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頁判案書!宗馥莉上訴被拒,拒籤文件讓三弟妹共享21億美元信託

娃哈哈集團創辦人宗慶後去年病逝,三名“私生”子女宗繼昌、宗婕莉及宗繼盛向“同父異母”姐姐、娃哈哈接班人宗馥莉提起訴訟,要求她按父親生前意願讓三弟妹共享在香港設立的21億美元信託,引發外界對娃哈哈宗氏爭產案的關注。

時隔一個多月後,有關宗慶後生前留下的離岸資產案於9月26日再次在香港開庭,法官林展程頒布書面判詞,拒絕宗馥莉上訴申請,且需支付三弟妹所聘律師訟費,但批准暫緩執行資產披露令,以等候宗馥莉向上訴庭提起上訴。


宗馥莉上訴被拒絕,需支付三弟妹律師訟費

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馥莉

今年8月1日,針對“有關這筆錢(註:指存在香港匯豐銀行帳戶的18億美元)的法律性質到底是信託本金,還是可自由動用的公司資產”,香港高等法院已作出了判決:法院禁止宗慶後之女、娃哈哈集團接班人宗馥莉在訴訟期間提取或抵押帳戶資金,並責令其全面披露餘額、資金流向等,直至內地訴訟有最終裁決。

以上就是時隔一個月後,在有關娃哈哈集團創始人宗慶後生前留下的18億美元離岸資產糾紛案於9月26日在香港開庭,法官批准暫緩“執行披露令”之前因。順帶提及,8月中旬,宗馥莉曾就“執行披露令”向香港高院申請上訴許可。

9月26日,香港高等法院在官網公佈相關檔案顯示,暫委法官林展程頒布書面判詞,拒批以宗馥莉為代表的被告人在傳票中提出的上訴許可申請,下令宗馥莉需支付三弟妹所聘請兩名大律師的訟費。由於宗馥莉一方表示會向上訴庭提上訴,申請上訴期間暫緩“資產披露令”。

前娃哈哈集團高管杜建英

相關檔案顯示,這一案件的原告為宗馥莉的三個“同父異母”弟妹宗繼昌(Jacky Zong)、宗婕莉(Jessie Jieli Zong)和宗繼盛(Jerry Jisheng Zong);被告為宗馥莉(Kelly Fuli Zong)和建浩創投有限公司(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

出生於1982年1月17日的宗馥莉,是宗慶後與施幼珍所生的獨生女;而“建浩創投”則為BVI(離岸)公司,宗慶後去世後,宗馥莉接任“建浩創投”唯一的董事。本案3名原告宗繼昌、宗婕莉和宗繼盛,是宗慶後與娃哈哈集團前高管杜建英所生的三名子女。

值得注意的是,此間離岸公司“建浩創投”,在香港匯豐銀行帳戶持有17.99億美元(折合141億港元),主要包括債券及其他固定收益資產、以及部分現金和定期存款。

根據高院公開的判決書,被告宗馥莉一方於今年8月15日申請上訴許可,原告三弟妹於今年9月1日提交反對書面陳詞,隨後被告宗馥莉一方於2025年9月8日提交答辯書。

宗馥莉

此外,從判決書中可見,以宗馥莉為代表的被告人在上訴申請中羅列了五項理由,其中就包括對此前香港高院根據“第21M條”,凍結被告在匯豐銀行帳戶資產,以支援杭州中級人民法院的訴訟的疑議。《一波說》注意到,暫委法官林展程的判詞除了對其申訴理由予以一一解釋,也明確指出“這是一個嚴重的待審判和充分的爭論案例”。

此外,判詞也提到兩個重要資訊:其一,作為被告,宗馥莉一方將繼續申請上訴;其二,在此期間,宗馥莉一方獲批準可暫時不披露匯豐帳戶的最新餘額、資金去向等。

順帶提及,自稱為宗馥莉“同父異母”的三弟妹,也以遺產繼承糾紛為由,在杭州中院對姐姐宗馥莉提起訴訟。

宗慶後、宗馥莉父女

娃哈哈宗氏爭產案,也令娃哈哈創始人宗慶後生前“一妻一女一布鞋”形象“一夕坍塌”,“姐姐”、身為娃哈哈二代接班人的宗馥莉,與“同父異母”三弟妹對簿公堂,暴露了宗氏家族內部的隱秘矛盾,長期隱身幕後的三名“私生”子女的身份亦公諸於世。

“判決書”顯示,宗慶後生前與宗馥莉曾簽訂了一份委託協議。根據協議內容,宗慶後委託宗馥莉設立三個境外信託(信託A、信託B、信託C),分別以宗繼昌、宗婕莉和宗繼盛三人及其子女作為信託受益人。該

信託在條款上還明確:宗繼昌、宗婕莉與宗繼盛及其子女作為信託受益人,信託利益為他們的婚前個人財產,受益人不包括該等人士的配偶。該信託總金額為21億美元,且上述三個信託為不動本信託——即信託資產繼續在香港匯豐銀行帳戶進行固定收益投資,只能就利息收益進行分配,任何人士不得主張動用信託財產本金向受益人作分配。

該信託還設計一個從PTC模式過渡到專業受託人階段,在PTC過渡期間,宗馥莉擔任受託人的股東,但在過渡期結束後,宗馥莉不再參與與信託的任何管理,全部由宗繼昌、宗婕莉與宗繼盛“三弟妹”管理,交付之後,宗馥莉解除其責任。 (一波說商業實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