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著10月份已經過半
大家本月工資還剩下多少?
不管工資多少,每月都覺得少
近日,人社部官網公佈全國
最新最低工資標準
多地官宣:上調!
什麼是最低工資標準?
上海目前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今天快和小編一起瞭解一下~
近期,人社部官網公佈了最新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最低工資標準情況
(截至2024年10月1日)
↓↓↓
目前,最低工資標準檔位最多為四檔。上海目前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69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4元。資料顯示,從月最低工資標準看,上海以2690元的標準居全國首位;從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看,北京以26.4元的標準為全國最高。
最低工資標準指的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同級工會、企業代表組織研究擬訂,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後,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施行。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
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有朋友會疑問:最低工資是扣除社保和公積金個人部分,實際到手的工資嗎?
最低工資是指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後,所在企業必須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根據規定,下列項目不作為月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也就是說,假設你與企業約定的每月收入是3300元,在扣除了個人依法繳納的社保和公積金後,如果低於月最低工資2690元,則企業應予以補足。
不包括!《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規定: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五條規定,勞動者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最低工資標準是試用期工資的“托底線”,不是“標準線”。
3、如果在勞動合同上沒有明確約定試用期工資,那麼應該按照合同約定的工資支付,不能隨意打折。
案例:小許從外省市某職校畢業後被註冊在當地的一家公司招用,雙方簽訂了1年期勞動合同。合同中明確了小許的勞動報酬按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但工作的地方卻在上海的分公司。小許疑惑,他明明在上海工作,為何工資拿的不是上海的最低工資?
解答: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規定:
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註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
案例中的小許,所在公司的註冊地與他實際履行勞動合同的地域不一致,公司應該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規定執行,也就是說,小許的勞動報酬應按照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用人單位註冊地的有關標準高於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註冊地有關規定執行的,從其約定。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者有權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投訴。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發生爭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有關規定,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依法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Life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