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幣條例
香港穩定幣首批牌照落定:傳統金融先拿鑰匙,Web3 仍在場外
2026 年 4 月 10 日,香港穩定幣監管進入“可營運”階段:香港金融管理局宣佈,依據《穩定幣條例》向匯豐銀行與渣打銀行、安擬集團及香港電訊成立合資企業碇點金融科技有限公司(Anchorpoint)授予穩定幣發行人牌照,牌照即日生效,並稱兩家機構將在完成必要準備後於未來數月內開展業務。受該消息影響,相關港股均有上漲,國泰君安國際最高漲幅達 27.69%,雲鋒金融(穩定幣概念股)漲幅達 8.74%。金管局隨後更新“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紀錄冊”,披露兩家持牌人的基本資訊:下一輪牌照的可能走向下一輪會發給誰是市場最關心的問題,但就監管而言,當前更接近“沒有時間表、也不點名”。香港“36 家申請者”完整名單與各自被拒原因未公開,只能從金管局對篩選標準的描述反推“為何是這兩家”。香港電台報導的金管局技術簡報會資訊顯示:余偉文表示未來是否增發牌照將秉持“開放而謹慎”,現階段未有明確傾向;即使將來再發,整體牌照數量也會很有限。金管局副總裁陳維民進一步解釋:發牌決定是綜合比較各申請條件的結果,“恰巧”兩家機構都擁有銀行背景。另據行業媒體轉述,陳維民也強調目前並無“增發牌照時間表”,何時增發將取決於落地成效、市場接受程度與國際趨勢等因素,且不會透露潛在申請人名單。制度實施初期,金管局曾在 2025 年 7 月發佈制度落地檔案包時明確:發牌將是持續進行的過程,但希望“儘早獲考慮”的機構需在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遞交申請;同時金管局提醒市場參與者謹慎對外表述,避免製造不切實際預期,並指出在《穩定幣條例》下“虛假聲稱自己為牌照持有人或申請人”屬於刑事罪行。 這也解釋了為何“下一輪名單”在官方層面很難提前獲得確認。下一輪最值得觀察的,仍是金管局穩定幣發行人沙盒中的其餘參與者。2024 年 7 月,金管局公佈首批沙盒名單,包括京東幣鏈科技(香港)、圓幣創新科技等。但金管局當時也說得很清楚:沙盒只是一個“小範圍試跑”的機制,目的是讓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測試流程、和監管磨合規則;參與者初期不能碰公眾資金,也不能向公眾賣產品或招攬資金。換句話說,進入沙盒更像是先上考場做模擬題,不等於已經拿到牌照,更不等於可以正式發幣。除了沙盒機構,一些大型公司也公開表過態。比如媒體曾報導,螞蟻國際在 2025 年《穩定幣條例草案》通過後表示,會在申請通道開啟後盡快遞件,並希望將穩定幣用於跨境支付、資金管理等真實業務場景。但這類“意向表達”與“獲牌結果”之間的差距,給期待已久的市場潑了一盆冷水,本以為是 Ctypto 在香港邁向合規的開端,但仍是徒有革新之姿,難破固有之局,原生 Cryptp 生態與科技大廠仍被視為局外人,港府將創新的想像與制度的審慎牢牢捆縛,看似敞開大門擁抱 Web3 新勢力,實則依舊由傳統金融的發鈔行將穩定幣的控制權牢牢的掌控在自己手中。但從“表達意向”到“真正獲牌”,中間顯然還有很長一段路。這也給市場的樂觀預期降了溫。外界原本期待,這是 Crypto 在香港走向合規、走向主流體系的起點;但目前看,仍是徒有革新之姿,難破固有之局。真正先拿到入場券的,仍然主要是傳統金融背景最深、最受監管信任的機構。表面上,香港為 Web3 打開了門;但在最關鍵的發幣權上,主動權依然牢牢握在傳統金融手中。說得更直白一些,香港歡迎創新進場,但這次並不打算把穩定幣這把鑰匙,真正交到原生 Crypto 項目和科技大廠手裡。渣打銀行 HKDAP 的發行路線圖碇點的股東結構本身,就已經說明它不是一家普通的穩定幣公司。其背後站著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電訊與 Animoca Brands,分別對應銀行合規、支付管道與 Web3 生態三種能力。這相當於一枚穩定幣從一開始就同時接上了“銀行保險櫃”“支付入口”和“鏈上應用網路” — — 既有傳統金融體系最看重的牌照、風控和治理能力,也有 Web3 項目最稀缺的使用者觸達和應用落地場景。在一開始就按“誰負責合規、誰負責流量、誰負責落地”搭好了商業架構。在 2026 年 4 月 10 日牌照發放當日,渣打發佈的最新新聞稿披露碇點的具體產品與策略:碇點計畫自 2026 年第二季度起“分階段”發行受監管的港元穩定幣 HKDAP(HKD At Par),並採用 B2B2C 模式,通過“選定的授權分銷商”向公眾提供獲取管道;同時碇點將對早期生態夥伴提供激勵。金管局發佈的發牌摘要說明:非認可機構申請人需為香港註冊公司(或在港設立本地子公司作為申請主體);申請人需滿足財務資源要求,其中一項硬門檻為實繳股本不少於 2500 萬港元(或等值可自由兌換貨幣,或經金管局認可的其他財務資源);對每一種擬發行穩定幣,發行人必須維護獨立且隔離的儲備資產池,並與合資格託管方建立書面託管安排;儲備資產市值在任何時候不得低於流通穩定幣面值,並應考慮適當超額抵押作為緩衝;發行人還需建立有效信託安排以隔離儲備資產並保護持有人權益。因此渣打銀行作為香港的發鈔行之一,為合規打下了一個紮實的基礎,在儲備資產/託管/信託/鑑證審計/贖回流程的全鏈路貫通提供了保障,並完成授權分銷體系的篩選、准入與對接;這與金管局最低準則對儲備隔離、託管安排、信託結構與 1 個工作日贖回等硬要求直接相關。更值得注意的是,碇點沒有把穩定幣定位成單純的交易工具,而是明確瞄準了兩類更具現實需求的場景:一類是代幣化現實世界資產(RWA)的結算與分配,另一類是跨境資金與支付流動。前者可以理解為,未來若債券、基金或其他現實資產搬到鏈上,HKDAP希望成為其中“負責清算和交割的貨幣”後者則更接近普通人能理解的用途 — — 讓跨境轉帳、結算和支付不再像傳統銀行匯款那樣層層中轉、耗時較長。也就是說,碇點想做的不是再多一枚“可交易的港元代幣”,而是爭取成為香港受監管鏈上金融體系裡的基礎支付工具。其他觀點現行制度下,香港目前有三家發鈔銀行,分別為匯豐、渣打與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將“發鈔史”與“穩定幣發牌”並置,會發現首批牌照確實落在了兩條最強信用背書線上:匯豐本身為發鈔銀行之一;碇點則由渣打(同為發鈔銀行之一)牽頭設立並控股。