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非關稅措施如何“絞殺”中國企業?有朋友向我大訴苦水

近期中美關係有觸底回升之勢,在“對等關稅”暫停一個月後,川普打通了他嚷嚷四個月的中美通話,還獲得了訪華邀請。中美經貿磋商機制的首次會議也正在倫敦舉行,坊間對此次磋商取得成果頗為樂觀。

但筆者認為,我們不應滿足於當前階段,在“貿易戰”這個框架敘事下去收復有限的“關稅失地”,而要將眼光放到更為深遠的地方,那就是美國對我的非關稅制裁,其歷時之久、涉及之廣、危害之深,都遠勝於關稅戰。

資料圖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考慮到5月12日中美日內瓦經貿會談後美國的所作所為,不能排除在不遠的將來,美國會繼續在非關稅制裁上向我們發難。也正是現在,是我們在這一階段,對美發動反制裁反攻的最佳時機。這方面,我們也該先發制人,先出一個新時代的戰略機遇期。

美國是如何利用非關稅制裁,一點點收緊絞索的

美國對華制裁由來已久,一部新中國的歷史,本身就是反制裁的鬥爭史。改革開放以後,美國對華制裁一度縮小至軍事和尖端技術領域,但為了遲滯中國的發展,又在過去十幾年漸趨擴大。

2011年,美國炮製了臭名昭著的沃爾夫條款,禁止NASA和任何有中國官方背景的組織和個人開展科研合作,打響了本世紀美國對華制裁邁向非軍事領域的第一槍。

不久後的2014年,美國以協助伊朗提供彈道導彈零部件為由,制裁大連中創炭素有限公司,以此為開端,開始了無數次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由欺凌中國企業的長臂管轄,進而將黑手一點點地伸向整個中國產業,最終撕碎所有偽裝,妄圖切斷中國企業和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

在過去十幾年,美國建構起了一套極其繁瑣龐雜的制裁體系,看似來自不同的角度,卻又相互勾稽、犬牙交錯,由其出招套路,大致可分為以下幾項:

(一)炮製法案,從頂層設計上倒打一耙

眾所周知,美國對華制裁是在其市場競爭處於劣勢後,“打不過就掀桌”的盤外招。美國對此也心知肚明,因此更強調以“法制”為遮羞布,以“國家安全審查”為藉口,揮舞管制大棒,且愈發圖窮匕見、不講武德。

2021年6月,美國參議院以壓倒性多數通過了《2021年美國創新與競爭法案》,公然宣稱要動用外交、經濟、政治、文化“組合拳”對抗中國,參與起草法案的共和黨議員吉姆·裡施更是公然叫囂“整個21世紀的問題,就是中國,中國,中國!”

該法案由多個子法案巢狀,徹底撕下了“公平競爭”的假面具,其中《2021年戰略競爭法案》將對華科技種種挑釁行為制度化、框架化,由於該法案系驢像兩黨共同起草,是美國兩黨一致反華、從立法層面推動中美關係走向對抗的標誌性法案。

《無盡前沿法案》框定了美國在人工智慧、超級計算、量子資訊、機器人等十個“關鍵技術領域”,直接針對中國設定排他性條款,要求必須防止相關研發成果流向中國。

《2021年迎接中國挑戰法案》主要著眼於在國家安全和金融服務領域對中國採取制裁措施,著重規定製裁網路攻擊行為,為打擊中國網路攻擊行為提供新的制度工具。該法案特別提出要評估中國軍民兩用技術。

總之,隨著該法案的出台,也標誌著中美在供應鏈和科學技術上的全面競爭上升至立法高度。

轉年針對晶片行業,參眾兩院“再接再厲”,又推出了《2022年晶片與科學法案》,打著振興美國國內半導體製造業的旗號,做著“確保美國在半導體領域至少領先兩代”的夢,公然要求企業在美國產業補貼與包括中國在內的部分國家投資兩者之間“選邊站”,明文限制受美國政府補助的半導體企業在華投資,並限制中國企業參與美國製造項目。

更大的瘋狂發生在2024年,從9月9日到9月13日,美國眾議院連續通過《生物安全法案》《反制中國無人機法案》《擺脫外國敵對勢力電池依賴法案》《結束中國電動汽車在美國主導地位法案》《保護美國的創新和經濟安全免受中國侵害的法案》《中國貨幣問責法案》《打擊中華人民共和國惡意影響基金授權法案》《台灣衝突威懾法案》《香港經貿辦驗證法案》……共計25項法案!

