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稅”為何人人喊打

幾乎從未間斷的“蘋果稅”爭議再起波瀾。

今年5月以來,蘋果接連向騰訊、字節發出警告,要求堵上“蘋果稅”的漏洞,否則將拒絕產品更新。“iPhone16將不支援微信”的傳言,更是讓此事引發了更廣泛的關注。

今年8月,騰訊首次對“蘋果稅”予以回應,稱正在與蘋果協商;9月6日,蘋果應用程式商店發佈了微信的更新版本。字節尚未對此事進行公開回應,截至9月25日,抖音在應用程式商店的版本更新停留在兩個月之前。

這不是“蘋果稅”第一次引發關注。從全球視野來看,封閉的蘋果生態和“蘋果稅”,讓蘋果正面臨著來自法律和監管的多重壓力。



“蘋果稅”在中國抽成比例太高

所謂“蘋果稅”,可以理解為蘋果App Store的管道分成。一般來說,蘋果系統內每消費一筆錢,蘋果便會扣留交易金額的30%作為“過路費”,再將剩下的70%轉給開發者。就抽成比例而言,不同國家和地區是不同的。

據媒體報導,蘋果自今年5月起便接連向騰訊、字節發出警告,他們發現開發者試圖將使用者引導至外部支付系統,要求堵上微信、抖音的支付漏洞,否則便停止相關產品更新。

蘋果相關工作人員稱,蘋果應用程式裡所有數字商品的銷售都必須通過其系統,如違反該規則,蘋果稽核團隊可能會拒絕應用程式更新。不少觀點認為,蘋果此番動作背後,或是瞄準了小程序,尤其是小程序遊戲(以下簡稱“小遊戲”)。

正如此前騰訊首席策略官詹姆斯·米歇爾在二季度電話會上表示,騰訊正與蘋果協商 iOS 小遊戲的收入分成。他表示,目前騰訊沒有在iOS小遊戲“應用內支付”上取得收益。

“目前來看,大家詬病比較多的地方有兩點:一是收費名目比較多。以遊戲為例,蘋果對所有的虛擬道具都會抽成。二是收取額度較高。以付費會員為例,一般情況下,iOS的會員價格會比Android的要貴一些。”艾媒諮詢CEO張毅在接受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採訪時說。

公開資料顯示,蘋果在中國抽取佣金的兩檔比例分別是30%、15%,並且未開放第三方支付;美國抽佣比例為27%、12%,開放第三方支付;歐盟地區抽佣比例則為17%、10%,同樣開放了第三方支付,但滿足相關條件的開發者需要向蘋果繳納“核心技術使用費”。

張毅表示,蘋果在中國執行30%的最高檔收費標準太高了。而且相關費用還是對開發者的營業收入直接抽成,而不是對淨利潤進行抽成。

這並不是“蘋果稅”第一次在中國引發爭議。早在2017年,蘋果將“蘋果稅”的徵收範圍擴大到了微信公眾號打賞功能,最終雙方約定均不從中抽成而告一段落。

而此次再次涉及“蘋果稅”,張毅卻感受到了不一樣。“如果以前是‘非議’,那麼現在就是‘抗議’。”張毅說。

這或許和市場變化有關。

“過去是增量市場時代,中國、國外的開發者都認為蘋果可以帶來巨大的流量增量,即通過服務改善和產品創新是可以賺到更多的錢。”張毅說。

他進一步表示,目前,不論是從智慧型手機的整體發展態勢,還是蘋果手機的市場佔有率來看,蘋果能給開發者帶來的增量空間已經見頂了。


“蘋果稅”引發抗議,已遭遇多國調查

世界苦“蘋果稅”久矣。

“大家反感的原因在於,蘋果涉及濫用自身生態優勢地位和市場支配地位單方面推出這樣的平台規則,在某種意義上是對平等、開放、包容的網際網路環境的否定。”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研究中心副主任吳沈括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分析道。

在全球開發者“反抗”蘋果稅的案例中,遊戲開發商Epic Games和蘋果之間的爭端無疑最引人關注。

2020年,遊戲開發商Epic Games在其熱門大逃殺遊戲Fortnite(即《堡壘之夜》)中開放了自己的支付系統,希望繞過30%的“蘋果稅”。蘋果以違反應用程式商店政策為由將該遊戲下架。

隨後Epic Games將蘋果公司告上法庭,控訴蘋果涉嫌壟斷,並且認為蘋果獲得的平台分成利潤不合理。Epic Games還得到了微軟和臉書(現Meta)的支援。

雖未能確認蘋果構成壟斷,但法官認定,蘋果不能阻止開發者告知使用者有除了蘋果之外的支付方式。

蘋果封閉的生態、在“蘋果稅”上的強硬態度,也引起了多國監管部門注意。為了一個更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蘋果面臨來自多個國家的監管壓力。

2021年,韓國《電子通訊事業法》修正案表決通過。該法案要求,無論是Google還是蘋果,都不可強制要求開發者使用平台的支付系統。

同樣是在2021年,印度競爭委員會對蘋果展開調查。有非營利組織指控蘋果濫用其在應用市場的主導地位,強迫開發者使用其專有的購買系統,徵收30%的“蘋果稅”。

即便是在美國,蘋果的日子也不好過。

2024年3月,美國司法部聯合十幾個州和地區的總檢察長,對蘋果提起反壟斷民事訴訟,指控其壟斷或試圖壟斷智慧型手機市場。

起訴書提及,蘋果通過隱形規則和限制鞏固其壟斷地位,將使用者繫結在蘋果生態上。在此基礎上,蘋果對第三方收取了高額的蘋果稅。相關行為有損競爭公平。

從治理成效來看,歐盟對“蘋果稅”的處理更見成效,這和《數字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以下簡稱DMA)緊密相連。2022年,歐盟就DMA達成一致,DMA旨在限制被認定為“看門人”的科技巨頭的某些行為。一年後,首批被認定為“看門人”的六大科技巨頭,其中就有蘋果。

在DMA強烈影響之下,今年1月,蘋果首次允許歐盟地區客戶從應用程式商店以外下載軟體,開放了第三方支付,蘋果稅下調至17%,據悉,一年後還將進一步下降至10%。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3月,歐盟對蘋果處以18.4億歐元罰款。該決定源於2019年串流媒體服務平台Spotify對蘋果公司的投訴,投訴涉及蘋果對其應用程式商店徵收30%佣金等內容。

“各國做法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借鑑的意義,同時也要注意到通過立法、司法方式解決此類問題,可以做到局部糾正,但也存在不同程度的侷限性。”吳沈括說。

在他看來,“蘋果稅”問題涉及的核心在於,要塑造一個平等、有序、透明的產業生態環境,需要市場各方主體的共同關注和“權責利”之間的博弈來妥善解決。 (中國經濟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