在這一結構下,香港選擇的並非“加密原生機構先跑、監管後補”的路徑,而是把穩定幣納入傳統金融基礎設施升級的一部分:既通過高門檻實現“先篩選再擴容”,又通過明確的儲備、託管、信託與贖回要求,把穩定幣從“技術產品”改造為“可審計的支付與結算工具”。昆律師事務所創始人劉紅林律師認為市場現在最關注的是“首批牌照發給誰”,但更關鍵的問題其實是“香港穩定幣到底給誰用”。牌照解決的是誰能發,真正決定成敗的,則是誰願意用、在那裡用,以及能不能形成網路效應。過去,市場常把香港穩定幣想像成承接內地企業跨境需求、居民配置需求,甚至某種政策緩衝帶。但在內地對虛擬貨幣和穩定幣已有明確監管定性的情況下,這條需求鏈並不牢固。香港合規,不等於產品就能自然流向內地市場。那麼放到海外也一樣。使用者不會因為一枚穩定幣“拿了香港牌照”就自動接受它。穩定幣競爭更像支付網路競爭:誰的流動性更深,誰接入的交易所、錢包、商戶和協議更多,誰的使用摩擦更低,誰才更容易成為默認選擇。後來者最難的,不是把幣發出來,而是讓使用者改掉原有習慣。匯豐與碇點未必正面交鋒也正因此,首批機構未必會在同一條賽道上正面競爭。匯豐已明確,其港元穩定幣將於 2026 年下半年推出,並直接接入 PayMe 與 HSBC HK App,初期場景是零售客戶與商戶的日常支付,包括 P2P、P2M,以及應用內的代幣化投資。PayMe 使用者已超過 330 萬,這意味著匯豐一開始就站在現成的零售支付入口上。相比之下,碇點更強調 B2B2C 分銷、授權分銷商和早期生態夥伴激勵,更偏向先搭建機構結算與跨境資金流動網路。換句話說,香港首批穩定幣未必先在零售支付上硬碰硬,更可能先按管道和場景分工:一家從消費者錢包切入,另一家從機構結算和跨境流動入手。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已明確其港元穩定幣將整合進PayMe與匯豐香港手機銀行App,並把初期用例定義為零售客戶與商戶的日常交易(P2P、P2M等)以及應用內的代幣化投資等。港元穩定幣的現實難題:使用者為什麼要放棄原有支付習慣從“給誰用”的角度,這意味“鏈上原生使用者”並非是首批穩定幣產品的目標過戶,而是希望把穩定幣嵌入既有大眾支付入口,用管道克服冷啟動。因此,本地零售端穩定幣若想真正獲得新增採用,必須回答一個更現實的問題:相比 FPS、銀行卡和電子錢包,它到底多了什麼新能力。比如,是否能更方便地做可程式設計支付,是否能和鏈上資產實現即時結算,或者是否能在特定商戶網路裡明顯降低成本。否則,即便拿到牌照,也很難改變使用者已經形成的支付習慣。這也是為什麼市場格局短期內並不容易被改寫。根據 DeFiLlama 資料,當前全球穩定幣總市值約為 3180 億美元,其中 USDT 佔約 58%,USDC 佔約 24%。穩定幣的高集中度意味著:即使香港出現合規港元穩定幣,若無法在交易所、做市、錢包、支付與清算網路中形成“足夠密度的接入”,也難以撬動默認入口的遷移。這一點也得到美國聯儲研究的印證。堪薩斯城聯儲 2026 年 4 月 10 日的研究簡報指出,穩定幣用途大致可分為交易資產、支付、轉移和閒置四類,其中真正用於支付的佔比可能只有 0.7%,不足 1%;更大一部分,仍在交易所、DeFi 和基礎設施中流轉。換句話說,今天全球穩定幣的主戰場,仍然不是“日常買單”,而是加密金融本身。因此新的港元穩定幣如果只是以“合規支付工具”身份入場,想快速做大並不容易。因為它面對的不是一塊空白市場,而是一個使用者習慣、流動性和管道入口都已基本固化的成熟網路。 (吳說Real)
香港穩定幣條例生效後,USDT還能不能使用?
一、香港《穩定幣條例》下的穩定幣分類與監管框架香港於2025年8月生效的《穩定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標誌著香港在虛擬資產監管方面邁出了關鍵一步。該條例旨在為穩定幣這一特定類型的虛擬資產建立全面的監管制度,平衡創新促進與風險防範。《條例》對穩定幣採取了分類監管的思路,主要根據發行地和適用法律將穩定幣分為兩大類:(一)依據香港條例發行的穩定幣(“在港合規穩定幣”)這類穩定幣是指根據《穩定幣條例》及其附屬法規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發行、銷售或交易的穩定幣,必須滿足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制定的全套監管要求。核心監管要求包括:發行許可制度,即任何機構要在香港發行穩定幣,必須事先獲得金管局的批准,取得“穩定幣發行牌照”。申請機構需滿足嚴格的資本要求(初期註冊資本要求可能高達2000萬港元)、公司治理標準、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框架。儲備資產管理,即發行方必須持有與流通穩定幣價值完全相等的“高品質流動資產”作為儲備。這些資產通常限定為現金、現金等價物(如短期政府債券、高評級商業票據)以及部分法幣存款,且必須存放在受監管的託管機構,與發行方自身資產嚴格隔離。定期審計與披露,即發行方需每月由獨立第三方審計師對儲備資產進行驗證,並公開披露審計報告。同時需定期向監管機構報告營運資料、財務狀況和風險敞口。穩定機制與贖回保障,即必須建立明確的穩定幣與錨定資產(通常為法定貨幣)的兌換機制,確保持有者能夠按承諾的匯率(通常是1:1)及時贖回。贖回流程必須清晰、便捷,最長贖回時間有明確規定(通常不超過5個工作日)。反洗錢與反恐融資,即須遵守嚴格的客戶盡職調查(CDD)和交易監控要求,與香港現行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保持一致。(二)在香港境外依據其他法律發行的穩定幣(“境外穩定幣”)這類穩定幣指在海外司法管轄區(如美國、歐盟、新加坡等)依據當地法律發行和營運的穩定幣。這類穩定幣如要在香港市場向公眾推廣、銷售或提供相關服務,必須滿足《條例》設定的准入條件。主要監管要求包括:“同等監管”認可,境外穩定幣發行方所在司法管轄區的監管框架必須被金管局認可為“實質上等同”或“不低於”香港的監管標準。這需要金管局與當地監管機建構立合作備忘錄(MOU)或進行專門評估。本地指定代表,境外發行方通常需要在香港指定一家持牌機構作為其代表,負責與監管機構溝通,並確保在港營運符合本地法規。本地服務提供商的監管,即使穩定幣本身是境外發行,任何在香港為其提供交易、兌換、託管或相關金融服務的機構(如交易所、錢包服務商)也必須獲得相應牌照。