之所以不厭其煩地列出這些法案的名字,就為了“奇聞共欣賞”,這些法案只看個名字,都能感受到是何等的頤指氣使。也由此可見,某些人標榜的所謂美國“凡事依法”,這個“法”本身又是立得如何隨意,甚至連取名都這麼隨心所欲。

這荒唐的一周,被美國國會自己洋洋得意吹噓為“中國周”,一個對華經濟、技術、政治、軍事和意識形態全方位圍堵的體系,就這一麼一點點實現了它的制度化、常態化。

國會立法的頂層設計如此,行政部門的建章立規更是步步緊逼。就以“供應鏈審查”這一項為例,在上述法案授權下,美國近年來以部門協同大搞供應鏈審查已經成了常規操作。其往往以總統行政令開路,國土安全部、國防部、商務部、能源部等等各大部門分別出動,推出五花八門的“識別供應鏈風險”藉口,建構了一個極其龐雜的供應鏈安全審查制度。

(二)拉“黑名單”,從具體操作上全面圍堵

由各部門齊出動的行政執法往下看,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美國對華“黑名單”。

其中又分為兩條線:一條是自上而下,上文中的相關部門依據上述法案或行政命令的授權“拉清單”;另一條則是自下而上,美國政府基於具體事由來行政“貼標籤”。由此形成了數十個簽發“黑名單”的連接埠,足以讓人眼花繚亂。

本文自然無法一一窮盡這些“黑名單”的批發流水線,僅舉其中影響較大的幾類,首先我們做個宏觀鳥瞰:

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共有1065家中國實體或個人被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域列入“實體清單”,佔到整個“實體清單”名單的近1/3,涵蓋人工智慧、晶片、量子計算等前沿科技領域;890家中國實體或個人被美國財政部列入“特別指定國民清單”(SDN清單),主要涵蓋航天航空、核工業、衛星、電子科技等;134家實體被美國國防部列入軍事企業制裁清單,主要涵蓋航天航空、重工、晶片半導體、無人設施等領域;159家中國實體被美國國土安全部海關與邊境保護局列入所謂的“維吾爾強迫勞動預防法”(UFLPA)清單。

近年來被“拉黑”的中國企業數量急劇增多。圖源:中倫律師事務所

在這些五花八門的“黑名單”中,美國最常用、也是知名度最高的,就是所謂的“實體清單”(Entity List),華為、中興早就悉數在列。一旦誰被列入了“實體清單”,就意味著除非獲得美國商務部許可,否則大家都不能再向其出售被管制商品。

其中又存在一個未經核實清單(Unverified List),被列入該名單的企業和個人將無法通過許可例外來接收美國出口、再出口或國內轉移的物品。即使是運輸不涉及美方出口管制的物品,出口商在與未經驗證名單上的個人或企業進行交易時,也需要從後者那裡獲取並保留記錄以備查驗。

五年前,美國發明了一個新款“黑名單”——最終軍事使用者清單(Military End User List),針對流向緬甸、中國、俄羅斯及委內瑞納用於“最終軍事用途”的受控物項,或對“最終軍事使用者”獲取的受控物項施加了物流限制。這種終端認定的解釋權歸美國所有,又由此引發出一系列的牽扯攀附。

就以“特別指定國民清單”(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s and Blocked Persons List)為例,近年來的出鏡率是越來越高,根據英文首字母縮寫,它又被稱為是“SDN黑名單”,凡被列入該名單的企業、組織和個人,不僅嚴禁與美國人進行任何交易,且其相關財產和權益還將遭到美國政府的凍結,也無法接入美國掌控的金融系統。

