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全世界範圍來看,人們的日常主食主要來自水稻和小麥製品,而玉米似乎難登上"正餐"的“大雅之堂”,但為什麼它卻能夠穩穩地與水稻、小麥並列為世界三大糧食作物呢?
從演化史來看,玉米的祖先來自美洲大陸,根據科學家考證,那是種名叫大芻草的野草,莖稈纖細,果穗只有狗尾巴草般大小,寥寥幾顆籽粒裹著堅硬的外殼,根本無法直接食用。
大約9000年前,墨西哥西南部的先民發現了這種野草的潛力,開始一代代挑選籽粒更大、更容易採收的植株留種,慢慢將它馴化成了"初始馴化玉米"。
又過了約3000年,這種初始玉米在墨西哥中部與另一種高原大芻草雜交,經過第二次馴化,才逐漸長成如今果穗飽滿的模樣。
更特別的是,玉米堪稱被人類"超級馴化"的作物。野生植物的種子成熟後會自然脫落傳播,而馴化後的玉米籽粒緊緊貼在果穗上,成熟後也不會自行掉落,必須依靠人類採收、播種才能完成繁殖。
這種看似"退化"的特性,正是人類選擇的結果,也讓玉米與人類形成了密不可分的共生關係。
玉米基因裡85%的"跳躍基因"更是幫了大忙,這些在染色體上移動的基因不僅去掉了籽粒的硬殼,還讓玉米粒有了黃、白、紫等多樣顏色,甚至催生出中國西南地區特有的糯玉米。
這種支鏈澱粉含量高的品種,經過當地人們的長期培育之後,成了風靡全國的美味。
1492年,哥倫布船隊發現美洲新大陸以後,將玉米種子帶回了西班牙,這個來自美洲的"新作物"就此開啟了全球之旅。
起初歐洲人並未重視這種作物,直到人們發現它不僅耐旱耐貧瘠、生長期短,還能與其他作物輪作,恰好適配當時小冰期的農業需求,才逐漸在歐洲紮下根來。
隨後,玉米沿著貿易路線傳入非洲和亞洲,在熱帶雨林和高原山區都能順利生長。
在傳入中國時,玉米沿著東南沿海、西北絲綢之路和西南陸路三條路徑擴散,在明代的丘陵地帶紮下根來,甚至在糧食短缺的年代,以窩窩頭、大碴子粥的形式撐起了無數人的生計。
到了清代道光年間,玉米已經發展成為與五穀並列的農作物,躍升為「六穀」的地位。
如今,全球玉米年產量超過12億噸,遠超過小麥和稻米的年產量。其中,中國的玉米年產量接近3億噸,僅次於美國。
而玉米之所以能穩居世界三大主糧之列,關鍵在於它"不止於吃"的多元化價值。如今全球大部分玉米並未被直接端上人類的餐桌,其中六成左右成了禽畜飼料,我們吃的雞肉、豬肉和喝的牛奶,背後都有玉米的滋養。
還有近三成的玉米走進了各種工廠,變成了食品飲料裡的果葡糖漿——這種成本低、保質期長的甜味劑,早已悄悄取代了不少蔗糖。
此外,藥品的膠囊殼、紙張的加入劑,甚至部分地區的發電燃料,都可能來自玉米。就連玉米秸稈也不再被隨意焚燒,而是被加工成飼料、肥料,或是用來培育蘑菇,實現了全株利用。
在中國東北的黃金玉米帶,當地企業還能將玉米提煉成維生素C、可降解材料等高端產品,讓這種古老的作物煥發新的活力。
從美洲荒野的一株野草,到滋養全球的三大主糧之一,玉米的崛起絕對不是偶然。
人類花了近萬年的時間馴化賦予了它生存優勢,它則以高效的光合作用、超強的環境適應性和多樣的實用價值,成為人類文明的重要支撐。
那些不被直接當作主食的玉米,其實早已以更隱密的方式,滲透到人們日常生活的每個角落,這正是它無可取代的秘密所在。 (寰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