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集團原董事長趙偉國一審被判死緩!曾揚言要收購台積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報導,紫光集團原董事長趙偉國一審被判死緩。

報導披露,2025年5月14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紫光集團原董事長趙偉國貪污、為親友非法牟利、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對被告人趙偉國以貪污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萬元;以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追繳在案的趙偉國違法所得返還被害單位。

經審理查明,2018年至2021年,被告人趙偉國利用擔任紫光集團董事長的職務便利,與特定關係人李祿媛共謀,由李祿媛實際控制的公司低價購買原本應當由紫光集團購買的房產,獲取房產溢價利益,非法佔有國有資產價值人民幣4.7億餘元。

2014年至2021年,趙偉國利用擔任紫光集團董事長等職務便利,將本單位的盈利業務交由李祿媛等特定關係人經營,或者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向李祿媛經營管理的公司購買代建管理服務,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8.9億餘元。

2019年,趙偉國還指使其實際控制的上市公司董事,將公司項目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租賃給李祿媛實際經營的公司,致使上市公司遭受經濟損失人民幣4645萬餘元。

公開資料顯示,趙偉國出生於1967年4月,1985年考入清華大學電子工程系(原無線電電子學系)。

大學畢業後的三年,趙偉國到中關村打過工,擔任工程師,也和朋友承包過海淀區水泥廠下屬業務,發展積累了創業經驗。

1993年,趙偉國回到清華大學電子工程系攻讀通訊碩士學位,同時業餘時間在紫光集團兼職擔任自動控制系統方面的工程師。

碩士畢業後三年,他就在1998年擔任同方電子總經理,創辦健坤投資集團。

2009年,趙偉國成為紫光集團董事長。

2018年4月,趙偉國辭任紫光股份、紫光國芯董事、董事長職務,但繼續擔任紫光集團董事長。

2020年11月,紫光集團出現債券違約,自此引爆債務危機。

2021年7月16日,在債權人申請之下,紫光集團宣告進入破產重整程序。

2022年7月11日,紫光集團第五屆董事會召開2022年第一次會議,選舉李濱擔任公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長,同時兼任公司總經理。公司原董事長趙偉國不再擔任公司董事長職務。

2022年7月25日,《財新網》指趙偉國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並從多名知情人士處獲悉,7月中旬,趙偉國被有關部門從北京家中帶走,與外界失聯。

2023年3月2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國家監委對趙偉國涉嫌職務犯罪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被業界稱之為“晶片狂人”的趙偉國,在執掌紫光集團的13年間曾揚言要收購台積電和聯發科。 (金融界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