這還是個“傘形黑名單”,可以延伸放毒,那怕是非美國的個人和機構去與名單中的實體進行交易,也可能會受到美國的二級制裁。由於SDN清單常帶有金融制裁屬性,相對於實體清單,其還有“制裁升級”的意思。

此外,近年來,美國還針對一系列具體事項,隨時“拉黑”中國的企業和個人,外因俄委伊敘,內有港台疆藏,無所不包。甚至連中國民營企業到柬埔寨去投資,都會被美國以賄賂柬埔寨、危害美國國家為由威脅制裁,當真就是“管天管地管空氣”。

在上述這些制裁中,影響最大的就是涉疆制裁。其“黑名單”是由2021年生效的所謂“維吾爾強迫勞動預防法案”延伸出的“UFLPA實體清單”,由美國國土安全部發佈。

這份“黑名單”也是兩線運作,無論是產地在新疆,或是不在新疆,但由被納入“UFLPA實體清單”的機構開採、生產或製造的產品,均會被認為是“強迫勞動”的產物,除非進口商提供“清晰且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產品不存在任何可能被認定為使用強迫勞動的情況,否則產品將被禁止進入美國市場。

根據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的統計,短短兩年時間,該“黑名單”已經導致3596批次的貨物被禁入美國,範圍涉及太陽能電池、電子產品、汽車相關產品、服裝、化學品和地板等產品。

而所謂的“UFLPA實體清單”仍在不斷擴大中,每年都有數十家中國企業中招,為美國一手炮製的、子虛烏有的新疆“世紀謊言”買路又買單、流血又流淚。僅在2024年11月和2025年1月,就分別有29家和37家機構被新添入這份“黑名單”。

(三)技術管制,“小院高牆”被打通成了“大宅門”

美國對華技術管制由來已久,“巴統”(巴黎統籌委員會,對社會主義國家實行禁運和貿易限制的國際組織)就成立於1949年。傳統的出口管制框架主要用於防止相關產品技術在對華出口中被用於軍事目的,但隨著川普第一任內對華貿易戰的升級而逐漸泛化。到2019年5月,美國以“實體清單”的形式,將華為及其70個關聯企業列入管制,切斷華為獲取美國晶片設計軟體、半導體裝置等關鍵技術的管道。此後,美國又陸續將數十家中國科技企業納入“實體清單”,管制範圍不斷擴大,力度持續加強。

2020年,美國進一步收緊對華半導體產業的管控,要求使用美國技術或裝置的外國公司,在向華為等中國特定企業出口晶片時必須獲得美國許可。此後就是我們所熟知的“小院高牆”,明確將中國定位為“最嚴峻的競爭者”,不斷強化對我相關產業供應鏈與技術的“精準脫鉤”,倒逼國產自主。

黑色幽默的是,隨著中國產業升級的提速,美國人自己守不住它自己所標榜的“精準對抗”,又開始泛化制裁。阿斯麥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早在2019年底,阿斯麥已經受到美國壓力,停止向中國企業銷售較為先進的極紫外光刻機(EUV),短短四五年年時間,升級至上一代深紫外光刻機(DUV)也不放過。美國政府還親自致函半導體裝置製造商,要求不得向中國公司提供14奈米以及更先進的半導體製造裝置。

阿斯麥潔淨室內景圖片來源:ASML

“小院高牆”搞到最後被打通成了“大宅門”,裡屋坐著個邊抽大煙邊粗話連篇的老太爺,阿斯麥沒幾天就要在門口哭喪著年關難過,前幾天還進言“出口禁令只會適得其反,與其遏制對手,不如專注創新”。可都被這老太爺當作耳旁風,或是想要親他屁股的求饒。

耐人尋味的是,面對這樣荒唐的場面,那些“行政不得干預市場”、“尊重企業家精神”、“學習西方契約精神”的嘴巴們,對國內一貫自詡獅子吼,對此卻一律很安靜。

安靜得就像烤熟了的鵪鶉。

(四)組建聯盟,跨國運作“打群架”