這些機構有責任對擬上市的境外穩定幣進行盡職調查,確保其符合香港監管原則。可能的額外限制,對於未獲“同等監管”認可的境外穩定幣,其在香港的活動可能受到限制,例如僅能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或禁止向香港公眾進行主動推銷。分類監管的意義,這種分類體現了香港“相同風險、相同監管”的原則,同時兼顧了國際協作與本地市場實際情況。一方面,確保在香港境內發行的穩定幣具備高安全性與可信度;另一方面,通過有條件地接納境外穩定幣,維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開放性與互聯互通。(三)關於過渡期香港《穩定幣條例》於2025年8月1日正式生效,為現有穩定幣發行人設定了6個月的過渡期。根據過渡安排,具體時間線和要求如下:過渡期總時長:自2025年8月1日起,為期6個月,至2026年1月31日結束。關鍵時間節點:2025年10月31日前,在條例生效前已營運的發行人,必須向香港金管局提交正式牌照申請,並提供相關業務證明與合規承諾書。未能按時申請的機構,將從2025年11月1日起進入結業期,必須有序終止業務。2026年1月31日前:已提交申請且未進入結業期的發行人,可繼續營運其穩定幣業務,等待金管局審批結果。在此期間,金管局可向符合條件的機構核發臨時牌照,該牌照在指定業務範圍內等同於正式牌照。2026年2月1日:金管局計畫在此日期前完成對符合條件的原有發行人的臨時牌照批發工作。對於未能在3個月內(即2025年10月31日前)滿足監管要求的發行人,須在4個月內(即2025年12月31日前)有序結束業務;若金管局明確拒絕其申請,則需在收到通知後1個月內終止營運。此外,金管局強調,過渡期僅適用於條例生效前已在港營運的非空殼實體,新進入者需直接申請正式牌照。而如果其營運實體不在香港,則需要直接申請牌照。據目前可瞭解到的資訊,Tether 尚未向香港提交穩定幣牌照申請,且因註冊地、資本要求、儲備結構、本地營運等硬性門檻,短期內難以符合香港《穩定幣條例》的申請條件。若未來 Tether 計畫合規進入香港零售市場,需先在香港註冊本地實體、注入 2500 萬港元實繳資本、調整儲備結構並設立本地辦事處。二、USDT在香港《穩定幣條例》下的法律地位USDT(Tether)是全球市值最大的穩定幣,由總部位於香港境外的Tether Limited發行,主要錨定美元。其在香港新規下的法律地位,是市場關注的焦點。我們之前曾經討論過《USDT交易合規的是與非》,可對照起來看。(一)USDT屬於那一類?根據《穩定幣條例》的分類標準,USDT明確屬於“在香港境外依據其他法律發行的穩定幣”。其發行實體Tether Limited註冊於英屬維京群島,營運主體分佈全球,主要受其營運所在地(如美國、歐洲等地)的監管約束,目前並非依據香港法律發行。(二)在香港開展USDT相關業務的條件儘管USDT本身是境外穩定幣,但任何機構若要在香港向公眾提供與USDT相關的服務,必須滿足嚴格條件:服務提供商必須持牌,加密貨幣交易所、OTC平台、支付服務商等,如果提供USDT與法幣或其他虛擬資產的兌換、交易、轉移或託管服務,必須向證監會申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牌照,並可能同時需要金管局頒發的“貨幣服務營運商(MSO)”牌照(若涉及法幣兌換)。盡職調查義務,持牌平台在決定是否上線USDT時,負有對USDT進行持續盡職調查的責任。這包括評估Tether Limited的公司治理、儲備資產的質量與透明度、贖回機制的可靠性、審計實踐、合規記錄以及其受海外監管的情況。平台必須確保USDT的風險水平可被妥善管理,並向客戶充分披露相關風險。可能的“認可”或“許可”名單,市場普遍預期金管局和證監會可能會公佈一份“認可境外穩定幣”名單或制定評估準則。USDT能否進入這樣的名單,取決於Tether Limited是否願意配合香港監管要求(如提供更透明的儲備證明、與香港監管合作等),以及其海外監管狀況能否達到“同等監管”標準。過渡期安排,《條例》生效後,在過渡期內,已存在的USDT相關服務可能被允許繼續營運,但服務提供商必須在過渡期內完成所有合規整改並獲得相應牌照。(三)《條例》生效後USDT是否會被禁止使用?香港《穩定幣條例》已於2025年8月1日生效,該條例並未禁止USDT的使用,但對其交易方式和管道實施了嚴格監管。USDT能否繼續在香港使用,關鍵在於通過何種管道進行交易。根據條例規定,USDT等穩定幣的交易被劃分為兩類:零售使用者:僅能交易由香港金管局批准的“零售穩定幣”,而USDT目前未獲此批准,因此零售使用者無法通過持牌交易所直接買賣USDT。專業投資者:可以交易USDT等未獲金管局批准的穩定幣,但必須通過持有香港證監會(SFC)牌照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進行,且需遵守嚴格的KYC(瞭解你的客戶)和反洗錢審查。因此,目前在香港合規使用USDT的唯一合法途徑是通過持牌交易所,例如OSL HK和HashKey等已獲得牌照的平台。這些平台為專業投資者提供USDT與港元、美元等法幣的兌換服務,確保交易可追溯、資金來源合法。此前遍佈香港街頭的無牌OTC(場外交易)兌換店,因未取得《穩定幣條例》要求的“許可提供者”牌照,已無法合法提供USDT兌換服務。部分店舖已暫停業務或轉入地下操作,繼續在無牌管道交易USDT將面臨法律風險。綜上所述,USDT在香港並未被禁止,但已從“自由兌換”轉向“合規交易”。普通使用者若想合法使用USDT,必須通過持牌交易所,並滿足專業投資者的准入要求。三、使用者如何處理USDT相關業務的合規與風險對於普通使用者、交易者以及商戶而言,在香港新規下與USDT互動,需要調整策略,以應對合規環境的變化並管理潛在風險。(一)散戶投資者能否持有和交易USDT?這是普通使用者最關心的問題。根據《條例》精神及香港一貫的監管取向:持有。法律並不禁止個人持有任何虛擬資產,包括USDT。《條例》監管的對像是穩定幣的發行和商業服務活動,而非個人持有行為。因此,散戶在自己控制的私人錢包中持有USDT,本身並不違法。通過持牌平台交易。散戶若要通過香港的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買賣USDT,前提是該平台已獲得相關牌照並且獲准提供USDT交易對。