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中國首提:深圳大膽試錯發展兆大膽資本

10月24日,深圳就《深圳市促進創業投資高品質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6)(公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行動方案》)公開徵求意見。檔案共七章、二十一條,從引領發展「大膽資本」、培育壯大「耐心資本」、吸引集聚「國際資本」、大力發展「產業資本」、打通創投產業「循環阻塞」和提供產業發展「最優服務」等方面提出進一步促進深圳創投業發展的重要舉措。

值得關注的是,在發展目標方面,《行動方案》提出,到2026年,深圳要更好發揮政府投資基金作用,力爭形成兆級政府投資基金群、千億級「20+8」產業基金群、百億級天使母基金及種子基金群;全面激發社會資本活力,力爭經備案的股權投資及創業投資基金超過1萬家。

母基金研究中心關注到,深圳此次公開徵求意見的《行動方案》亮點頗多,許多舉措可謂是在中國創投行業內先行先試的“示範樣板”,我們摘取具有亮點的重點舉措並分析解讀如下:

  • 加速壯大我市「20+8」產業群聚基金體系,加速基金投資進度,提升我市政府引導基金的使用效能,支援國資基金大膽試錯,發揮好財政資金的槓桿放大作用。
  • 分類研究降低子基金返投認定和要求,對於種子和天使等早期基金,探討取消返投時序進度、資金規模等要求
  • 整體建構投資容錯及盡職免責機制,實行差異化考核監督制度,區分基金屬性,提升投資積極性。
  • 組建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跨國雙幣早期母基金及系列專業子基金,投資粵港澳大灣區科創企業;
  • 探索設立面向CVC機構的專業化母基金
  • 支援保險資金依法合規投資在深圳發起設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及創業投資基金,推動保險公司、資產管理機構等在我市設立千億級基金群。
  • 研究推進企業年金、退休金等長期資金依商業化原則投資創業投資機構。
  • 推動更多符合資格的優質創業投資管理機構在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鼓勵各區通過增信、貼息等方式,支援投資科技創新創業企業的創業投資管理機構及公司制創業投資基金發行5—10年中長期公司債券、科技創新公司債券,並推動科創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發展,增強創業投資機構籌集長期穩定資金的能力。

首先,我們先來看看本次《行動方案》中最具創新性的提法——「大膽資本」。這是中國範圍內首次有地區提出,要引領發展“大膽資本”,支援國資基金大膽試錯,可見深圳先行先試的魄力。母基金研究中心認為,深圳此舉對整個引導基金和國資母基金行業的容錯免責機制建設來說,是一種積極的引導與帶動。

6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表《促進創業投資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簡稱「創投17條」),提出「最佳化政府出資的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改革完善基金評等、容錯免責機制,健全績效評價制度。盡職合規責任豁免機制,探索對國資創業投資機構按照整個基金生命周期進行考核。

深圳此次《行動方案》,就充分體現了上述原則,強調整體建構投資容錯和盡職免責機制,實行差異化考核監督制度,區分基金屬性。一直以來,引導基金和國資母基金的評估與評價,都是業界關注的焦點問題。 9月1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也指出,要推動國資出資成為更有擔當的長期資本、耐心資本,完善國有資金出資、考核、容錯、退出相關政策措施。

「國資的風險厭惡與創投、創新的規律是存在一定矛盾和衝突的,所以近期國資的容錯免責話題才會這麼火爆。股權投資本來就是一個高風險行業,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也意味著風險等級進一步提高。

今年以來,許多引導基金、國資LP為退出「批次」起訴GP,而LP壓力傳導至GP,創投機構密集向被投資企業發起回購訴訟。

引導基金設立在2015、2016年達到高峰,投資高峰出現在2017年至2019年。目前,國內最早設立的這批引導基金已經陸續進入退出期,而退出壓力成了困擾許多引導基金的難題。而對於引導基金來說,母基金透過子基金退出,實質是子基金的退出問題,壓力自然給了GP。退出壓力之下的GP,正密集地向被投企業發起回購訴訟。 「一級市場正在發生踩踏式、擠兌式的退出回購潮。」杜明表示。

因此,在壯大耐心資本方面,建設完善相關的容錯機制、科學合理的評量機制至關重要。今年9月,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刊發署名文章也提到,探討建立更包容審慎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國資監管體系,加強新領域新賽道制度供給,支援國營企業大膽試錯,著力當好發展實體經濟的長期資本、耐心資本、戰略資本。

母基金研究中心關注到,當前業內的盡職免責與容錯機制正不斷完善,表現為給予創投機構投資風險補貼、完善基金考核機制(如設定較高的基金容虧率)、出台對基金管理人本身的盡職免責政策等。

首先,越來越多地區推出相關政策,給予創投機構投資風險補貼。例如,山東、武漢、南通、揚州、無錫、合肥、滁州、西安、深圳等多地均出台了類似的政策條款,針對風投機構的損失予以補償。 “政府敢分擔,資本敢投”,給予早期科創項目投資風險補貼,有利於破解投資機構“不想投、不敢投“的困境,助力種子期、初創期企業跨越“死亡谷”,助力硬科技成果實現轉化。

其次,關於基金考核機制,多開始探索完善考核機制,並設定較高的虧損容忍率。 《廣東省科技創新條例》明確提出,省民政府科技、財政、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等部門對國有天使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的投資期及退出期設定不同評核指標,綜合評價基金整體運作效果,不以國有資本保值增值作為主要考核指標。