美國能管到荷蘭的阿斯麥,得益於霸權支撐的跨國大網。由上文提到的系列法案,可以發現美國在“排除中國供應鏈”這個議題上,經歷了從“單打”到“打群架”的過程,先是自己排除,再是以補貼誘惑大家選邊站,再後面則是組建排他性聯盟。

拜登政府任內,美國鼓吹“科技民主聯盟”,從技術、規則、標準、供應鏈、市場、監管等多方面形成強大共識,合力圍堵中國,除上文提到的“晶片四方聯盟”,還在推動排除華為、中興的“下一個G聯盟”,並圍繞半導體晶片、人工智慧、國際空間技術、能源礦產等領域狂撒胡椒面,搞出了美國半導體聯盟、人工智慧全球合作夥伴組織、跨大西洋人工智慧聯盟、全球電信聯盟、聯邦量子系統、礦產安全合作夥伴關係等事實上的“產業排華聯盟”。甚至還和印度都談了一個“關鍵和新興技術倡議”,為了建這堵牆,連恆河水都可以導流。

這不啻於對中國高新技術原有產業格局的一次精準爆破,根據當時的統計,中國需要但被美國出口管制的產品種類中,來自美國的約為12.79%、美國之外的約為87.21%。其中,前5名分別為日本、德國、中國台灣地區、韓國、義大利,佔比超過一半,就這樣被美國的各種聯盟悉數覆蓋。

此外,歐盟、英國、日韓、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也在諸如新疆“強迫勞動”、“人權問責”、調查轉口貿易等領域與美國亦步亦趨,甚至還出台了部分法案,即使如今川普無差別揮舞關稅大棒,但這些已有的設計,也為未來西方對華協同發難留下了制度性的隱患。

(五)煽動撤資,醞釀對華“資本脫鉤”

本輪貿易戰,川普政府是用《國際緊急狀態經濟權力法》強行徵稅,為此還鬧出了美國的釋法風波。但其實早在他第一任期內,已經多次威脅將借助該法,打擊中國海外投資或勒令美國企業從中國撤資,並醞釀“資本脫鉤”限制措施,試圖通過金融手段對中國施壓。

美國政府還陸續出台了《外商投資風險審查現代化法》和《出口管制改革法》,明確限制中國對美高精尖產業和領域投資併購的能力,定點清除中國一些知名企業在美存在。譬如,聯邦通訊委員會依據含混的“國家安全理由”粗暴發佈命令,強行扼殺了中國電信企業在美國的存續,將其全面驅逐出境。

與之相配套的,就是美國針對我方組織和個人進行各類制裁,實施簽證禁令、財產凍結和交易限制。同時,還收緊中國留學生和科研人員在美學習工作的空間,妄圖切斷中國的人才培養和技術創新管道。

在煽動撤資這個議題上,美國還有兩個新動向值得關注:其一是對外擴散拉幫結派,譬如美國近年來不斷在中東活動,以提供資金和技術為誘餌,要求中東投資者從中國撤資;其二則是對內施壓,如去年11月,德克薩斯州共和黨籍州長阿博特下達行政指令,公然要求撤出與中國相關的投資。

這張記錄了中美建交的經典照片就拍攝自德州,中國在美第一個總領館也位於德州,卻在2020年被美方以進行“顛覆活動”為由強行關閉,成為中美40餘年外交關係變化的縮影。

美國財政部前副部長沃利·阿德耶莫曾說:“對俄制裁取得巨大成功,這得益於我們使用了創新性方法。”而對待中國,他們也用了異曲同工的“創新性方法”,一張大網越鋪越廣、越勒越緊。

現有案例說明,光靠企業自己反擊制裁是遠遠不夠的

美國這套又繁蕪又反動的制裁體系宛若一個黑洞,時不時就會拉出幾張“黑名單”碰瓷,而中國企業一旦墮入其間後,又會發生什麼呢?