屆時,散戶在該類平台交易將受到投資者保護措施(如客戶資產隔離、風險披露)的覆蓋。專業投資者與散戶的差異。監管可能對專業投資者(定義參照《證券及期貨條例》,通常指高淨值機構或個人)網開一面,允許持牌機構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更廣泛的虛擬資產服務,其中可能包括未獲“廣泛認可”的境外穩定幣。但散戶投資者通常只能接觸經過嚴格篩選、風險較低的穩定幣(包括部分認可的境外穩定幣)。(二)合規路徑選擇轉向持牌平台,這是最核心的建議。使用者應密切關注證監會和金管局公佈的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VASP)名單。一旦有平台獲得牌照並獲准提供USDT服務,使用者應優先選擇此類平台進行交易和託管。在開戶時,準備好完成嚴格的身份驗證(KYC)。關注“認可”穩定幣名單,留意監管機構可能發佈的“認可穩定幣”列表。如果USDT不在首批名單內,使用者需瞭解替代方案,例如考慮使用其他可能率先獲得認可的穩定幣(如潛在的在港合規發行穩定幣,或已滿足“同等監管”的境外穩定幣如USDC)。理解服務條款變化,持牌平台為滿足監管要求,其服務條款可能發生變化,例如可能引入交易額度限制、增強的盡職調查流程、特定的贖回條款等。使用者需仔細閱讀並理解這些變化。(三)風險管理策略資產存放地點風險,繼續將USDT存放在未受香港監管的海外交易所或不知名錢包中,風險將顯著增加。這些平台可能因為無法服務香港使用者而突然中止訪問,或因合規問題倒閉。優先選擇受香港或信譽良好司法管轄區監管的託管方案。贖迴風險認知,即使USDT在持牌平台交易,其最終贖回能力仍取決於發行方Tether Limited的儲備和意願。使用者需持續關注Tether的透明度報告(儲備資產構成、審計意見)及其面臨的全球監管動態。不要將所有流動性依賴在單一穩定幣上。法律與監管風險,明確認識到,在未持牌平台進行交易是違法的,且不受香港投資者賠償基金保護。此類交易可能被監管機構勒令停止,導致資金凍結或損失。價格與流動性風險,監管過渡期可能帶來市場波動。如果USDT在主要持牌平台上線受阻,其在香港市場的流動性可能短期內下降,導致與美元出現折價。使用者需對市場波動做好準備。(四)長期適應性建議資產多元化,不要過度依賴USDT作為唯一的穩定幣或法幣替代品。探索瞭解其他可能更符合香港新規的穩定幣選項,分散穩定幣持倉風險。持續教育與資訊獲取,虛擬資產監管環境快速演變。使用者應主動通過金管局、證監會官網等權威管道獲取資訊,關注持牌機構公告,避免依賴未經證實的小道消息。稅務合規,香港目前不對資本利得徵稅,但使用虛擬資產進行商品服務支付或經營業務可能涉及其他稅項。保留完整的交易記錄,為可能的稅務申報做好準備。技術安全不放鬆,無論監管如何變化,私鑰安全和防範網路釣魚等基礎安全措施永遠是第一道防線。使用硬體錢包儲存大額資產,啟用多重驗證。香港《穩定幣條例》的生效,並非要扼殺USDT或穩定幣創新,而是旨在建構一個安全、有序、可持續的市場環境。對於USDT而言,其“使用”的形態將發生根本性變化:從以往相對自由、無明確監管邊界的廣泛使用,轉變為在嚴格監管框架下的有條件、受監管的使用。 (數字新財報)
明確:香港U幣“找換店”,正式迎來終結!
今天颯姐團隊就為大家分析一下,未持牌在香港兌換穩定幣的風險,以及當前中國大陸居民想獲得穩定幣還有什麼靠譜途徑……9月10日,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的公開資訊,香港財庫局局長許正宇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穩定幣條例》的一系列實施問題接受詢問,並就一系列市場關心的問題作出書面答覆。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其書面答覆檔案中明確回應了某立法會議員的提問:虛擬資產場外交易(OTC)機構(包括找換店),到底能不能向公眾提供穩定幣兌換業務?許局長的明確答案:不能。許局長的態度:現在先教育,以後再出手。01 終結場外OTC兌換穩定幣業務,已成監管共識前幾天,香港立法會某議員就當前《穩定幣條例》實施後,市場較為關心的“場外otc(包括找換店等機構)會不會被禁?”這個熱點話題,向香港加密資產主要監管機構負責人——財庫局局長許正宇,進行詢問。許局長通過書面檔案進行了鄭重答覆,3個重點颯姐團隊總結如下:可見,前段時間坊間盛傳的關於香港找換店還能否提供換U等穩定幣服務的話題,已被許局長直接“殺死”,監管已給出明確結論:不行。02 如未持牌仍在香港提供穩定幣場外OTC服務,有何法律風險?我們要明確香港《穩定幣條例》的監管範圍。簡單來說,只有5類“認許提供者”可以:(1)向零售投資者(散戶)和專業投資者要約提供由受金管局監管的持牌發行人發行的穩定幣;(2)向專業投資者要約提供非受監管的穩定幣。註:五類“認許提供者”在此前颯姐團隊的文章中已經進行過介紹,在此不再贅述,小夥伴們可以自行點選連結進行查閱。那麼,如果不屬於上述五類“認許提供者”的場外OTC機構,例如大量的“找換店”或者幣商、地下錢莊等,仍在未持牌的情況下實施向香港公眾提供穩定幣、在香港提供穩定幣兌換業務等“受規管的活動”,或是“顯示自己進行受規管穩定幣活動”根據《穩定幣條例》第9條,可能涉嫌犯罪,處罰如下:值得一提的是,在某立法委委員的提問中,其特別提到目前有大量的香港找換店通過“以被動交易方式或客戶主動報價的方式繼續營運、規避監管”,颯姐提示,該種路徑是行不通的,無論是在中國大陸還是中國香港地區,監管機構對於金融行業始終奉行“實質監管”原則,即透過現象看本質,一些個小幌子基本上是沒有什麼作用的。另外需要提及的是,對於KOL等宣傳推廣主體的行為也必須慎重,《穩定幣條例》第10條“關乎就受規管穩定幣活動及就要約提供指明穩定幣刊登廣告的罪行”明確如下行為涉嫌犯罪:03 現階段,大陸居民是否還有靠譜管道獲得穩定幣?據颯姐團隊的實踐,以及近期與香港地區的法律和金融、加密資產監管行業從業者的溝通情況來看,在場外OTC已經被明確規管的當下,大陸居民如果想要獲得加密資產,比較靠譜的方式就是通過5類“認許提供者”之一(特別是持VATP牌的加密資產交易所或升級牌照後的銀行)來實現。而5類“認許提供者”對大陸居民來說,是否能夠開戶並同意交易,一般是附條件的。對於自然人而言,最重要的條件為——持有境外某一國家或司法管轄區(最好是加密資產友好的國家)永久許可或長期(一年以上)簽證。能夠滿足該條件的情況下,只要做好KYC,“認許提供者”一般情況下就能為大陸居民提供加密資產交易的相關服務。另外,經颯姐團隊多次考察,目前能向中國大陸居民(自然人)提供加密資產交易、兌換服務的機構並不多,但如果是法人實體,則在KYC和開戶的要求方面會略低於自然人主體。寫在最後當然,如果夥伴們不想麻煩,直接找身邊玩幣的小夥伴買U換U也是可以的,但總的來說,如果追求資產的乾淨和司法救濟保障,颯姐團隊還是比較建議通過合規路徑通過5類“認許提供者”獲取穩定幣。‘畢竟金管局已經明確:“假如公眾透過非受監管的管道購買穩定幣,或購買任何非受監管的穩定幣,須自行承擔風險。”換言之,如果公眾通過“認許提供者”途徑獲得加密資產,一但發生糾紛,可通過公力救濟維護自身權利。 (肖颯lawyer)
