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多來了!八部門發佈!
1月24日,中國商務部等8部門辦公廳發表關於開展汽車流通消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詳情如下: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加力擴圍實施消費品以舊換新,進一步釋放汽車消費潛力,按照《商務部等14部門關於印發〈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商消費發〔2024〕58號)相關要求,2025-2027年,將開展汽車流通消費改革試點工作。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政府引導、市場主導,需求牽引、因地制宜」的原則,統籌好培育新動能和更新舊動能的關係、統籌好做優增量和盤活存量的關係,順應汽車流通消費新形勢新趨勢,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本地實際,在新車、二手車、報廢車、汽車後市場等各環節,圍繞管理制度、標準技術、資料平台等各領域,深化改革、積極創新、先行先試,加速建構統一高效、綠色循環的汽車流通消費大市場。
力爭2027年,在汽車流通消費領域,培育一批創新發展的典型企業,打造一批商旅文體健融合的典型項目,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發揮引領帶動作用,激發汽車消費市場活力,促進汽車市場高品質發展。
二、試點任務
(一)穩定並擴大汽車消費。探索建立本地區汽車促消費部門聯動機制,加強定期會商、協作聯動,打好政策“組合拳”,形成工作合力。鼓勵相關地區最佳化汽車限購限行措施,推進購車指標精細化差異化管理,綜合運用經濟、技術等多種方式,探索逐步放寬或取消限購政策,更能滿足居民汽車購買需求。探索建立低碳排放區,引導鼓勵節能型汽車和新能源汽車消費。探索基於車、路、網、雲、圖等高效協同的自動駕駛技術多場景應用,加速智慧網聯汽車技術突破與產業化發展,培育壯大智慧網聯新能源汽車消費。結合本地汽車及關聯產業發展實際與消費特色,創新舉辦汽車促進消費活動,支援汽車展銷進商圈、進公園、進文化場所、進體育館,促進汽車商旅文體健融合發展。
(二)促進二手車高效流通。持續改善二手車流通管理制度,創新二手車交易登記便利化措施,探討建立線上交易管理制度。鼓勵汽車生產企業開展廠家認證、二手車整備等業務,擴大二手車車源,提升二手車品質。加速二手車經紀轉銷,支援二手車經銷企業加強主體培養及品牌建設,主動提供車輛質保服務;鼓勵開展二手車經銷企業分級分類管理,推動二手車經銷企業做大做強。提升二手車流通服務能力,支援第三方二手車資訊查詢平台建設營運,探索新能源二手車檢測與估價技術,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權威二手車檢測機構,提升二手車檢測結果公信力。
(三)營造汽車文化氛圍。推動汽車改裝、汽車租賃、汽車賽事、房車露營、傳統經典車等規範有序發展,因地制宜打造汽車與旅遊、文化、體育等跨界融合消費創新項目,促進汽車由交通工具向生活空間轉變。落實傳統經典車認定標準,在自貿試驗區、綜合保稅區等條件成熟區域,探索開展傳統經典車貿易、轉讓、展覽展示等業務,研究完善相關管理政策。建立健全汽車改裝產業及企業管理機制,推動改善汽車改裝技術標準,加強宣傳培訓與監管,明確安全主體責任,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支援有條件的地方和企業,聚焦汽車歷史、汽車技術、汽車賽事、汽車品牌等主題建設營運汽車博物館、汽車主題公園等,佈局完善汽車相關多元業態和設施,滿足居民汽車休閒娛樂需求。
(四)完善報廢汽車回收利用體系。繼續支援高水準報廢汽車回收拆解項目建設,鼓勵發展「網際網路+回收」模式,提升汽車回收數位化水準。鼓勵企業積極引進國際先進、國內一流的報廢汽車拆解裝置,加強與國際國內科研院所合作,提升精細化、綠色化拆解能力和資源利用水準。鼓勵建構報廢機動車回用件多樣化推廣管道,推動形成「車輛精細化拆解+回用件高效流通」發展模式。鼓勵引進零件再製造企業,並引導其建構合理的逆向物流體系及舊件回收網路,規範汽車零件再製造市場。鼓勵企業加速再製造重點技術研發應用,重點發展高值零件再製造技術與工藝,推動零件舊零件回收再製造產品品質控制等能力建設。
(五)提升汽車流通消費數位化水準。完善汽車領域資訊揭露制度,打通新車、二手車、報廢車等各環節關鍵資料,建構汽車全生命周期資訊平台,推動汽車流通產業數位化轉型升級。推行交易網簽與電子合同,支援企業建設線上線下融合的新車、二手車銷售服務體系,打造數位化消費體驗場景。充分利用既有資源,依託充(換)電基礎設施、4S店、加油站、停車場等搭建汽車使用配套設施及服務平台,推動資訊資源整合共享,更好服務汽車購買與使用。探索實施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電子化,提供機動車報廢網上預約、上門收車、線上列印回收證明等一站式服務。
三、組織實施
(一)試點申報。省級商務主管機關會同發展改革、工業與資訊化、公安、交通運輸、文化與旅遊、海關、體育等相關部門組織開展試點申報工作。試點以城市為主體進行自願申報,有意願參加試點的城市,應編制《汽車流通消費改革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經省級相關部門審計後推薦上報商務部。 《工作方案》要結合本地優勢和市場特點,聚焦一項或多項試點任務,科學謀劃汽車流通消費改革的總體思路、目標任務、試點內容和保障措施等。
(二)確定試點地區。商務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共安全部、交通運輸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體育總局等相關部門,組織專家對申報資料進行評審,通過競爭性選擇的方式擇優確定試點城市。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將依照「成熟一批、啟動一批」的原則,分批研究確定試點城市名單。首批試點集中受理申報資料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
(三)試點實施。試點地區應根據試點工作總體要求、具體任務等認真組織實施,明確任務分工,落實目標責任,做好流程管理和階段總結,確保試點工作的品質和進度。省級商務主管機關要密切追蹤試點進展,研究分析在汽車流通消費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完善工作舉措,適時評估試點成效,總結試點經驗並及時向商務部報告。
四、保障措施
試點地區要加強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強化工作協同;結合自身發展規劃和目標定位,依據工作方案,加強土地、資金等要素保障,完善相關軟硬體配套措施;主動對標國際先進做法,適時組織開展國際交流合作,充分學習借鏡成功經驗。鼓勵相關院校、智庫、產業組織等機構探索建立汽車流通消費改革評價體系,為各地開展試點工作提供服務支撐。 (央視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