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幣條例
明確:香港U幣“找換店”,正式迎來終結!
今天颯姐團隊就為大家分析一下,未持牌在香港兌換穩定幣的風險,以及當前中國大陸居民想獲得穩定幣還有什麼靠譜途徑……9月10日,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的公開資訊,香港財庫局局長許正宇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穩定幣條例》的一系列實施問題接受詢問,並就一系列市場關心的問題作出書面答覆。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其書面答覆檔案中明確回應了某立法會議員的提問:虛擬資產場外交易(OTC)機構(包括找換店),到底能不能向公眾提供穩定幣兌換業務?許局長的明確答案:不能。許局長的態度:現在先教育,以後再出手。01 終結場外OTC兌換穩定幣業務,已成監管共識前幾天,香港立法會某議員就當前《穩定幣條例》實施後,市場較為關心的“場外otc(包括找換店等機構)會不會被禁?”這個熱點話題,向香港加密資產主要監管機構負責人——財庫局局長許正宇,進行詢問。許局長通過書面檔案進行了鄭重答覆,3個重點颯姐團隊總結如下:可見,前段時間坊間盛傳的關於香港找換店還能否提供換U等穩定幣服務的話題,已被許局長直接“殺死”,監管已給出明確結論:不行。02 如未持牌仍在香港提供穩定幣場外OTC服務,有何法律風險?我們要明確香港《穩定幣條例》的監管範圍。簡單來說,只有5類“認許提供者”可以:(1)向零售投資者(散戶)和專業投資者要約提供由受金管局監管的持牌發行人發行的穩定幣;(2)向專業投資者要約提供非受監管的穩定幣。註:五類“認許提供者”在此前颯姐團隊的文章中已經進行過介紹,在此不再贅述,小夥伴們可以自行點選連結進行查閱。那麼,如果不屬於上述五類“認許提供者”的場外OTC機構,例如大量的“找換店”或者幣商、地下錢莊等,仍在未持牌的情況下實施向香港公眾提供穩定幣、在香港提供穩定幣兌換業務等“受規管的活動”,或是“顯示自己進行受規管穩定幣活動”根據《穩定幣條例》第9條,可能涉嫌犯罪,處罰如下:值得一提的是,在某立法委委員的提問中,其特別提到目前有大量的香港找換店通過“以被動交易方式或客戶主動報價的方式繼續營運、規避監管”,颯姐提示,該種路徑是行不通的,無論是在中國大陸還是中國香港地區,監管機構對於金融行業始終奉行“實質監管”原則,即透過現象看本質,一些個小幌子基本上是沒有什麼作用的。另外需要提及的是,對於KOL等宣傳推廣主體的行為也必須慎重,《穩定幣條例》第10條“關乎就受規管穩定幣活動及就要約提供指明穩定幣刊登廣告的罪行”明確如下行為涉嫌犯罪:03 現階段,大陸居民是否還有靠譜管道獲得穩定幣?據颯姐團隊的實踐,以及近期與香港地區的法律和金融、加密資產監管行業從業者的溝通情況來看,在場外OTC已經被明確規管的當下,大陸居民如果想要獲得加密資產,比較靠譜的方式就是通過5類“認許提供者”之一(特別是持VATP牌的加密資產交易所或升級牌照後的銀行)來實現。而5類“認許提供者”對大陸居民來說,是否能夠開戶並同意交易,一般是附條件的。對於自然人而言,最重要的條件為——持有境外某一國家或司法管轄區(最好是加密資產友好的國家)永久許可或長期(一年以上)簽證。能夠滿足該條件的情況下,只要做好KYC,“認許提供者”一般情況下就能為大陸居民提供加密資產交易的相關服務。另外,經颯姐團隊多次考察,目前能向中國大陸居民(自然人)提供加密資產交易、兌換服務的機構並不多,但如果是法人實體,則在KYC和開戶的要求方面會略低於自然人主體。寫在最後當然,如果夥伴們不想麻煩,直接找身邊玩幣的小夥伴買U換U也是可以的,但總的來說,如果追求資產的乾淨和司法救濟保障,颯姐團隊還是比較建議通過合規路徑通過5類“認許提供者”獲取穩定幣。‘畢竟金管局已經明確:“假如公眾透過非受監管的管道購買穩定幣,或購買任何非受監管的穩定幣,須自行承擔風險。”換言之,如果公眾通過“認許提供者”途徑獲得加密資產,一但發生糾紛,可通過公力救濟維護自身權利。 (肖颯lawyer)
穩定幣暗戰:中美金融新霸權爭奪下的香港突圍
