字不差的抄襲廣告,真的沒見過。
一石激起千層浪,“奧迪小滿廣告抄襲”衝上微博熱搜第一。
抄襲之過誰擔責
據一汽奧迪的聲明透露,該視頻由創意代理公司M&C Saatchi提報並執行,本著不迴避問題的原則,已責成其盡快就所涉文案侵權情況進行處理,給公眾一個滿意的答复。
今日,涉事廣告公司M&C Saatchi也承認存在“抄襲”情況。據公司聲明稱,該公司奧迪服務團隊系奧迪小滿篇品牌視頻開發團隊,在視頻內容開發過程中,因該公司奧迪服務團隊版權意識淡薄,在未與版權方溝通的情況下,直接使用了抖音博主北大滿哥關於“小滿”視頻的文案內容。
公司表示:“我們深表歉意,並誠懇地向原作者道歉,同時承諾盡最大努力彌補對原作者的損失。我司鄭重承諾將在廣告創作中尊重和保護原創作者權益,嚴格杜絕此情況發生。”
為何會如此堂而皇之地發生抄襲情況,此前曾有消息稱,廣告公司或與北大小滿前期談判未談攏。
對此,一位汽車廣告行業資深人士認為可能性不大。他表示,從視頻製作的水準以及藝人的知名度來看,一汽奧迪此次廣告預算估計規模在6000萬元以上。“但是一般這個時長的廣告,我們即使請專業編劇來寫文案,價格也就在6-7萬元左右。這麼大的項目,雙方完全沒有必要計較這麼點開銷。”
那麼究竟是哪個環節出現了問題?該人士認為,很有可能與視頻類廣告文案審核機制有關。
據了解,目前主流廣告公司中,對於新媒體類文案都有較為完善的審核校對機制,而對於視頻類產品,版權審核則更多集中在圖像、音效等方面。
“畫面、音效、配樂、出現人物的肖像,一般所有可能出現在作品中的內容,廣告公司都會前期全部買斷。”該人士舉了個例子,“我們前段時間去頤和園取景拍攝,由於頤和園本身也存在物權,因此我們還會就此支付一筆版權費用。”
然而層層流程之下,依然出現了此次的“百密一疏”。
“老實說,進入到視頻製作環節,文案其實是版權評估的盲區。”該人士認為,一般視頻製作為外包團隊,一旦前端有人隱瞞或者忽略了文案來源,後期流程便不易被發現。
此次抄襲事件,誰將承擔責任呢?
“一旦訴諸法律,那麼可能這不僅僅是雙方或者三方的案子,很有可能牽扯多方。”另一位廣告行業人士告訴記者,由於大客戶項目往往存在眾多代理,因此出現問題後涉及面也會非常廣,“比如說此次,如果一汽奧迪是通過藝人經紀代理公司找到劉德華的話,那麼相關的經紀公司也會被捲入其中。”此外,就廣告公司本身而言,項目也存在著分包,“比如說這次一汽奧迪的廣告,M&C Saatchi負責的是主要策劃,但是具體拍攝是它下游的供應商來完成。”
記者註意到,有報導稱此次涉及的文案很有可能也是源自廣告公司的外包供應商。
一位品牌方人士告訴記者,從以往案例來看,廣告主和廣告公司或許都將成為被告,“一般這類廣告公司授權協議都是三方協議,即著作權人、代理廣告公司以及廣告主,因此發生糾紛的時候可能都會被起訴。”但是該人士也表示,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最終廣告公司可能負主責。
“此次事件如果最終進入訴訟程序,或許將牽扯多方,並且賠償金額將是驚人的。”該人士表示,若真的坐實抄襲,廣告公司可能面臨的賠償,將不止於千萬級的廣告預算。
“一般來說,如果廣告主對於抄襲並不知情,那麼廣告公司將可能承擔所有賠償責任,賠償金額不僅包括前期投入的所有資金,還會根據影響力折算對品牌的負面效應損失。”具體而言,該人士表示,會按照廣告的覆蓋率乘以一定比例計算,“這次廣告本身很火,那麼由此產生的負面效應可能反而更大。”
抄襲?借鑒?如何界定?
不過,在眾多網友指責奧迪官方廣告審核不嚴的同時,也有網友發現,“北大滿哥”的這篇“小滿”文案也存在“借鑒”成分。
有網友發現,早在2017年6月,一位名為“yoli尤琳”的微博博主就發過相似的文案。並且同樣是以小暑大暑、小寒大寒開頭,引出只有小滿沒有大滿的話題,最後表示這是老祖宗的智慧。
此後,更有網友發現,關於“小滿”類似的文案,早在多年前的豆瓣以及博客上均有出現。
事實上,在談及創作理念時,“北大滿哥”也坦言,知識都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他的作品中的很多知識,也是在書上看到的,也是從別人那裡學到的。那麼,究竟如何判斷“借鑒”與“抄襲”的邊界?
“創意本身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權法保護的是基於這個創意形成的表達,你會如何去形成一段文字來表述這樣一個觀點。”一位知識產權領域資深律師對記者表示,此次事件中最受人詬病之處便是,廣告文案與博主“北大滿哥”的原文案,在文字上對應程度極高,“包括語序、字詞的選擇上,這種重合度非常明顯。”
該律師認為,從法律實務層面來看,由於文案相似度極高,因此若雙方訴諸法律,該條廣告被判定涉及侵權的可能性較高。
不過,相較於此次較為明顯的文字雷同,該律師也坦言,從法律實務層面來看,短視頻的抄襲目前仍然較難界定。
“尤其是涉及到劇情,你很難一幀一幀去比較。”他表示,視聽作品在劇情推演編排、拍攝角度取捨等方面,目前法律界尚未找到一條明確量化進行侵權比對的標準。因此目前司法實踐中,對於短視頻行業的“抄襲”行為,依然難以界定。
“很多時候對於視頻是否抄襲,我們都是一種主觀的感受,覺得它好像超出了借鑒的邊界,”該律師表示,“但是這種感受無法量化,也沒有相關的訴訟明確這條線,加之這類訴訟成本本身很高,行業目前依然存在不少灰色地帶。”
維權的困難,也折射出如今短視頻時代,知識產權保護與預防侵權工作的困難。
“總的來說,從法律層面來講,廣告主是很難規避這類風險的。”前述律師表示,由於視頻涉及的元素過多,且無法像文字一樣查重,廣告主很難在審核環節發現問題。“因此一般來說,只能在前期合同中,就相關的權責作出界定。”
“現在的視頻廣告已經是工業化項目了,上下游涉及的公司與流程太多。”前述廣告公司人士也坦言,隨著流程的不斷增長,廣告公司想要把控全流程版權的難度也在提升。(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