很巧,筆者的企業朋友裡就有好幾個打過類似官司的,筆者也和他們做過相關溝通,總結後的心得是:這既是一出“燈塔祛魅傳”,又是北美版的“官場現形記”。

首先,美國在羅織罪名時,比“伊拉克洗衣粉”還要信手拈來。就以涉疆制裁為例,有些咱國內的老闆至今百思不得其解:我一個出洋的,怎麼就讓我入疆了呢?面對美國法院的傳票,“白宮已經決定了”,才第一次知道自己的企業和新疆還有關係。最讓人哭笑不得的是,那怕上了法庭依然不知道美國政府憑什麼精確的證據指控自己和新疆有關,問就是“國家機密”,反倒要花大價錢大力氣去掏腰包、請律師、提供全套證據,證明自己真不是“強迫勞動”,否則吃它一耙。用他們的原話是:“往那法庭一站,什麼罪都感受到了,就是感受不到‘疑罪從無’。”

其次,在企業配合調查時,流程走得比美國審計史密斯專員還慢。本以為和美國政府在法庭上論戰,是怎一個你來我往、高空搏鷹。沒曾想節點放不完的鴿子,流程爬不完的烏龜,約定好的庭審流程說改就能改,法院也管不了政府。答辯說推遲就推遲,冷不丁拋出個談判窗口,誘導企業不要敬酒專吃罰酒,由此又推遲了審理程序。不斷製造預期,又不斷管控預期。

最令人齒冷的是,美國政府一邊引誘企業談判所謂的“行政救濟”來緩解制裁,並總有掮客在其中遊走暗示這個管道那個媒體的疏通,讓企業加倍掏錢。一面卻又和法院唱雙簧,後者會以“可能申請行政救濟”為由暫停訴訟程序。美國政府再稍微找個理由拖延談判,便能讓企業兩頭踏空。

加州大學歐文分校的一項研究顯示,由於投資仲裁的資訊成本高昂,中國跨國公司對此興趣不冷不熱,只有大約30%的中國投資者會考慮與美國政府仲裁爭議,付諸實施的會更少。

此時就會有人出來老生常談,教育中國企業家與國際接軌,學會講美國政府聽得懂的話。但說實話,中國的跨國企業家凡位居細分領域龍頭者,基本上都是我們這個國家最會算帳、最會總結、最善於腳踏實地反思的一群。他們非但不需要教師爺,反而比這些書齋裡的教師爺更適合講授國際政治經濟學。

第三,在法庭攻防階段,美方提供的所謂證據,比公開的甘迺迪遇刺檔案還黑。美國政府提供製裁依據會做成兩個版本:一是供包括被制裁公司在內所有人看的“公開版本”,絕大部分實質內容均被遮擋;二是僅向律師提供的“機密版本”,內容略多於公開版本,但大部分仍被遮擋,就這樣還要求律師“只准看,不准說”,嚴禁將內容披露給被制裁公司。

更有甚者,美國政府繼續秉承“問就是國家機密”的原則,也不給出將行政記錄內容進行遮擋的精確理由,導致法院也根本無法確定塗黑的內容是否構成真正的機密資訊,只能加大力度要求被制裁企業自證清白。可憐中國企業就在美國政府和法院“一個敢黑、一個敢審”的迷霧中艱難摸索,順便體驗了“三權分立”有多麼地“扇拳瘋厲”。

這樣審下來的結果就是,法院的斷案能比賈雨村的葫蘆案還糊。譬如上文提到的不去美國不知道自己涉疆的企業,去法院申請初步禁令,用於暫停將自己放入涉疆清單的行政命令。就這麼一件事情,可以扯皮好幾年,等到判決的時候,推向荒誕的高潮。

法院表示自己能不能給這個等了上千個日日夜夜的“初步禁令”,基於四個標準:(1)企業勝訴的可能性;(2)若不授予禁令,企業是否會遭受不可彌補的損失;(3)比較美國政府和企業因授予禁令與否,各自遭受的損失;(4)發佈禁令是否符合公共利益。

請大家再仔細看看這四條標準,啥都考慮到了,就是考慮不到真相是什麼?就是考慮不到美國政府的指控到底是不是事實?