穩定幣暗戰:中美金融新霸權爭奪下的香港突圍
穩定幣暗戰:中美金融新霸權爭奪下的香港突圍香港中環的咖啡店裡,白領用手機掃碼支付了一杯拿鐵,背後是USDC穩定幣0.1秒的鏈上結算。這杯咖啡的支付軌跡,正悄然改寫全球金融權力版圖。2025年8月1日,香港《穩定幣條例》正式生效,要求所有流通的“指明穩定幣”必須建立100%等值儲備並接受金管局監管 。短短三周內,已有超100家機構提交牌照申請。與此同時,美國《GENIUS法案》簽署剛滿兩月,Circle公司二季度財報便顯示其穩定幣USDC流通量飆升至652億美元,同比增長90%。全球穩定幣總市值已突破2400億美元,過去三個月鏈上交易量更達10兆美元——這個數字超過了同期Visa與MasterCard交易量的總和 。當傳統金融體系還在SWIFT網路中緩慢清算時,穩定幣已建構起一個全天候運轉的平行金融宇宙。01 爆發增長與監管分水嶺,穩定幣的黃金時代2025年成為穩定幣發展的歷史性轉折點。美國《GENIUS法案》首次確立“聯邦牌照+100%儲備+定期審計”的合規鐵律,將穩定幣明確定位為支付工具而非證券 。這一政策直接啟動了傳統金融機構的入場:富達銀行宣佈發行FDUSD,PayPal整合USDC支付通道,跨境支付巨頭Corpay的API接入Circle系統後,其客戶跨境結算時間從3天壓縮至10秒,成本降低70% 。市場資料印證了爆發性增長。全球穩定幣日均交易筆數達5.19億次(經Visa演算法過濾機器人交易後) ,USDC市場份額在三個月內提升300個基點至28% 。渣打銀行預測,三年內穩定幣規模將達2兆美元,相當於當前美元存款的15% 。合規化處理程序徹底改變了行業生態。佔據65%市場份額的Tether被迫宣佈轉型,承諾2025年底前將儲備資產全部轉為現金及短期國債 。香港《穩定幣條例》更要求儲備資產每日估值且獨立託管,禁止與發行人經營資產混合 。野蠻生長時代終結,合規成為入場券。02 技術升級與合規壁壘,重塑護城河的雙重引擎當監管框架奠定基礎,技術革命正推動穩定幣向更深的維度進化。Circle在二季度推出的Arc區塊鏈將USDC升級為“原生燃料”,實現亞秒級跨鏈結算 。這一架構使開發者可直接用USDC支付手續費、呼叫DeFi協議,無需兌換其他代幣。技術壁壘開始超越監管門檻,成為頭部玩家的核心競爭力。垂直整合的生態優勢正在顯現。傳統跨境支付依賴SWIFT網路的多層代理銀行體系,每增加一個中間環節就產生額外成本與延遲。而基於Arc鏈的USDC支付網路,通過智能合約自動執行清算,建構起“主動流動性層” 。這種深度整合一旦形成開發者生態,後來者即便滿足合規要求,也難以複製其網路效應。香港金管局在監管設計中預留了創新空間。《穩定幣條例》對“指明穩定幣”的定義包含錨定“一籃子資產”的類型 ,為未來離岸人民幣穩定幣埋下伏筆。而美國《GENIUS法案》要求穩定幣儲備必須投資於現金及短期美債 ,無形中建構了龐大的“美債需求池”——據估算,穩定幣規模每增長1兆美元,將帶動約8000億美元美債購買 。03 貨幣權力重構,美元霸權的鏈上延伸穩定幣的崛起本質是貨幣權力在數字時代的重新分配。復旦大學周光友教授指出:“穩定幣的核心不是幣值,而是制度性控制權的再分配機制” 。當USDT和USDC在全球DeFi協議、電商平台甚至線下商店流通時,美元實際上獲得了超越主權邊界的數位化滲透能力。技術“脫域”正在削弱國家貨幣主權。穩定幣繞過央行清算系統建構P2P支付網路,2024年其交易總額已達27.6兆美元,首次超越Visa與MasterCard總和 。對新興市場而言,本幣可能被壓縮為“二級交易媒介”——民眾先用本幣兌換穩定幣,再用穩定幣進行日常支付,導致本國貨幣流通範圍萎縮。美國對此有著清晰的戰略佈局。《GENIUS法案》與《反央行數字貨幣監控國家法案》同步推進,形成“私營穩定幣+國家數位資產儲備”的雙軌體系 。這種設計既通過私人部門擴張美元數位化版圖,又限制聯準會發行零售型CBDC,防止央行權力過度擴張。美元霸權在鏈上獲得了新形態的延伸。04 中國的破局點,數位人民幣與穩定幣的雙軌戰略面對這場靜悄悄的貨幣革命,中國需要更靈活的戰略應對。香港《穩定幣條例》已將“參考港幣的穩定幣”納入監管,並允許錨定“一籃子資產” 。這為離岸人民幣穩定幣打開政策窗口——香港金管局正探索與內地合作,在跨境貿易場景中試點人民幣-港幣雙錨定穩定幣。數位人民幣(e-CNY)需加速國際化突破。當前e-CNY聚焦國內零售支付,跨境應用仍依賴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mCBDC)項目。周光友建議建構“數位人民幣跨境制度化框架”,通過RCEP、金磚機制推廣多邊清算網路 。更關鍵的突破在於打通與鏈上資產的連接,例如發行以e-CNY計價的綠色債券或碳信用憑證,吸引國際投資者持有人民幣數位資產。試點人民幣穩定幣成為戰略選項。上海自貿區及大灣區可探索授權國有商業銀行發行人民幣儲備穩定幣,初期應用於跨境電商、保稅物流等場景。這既能滿足企業跨境支付需求,又通過“監管沙盒”控制風險。正如香港要求穩定幣發行人必須在港設立實體機構 ,內地也可通過屬地監管掌握控制權。香港金管局總裁余偉文在最新政策說明中透露,已有3家機構提交離岸人民幣穩定幣方案 。上海**方案 。上海自貿區某區塊鏈企業正秘密測試數位人民幣與穩定幣的原子交換協議,試圖在跨境貿易中繞過SWIFT枷鎖。當美國通過《GENIUS法案》將穩定幣轉化為美債的“鏈上蓄水池” ,中國能否借香港政策東風,將人民幣嵌入下一代金融基礎設施?這場較量不再關乎技術本身,而在於誰能為全球貿易編織新的結算脈絡。穩定幣戰爭的終局,或將誕生數字時代的布列敦森林體系。(嘉遠隨筆)
香港再發加密新規,什麼樣的穩定幣能邁入主流金融體系?