另外,當前母基金產業對基金管理人本身的盡職免責容錯機制也在完善。越來越多引導基金將盡職免責寫進了管理辦法,例如,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發佈《東城區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對比此前的管理辦法,本次最大的一個修訂調整,就是在第三十九條增加了盡職免責的詳細措施,明確了六大類盡職免責的具體情形,相關部門及引導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履行職責過程中,符合相關情形的,依法依規依紀免予責任追究。

此類容錯機制的設定十分有必要,有利於更好發揮管理人的投資積極性。未來,期待國內更多地區能夠最佳化國營創業投資機構業績評估、激勵約束和容錯機制,驅動更多資本成為長期資本、耐心資本。

此外,深圳此次《行動方案》,直指「募資管退」各環節具有實操性的重點問題,尤其是針對GP募資:返投方面,提出了分類研究降低子基金返投認定和要求,對於種子和天使等初早期基金,探討取消返投時序進度、資金規模等要求,這亦是對全國範圍內的引導基金起到示範性帶動作用母基金方面,除壯大“20+8 「產業叢集基金體系,加速基金投資進度,也提出組建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跨境雙幣早期母基金、探索設立面向CVC機構的專業化母基金;長期資金來源方面,提到了保險資金、企業年金、退休金等。並且,支援創投機構上市、發債。

這都體現出深圳不僅是拿出支援鼓勵創投發展的誠意,也切實理解當前創投產業發展中遇到的關鍵問題,並予以針對性的實打實的最佳化措施。

其實,近兩年來,深圳一直對發展母基金和創投拿出「真金白銀」的誠意——2022年6月,深圳推出「20+8」產業政策,同年12月,深圳市「20+ 8”產業叢集基金總體規劃正式公佈。深圳「20+8」產業基金群依照「一個產業群至少有一隻基金配套支援」的理念,由深圳市引導基金公司負責營運,由市、區引導基金聯合出資,分類分批逐步設立,聯手社會資本打造一個近千億規模的產業基金群。

目前,深圳第一、二批「20+8」產業基金的設立工作已完成遴選,合計基金規模約350億元。今年,深圳還將啟動低空域空天、網路與通訊等第三批產業基金管理機構公開遴選,突顯產業導向與耐心資本導向,基本上形成覆蓋「20+8」產業群的基金群。

這個千億級的基金矩陣正在逐漸成形。深圳市各區正共同發力創新發展「20+8」產業叢集,已形成打造基金矩陣的合力,也為各地基金招商起到了示範性帶動作用。母基金研究中心認為,「深圳模式」的關鍵在於以引導基金為主,統籌設立「20+8」產業叢集基金。對GP來說,深圳市「20+8」產業基金的相關條件極具吸引力。

首先,政府出資比例高。深圳打通市區兩級導引基金通道、統籌出資比例最高可達70%。而基金管理人及其關聯方合計認繳出資比例原則上不低於基金目標規模的5%,其中擔任基金管理人的普通合夥人出資須不低於基金目標規模的1%。深圳各級國資及引導基金合計認繳出資比例不超過基金目標規模的70%。

其次,在激勵機制方面。管理費上浮比例最高50%;引導基金超額收益讓利最高100%;優質項目可申請對引導基金出資進行收購。

此外,在服務及投後管理方面。據相關負責人介紹,財政部門、產業部門、基金管理人三方聯動,確保政策目標切實可行;市、區引導基金投研聯動,一次決策、兩級出資,加速基金設立;深圳市財政局建構全市城投後服務管理平台,一個口子統籌協調各部門各區。緊密對接管理人和被投企業,提供強而有力的綜合投後賦能。

作為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和金融中心,深圳是國內創投發源地之一,推出了全國首個地方性創投條例。據母基金研究中心發表的《2024年上半年中國母基金全景報告》,深圳地區的母基金發展的尤為突出,母基金在管規模超廣東省母基金在管規模的一半。在全國範圍內,深圳的引導基金一直在探索市場化管理機制等方面走在各地區的前列,如放寬返投比例要求、提高出資比例、在管理辦法中對境外申請機構的准入、對未依規定運作的子基金的清理、對簽約規模小於過會規模且無後續融資進展的子基金出資規模的縮減等。

深圳集體經濟,也率先做出佈局股權投資的探索:2023年1月,深圳市羅湖區在全市率先成立了首支「市區國企+股份合作公司」股權投資基金,羅湖區的蔡屋圍、黃貝嶺靖軒、湖貝等11家該區股份合作公司盤活集體資金超1億元;2023年7月,深圳市龍崗區16家股份合作公司和深圳市屬國企深創投集團共同設立了一只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規模為5.05億元,其中龍崗區16家股份合作公司出資4.05億元。這為緩解創投產業的募資難帶來了一條新路,也起到示範性帶動作用。

母基金研究中心認為,創投風險投資是實現技術、資本、人才等創新要素與創業企業有效結合的投資融資方式,是推動科技創新轉化的助推器和創新發展的加速器。而深圳市在推動風投創投發展方面已經積累了較多的經驗:自2003年以來,深圳利用特區立法權在全國率先立法,出台《深圳經濟特區創業投資條例》,並在2010年、2014年、2017年先後推出促進創業投資發展、合格境內投資者境外試點、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試點等專項政策,設立財政專項資金扶持創投產業發展,相繼成立了全國千億級規模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百億級規模的天使母基金,以及國內第二家「出海」投資的人民幣投貸基金等,營造了良好產業營商生態環境。

深圳的20+8產業基金體系正在完善,深圳已成為全中國對私募股權類基金最有吸引力的城市之一,隨著《深圳市促進創業投資高品質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6)》未來的正式發佈,我們也期待深圳更多母基金、產業基金和優質項目的湧現,在創投和助力產業升級領域做強做大。 (投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