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WA 與 STO:從融資工具到投資賽道

2025 年,加密市場的關鍵詞毫無疑問是 RWA(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從房地產到藝術品,從林木到黃金,幾乎所有資產都被放進了“上鏈”的大筐子。然而,熱度背後問題也隨之而來:哪些資產真的能跑通?哪些只是敘事?

正如趙長鵬在 8 月的訪談中提醒的:非金融類 RWA 流動性不足,真正能規模化落地的,還是金融類資產,而且必須走向 STO(證券型代幣發行)的合規框架。

這句話點出了核心:RWA 是外延的想像,STO 才是核心的路徑。

一|為什麼要發 RWA:投資邏輯

RWA 熱潮的背後,其實是兩股力量在同一個市場裡相遇:發行方要融資,投資人要組態。

對發行方來說,RWA 是一種新的融資工具:

  • 降低成本:把應收賬款、國債或租金收益打包上鏈,比傳統貸款審批更快,利率更低。
  • 盤活存量:原本沉睡在賬上的應收、長期收益權,可以通過代幣化立刻換成現金流。
  • 拓展管道:不再侷限於銀行和券商,鏈上讓他們直接接觸到 DAO、交易所金庫、全球散戶資金。

對投資人來說,RWA 是一種新的組態工具:

  • 穩定現金流:背後錨定真實資產,買的不是“空氣”,而是票息、租金和分紅。
  • 合規可控:STO 框架要求項目方披露資訊、做 KYC/AML,風險比 ICO 時代更透明。
  • 分散風險:在高波動的加密市場裡,多一個“類債券”選項,把組合拉回到穩健區間。

兩方的邏輯,在鏈上交匯成一個共識點:現金流的透明化。這既是發行方融資的賣點,也是投資人願意買單的底氣。RWA 錨定的是可見、可兌付的現金流。

二|RWA 與 STO:敘事與落地的分界

如果只是確權、展示所有權,常常會被做成NFT。它能告訴你“誰擁有了這件藝術品、這片林木”,其價值主要來自稀缺性和收藏屬性,類似藝術品或郵票——可能因市場共識而升值,但並不意味著會產生穩定的現金流。

一旦涉及收益分成、票息兌付,就必須進入 STO 的合規路徑。只有在證券化的框架下,投資人才會把它當成真正的金融產品。

因此,NFT 更像是確權層,RWA 是資產上鏈的載體,而 STO 才是最終能否進入資本市場的門檻。

RWA 打開了資產上鏈的敘事邊界,幾乎什麼都能裝進去;但能否轉化為真正的金融產品,還得看 STO 的合規軌道。

只有進入證券化框架,現金流才能轉化為真正的金融屬性,而不是停留在收藏價值或紙面定價;只有這樣,流動性才會被資本市場持續支援。

三|哪些資產能發RWA:金融類、非金融類與文化類

RWA 的賽道正在分化,不同資產類型的落地難度差異很大。

01|金融類資產,現金流最清晰,機構支援最認可

債券、國債、應收賬款、基金份額,本來就在資本市場有成熟的定價與對賬體系。代幣化之後,它們天然契合 STO 的監管框架。

  • 案例:香港朗新集團把 9000 台充電樁未來 5 年的收益權打包發行,募資 1 億港元,本質上就是一份鏈上的 ABS。
  • 案例:Ondo Finance 則直接把美國國債代幣化,用作 DAO 國庫的現金管理。

這類資產的現金流穩定、可對賬、合規路徑明確,機構資金願意買單,因此成為 RWA 落地最快的賽道。

02|非金融類資產則,確權先行,流動週期較長

房地產、林木、藝術品,本體可以確權,敘事性很強,但落地時往往面臨兩重制約:

  • 缺乏活躍買賣對手:雖然 RWA 代幣能夠對應線下資產的所有權,但如果二級市場的買盤不足,價格就容易停留在“紙面價值”,無法形成真正的市場流動性。
  • 現金流週期過長:此類資產難以產生短期、可持續的現金回報,投資人持有缺乏票息或分紅支撐,參與積極性有限。

以海南黃花梨林木 RWA 為例,24 萬株林木實現了“一樹一碼”的確權,路徑清晰,但由於林木生長週期漫長,短期變現能力有限。這類項目更接近“確權實驗”,而非穩定現金流產品。

03|文化類資產,想像力驅動,待時間驗證。

音樂版權、短劇 IP、藝術創作等項目,雖然同樣缺乏長期穩定的現金流,但憑藉粉絲經濟,它們具備一定的提前變現能力。

  • 案例:海外平台 Zora 把音樂版權代幣化,結合粉絲打賞與分潤,部分項目已形成初步現金流。
  • 案例:國內外的短劇版權 RWA,通過“觀眾付費 + 廣告分成”模式探索商業化路徑,但規模化仍待檢驗。

這類資產更多依賴社群共識與想像力。如果未來能兼顧現金流的可持續性與二級市場的交易活躍度,它們或許會成為新的長期賽道。

四|STO:ICO 之後的合規升級

ICO(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代幣發行),是 2017 年前後興起的一種融資方式,項目方直接發幣融資,往往缺乏監管與資產支撐,最後留下了大量泡沫。

回看上一輪 ICO 狂熱,幾乎所有項目都披著“區塊鏈革命”的外衣,賣的卻是夢想。泡沫破裂之後,市場留下了對合規的渴求。STO(證券型代幣發行)的出現,正是對這一問題的回應。

與 ICO 最大的不同在於,STO 背後必須有真實資產作為錨定,不論是股權、債權,還是未來的收益權。

同時,它要接受證券法監管,投資人必須完成 KYC/AML,項目方需要進行資訊披露,分紅與兌付則通過智能合約來自動執行。STO 本質上是把傳統金融的合規要素移植到鏈上。

這也是為什麼趙長鵬反覆強調:金融類 RWA 必須走 STO 的路徑。只有進入合規軌道,機構資金才會真正進場,STO 已經不是選擇,而是唯一可行的答案。

五|監管 2025:逐步清晰的合規框架

2025 年,全球主要市場對 RWA 的監管路徑正在逐步成型。

在美國,SEC 已經明確將 STO 納入證券監管,並由財政部牽頭設立“合規創新沙盒”,允許部分 RWA 項目先行先試;歐盟則依託 MiCA 法規,要求所有 RWA 項目完成“資產真實性驗證”,同時證券型代幣繼續適用傳統證券法;香港則推出“雙層牌照”制度:SFC 負責 STO 的發行審批,VASP 監管二級流通,並重點支援新能源和基礎設施類資產的代幣化。

不同市場的具體做法各不相同,但趨勢是一致的:全球正在形成共識——STO 就是證券,RWA 必須確權。 對市場而言,這一共識的意義在於確定性:只有在監管落地的情況下,真正的資金才會進場,規模化應用才有可能發生。

六|未來趨勢與邊界

展望未來,RWA 與 STO 的發展大致會經歷三個階段。短期內,標準化現金流資產仍然是市場主角;中期,新能源與基礎設施類資產將在政策推動下逐漸放量;長期,文化與粉絲經濟類資產或許能帶來新的驚喜。

但無論是哪一類,最終決定其成敗的,只有兩個條件:現金流能否穩定兌付,監管能否真正落地。

RWA 打開了外延邊界,STO 劃出了合規底線。真正的市場,不會停留在敘事層面,而會在這兩者的交織中,找到數字金融的運行軌道。 (方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