穩定幣暗戰:中美金融新霸權爭奪下的香港突圍香港中環的咖啡店裡,白領用手機掃碼支付了一杯拿鐵,背後是USDC穩定幣0.1秒的鏈上結算。這杯咖啡的支付軌跡,正悄然改寫全球金融權力版圖。2025年8月1日,香港《穩定幣條例》正式生效,要求所有流通的“指明穩定幣”必須建立100%等值儲備並接受金管局監管 。短短三周內,已有超100家機構提交牌照申請。與此同時,美國《GENIUS法案》簽署剛滿兩月,Circle公司二季度財報便顯示其穩定幣USDC流通量飆升至652億美元,同比增長90%。全球穩定幣總市值已突破2400億美元,過去三個月鏈上交易量更達10兆美元——這個數字超過了同期Visa與MasterCard交易量的總和 。當傳統金融體系還在SWIFT網路中緩慢清算時,穩定幣已建構起一個全天候運轉的平行金融宇宙。01 爆發增長與監管分水嶺,穩定幣的黃金時代2025年成為穩定幣發展的歷史性轉折點。美國《GENIUS法案》首次確立“聯邦牌照+100%儲備+定期審計”的合規鐵律,將穩定幣明確定位為支付工具而非證券 。這一政策直接啟動了傳統金融機構的入場:富達銀行宣佈發行FDUSD,PayPal整合USDC支付通道,跨境支付巨頭Corpay的API接入Circle系統後,其客戶跨境結算時間從3天壓縮至10秒,成本降低70% 。市場資料印證了爆發性增長。全球穩定幣日均交易筆數達5.19億次(經Visa演算法過濾機器人交易後) ,USDC市場份額在三個月內提升300個基點至28% 。渣打銀行預測,三年內穩定幣規模將達2兆美元,相當於當前美元存款的15% 。合規化處理程序徹底改變了行業生態。佔據65%市場份額的Tether被迫宣佈轉型,承諾2025年底前將儲備資產全部轉為現金及短期國債 。香港《穩定幣條例》更要求儲備資產每日估值且獨立託管,禁止與發行人經營資產混合 。野蠻生長時代終結,合規成為入場券。02 技術升級與合規壁壘,重塑護城河的雙重引擎當監管框架奠定基礎,技術革命正推動穩定幣向更深的維度進化。Circle在二季度推出的Arc區塊鏈將USDC升級為“原生燃料”,實現亞秒級跨鏈結算 。這一架構使開發者可直接用USDC支付手續費、呼叫DeFi協議,無需兌換其他代幣。技術壁壘開始超越監管門檻,成為頭部玩家的核心競爭力。垂直整合的生態優勢正在顯現。傳統跨境支付依賴SWIFT網路的多層代理銀行體系,每增加一個中間環節就產生額外成本與延遲。而基於Arc鏈的USDC支付網路,通過智能合約自動執行清算,建構起“主動流動性層” 。這種深度整合一旦形成開發者生態,後來者即便滿足合規要求,也難以複製其網路效應。香港金管局在監管設計中預留了創新空間。《穩定幣條例》對“指明穩定幣”的定義包含錨定“一籃子資產”的類型 ,為未來離岸人民幣穩定幣埋下伏筆。而美國《GENIUS法案》要求穩定幣儲備必須投資於現金及短期美債 ,無形中建構了龐大的“美債需求池”——據估算,穩定幣規模每增長1兆美元,將帶動約8000億美元美債購買 。03 貨幣權力重構,美元霸權的鏈上延伸穩定幣的崛起本質是貨幣權力在數字時代的重新分配。復旦大學周光友教授指出:“穩定幣的核心不是幣值,而是制度性控制權的再分配機制” 。當USDT和USDC在全球DeFi協議、電商平台甚至線下商店流通時,美元實際上獲得了超越主權邊界的數位化滲透能力。技術“脫域”正在削弱國家貨幣主權。穩定幣繞過央行清算系統建構P2P支付網路,2024年其交易總額已達27.6兆美元,首次超越Visa與MasterCard總和 。對新興市場而言,本幣可能被壓縮為“二級交易媒介”——民眾先用本幣兌換穩定幣,再用穩定幣進行日常支付,導致本國貨幣流通範圍萎縮。美國對此有著清晰的戰略佈局。《GENIUS法案》與《反央行數字貨幣監控國家法案》同步推進,形成“私營穩定幣+國家數位資產儲備”的雙軌體系 。這種設計既通過私人部門擴張美元數位化版圖,又限制聯準會發行零售型CBDC,防止央行權力過度擴張。美元霸權在鏈上獲得了新形態的延伸。04 中國的破局點,數位人民幣與穩定幣的雙軌戰略面對這場靜悄悄的貨幣革命,中國需要更靈活的戰略應對。香港《穩定幣條例》已將“參考港幣的穩定幣”納入監管,並允許錨定“一籃子資產” 。這為離岸人民幣穩定幣打開政策窗口——香港金管局正探索與內地合作,在跨境貿易場景中試點人民幣-港幣雙錨定穩定幣。數位人民幣(e-CNY)需加速國際化突破。當前e-CNY聚焦國內零售支付,跨境應用仍依賴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mCBDC)項目。周光友建議建構“數位人民幣跨境制度化框架”,通過RCEP、金磚機制推廣多邊清算網路 。更關鍵的突破在於打通與鏈上資產的連接,例如發行以e-CNY計價的綠色債券或碳信用憑證,吸引國際投資者持有人民幣數位資產。試點人民幣穩定幣成為戰略選項。上海自貿區及大灣區可探索授權國有商業銀行發行人民幣儲備穩定幣,初期應用於跨境電商、保稅物流等場景。這既能滿足企業跨境支付需求,又通過“監管沙盒”控制風險。正如香港要求穩定幣發行人必須在港設立實體機構 ,內地也可通過屬地監管掌握控制權。香港金管局總裁余偉文在最新政策說明中透露,已有3家機構提交離岸人民幣穩定幣方案 。上海**方案 。上海自貿區某區塊鏈企業正秘密測試數位人民幣與穩定幣的原子交換協議,試圖在跨境貿易中繞過SWIFT枷鎖。當美國通過《GENIUS法案》將穩定幣轉化為美債的“鏈上蓄水池” ,中國能否借香港政策東風,將人民幣嵌入下一代金融基礎設施?這場較量不再關乎技術本身,而在於誰能為全球貿易編織新的結算脈絡。穩定幣戰爭的終局,或將誕生數字時代的布列敦森林體系。(嘉遠隨筆)
香港再發加密新規,什麼樣的穩定幣能邁入主流金融體系?