更荒唐的還在後面,當法庭判決不支援企業申請初步禁令的主張時,還給出了補充說明:

一方面,承認美國政府的證據“不夠充分”,但是指出在判決前美國政府補充了“線人”指控,因此“提供瞭解釋”。至於這個線人姓甚名誰、在何處高就,不好意思,無可奉告。

另一方面,法院認為,涉訴企業所提供的損失測算,只是“未經證實的估算”,並未附有財務報表或其他獨立證據來證明這些損失的嚴重性,不足以證明其將會遭受實質性的財務損害。

這時候的美國法院,根本不是一個探尋真相、維護公正的機構,倒像是一個隨機把手放在秤砣對面、強行展現平衡的奸商。而奸商還不只是美國法院,從律師團隊的選擇、到行政仲裁的疏通、以及形形色色的“場外溝通”。本來美國最花錢的項目之一就是打官司,和美國政府打官司,自然更貴,還保證能把錢花到與真相沒關係的地方。

這個黑箱是缺乏統計資料的,卻因為美國黨爭給我們揭開了冰山一角。2021年的一項研究發現,在川普第一任期大打貿易戰時,申請豁免的遊說公司及其員工如果是為共和黨提供政治捐款的,更可能獲得批准。其中向共和黨提供了大額捐款的公司遊說,通過豁免的機率比向民主黨提供捐款的高出2/3。

K街是華盛頓特區中心最重要的街道之一,雲集了大批智庫、遊說集團、公關公司等。

那麼,只有共和黨執政時候是這樣嗎?

這就是當前美國向我們的企業施加非關稅制裁的亂象。這就是當前我們的企業在美國法庭親身經歷的近況。美國法制和公正的畫皮正在飛速被戳破,但它越是青面獠牙,越不該讓我們的企業去獨自面對這樣的制裁。

需要站在全域性高度部署對美製裁的反制,戰略機遇期是打出來的

通過上文的盤點,相信讀者朋友們已經能夠看到美國如今對中國產業的打壓,用“絞殺”形容毫不為過,關稅只是浮於表面的策略。中國如今已經領受著前所未有的制裁,諸多非關稅制裁形成了“廣、多、重”的特點。

所謂“廣”,是制裁範圍較廣,電子資訊、船舶、航天航空、核、衛星、電子科技、人工智慧、半導體、量子計算、無人設施等前沿科技領域無一不被打擊,從西方盟國到第三世界國家也時不時會被勒令參與。

所謂“多”,是制裁手段層出不窮,平均每3天就出台一項制裁措施,20年間暴漲9倍多,罰款、加稅、限制、切斷、禁令、羈押等手段屢見不鮮。

所謂“重”,則是制裁壓力加大,美國依託自己的霸權,在越來越廣的範圍、採取越來越多的手段,對我們的壓力也越來越重。而且事實上缺乏供中國企業申訴的空間,美國法院對其政府的施暴給不了多少約束,很多時候還是縱容。

根據美國研究機構整理的案例統計,單獨貿易制裁的成功率僅為25%,單獨金融制裁是36%,但金融制裁聯合貿易制裁的成功率能達到40%,如果在短期內迅猛地實施制裁,效果更佳。

近些年美國政府的出招,顯然是吸取了這樣的“巨量資料分析”,中國是在用自己的體量和規模效避險美國的壓力,且因為成功地應對,更多、更快、更猛的火力會向中國襲來。這背後則是中國正常的發展權與美國霸權之間的結構性衝突,這將是雙方必然的結構性矛盾,對此無須諱言,也必須早做應對。

更有甚者,近年來中國的發展引發了霸權主義者們更刻骨的仇視,導致洩憤式的隨機制裁更是層出不窮。如兩年前所謂的“流浪氣球”飛越美國事件後,搞不定一隻氣球的丟人現眼後,美國商務部一口氣將6家與飛艇、氣球相關的中國機構,以“涉嫌支援中國軍事航空航天項目”的理由,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再比如今年1月,在明知缺乏充足證據的情況下,美國國防部將騰訊、寧德時代等多家中國企業納入美國“中國軍事企業清單”。