近期,據財新報導,香港金融管理局已發出通函,明確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將在香港全面實施基於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CBS)加密資產監管標準的銀行資本金新規。按照新規,加密資產被界定為主要依賴密碼學和分佈式帳本技術或類似技術的“數位資產”,這一廣義定義涵蓋了比特幣、以太坊、現實世界資產(RWA)以及穩定幣等。作為制度源頭的BCBS,是設立於國際清算銀行(BIS)下的常設監督機構,旨在確保金融體系穩健運行。而香港將成為全球率先在本地法律體系中落實該標準的司法管轄區之一。香港大學法學院講師兼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費思指出,金管局刪除了巴塞爾標準中“私有”一詞,這意味著無論是由公共部門還是私營部門發行的加密資產,都將納入香港的監管範圍。此外,根據BIS,銀行在持有不同類型加密資產時,需要區分風險組別,並按嚴格的資本要求進行計提。巴塞爾委員會將加密資產劃分為兩大類:一類是風險相對可控、與傳統金融體系相容性較強的“第一組資產”,例如合規穩定幣或RWA;另一類則是波動性高、風險難以完全避險的“第二組資產”,其中包括大多數加密貨幣,如比特幣。第一組資產的資本要求與傳統金融工具接近,而第二組資產則需以“1 比 1”全額資本覆蓋,即銀行持有多少風險敞口,就必須匹配等額資本,以防範潛在損失。這一分類或將深刻影響銀行的資產配置與創新路徑。它告訴全球銀行:什麼樣的代幣能進入現有金融體系的資本配置邏輯,什麼樣的代幣則會被嚴格限制。這意味著如果代幣化資產能夠滿足嚴格的合規、流動性和風險管理要求,就有機會被納入第一組資產的範疇。對於穩定幣來說,只有那些完全由高品質、低風險資產(如國債、央行存款)支援,並且有透明度和兌付機制的穩定幣,才有可能進入資本要求相對寬鬆的第一組。若是演算法穩定幣,或是缺乏足夠儲備和透明度的穩定幣,則可能被劃入第二組,銀行若持有就必須配置極高的資本金,加大了難度。穩定幣的未來可能走向兩極分化:合規化穩定幣或成為跨境支付和金融結算的重要工具,而不合規的穩定幣則會逐漸被主流金融體系邊緣化。金杜律師事務所費思稱,香港將從2026年1月1日起實施巴塞爾加密資產監管標準,與巴塞爾委員會制定的實施時間表一致。然而,除香港以外,目前只有少數其他巴塞爾委員會成員正式啟動了在本地實施巴塞爾加密資產監管標準的準備工作。包括美國在內的大多數巴塞爾委員會成員估計不會在2026年1月之前實施巴塞爾加密資產監管標準。費思表示,在修訂後的香港銀行資本規則正式生效之前,香港本地銀行業機構有很多準備工作要做。比如,它們必須制定一套全面的政策、程序和系統,以完整地記錄用於確定其加密資產是否符合相關分類條件的支援檔案和資訊。支援檔案包括外部法律意見書和其他法律分析。香港金管局有權要求銀行向其提交加密資產分類評估報告及支援檔案。如果香港金管局不同意某家銀行對加密資產作出的分類決定,可以推翻該銀行的決定。對銀行來說,這意味著在高風險加密資產投資上將面臨更高的資本約束,而在穩定幣和 RWA 等新興領域則需付出更多合規與風險管理成本。與此同時,這一制度也為香港金融市場確立了國際一致的監管基礎,既有助於維護系統性穩定,也為長期健康的數位資產創新提供了空間。 (樹圖區塊鏈)
香港穩定幣條例生效,大陸企業RWA落地進入快車道
香港《穩定幣條例》已於2025年8月1日正式生效,為錨定離岸人民幣(CNH)的穩定幣發行提供了明確的法律框架和監管要求。這一重大政策舉措,為大陸企業利用RWA(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融資開闢了合規通道。隨著香港《穩定幣條例》的正式實施,大陸企業赴港開展RWA(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業務的政策窗口已經打開。這意味著,大陸企業通過區塊鏈技術將實體資產轉化為鏈上資料資產進行融資的新模式,進入了加速落地階段。‖那麼,大陸企業的RWA具體何時能夠真正落地?從目前進展看,首批案例將在2025年8月中下旬見到實質進展。香港全球首個RWA註冊登記平台已經於8月7日上線,為首批RWA資產上鏈提供技術支援。事實上,一些大陸企業早已佈局。協鑫能科的太陽能電站、朗新集團的充電樁收益權等RWA項目,已通過香港的合規框架進行代幣化融資嘗試。這些項目為大陸企業提供了實踐參考。‖大陸企業如何實現RWA落地?落地路徑逐漸清晰。大陸企業通過需要在香港設立特殊目的的實體(SPV),並由該SPV作為股東在境內設立外向投資企業(WFOE),形成“境內確權、境外流通”的模式。具體操作上,企業需要將底層資產(如太陽能電站、充電樁收益權)通過對應方式寫入境內聯盟鏈,確權存證後,在通過“跨鏈橋”技術對應到境外公鏈,最終向投資者發行RWA代幣。值得注意的是,RWA的落地離不開穩定幣的支援。香港允許發行錨定離岸人民幣的穩定幣,為RWA交易提供了安全穩定的支付環境。大陸企業的資產未來可通過人民幣穩定幣進行定價和結算,這大大降低了跨境融資的複雜度。‖挑戰與風險並存RWA落地仍面臨一些挑戰。跨境資料流動需符合《網路安全法》《資料安全法》和《個人資訊保護法》,資產估值需要統一標準,資產回流也需要設計合規的SPV架構。同時,市場需要警惕那借“資產上鏈”知名行詐騙之實的偽創新。一些項目承諾離譜的高回報,實則無真實資產支撐,投資者需要仔細辨別。‖展望未來短期看,大陸企業的RWA落地將率先在新能源、跨境貿易、供應鏈金融等領域取得突破。長期而言,隨著政策持續完善和技術不斷成熟,RWA有望成為連接大陸實體產業與全球資本的新橋樑。香港穩定幣條例的實施,為大陸企業打開了一扇通往全球資本市場的新大門。雖然完全規模化落地尚需時日,但2025年下半年無疑是大陸企業RWA實踐的加速器。對於那些擁有優質資產、希望降低融資成本並拓展全球管道的大陸企業來說,現在正是積極準備、深入瞭解RWA的最佳時機。 (HK風物誌)
穩定幣熱潮助推香港中資機構湧入RWA 業內人呼籲降溫
