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世界資產代幣化(RWA代幣化)應超越資產證券化

近來資產適合做真實世界資產代幣化(RWA代幣化)概念熱度很高,它和加密幣,穩定幣一樣算得上是區塊鏈技術的殺手級應用。RWA直譯即現實世界資產,泛指一切在現實世界中具有價值的資產——不僅限於金融證券,也包括實物商品、房產、權益等。這類資產可以通過區塊鏈技術被轉換為數字代幣形式,使其價值能夠在鏈上流通。資產代幣化(Tokenization)通常借助區塊鏈或類似技術某項資產轉換為數字代幣,代幣的價值與底層資產價值掛鉤,持有代幣即代表對該資產具有某種合法權益。目前與RWA代幣化扯上密切關係的多數是各種回報周期比較長的“重資產”,代表類別有房地產、新能源太陽能太陽能、充電樁等RWA代幣化項目。熱捧RWA文章非常多,但究竟什麼類型的資產適合做真實世界資產代幣化呢?那麼它是否只是“新瓶裝舊酒”,僅借用資訊技術來做傳統的“資產證券化”而已?

我們知道資產證券化的好處是增強資產流動性,讓資產擁有方可以把資產賣出變現,收攏的現金可以進入下一步的投資開發,或償還當前債務,直接效果是提高了公司現金利用率,客觀上也促成資產的產生,造福社會。而不加節制盲目的資產證券化,會激勵企業包裝項目、過度投資、耗竭產能,最後做出的東西可謂一地雞毛,浪費了社會生產力。這樣的資產證券化也就淪為公司和金融中介的圈錢遊戲,泡沫便由此誕生。2008年,米國次貸危機一定程度上便是過度資產證券化的典型,危機始於各大銀行瘋狂地實行貸款證券化,在市場上儘早出售證券化所打包的房地產貸款企圖回籠現金流,以及各路金融中介基於這些證券大量發行了各種各樣的衍生金融產品,最終導致泡沫破滅。

RWA代幣化,如果只是資產證券化套了區塊鏈及智能合約等技術的皮膚,那毫無疑問還是“新瓶裝舊酒”。所以本文和系列文章就著重探討:RWA代幣化比起單純的資產證券化有什麼特別之處和進步之處,什麼資產適合RWA代幣化,且RWA代幣化要引入什麼樣的機制才可以起到有利於企業,投資者和社會,脫離單純資產證券化容易帶來的弊端?

曾幾何時大家也討論過“股票上鏈”、“債券上鏈”等話題,但其實股票和債券已經有完善的交易、登記和結算制度,電子化程度也非常高,此時用區塊鏈升級它們,冠以“公鏈”、“去中心化”等概念,在實際上並沒有非常顯著的意義。

本文認為,RWA代幣化,不僅僅限於把已有標的資產證券化,只要瞄準適當的資產,那麼在技術的加持下還能支援:

  1. 資產營運資訊的上鏈共享,也就是所謂的預言機(Oracle)*。基於此便有後面的所謂參與者治理和代幣其它權益的實現。畢竟,任何決策都離不開有用的及可靠的資訊。傳統的證券發行需要發行人、保薦人、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參與,力求發行資訊真實、精準和完整。但是發行費用卻非常高昂,這也是獲得資訊和信任的必須付出的代價。而所謂的預言機機制,其本質也是通過可靠的技術手段讓資產資訊持續上鏈而已。值得注意的是,技術並不能代替人的參與。我們的思路是挖掘何種資產適合使用所謂的預言機機制,以及適當的資產管理的方法,使得資訊可靠上鏈。
  2. 代幣持有者可以參與RWA的治理。雖然說投資者進行治理不是新鮮事,例如股權投資者能通過股中國會表決公司的重要事項,以及債權投資者可以通過債權人會就定利息或債權延期、清算等重要事項進行表決。而RWA的治理需要更進一步,結合智能合約等技術手段,對如對新建構的資產代幣化,舊資產報廢處置,資產營運方或者是物業方的變動,進行表決。當然,對代幣的切分和合併等事項,維護費和保險費的變動,營業中的定價等各種事項也能做出表決。
  3. 代幣持有人能夠享受的權益。這裡的權益也不限於RWA產生的金融收益。一般來說,證券的收益由其資產溢價以及利息分紅構成。而RWA可以不限於此,為吸引特定的人群持有,它還可以在RWA附帶的智能合約中安排與資產使用的收益。這處可以借助日本上市公司的“股東優待福利”簡要說明一下,例如健固瑪醬油就實施股東優待政策了,股東持有100-1000股的與1000股以上的分別贈送價值1,000日元與2500日元的產品禮包。

有了這三點,在金融的視角下,我們可以看到代幣化了的資產與傳統的股權不同,這是因為它不是公司的剩餘求償權,也並不涉及實體企業。也與債券不同,背後代表的資產的收益並非利息收益,代幣發生後也不會與企業存在明顯的債權債務關係。也不同於一般的物權(所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完整地擁有)。它只能說是一種全新的合約形態,這個或許留給金融學家們慢慢研究了。

之後RWA資產代幣化怎麼走,是否能落地,是否得到市場的認可,就要看RWA與其涉及的系列技術和制度安排,能不能很好地平衡資產發行人,代幣持有人和公眾的利益。下一篇文章將會繼續深入探討,什麼樣的資產適合上鏈做代幣化。 (經濟怪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