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穩定幣條例》:國際金融中心的創新

2025年5月21日,香港立法會通過《穩定幣條例草案》,在香港設立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的發牌制度,完善虛擬資產活動在香港的監管,推動金融創新,維持金融穩定。成為亞太地區首個針對法幣穩定幣的專項立法。

《穩定幣條例》實施後,任何人如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發行法幣穩定幣,或在香港或以外發行宣稱錨定港元價值的法幣穩定幣,必須申領牌照。相關人士須符合儲備資產管理及贖回等方面的規定,包括妥善分隔客戶資產、維持健全的穩定機制,以及須在合理條件下以面額處理穩定幣持有人的贖回要求。

美國的《GENIUS法案》於2025年5月19日通過參議院程序性投票,尚需眾議院表決和總統簽署。

有機構測算:全球穩定幣市場供應量在2030 年將達到3 兆美元,月度鏈上交易量達9 兆美元,年交易總量或突破100 兆美元。這意味著穩定幣不僅將與傳統電子支付系統比肩,更將在全球清算網絡中佔據結構性基礎地位。

穩定幣將成為繼國債、現金、銀行存款之後的“第四類基礎貨幣資產”,成為數位支付與資產流通的重要媒介。

在合法合規穩定幣的支援下,從RWA 資產交易到鏈上工資發放,從跨境清算到Web3 支付介面,穩定幣將成為推動鏈上經濟大規模普及的「基礎設施資產」。

在未來,穩定幣的法幣掛鉤屬性有助於投資者在傳統貨幣與加密資產之間更便捷地轉換,增強虛擬資產現貨ETF的二級市場流動性。

穩定幣發牌制度和虛擬資產現貨ETF,都屬於香港虛擬資產生態佈局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可協同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Amy聊港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