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圓代工廠突發事故:2人死亡1人昏迷

2018年,三星電子器興晶圓工廠發生二氧化碳(CO2)洩漏事故,導致兩人死亡、一人受傷,一審中因疏忽安全管理罪被判有罪的部分員工被無罪釋放。

11月1日,韓國水原地方法院刑事1-2庭(院長嚴基杓)宣判兩名被指控職業過失、過失殺人等罪名的三星電子員工無罪。


此前,2月,一審法院判處他們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兩年,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上訴法院裁定,“僅檢方提交的證據不足以定罪他們犯有職業過失殺人罪,原審判決中存在對事實的誤解,得出了不同的結論。”

此外,檢察官對三人的上訴被駁回,其中包括兩名三星電子員工和一名分包商代表,他們在一審中被判無罪,與原審一樣被判無罪。

然而,法院認定三星電子和分包商的八名員工也被起訴有罪。關於被指控違反消防設施法的兩名三星電子員工,駁回檢方和被告的上訴,維持原判300萬韓元的罰款。

此外,因職業過失殺人和違反職業安全健康法等罪名被起訴的三星電子及其分包商的6名員工被判處500萬韓元罰款、10個月監禁和2年緩刑。

此外,三星電子因違反消防設施法而在一審中被判處500萬韓元罰款,此次被推翻,判處分包商300萬韓元罰款,駁回原判,維持無罪判決。

2018年9月4日,京畿道龍仁市三星電子器興工廠6-3號線地下一層二氧化碳收集室旁走廊發生滅火用二氧化碳洩漏,造成兩名員工死亡造成一名合作夥伴公司的人員嚴重受傷。

一審法院裁定:“該事件的發生是由於閥門(控制二氧化碳移動)的缺陷和未能妥善管理閥門的專業疏忽共同造成的,三星也存在專業錯誤,是電子裝置未能正確檢查造成的。”

“三星電子20多年來只是敷衍地檢查了有問題的閥門,並沒有採取實際的安全措施,”他說,“一家名為三星的領先大公司沒有檢查閥門的性能,這違反了其工作中的注意義務。”

他補充說:“這起事件造成了嚴重後果,造成兩人死亡、一人昏迷。”他補充說,“這是三星及其分包商共同疏忽的結果。” (大話晶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