在川普顏面掃盡的第一波對等關稅戰後,面對自身財政與產業的結構性矛盾,也很可能加碼非關稅制裁,並且更容易得到跨黨派的支援。就在本月5日,美國國會“美中經濟與安全評估委員會”又召集一批由學界、產業界的所謂“專家組”,謀劃“阻止中國主導供應鏈”。後者一面反對徵收關稅,一面“建言”應採取“全面、結構性的”措施來“阻止中國成為關鍵供應鏈的一部分”。

而且,無論從正反兩方面來說,當前都是我們去聚焦反制美國製裁的有利時機。筆者在前文中已經復盤過川普政府當前的內外交困,矛盾可能將提前激化,即使已經經過中美元首通話和新一輪貿易談判,但仍不排除其為了轉嫁國內矛盾進而“暴走”的可能。

當前時點有一個相當特殊的情況,就是在川普顛三倒四操作引發美國股債匯三殺、產業和金融同時陷入危機,美國國債的風險敞口也正在暴露,數兆美元巨資正在離開美元資產,轉投歐洲和亞洲資產。當此之時,不能排除美國會狗急跳牆,在熱點區域策劃政治動盪和軍事衝突,迅速抬高非美區域的風險溢價,驅趕資金“回巢”。反制非關稅制裁,也有利於增厚我們應對突發情況的安全墊,避險黑天鵝風險。

即使真當川普政府轉性了,為了謀求喘息之機以及順利實現訪華,暫時不會挑事,反而是我們利用這種心態,迫使其在這方面進行鬆綁的窗口期。而且可想而知,這樣的讓步會刺激在野黨的反彈,促使美國陷入更為劇烈的黨爭,從而干擾其形成合力。

一言以蔽之,我們應該將目標提高,不只要應對話題,也要引領話題;不只滿足於對方不再向我進攻,而要發起反攻,把對方這十年侵佔我們的陣地給爭奪回來,把對方這十年顛倒過的黑白擺正回來。

不要覺得這會影響中美關係的緩和,中方從來不是中美關係惡化的責任人,立好了我們的規矩,才有利於發展更為健康的中美關係;幫扶了我們自己的企業和產業,才有助於推動“從實力的地位出發”去建構新時代的中美關係。

而且,從政治經濟學角度來說,對美非關稅制裁的反制,也脫離了“被動應戰”範疇,進入了更高層次的有所作為,其中涵蓋了高技術產品的供應鏈、數字基礎設施的建設與營運、技術標準和規則的設定、以及向對象國從技術到產業和泛宏觀的經濟政治影響力培育,它已經不單是對要素流通的把控,更是一種權力和規則塑造。

大爭之世,重構之期,逆水行舟,不進則退。有些戰略機遇往往會以挑戰的形式出現。

我相信,遲早有一天,我們會全面應對美國套在我們脖子上的這連環枷鎖,也期待這一天能早日到來。

我希望我們能夠儘早從頂層設計上,規劃我們全面的反制裁體系,完善《反外國製裁法》,組建跨部門協調機制,去蒐集、歸納中國企業遭受的種種不公正待遇,設計相應的救濟措施,並做好協同應對的預案設計和工具箱建設。

我希望我們能在未來的中美經貿談判上,理直氣壯地向美方提出撤銷非關稅制裁的動議,並且打磨我們的礦產管制、進口商品替代、反傾銷反歧視調查、不可靠實體清單等措施的應用,讓它們和今天稀土的反制一樣擁有效力。

我希望我們能強化對那些隱藏在美國政府公文中的“線人”的甄別力度,堅決打掉其中的“帶路黨”。尤其是對於那些靠遊說美國政府來打擊中國企業的,更是要強化“不可靠實體清單”的應用。別說他們有他們的被逼無奈,我們有我們的企業要愛。

我更希望並堅信,祖國不僅有作戰的能力,還有建設的能力,尤其擅長“邊打邊建”,我們一定能夠通過經濟的深化改革與擴大開放、通過支援產業“走出去”、擴大市場份額、深入標準設計、推動人民幣國際化,在紮紮實實做好自己的事情時,為中國的反制制裁霸凌創造可持續的條件。

我們正身處於轉折點,打掉霸權主義強加的制裁,也是轉折點的應有之義。 (底線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