近期,據財新報導,香港金融管理局已發出通函,明確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將在香港全面實施基於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CBS)加密資產監管標準的銀行資本金新規。按照新規,加密資產被界定為主要依賴密碼學和分佈式帳本技術或類似技術的“數位資產”,這一廣義定義涵蓋了比特幣、以太坊、現實世界資產(RWA)以及穩定幣等。作為制度源頭的BCBS,是設立於國際清算銀行(BIS)下的常設監督機構,旨在確保金融體系穩健運行。而香港將成為全球率先在本地法律體系中落實該標準的司法管轄區之一。香港大學法學院講師兼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費思指出,金管局刪除了巴塞爾標準中“私有”一詞,這意味著無論是由公共部門還是私營部門發行的加密資產,都將納入香港的監管範圍。此外,根據BIS,銀行在持有不同類型加密資產時,需要區分風險組別,並按嚴格的資本要求進行計提。巴塞爾委員會將加密資產劃分為兩大類:一類是風險相對可控、與傳統金融體系相容性較強的“第一組資產”,例如合規穩定幣或RWA;另一類則是波動性高、風險難以完全避險的“第二組資產”,其中包括大多數加密貨幣,如比特幣。第一組資產的資本要求與傳統金融工具接近,而第二組資產則需以“1 比 1”全額資本覆蓋,即銀行持有多少風險敞口,就必須匹配等額資本,以防範潛在損失。這一分類或將深刻影響銀行的資產配置與創新路徑。它告訴全球銀行:什麼樣的代幣能進入現有金融體系的資本配置邏輯,什麼樣的代幣則會被嚴格限制。這意味著如果代幣化資產能夠滿足嚴格的合規、流動性和風險管理要求,就有機會被納入第一組資產的範疇。對於穩定幣來說,只有那些完全由高品質、低風險資產(如國債、央行存款)支援,並且有透明度和兌付機制的穩定幣,才有可能進入資本要求相對寬鬆的第一組。若是演算法穩定幣,或是缺乏足夠儲備和透明度的穩定幣,則可能被劃入第二組,銀行若持有就必須配置極高的資本金,加大了難度。穩定幣的未來可能走向兩極分化:合規化穩定幣或成為跨境支付和金融結算的重要工具,而不合規的穩定幣則會逐漸被主流金融體系邊緣化。金杜律師事務所費思稱,香港將從2026年1月1日起實施巴塞爾加密資產監管標準,與巴塞爾委員會制定的實施時間表一致。然而,除香港以外,目前只有少數其他巴塞爾委員會成員正式啟動了在本地實施巴塞爾加密資產監管標準的準備工作。包括美國在內的大多數巴塞爾委員會成員估計不會在2026年1月之前實施巴塞爾加密資產監管標準。費思表示,在修訂後的香港銀行資本規則正式生效之前,香港本地銀行業機構有很多準備工作要做。比如,它們必須制定一套全面的政策、程序和系統,以完整地記錄用於確定其加密資產是否符合相關分類條件的支援檔案和資訊。支援檔案包括外部法律意見書和其他法律分析。香港金管局有權要求銀行向其提交加密資產分類評估報告及支援檔案。如果香港金管局不同意某家銀行對加密資產作出的分類決定,可以推翻該銀行的決定。對銀行來說,這意味著在高風險加密資產投資上將面臨更高的資本約束,而在穩定幣和 RWA 等新興領域則需付出更多合規與風險管理成本。與此同時,這一制度也為香港金融市場確立了國際一致的監管基礎,既有助於維護系統性穩定,也為長期健康的數位資產創新提供了空間。 (樹圖區塊鏈)
香港穩定幣條例生效,大陸企業RWA落地進入快車道
香港《穩定幣條例》已於2025年8月1日正式生效,為錨定離岸人民幣(CNH)的穩定幣發行提供了明確的法律框架和監管要求。這一重大政策舉措,為大陸企業利用RWA(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融資開闢了合規通道。隨著香港《穩定幣條例》的正式實施,大陸企業赴港開展RWA(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業務的政策窗口已經打開。這意味著,大陸企業通過區塊鏈技術將實體資產轉化為鏈上資料資產進行融資的新模式,進入了加速落地階段。‖那麼,大陸企業的RWA具體何時能夠真正落地?從目前進展看,首批案例將在2025年8月中下旬見到實質進展。香港全球首個RWA註冊登記平台已經於8月7日上線,為首批RWA資產上鏈提供技術支援。事實上,一些大陸企業早已佈局。協鑫能科的太陽能電站、朗新集團的充電樁收益權等RWA項目,已通過香港的合規框架進行代幣化融資嘗試。這些項目為大陸企業提供了實踐參考。‖大陸企業如何實現RWA落地?落地路徑逐漸清晰。大陸企業通過需要在香港設立特殊目的的實體(SPV),並由該SPV作為股東在境內設立外向投資企業(WFOE),形成“境內確權、境外流通”的模式。