香港的金融圈開始分層:外資機構依舊和往常一樣在研究量化、避險和IPO;而中資圈機構除了這些之外,他們多了一項新的任務——研究RWA(Real World Assets)。RWA是指將現實世界中的資產,尤其是可產生穩定收入的資產,如酒店租賃、太陽能發電、甚至股票、債券、大宗商品等,可通過區塊鏈技術進行代幣化,使其能夠在鏈上進行交易、管理和流通。“這是國內總部的安排,大多數兄弟機構都在努力嘗試。”多位在港中資機構的金融從業者對騰訊新聞《潛望》表示,他們將“嘗試落地RWA項目”。有些人直接將其稱之為“命題作業或指定功課”。一位在港的頭部基金公司負責人對騰訊新聞《潛望》表示,不少機構在過去這段時間曾接到國內總部的要求,嘗試探索RWA項目的商業機會。騰訊新聞《潛望》獲悉,和大多數在港的金融產品落地一樣,這些中資金融機構探索RWA項目需要大量的律師參與。這也導致香港部分律所在幣圈類股的生意開始增多,其中包括金杜律師事務所及君合律師事務所。這使得香港中資機構的從業者變得更加繁忙。8月7日,螞蟻數科和其他機構等一起在港交所舉辦了一場關於RWA的行業會議,其中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特區前行政長官梁振英,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等人出席了會議。舉辦方可能低估了香港金融圈對此的熱情,當日下午2點半開幕時,會場爆滿,大多數人都沒有座位,站在會場後方。“很久沒有看到幣圈在香港辦活動,有這麼多的傳統機構的人來了。”一位傳統金融機構的人士在現場對騰訊新聞《潛望》表示,他遇到了很多圈內熟人。01 在港中資金融機構踴躍嘗試RWA“若是沒有香港《穩定幣條例》推出,也就不會出現這一波的中資熱情。“一位在港頭部資管機構負責人如此總結原因。和他一樣在中資資管機構任職的高管們,過去這段時間往返內地和香港多次,與總部及部分地方監管機構探討穩定幣推行下,香港可能的商業機會。一位外派駐港的國企資管負責人對騰訊新聞《潛望》表示,“現在這一波其實是top down(自上而下)的,總部希望駐港的機構嘗試去做RWA,為以後穩定幣發行後的生態發展做準備。”在此之前,除了像華夏基金香港公司、太平資管香港公司、嘉實基金、博時基金等中資機構在港發行了部分幣圈產品外,大多數中資在港機構並未涉足幣圈生意,甚至有些連資管旗下的牌照都未升級至可參與幣圈產品的類別。公開資料顯示,作為在港的頭部中資的基金公司,華夏基金(香港)公司已經於2024年在發行了比特幣現貨ETF、以太坊現貨ETF以及2025年2月在港發行了港元貨幣基金代幣化基金,並於今年7月又推出了人民幣貨幣基金代幣化和美元貨幣基金代幣化基金。截至8月21日收盤,華夏基金比特幣現貨ETF的規模約20.72億港元。與此同時,嘉實基金和博時基金的比特幣ETF規模分別為2.6億港元、14.75億港元。騰訊新聞《潛望》獲悉,華夏基金(香港)公司旗下的貨幣基金代幣化產品中,港元基金代幣化規模約12億港元,美元基金代幣化部分則為4000萬美元。太保資管香港曾於今年3月推出了首隻美元貨幣市場基金代幣化產品(CPIC Estable MMF),發行規模1億美元。公開資料顯示,太保資管是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旗下資產管理機構,現在港的資產規模超過700億港元,並於2023年9月升級了旗下1號牌、4號牌,可參與虛擬資產基金分銷及投顧服務,也是首批在港獲得虛擬資產牌照的資管公司。對於為何選擇美元貨幣基金作為代幣化首選產品,太保資管香港CEO周成崗對騰訊新聞《潛望》表示,主要是從投資者需求、市場流動性等考量做的決定。周成崗解釋,貨幣基金代幣化產品對於機構投資人來說相對更容易理解,此外,現在做代幣化產品的意義重在探索和做好準備,並非追求規模。“代幣化產品現在香港可選擇的合適的金融標的並不多,除了穩健的貨幣基金外,還有一些嘗試權益代幣化,甚至有些在探索Private Credit(私募信貸產品)代幣化。“某國企基金的負責人表示,大多數機構在此之前並未接觸過幣圈產品。7月中下旬隨著穩定幣在港掀起熱潮後,他們都不得不開始“攢”項目,甚至有些臨時組團隊搭建產品,為了“交功課”。一位在港的中資機構負責人對騰訊新聞《潛望》表示,這並不意外,未來所有人都得學習上鏈產品。在他看來,隨後可能會有更多的金融產品上鏈。一位相對更為樂觀的在港頭部中資基金負責人對騰訊新聞《潛望》表示,未來5-10年,現在所有的金融產品都將上鏈,可以解決7x24小時交易問題,即變得更高效、更降本,“金融行業的發展和當下AI發展的趨勢是一致的,都將面臨全面變革。”讓這些在港中資資管機構的負責人們興奮的地方還在於,美國市場已經有了成功的先行者,比如貝萊德。公開資料顯示,貝萊德於 2024年1月11日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了比特幣現貨ETF即iShares Bitcoin Trust(IBIT),截至8月20日收盤,該基金的規模超過867.7億美元,成為歷史上增長最快的ETF,打破了多項行業記錄。隨後,貝萊德於 2024年3月20日 推出了 iShares USD Money Market Fund(BUIDL),這是其首個代幣化美元貨幣市場基金。更為重要的則是,RWA在美國市場增速也非常快。公開資料顯示,截至8月,RWA市場規模約240億-250億美元(不含穩定幣),其中底層資產為私人信貸的RWA規模超過130億美元,其次則是底層資產為美國國債的RWA規模達80億美元,後者包括了資管巨頭貝萊德旗下的代幣化基金BUIDL約23.8億美元。“想成為中國的貝萊德。“上述頭部中資基金負責人對騰訊新聞《潛望》表示,作為世界最大的資管公司貝萊德“已經自我革命了”,作為在港的中資機構,“不能繼續在傳統金融市場的債券股票等紅海裡折騰”。抓住香港政策和行業的變化,才能夠適時地迎合整個資本市場的發展和變革。這是大多數在港資管機構負責人帶著團隊蜂擁下場RWA產品的初衷。這些樂觀者認為,當下的公司策略並不難理解,只有在技術迭代的時候,提早佈局,才有機會在行業裡彎道超車,抓住新的機會。02 從業者呼籲“這是虛火,得冷靜”但是也並非所有人都認為當下火熱的RWA項目,適合所有機構參與。太保資管香港CEO周成崗對騰訊新聞《潛望》表示,當下RWA在香港“過於火熱了,這是虛火,得冷靜。”蜂擁而來的樂觀者認為,未來5-8年在港的所有金融資產都會上鏈。但周成崗並不完全認同。他認為,所有的金融資產將來都有機會上鏈,但暫時無法預測具體的時間表,因為這取決於RWA整個生態的發展。更為重要的是,並非所有的資產都要上鏈,資產上鏈本身需要符合金融邏輯,且上鏈是為瞭解決具體的問題。和不少在港的金融從業人員一樣,周成崗認可區塊鏈的技術,但是他表示,“反對把任何一個新的技術神話。不少人將RWA未來多年後可做的事,當成當下可做的事,這其實是錯誤的認知,也會誤導市場。”和周成崗一樣看法的人亦不在少數。多位在港的基金負責人(包括外資和部分中資)和幣圈人士表示,現階段在香港發行RWA產品,更多是為了探索RWA的意義。一位在幣圈多年的高管更為直接地指出,若是RWA的底層資產在傳統金融領域能夠快速實現融資,則意味著其流動性並不差,在當下流動性相對低的RWA市場上鏈並不會成為其首選。同樣地,對於不足夠優質的底層資產來說,即使上鏈了,其流動性依舊堪憂。“現在香港RWA市場已經出現過熱的風險。“包括周成崗在內的多位在港從業者表示,他們認為RWA未來在香港肯定會有很大的發展空間,但是現在香港的RWA生態仍屬於非常早期階段,其中包括RWA的融資能力、流動性等都有更多提升的空間。隨著穩定幣熱潮後,RWA的熱度也隨之上升。一位正帶著團隊計畫落地RWA產品的資管人士對騰訊新聞《潛望》透露,他已經接觸不少前來接洽的團隊,這些團隊的素質良莠不齊,甚至有些團隊並不清楚RWA資產對應的法律權益等。“RWA實際上基於一整套法律系統而建立的產品。”周成崗也有類似的看法。他認為,不管是對於投資者持有RWA資產的代幣的權益、還是該權益對應的底層資產的所有權等,都需要有明確的法律規範。 (騰訊財經)
內地資產赴港RWA:兆市場的機遇與暗礁!
