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央行重磅!正式推出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

中國人民銀行(下稱“央行”)聯合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10月18日發佈《關於設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有關事宜的通知》(下稱《通知》),設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激勵引導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提供貸款,分別支援其回購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再貸款首期額度3000億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視情況展期。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政策適用於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21家全國性金融機構(下稱“21家金融機構”)可發放股票回購增持貸款。21家金融機構自主決策是否發放貸款,合理確定貸款條件,自擔風險,貸款利率原則上不超過2.25%。據市場人士分析,按照以往政策慣例,再貸款累計期限估計可達3年。

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按季度發放。即日起,21家金融機構可向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發放貸款用於股票回購和增持,發放貸款後於次季度第一個月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再貸款。對於符合要求的貸款,中國人民銀行按貸款本金的100%向金融機構發放再貸款。本政策為階段性安排。


再貸款工具確保“專款專用,封閉運行”

央行對符合政策支援範圍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劃定了明確條件,對其行為進行約束。

對於上市公司回購股票,上市公司應當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第八條規定的條件,且不是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上市公司應當披露回購方案。

對於主要股東增持股票,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為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主要股東應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具備債務履行能力,且最近一年無重大違法行為;主要股東增持應當披露增持計畫。

《通知》還明確,對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一視同仁。鼓勵中央企業發揮帶頭作用。

《通知》強調,21家金融機構貸款資金要專項用於股票回購和增持,確保“專款專用,封閉運行”。具體來說,申請貸款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應當開立單獨的專用證券帳戶;金融機構要分別開立銀行貸款專用帳戶和於前述專用證券帳戶對應的資金帳戶,監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做到專款用於股票回購和增持。


發放貸款利率原則上不超過2.25%

《通知》明確,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等21家金融機構按政策規定,發放貸款支援上市公司股票回購和增持。

21家金融機構自主決策是否發放貸款,合理確定貸款條件,自擔風險,貸款利率原則上不超過2.25%。貸款資金“專款專用,封閉運行”。21家金融機構按通知規定發放的股票回購增持貸款,與“信貸資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關監管規定不符的,豁免執行相關監管規定;豁免之外的信貸資金,執行現行監管規定。

市場人士分析指出,2.25%的貸款利率對於上市企業和主要股東已經是很低的利率,體現了央行方面對推動資本市場穩定運行的支援力度。這也意味著,只要上市公司分紅率高於2.25%,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使用貸款回購和增持股票就是有利可圖的,預計可以顯著激發其回購增持熱情。

《通知》還要求,21家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內控優先、制度先行原則,建立完善相關和內部控制措施,指定股票回購增持貸款的政策、標準和程序,設立專門的待付款產品和統計科目,明確還款來源和合格質押品等發放條件,加強相關業務風險管理。 (券商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