具體操作上,企業需要將底層資產(如太陽能電站、充電樁收益權)通過對應方式寫入境內聯盟鏈,確權存證後,在通過“跨鏈橋”技術對應到境外公鏈,最終向投資者發行RWA代幣。值得注意的是,RWA的落地離不開穩定幣的支援。香港允許發行錨定離岸人民幣的穩定幣,為RWA交易提供了安全穩定的支付環境。大陸企業的資產未來可通過人民幣穩定幣進行定價和結算,這大大降低了跨境融資的複雜度。‖挑戰與風險並存RWA落地仍面臨一些挑戰。跨境資料流動需符合《網路安全法》《資料安全法》和《個人資訊保護法》,資產估值需要統一標準,資產回流也需要設計合規的SPV架構。同時,市場需要警惕那借“資產上鏈”知名行詐騙之實的偽創新。一些項目承諾離譜的高回報,實則無真實資產支撐,投資者需要仔細辨別。‖展望未來短期看,大陸企業的RWA落地將率先在新能源、跨境貿易、供應鏈金融等領域取得突破。長期而言,隨著政策持續完善和技術不斷成熟,RWA有望成為連接大陸實體產業與全球資本的新橋樑。香港穩定幣條例的實施,為大陸企業打開了一扇通往全球資本市場的新大門。雖然完全規模化落地尚需時日,但2025年下半年無疑是大陸企業RWA實踐的加速器。對於那些擁有優質資產、希望降低融資成本並拓展全球管道的大陸企業來說,現在正是積極準備、深入瞭解RWA的最佳時機。 (HK風物誌)
穩定幣熱潮助推香港中資機構湧入RWA 業內人呼籲降溫
香港的金融圈開始分層:外資機構依舊和往常一樣在研究量化、避險和IPO;而中資圈機構除了這些之外,他們多了一項新的任務——研究RWA(Real World Assets)。RWA是指將現實世界中的資產,尤其是可產生穩定收入的資產,如酒店租賃、太陽能發電、甚至股票、債券、大宗商品等,可通過區塊鏈技術進行代幣化,使其能夠在鏈上進行交易、管理和流通。“這是國內總部的安排,大多數兄弟機構都在努力嘗試。”多位在港中資機構的金融從業者對騰訊新聞《潛望》表示,他們將“嘗試落地RWA項目”。有些人直接將其稱之為“命題作業或指定功課”。一位在港的頭部基金公司負責人對騰訊新聞《潛望》表示,不少機構在過去這段時間曾接到國內總部的要求,嘗試探索RWA項目的商業機會。騰訊新聞《潛望》獲悉,和大多數在港的金融產品落地一樣,這些中資金融機構探索RWA項目需要大量的律師參與。這也導致香港部分律所在幣圈類股的生意開始增多,其中包括金杜律師事務所及君合律師事務所。這使得香港中資機構的從業者變得更加繁忙。8月7日,螞蟻數科和其他機構等一起在港交所舉辦了一場關於RWA的行業會議,其中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特區前行政長官梁振英,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等人出席了會議。舉辦方可能低估了香港金融圈對此的熱情,當日下午2點半開幕時,會場爆滿,大多數人都沒有座位,站在會場後方。“很久沒有看到幣圈在香港辦活動,有這麼多的傳統機構的人來了。”一位傳統金融機構的人士在現場對騰訊新聞《潛望》表示,他遇到了很多圈內熟人。01 在港中資金融機構踴躍嘗試RWA“若是沒有香港《穩定幣條例》推出,也就不會出現這一波的中資熱情。“一位在港頭部資管機構負責人如此總結原因。和他一樣在中資資管機構任職的高管們,過去這段時間往返內地和香港多次,與總部及部分地方監管機構探討穩定幣推行下,香港可能的商業機會。一位外派駐港的國企資管負責人對騰訊新聞《潛望》表示,“現在這一波其實是top down(自上而下)的,總部希望駐港的機構嘗試去做RWA,為以後穩定幣發行後的生態發展做準備。”在此之前,除了像華夏基金香港公司、太平資管香港公司、嘉實基金、博時基金等中資機構在港發行了部分幣圈產品外,大多數中資在港機構並未涉足幣圈生意,甚至有些連資管旗下的牌照都未升級至可參與幣圈產品的類別。公開資料顯示,作為在港的頭部中資的基金公司,華夏基金(香港)公司已經於2024年在發行了比特幣現貨ETF、以太坊現貨ETF以及2025年2月在港發行了港元貨幣基金代幣化基金,並於今年7月又推出了人民幣貨幣基金代幣化和美元貨幣基金代幣化基金。截至8月21日收盤,華夏基金比特幣現貨ETF的規模約20.72億港元。與此同時,嘉實基金和博時基金的比特幣ETF規模分別為2.6億港元、14.75億港元。騰訊新聞《潛望》獲悉,華夏基金(香港)公司旗下的貨幣基金代幣化產品中,港元基金代幣化規模約12億港元,美元基金代幣化部分則為4000萬美元。太保資管香港曾於今年3月推出了首隻美元貨幣市場基金代幣化產品(CPIC Estable MMF),發行規模1億美元。公開資料顯示,太保資管是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旗下資產管理機構,現在港的資產規模超過700億港元,並於2023年9月升級了旗下1號牌、4號牌,可參與虛擬資產基金分銷及投顧服務,也是首批在港獲得虛擬資產牌照的資管公司。