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發佈最佳化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4月起,部分地區擴大公積金提取範圍取消公積金提取次數限制一起瞭解↓廣東深圳:職工可自願提高個人繳存比例職工可自願提高個人繳存比例:2026年4月1日起,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原則上與單位為其繳存的比例一致,自願提高繳存比例的,可以選定高於單位為其繳存的比例,但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上限。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定的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計息。浙江杭州:提高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貸款最高額度:2026年4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130萬元提高到180萬元,職工個人可貸額度不超過90萬元;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可貸額度計算倍數由15倍調整為20倍。部分人群貸款額度上浮:新市民、青年人家庭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合計數上浮20%確定;多子女家庭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合計數上浮50%確定。最佳化公積金提取範圍:繳存職工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用於支付所購房屋契稅,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繳納的契稅總額;繳存職工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的物業費,每年可對家庭名下1套自住住房按實際物業費支出提取1次,家庭當年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0000元。甘肅蘭州:提取時限、頻率額度調整提取時限、頻率、額度調整:提取時限由“每年可提取1次”調整為“可以一次性提取,也可分次提取”,不再限制當年提取次數;提取額度由“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額為10000元”提高為“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額為20000元”;因“其他住房消費”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不受當年是否有提取記錄的限制,且提取後當年仍可以其他情形繼續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注意的是,在本中心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只能沖還本筆貸款,不能因“其他住房消費”提取。此次調整自2026年4月7日開始執行,有效期至2027年4月6日。四川成都:最佳化重大疾病提取公積金額度、頻次階段性取消貸款次數限制:自2026年3月25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階段性取消貸款次數限制。在政策有效期內,繳存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時,不再稽核歷史公積金貸款使用次數。只要名下無未結清公積金貸款,即可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最佳化重大疾病提取公積金額度、頻次:繳存人符合重大疾病提取條件的,可申請全額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可用餘額;繳存人可自支付醫療費用之日起一年內申請提取,不受提取頻次限制;繳存人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均可申請全額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可用餘額。此通知自2026年3月25日起施行。江蘇徐州:最佳化提取政策最佳化提取政策:2026年4月1日起,支援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契稅;支援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放寬支付物業費、暖氣費提取。提取金額上限由8000元/年提高至1萬元/年,繳存人有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也可辦理;提高租房提取額度。租房提取每人每年提取限額為1.8萬元,夫妻雙方每年最高可提取3.6萬元。 (大灣區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