2025年8月,香港《穩定幣條例草案》正式生效,為Web3.0時代的資產數位化按下“加速鍵”。一時間,“內地資產赴港RWA(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融資)”成為資本市場的熱詞——從商業地產租金到新能源項目收益權,從央企應收帳款到碳排放配額,各類實體資產正加速湧向香港,試圖通過區塊鏈技術完成“代幣化蛻變”。這場資本遷徙的背後,是兆級實體資產尋求新融資通道的迫切,也是香港搶佔全球RWA賽道制高點的戰略佈局。但熱潮之下,那些資產真正適合“出海”?合規門檻有多高?潛藏的風險又該如何規避?一、RWA:實體資產的“數字船票”RWA,即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通俗而言,是將實體資產的收益權、所有權等權益,通過區塊鏈技術轉化為可交易、可分割的數字代幣。這意味著,一套價值10億元的商業地產,可拆分為1億份代幣,讓普通投資者也能參與其中;一份2億元的新能源項目收益權,能通過代幣化快速對接全球資金。香港之所以成為內地資產RWA的“首選港”,核心在於其獨特的制度優勢:一方面,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香港擁有成熟的跨境資本流動機制和全球投資者網路;另一方面,《穩定幣條例草案》的落地,為RWA的發行、交易提供了清晰的合規框架,填補了此前“無章可循”的空白。資料顯示,條例生效後首月,香港金融管理局收到的內地資產RWA發行諮詢量同比激增300%,其中房地產、新能源、供應鏈金融三大領域佔比超70%。二、那些資產在“搶灘”?三大領域成主力並非所有實體資產都能搭上RWA的“快船”。從市場實踐看,成功落地的項目往往具備三大特徵:確定性現金流、高可評估性、合規透明性。目前,三類資產表現最為活躍:存量類資產:不動產與收益權的“數位化突圍”商業地產成為RWA的“急先鋒”。某頭部房企負責人透露,其位於長三角的商業綜合體年租金約1.2億元,通過香港平台代幣化後,僅用3天就完成了5000萬元融資,融資成本較傳統銀行貸款降低2.3個百分點。這類資產的核心吸引力在於“現金流穩定”——租金、物業費等收益可直接對應代幣分紅,投資者看得見、摸得著。供應鏈金融資產:央企應收帳款的“效率革命”央企產業鏈的應收帳款正在“上鏈”。一家能源央企將其旗下20億元應收帳款代幣化,通過香港平台向國際機構投資者募資,資金到帳周期從傳統保理的60天壓縮至72小時。這類資產依託央企信用背書,違約風險低,成為國際資本眼中的“穩健標的”。綠色資產:碳中和目標下的“新風口”新能源與碳排放配額的RWA熱度飆升。協鑫能科將某太陽能電站的20年電費收益權代幣化,募資用於新項目擴建;某環保企業則將100萬噸碳排放配額轉化為數字代幣,吸引歐洲碳中和基金認購。在全球“雙碳”目標驅動下,這類資產的溢價空間被持續看好。三、門檻與挑戰:不是所有資產都能“上岸”熱潮背後,RWA的“隱形門檻”正在篩掉大量不合格者。香港某持牌RWA發行機構的內部資料顯示,90%的內地資產因未達標被拒,核心門檻集中在三方面:資產規模與收益“雙達標”“2億元是底線。”該機構負責人直言,RWA的底層技術開發、合規審計等前期成本約1300萬元,若資產規模低於2億元,融資成本會顯著上升。更關鍵的是收益——代幣投資者要求年化分紅不低於5%,而部分傳統製造業資產因利潤率不足3%,根本無法滿足。合規能力“硬通貨”跨境合規是最大挑戰。某文旅企業試圖將景區門票收益權代幣化,卻因“門票定價受地方政府監管”“收益穩定性無法量化”等問題擱淺。香港監管機構要求,資產必須具備“鏈上鏈下穿透式管理”能力,即代幣持有者可即時查看資產營運資料,這對企業的數位化基建提出極高要求。中介亂象“埋雷”市場上湧現出大量“偽中介”,以“零門檻、快速落地”為噱頭,收取130萬-200萬元前期費用,卻迴避資產合法性、鏈上治理等核心問題。某製造業企業透露,其花150萬元請中介“包裝”,最終因資產權屬不清被監管駁回,資金打了水漂。四、未來:機遇與風險的平衡術對內地企業而言,赴港RWA不是“救命稻草”,而是“升級工具”。房地產企業可借此盤活存量資產,緩解債務壓力;新能源企業能通過代幣化對接全球綠色資本;供應鏈企業則可提升資金周轉效率。但前提是,企業需先完成“內功修煉”——梳理資產權屬、搭建數位化管理系統、組建懂合規與區塊鏈的專業團隊。對香港而言,內地資產的湧入將加速其成為“全球RWA樞紐”。有機構預測,2025-2030年,內地赴港RWA的規模可能突破5兆元,佔全球RWA市場的30%以上。但這一過程中,如何平衡創新與風險、防止資產“脫錨”(代幣價值與實體資產脫節),將是監管層的長期課題。RWA的浪潮已至,它既是實體資產對接全球資本的“數字船票”,也是檢驗企業實力的“試金石”。對參與者而言,看清機遇的同時守住底線,方能在這場資本變革中真正“上岸”。 (華中不良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