對於為何選擇美元貨幣基金作為代幣化首選產品,太保資管香港CEO周成崗對騰訊新聞《潛望》表示,主要是從投資者需求、市場流動性等考量做的決定。周成崗解釋,貨幣基金代幣化產品對於機構投資人來說相對更容易理解,此外,現在做代幣化產品的意義重在探索和做好準備,並非追求規模。“代幣化產品現在香港可選擇的合適的金融標的並不多,除了穩健的貨幣基金外,還有一些嘗試權益代幣化,甚至有些在探索Private Credit(私募信貸產品)代幣化。“某國企基金的負責人表示,大多數機構在此之前並未接觸過幣圈產品。7月中下旬隨著穩定幣在港掀起熱潮後,他們都不得不開始“攢”項目,甚至有些臨時組團隊搭建產品,為了“交功課”。一位在港的中資機構負責人對騰訊新聞《潛望》表示,這並不意外,未來所有人都得學習上鏈產品。在他看來,隨後可能會有更多的金融產品上鏈。一位相對更為樂觀的在港頭部中資基金負責人對騰訊新聞《潛望》表示,未來5-10年,現在所有的金融產品都將上鏈,可以解決7x24小時交易問題,即變得更高效、更降本,“金融行業的發展和當下AI發展的趨勢是一致的,都將面臨全面變革。”讓這些在港中資資管機構的負責人們興奮的地方還在於,美國市場已經有了成功的先行者,比如貝萊德。公開資料顯示,貝萊德於 2024年1月11日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了比特幣現貨ETF即iShares Bitcoin Trust(IBIT),截至8月20日收盤,該基金的規模超過867.7億美元,成為歷史上增長最快的ETF,打破了多項行業記錄。隨後,貝萊德於 2024年3月20日 推出了 iShares USD Money Market Fund(BUIDL),這是其首個代幣化美元貨幣市場基金。更為重要的則是,RWA在美國市場增速也非常快。公開資料顯示,截至8月,RWA市場規模約240億-250億美元(不含穩定幣),其中底層資產為私人信貸的RWA規模超過130億美元,其次則是底層資產為美國國債的RWA規模達80億美元,後者包括了資管巨頭貝萊德旗下的代幣化基金BUIDL約23.8億美元。“想成為中國的貝萊德。“上述頭部中資基金負責人對騰訊新聞《潛望》表示,作為世界最大的資管公司貝萊德“已經自我革命了”,作為在港的中資機構,“不能繼續在傳統金融市場的債券股票等紅海裡折騰”。抓住香港政策和行業的變化,才能夠適時地迎合整個資本市場的發展和變革。這是大多數在港資管機構負責人帶著團隊蜂擁下場RWA產品的初衷。這些樂觀者認為,當下的公司策略並不難理解,只有在技術迭代的時候,提早佈局,才有機會在行業裡彎道超車,抓住新的機會。02 從業者呼籲“這是虛火,得冷靜”但是也並非所有人都認為當下火熱的RWA項目,適合所有機構參與。太保資管香港CEO周成崗對騰訊新聞《潛望》表示,當下RWA在香港“過於火熱了,這是虛火,得冷靜。”蜂擁而來的樂觀者認為,未來5-8年在港的所有金融資產都會上鏈。但周成崗並不完全認同。他認為,所有的金融資產將來都有機會上鏈,但暫時無法預測具體的時間表,因為這取決於RWA整個生態的發展。更為重要的是,並非所有的資產都要上鏈,資產上鏈本身需要符合金融邏輯,且上鏈是為瞭解決具體的問題。和不少在港的金融從業人員一樣,周成崗認可區塊鏈的技術,但是他表示,“反對把任何一個新的技術神話。不少人將RWA未來多年後可做的事,當成當下可做的事,這其實是錯誤的認知,也會誤導市場。”和周成崗一樣看法的人亦不在少數。多位在港的基金負責人(包括外資和部分中資)和幣圈人士表示,現階段在香港發行RWA產品,更多是為了探索RWA的意義。一位在幣圈多年的高管更為直接地指出,若是RWA的底層資產在傳統金融領域能夠快速實現融資,則意味著其流動性並不差,在當下流動性相對低的RWA市場上鏈並不會成為其首選。同樣地,對於不足夠優質的底層資產來說,即使上鏈了,其流動性依舊堪憂。“現在香港RWA市場已經出現過熱的風險。“包括周成崗在內的多位在港從業者表示,他們認為RWA未來在香港肯定會有很大的發展空間,但是現在香港的RWA生態仍屬於非常早期階段,其中包括RWA的融資能力、流動性等都有更多提升的空間。隨著穩定幣熱潮後,RWA的熱度也隨之上升。一位正帶著團隊計畫落地RWA產品的資管人士對騰訊新聞《潛望》透露,他已經接觸不少前來接洽的團隊,這些團隊的素質良莠不齊,甚至有些團隊並不清楚RWA資產對應的法律權益等。“RWA實際上基於一整套法律系統而建立的產品。”周成崗也有類似的看法。他認為,不管是對於投資者持有RWA資產的代幣的權益、還是該權益對應的底層資產的所有權等,都需要有明確的法律規範。 (騰訊財經)
內地資產赴港RWA:兆市場的機遇與暗礁!
