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為個人二房東屬於灰色地帶,只要房東不知道,或者房東同意,就可以繼續經營下去
但...小心被抓到之後,罰鍰最高20萬元!
2018年6月26日實施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俗稱「租賃專法」),明定「包租代管業」應經「許可」及「取得登記證」始能營業,換句話說只有包租業者才能合法經營「轉租」的生意。
對於專法施行前就經營的包租代管業者,給予2年營業緩衝期 (也就是2020年6月26日到期),超過期限未取得執照而繼續營業者,將面臨最高20萬元罰款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二房東被迫轉型,不然就將會發現風險愈來愈大,錢也愈來愈難賺...
相關資訊已補充在之前寫的文章:https://mrjoewang.com/rental-management-with-sublet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