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範圍內,RWA已成為國際金融新興熱點。從2020年4月至2025年4月的五年間,RWA規模激增了245倍,從8,500萬美元躍升至超過210億美元。2025年,以美國和中國香港通過穩定幣立法,“RWA第一股”美國Figure(FIGR.US)上市為標誌,RWA成為全球火爆的概念。至2025年7月,全球RWA鏈上市值進一步提升至255億美元(不含穩定幣),據波士頓諮詢集團等機構預測,RWA是一個到2030年可能達到16兆美元的巨型市場。這種爆發性增長並非源於散戶投機,而是由機構需求驅動。機構參與者在監管放開的背景下參與其中,尋求利用區塊鏈技術的透明度和高效性,追求更高的收益、提高透明度,並最佳化其資產負債表。傳統金融的中介機構眾多(如律師、會計師、託管行、登記結算機構),導致交易成本高昂、流程繁瑣、透明度低,許多高價值的現實世界資產,如房地產、私人信貸、藝術品、私募股權等,長期面臨流動性不足的問題,而全球大量投資者因地域、資金門檻或資格限制,無法參與優質資產的投資。RWA運用區塊鏈技術,將現實中的各類資產、權益、服務等記錄在區塊鏈上,形成數位資產,進而可拆分並進行交易,最終形成基於區塊鏈的RWA一級和二級市場。2025年,貝萊德、富達、高盛等傳統金融巨頭紛紛入場探索,將RWA視為區塊鏈技術最具潛力的落地場景之一,帶來了巨大的市場訊號和資源投入。全球RWA市場呈現“監管框架成型、資產類型多元”的發展特徵,納入監管在約束RWA發展的同時,也給RWA打開了合規大發展的大門。在此背景下,RWA市場呈現出“野蠻生長”的初期狀態,各種協議、平台和資產類型層出不窮,但缺乏統一的“遊戲規則”,導致了互操作性差、風險難以評估、信任難以建立等一系列問題。《數字中國建設整體佈局規劃》、《關於推動人工智慧、物聯網、區塊鏈等與可再生能源深度融合發展的通知》等檔案明確提出“2026年前在能源、製造、物流等重點領域形成一批可複製的鏈上資料可信管理標準”。RWA作為“區塊鏈+實體產業”規模最大、融資最活躍的場景,成為首批必須完成標準補課的突破口。因此,研製一套廣泛認可的RWA系列標準,成為了推動該領域從“探索期”走向“成熟期”的關鍵基礎設施。01 標準主要內容當前中國存量不動產市值巨大,多部委聯合發文支援“存量資產盤活”,國務院印發《數字中國建設整體佈局規劃》將“可信資料空間+區塊鏈”列為基礎設施。國家“十四五”金融科技規劃,支援香港建設“跨境數位資產樞紐”,2024年香港金管局《穩定幣發行人監管框架》正式生效,同時國內基於RWA的課題與項目實踐不斷湧現。為貫徹落實國家關於發展數字經濟的戰略部署,充分發揮團體標準的技術優勢。根據中國移動通訊聯合會標準工作計畫,決定開展三項標準的研製工作:《基於區塊鏈的實體資產上鏈通用技術要求》本標準規定了基於區塊鏈的實體資產上鏈的通用技術要求,適合各類實體資產的數位化、通證化及其全生命周期管理。適用對象包含但不限於能源(太陽能、充電樁)、製造(大型無人裝置)、房地產、供應鏈金融、藝術品與收藏品等行業,資產持有方、技術服務商、金融機構、監管科技單位及相關研究機構進行資產資料可信採集、資產數字身份認證、資產上鏈對應、跨鏈互操作、全生命周期追溯等。《基於區塊鏈的新能源實體資產上鏈唯一標識技術規範》本標準規定了新能源實體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太陽能電站、風力發電機組、儲能設施等)在區塊鏈系統中進行唯一標識與上鏈對應的技術架構、核心流程、資料格式、安全要求及互操作介面。適用對象包含但不限於計畫或正在進行區塊鏈數位化對應的新能源領域實體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太陽能電站、風力發電機組、儲能設施等,為資產所有者(如發電企業)、技術服務平台(如資產上鏈服務商)、金融機構(如銀行、投資機構)及行業監管部門,用於實現新能源實體資產從物理世界到鏈上數字世界的可信登記、確權、追溯與交易。標準在新能源實體資產唯一標識的建立、註冊、管理、驗證與跨平台互認等環節提供統一的技術準則與操作指引。《基於區塊鏈的實體資產智能合約生命周期管理》本標準規定了區塊鏈實體資產智能合約全生命周期的設計、技術開發、部署、執行能力、互動能力、維護管理等方面的標準。適用對象包含但不限於區塊鏈行業內從事實體資產智能合約設計、開發、部署、維運與管理的技術人員、項目經理和維運團隊。02 標準核心價值此三項標準的研製的根本目的是為現實世界資產的通證化提供一個統一、安全、高效和合規的框架,具體目標包括:➣ 建立通用語言與資料規範:對RWA通證化的核心術語、資料結構、資訊欄位進行明確和定義。確保發行方、投資者、監管方、服務平台等各方對同一資產的理解一致,避免歧義。➣ 確保法律合規性與權利確定性:明確通證與底層法律權益之間的對應關係。標準對如何將資產所有權、收益權、擔保權等法律權利通過智能合約和技術手段精準、合法地賦予通證持有者進行探討。➣ 保障技術安全與互操作性:規定智能合約的安全開發規範、通證標準介面(如ERC-3643,ERC-1400等擴展)、以及不同系統/鏈之間的資料交換協議。確保系統安全可靠,且通證能在不同平台和錢包間順暢流轉。➣ 降低重複建設,節約社會成本:據工信部電子標準院測算,若行業沿用各自標準,平均每個RWA項目需額外投入380-450萬元用於跨平台對接、盡調和法務解釋;採用本系列標準後,單項目可節省35%以上的前期費用。➣ 賦能監管與透明度:標準內建“監管節點”介面與審計日誌規範,使金融、能源、網信等主管部門可直接同步鏈上資料,實現資產運行狀態、資金去向、碳減排量“三帳合一”的穿透式審查。為監管機構提供可穿透式監管的技術介面和資料標準,幫助其更有效地監控市場風險、打擊非法活動。➣ 增強國際規則話語權:2025年8月香港RWA登記平台已採納中國提出的“IoT雙簽+鏈上ID”框架作為全球首批技術參考;通過繼續完善系列標準,可在ISO/TC307、IEEEBDL等國際標準組織推動“中國方案”成為國際通行規則。綜上所述,此三項標準通過“通用框架-垂直場景-治理工具”三位一體的設計,填補了實體資產通證化在“可信入口、唯一身份、持續治理”環節的標準空白,為兆級RWA市場建構了可複製、可監管、可互操作的技術基座,是區塊鏈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關鍵基礎設施,也是中國搶佔全球資產數位化規則制高點的重要抓手。03 標準參編徵集為確保科學性、落地性與實用性,標準的起草與實施離不開全產業鏈的協同參與。標準現已正式立項,正在面向全社會公開徵集起草單位與起草人。真實世界資產上鏈相關的能源電力(包含太陽能、充電樁等新能源)、製造(大型無人裝置)、房地產、供應鏈金融、交通運輸、環保等行業,資產持有方、技術服務商、金融機構、監管單位及第三方認證與檢測機構、科研院所和高校等單位,以及適用領域的研發人員、應用人員、項目工程師、項目經理等與此標準規範適用相關的從業人員均可參與編制。 (鏈科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