2025年8月,香港《穩定幣條例草案》正式生效,為Web3.0時代的資產數位化按下“加速鍵”。一時間,“內地資產赴港RWA(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融資)”成為資本市場的熱詞——從商業地產租金到新能源項目收益權,從央企應收帳款到碳排放配額,各類實體資產正加速湧向香港,試圖通過區塊鏈技術完成“代幣化蛻變”。這場資本遷徙的背後,是兆級實體資產尋求新融資通道的迫切,也是香港搶佔全球RWA賽道制高點的戰略佈局。但熱潮之下,那些資產真正適合“出海”?合規門檻有多高?潛藏的風險又該如何規避?一、RWA:實體資產的“數字船票”RWA,即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通俗而言,是將實體資產的收益權、所有權等權益,通過區塊鏈技術轉化為可交易、可分割的數字代幣。這意味著,一套價值10億元的商業地產,可拆分為1億份代幣,讓普通投資者也能參與其中;一份2億元的新能源項目收益權,能通過代幣化快速對接全球資金。香港之所以成為內地資產RWA的“首選港”,核心在於其獨特的制度優勢:一方面,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香港擁有成熟的跨境資本流動機制和全球投資者網路;另一方面,《穩定幣條例草案》的落地,為RWA的發行、交易提供了清晰的合規框架,填補了此前“無章可循”的空白。資料顯示,條例生效後首月,香港金融管理局收到的內地資產RWA發行諮詢量同比激增300%,其中房地產、新能源、供應鏈金融三大領域佔比超70%。二、那些資產在“搶灘”?三大領域成主力並非所有實體資產都能搭上RWA的“快船”。從市場實踐看,成功落地的項目往往具備三大特徵:確定性現金流、高可評估性、合規透明性。目前,三類資產表現最為活躍:存量類資產:不動產與收益權的“數位化突圍”商業地產成為RWA的“急先鋒”。某頭部房企負責人透露,其位於長三角的商業綜合體年租金約1.2億元,通過香港平台代幣化後,僅用3天就完成了5000萬元融資,融資成本較傳統銀行貸款降低2.3個百分點。這類資產的核心吸引力在於“現金流穩定”——租金、物業費等收益可直接對應代幣分紅,投資者看得見、摸得著。供應鏈金融資產:央企應收帳款的“效率革命”央企產業鏈的應收帳款正在“上鏈”。一家能源央企將其旗下20億元應收帳款代幣化,通過香港平台向國際機構投資者募資,資金到帳周期從傳統保理的60天壓縮至72小時。這類資產依託央企信用背書,違約風險低,成為國際資本眼中的“穩健標的”。綠色資產:碳中和目標下的“新風口”新能源與碳排放配額的RWA熱度飆升。協鑫能科將某太陽能電站的20年電費收益權代幣化,募資用於新項目擴建;某環保企業則將100萬噸碳排放配額轉化為數字代幣,吸引歐洲碳中和基金認購。在全球“雙碳”目標驅動下,這類資產的溢價空間被持續看好。三、門檻與挑戰:不是所有資產都能“上岸”熱潮背後,RWA的“隱形門檻”正在篩掉大量不合格者。香港某持牌RWA發行機構的內部資料顯示,90%的內地資產因未達標被拒,核心門檻集中在三方面:資產規模與收益“雙達標”“2億元是底線。”該機構負責人直言,RWA的底層技術開發、合規審計等前期成本約1300萬元,若資產規模低於2億元,融資成本會顯著上升。更關鍵的是收益——代幣投資者要求年化分紅不低於5%,而部分傳統製造業資產因利潤率不足3%,根本無法滿足。合規能力“硬通貨”跨境合規是最大挑戰。某文旅企業試圖將景區門票收益權代幣化,卻因“門票定價受地方政府監管”“收益穩定性無法量化”等問題擱淺。香港監管機構要求,資產必須具備“鏈上鏈下穿透式管理”能力,即代幣持有者可即時查看資產營運資料,這對企業的數位化基建提出極高要求。中介亂象“埋雷”市場上湧現出大量“偽中介”,以“零門檻、快速落地”為噱頭,收取130萬-200萬元前期費用,卻迴避資產合法性、鏈上治理等核心問題。某製造業企業透露,其花150萬元請中介“包裝”,最終因資產權屬不清被監管駁回,資金打了水漂。四、未來:機遇與風險的平衡術對內地企業而言,赴港RWA不是“救命稻草”,而是“升級工具”。房地產企業可借此盤活存量資產,緩解債務壓力;新能源企業能通過代幣化對接全球綠色資本;供應鏈企業則可提升資金周轉效率。但前提是,企業需先完成“內功修煉”——梳理資產權屬、搭建數位化管理系統、組建懂合規與區塊鏈的專業團隊。對香港而言,內地資產的湧入將加速其成為“全球RWA樞紐”。有機構預測,2025-2030年,內地赴港RWA的規模可能突破5兆元,佔全球RWA市場的30%以上。但這一過程中,如何平衡創新與風險、防止資產“脫錨”(代幣價值與實體資產脫節),將是監管層的長期課題。RWA的浪潮已至,它既是實體資產對接全球資本的“數字船票”,也是檢驗企業實力的“試金石”。對參與者而言,看清機遇的同時守住底線,方能在這場資本變革中真正“上岸”。 (華中不良資產)
中國香港特區金融機構 | 《穩定幣條例》對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具有正面信用影響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Aa3/穩定)8月1日開始實施《穩定幣條例》,該條例引入了對錨定法定貨幣的穩定幣的全面監管框架,即與港元、美元和人民幣等官方貨幣掛鉤的數字代幣。監管的明確性預計將增強市場信心,並促進穩定幣的長期應用。對符合條件的銀行和證券公司而言,該條例帶來了新的收入機會,從而具有正面信用影響。根據該條例,任何人如在香港發行法幣穩定幣,或在香港或以外發行宣稱錨定港元價值的法幣穩定幣,必須申領牌照。儲備資產必須為高品質、高流動性資產,一般需與穩定幣的參照貨幣保持一致。合格資產包括現金、期限不超過3個月的銀行存款、剩餘期限不超過一年的政府和中央銀行證券、以及由這些證券支援的隔夜逆回購協議所產生的應收現金。香港金管局穩定幣發行人沙盒計畫的參與者涵蓋銀行、電商、電信和科技等行業的多元化企業,反映了業界對該領域的廣泛興趣。隨著時間推移,穩定幣發行人可能會探索發行離岸人民幣穩定幣,這符合中國政府 (A1/負面) 支援人民幣國際化的政策目標。這也對香港在mBridge項目中的參與構成補充,後者是一個多邊央行數字貨幣平台。香港的央行數字貨幣屬於主權數字貨幣,而受監管的穩定幣由持牌的非政府實體發行。兩者均服務於香港更廣泛的數位化金融戰略。上述條例對可能成為穩定幣發行人、並實現規模經濟的香港銀行具有正面信用影響,前提是穩定幣儲備資產帶來的利息收入等新收入來源足以抵消挑戰的影響,這些挑戰包括存款競爭可能造成的融資成本上升,以及傳統結算服務帶來的手續費收入減少等。持有虛擬資產交易牌照的證券公司也將從中受益。《穩定幣條例》建立了對區塊鏈支付中使用的穩定幣的監管框架,從而能夠支援包括數字債券在內的代幣化金融產品的發展。因此,隨著時間的推移,企業可能會通過經紀佣金、投資銀行手續費和資產管理費獲得新的收入機會。《穩定幣條例》為穩定幣的長期應用奠定了基礎香港《穩定幣條例》要求發行人遵守嚴格的審慎監管和行為標準,包括全額儲備資產支援、資產隔離、反洗錢合規、網路風險管理和資料保護。一般而言,儲備資產組合須以該類指明穩定幣所參照的相同參照資產持有,具有高品質和高流動性,且具最低投資風險。香港《穩定幣條例》中涵蓋的合格儲備資產包括:現金、期限不超過3個月的銀行存款、剩餘期限不超過一年的政府和中央銀行證券、以及由這些證券支援的隔夜逆回購協議所產生的應收現金(圖表1)。香港《穩定幣條例》未限製法幣穩定幣僅與港元掛鉤,而是適用於與任一種官方貨幣掛鉤的穩定幣。只有獲得牌照的實體才能向零售投資者推廣穩定幣,並且所有宣傳材料均需獲得監管機構的事先批准。這與該條例將穩定幣作為支付工具、而非投機資產的定位一致。金管局於2024年3月推出穩定幣發行人沙盒,讓有意在香港發行穩定幣的機構測試其運作計畫。參與機構包括京東幣鏈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圓幣創新科技有限公司、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A1/穩定,a31)、安擬集團有限公司和香港電訊有限公司(Baa2/穩定)。這些參與機構來自跨境電商、銀行、電信和科技等多個行業。隨著時間推移,穩定幣發行人可能會探索發行離岸人民幣穩定幣。這與中國政府促進人民幣在全球貿易和金融中應用的長期政策目標一致。該項目也對香港在mBridge項目中的參與構成補充。後者是一個由香港金管局、中國人民銀行、泰國央行和阿聯央行聯合開發的多邊央行數字貨幣平台。香港的央行數字貨幣屬於主權數字貨幣,而受監管的穩定幣由持牌的非政府實體發行,兩者均服務於香港更廣泛的數位化金融戰略。圖表1作為發行人或託管方參與穩定幣生態系統的銀行可開闢新的收入來源對於成為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的香港銀行而言,該條例可具有正面信用影響,前提是這一新的收入來源足以抵消存款競爭加劇和傳統結算服務費收入減少帶來的壓力。短期銀行存款和優質政府證券等儲備資產可產生利息收入。香港穩定幣監管框架規定,持牌發行人不得就法幣穩定幣支付利息或收益。穩定幣發行人可將其從穩定幣持有人處獲得的現金作為儲備資產,並留存扣除營運成本後的收益,而無需向穩定幣持有人支付利息費用。雖然由於存在基礎設施成本,初始盈利能力可能有限,但隨著時間的推移,規模經濟效應可能會提高該項業務的利潤率。此外,銀行可通過為非銀行穩定幣發行人持有的儲備資產提供託管服務來收取服務費。首批發放的牌照數量預計有限。我們認為,若成為持牌銀行,大型銀行將憑藉其良好的聲譽、完善的流動性管理和成熟合規的基礎設施獲得先發優勢。但是,穩定幣的潛在廣泛應用可能會對未直接受益於參與穩定幣發行或託管的銀行構成挑戰。穩定幣可能會與傳統銀行存款,尤其是無息交易帳戶形成競爭,這可能會推高此類銀行的融資成本。與穩定幣掛鉤的儲備資產可能會作為短期存款重新存入銀行,但與交易帳戶存款相比,此類資產往往對市場環境更敏感,且資金成本更高。此外,隨著穩定幣在支付和結算體系中的融合程度提高,銀行從現金管理和電匯等傳統支付和結算服務中獲得的手續費收入可能會下降。這些變化反映了美國《GENIUS法案》的廣泛影響中指出的潛在去中介風險。該條例有利於持有虛擬資產交易牌照的香港證券公司從長遠來看,該條例也對持有虛擬資產交易牌照的香港證券公司具有正面信用影響。該條例建立了對穩定幣這一區塊鏈支付工具的監管框架,從而能夠支援包括數字債券在內的代幣化金融產品的發展。這些舉措旨在實現資本市場基礎設施的現代化,同時也為持牌中介機構帶來新機遇。證券公司通常會開發麵向投資者的平台,並接入持牌虛擬資產交易所,如Hash BlockChain Limited或OSL Digital Securities Limited。這使其能夠為客戶提供合規數位資產管道。投資者可通過其證券公司啟動虛擬資產交易帳戶。隨著代幣化金融產品的不斷發展,證券公司通過提供合規數位資產交易服務獲得經紀佣金、保薦數字債券發行的投行費用以及數位資產管理收入等方式獲取收入的機會將增加。具有強大數位化和治理能力的領先機構風險可控,但小型金融科技公司較難控制風險雖然該條例提出了新的合規和營運要求,但對於具有強大數位化實力和治理框架的領先機構而言,監管壓力和聲譽風險等相關風險可控。治理與內控:傳統領先機構往往具備完善的風險管理架構和董事會監督,而金融科技公司和小型企業則需大幅加強內控以滿足監管標準。資本充足性與流動性:銀行和大型金融機構已經面臨嚴格的資本和流動性要求。相比之下,許多初創企業在達到這些要求方面可能面臨障礙,這可能會限制其在新機制下的營運能力。營運韌性:領先機構的業務持續性和網路安全框架往往更為成熟。金融科技公司和小型企業可能需要大規模投資於系統和流程,以確保其具備抵禦營運中斷的能力。反洗錢/反恐融資合規與監控:領先機構通常有完善的反洗錢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的機制。實施有效交易監控和客戶盡職調查系統的成本和複雜性可能會令小企業面臨困境。資產託管與隔離:傳統託管人在保護客戶資產和確保資產隔離方面經驗豐富。新企業可能缺乏滿足這些要求的基礎設施或經驗,從而加大營運和法律風險。聲譽風險:傳統企業的聲譽損失風險更大,因此更有動力保持合規。初創企業,尤其是監管記錄有限的企業,可能面臨更嚴格的審查和更大的聲譽風險敞口。我們認為,總體而言,《穩定幣條例》是香港數字金融戰略向前邁出的一步,對符合參與條件的金融機構具有正面信用影響,因為這些機構有望適應不斷變化的形勢。發佈時間:2025年8月6日分析師:洪茹,Sophia Lee,嚴溢敏,Cristiano Ventricelli,Rajeev Bamra,方敬 (穆迪)
穩定幣條例下的RWA發行全流程,一文看懂!
2025年8月1日,香港《穩定幣條例》正式生效,標誌著全球首個穩定幣發牌制度落地。緊接著,8月7日,全球首個RWA(真實世界資產代幣)註冊登記平台在香港上線。這意味著——未來無論是新能源充電樁,還是文化版權,都有機會以合規的方式在區塊鏈上發行、交易、融資。但在穩定幣條例的框架下,RWA的發行模式和流程究竟是什麼樣的?一、為什麼穩定幣條例會影響RWA發行?RWA的本質是將現實資產“上鏈”,而穩定幣是鏈上支付和結算的“底座貨幣”。《穩定幣條例》要求所有在香港發行並面向公眾的法幣穩定幣,必須持牌經營,並滿足三大核心要求:1、全額高流動性資產抵押(例如現金、短期國債);2、法定贖回機制(使用者可按面值贖回);3、持續審計與資訊披露。對RWA來說,這意味著發行、交易、清算的全鏈路都必須基於合規穩定幣來完成,從而杜絕“空氣幣”風險。二、RWA合規發行模式:從資產到代幣的全鏈路根據條例要求和RWA註冊平台的制度設計,RWA發行大致分為六步:1、資產登記發行方向香港RWA註冊平台提交資產證明檔案(產權證、合同等)。平台進行權屬稽核與鏈上存證,確保資產真實存在且合法可轉讓。2、資產代幣化設計通過智能合約,將資產拆分為若幹份額代幣(可按收益權設計)。3、發行審批提交白皮書、風險披露、發行計畫等資料,由平台和監管機構聯合審查。4、穩定幣定價與結算所有發行、交易的計價和結算,必須使用持牌法幣穩定幣(如港元穩定幣)。穩定幣發行人需符合條例規定的儲備與贖回要求。5、交易與流通在持牌RWA交易所或符合牌照要求的二級市場進行交易。6、贖回與清算到期或觸發贖回條件時,投資者可按約定比例贖回資產收益或穩定幣。三、穩定幣條例對RWA的三大保護1、防空殼資產必須先註冊登記、鏈上存證,才能發行代幣,降低假資產風險。2、防跑路穩定幣發行人必須隨時按面值贖回,防止“代幣一夜歸零”。3、可追溯所有交易地址與使用者身份繫結,可為跨境追償提供證據支援。四、結語香港正在用“穩定幣條例 + RWA註冊平台”搭建一條數字金融高速公路:穩定幣是支付和結算的基建;RWA是資產流通的橋樑;監管穿透則是高速路上的護欄。未來,當你在區塊鏈上買一份海南酒店的收益權,收款的是持牌穩定幣,登記在冊的是RWA註冊平台,背後有香港法律護航——這才是RWA的真正合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