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全球研報第三卷第44期(2025/10/27-2025/11/2)
本期綜述中國東協自貿協定3.0升級版中數字經濟樣樣的內容相關內容,供參考。
2025年10月,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東南亞國家聯盟關於進一步升級<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及項下部分協議的議定書》(以下簡稱「中國—東盟自貿區3.0版升級議定書」)在馬來西亞吉隆坡的經濟合作邁入了一個全新的階段。
這份被視為「中國—東盟自貿區3.0版」的升級檔案,不僅是對過去近二十年合作成果的鞏固,更是面向未來,特別是針對數字經濟與綠色經濟等新興領域,進行的一次戰略性、前瞻性的全面升級。其中,數字經濟作為本次升級的核心焦點之一,被賦予了驅動區域經濟一體化向更深、更廣範圍發展的重任。
儘管本升級議定書的正文部分主要側重於協議的整合與結構性更新,但其序言和核心指導思想明確指出了未來合作的重點方向。數字經濟並非一個孤立的章節,而是作為一種橫向的、滲透性的要素,被融入貿易、投資、服務、合作等多個維度。根據議定書的表述,數字經濟相關的主要領域可概括為以下幾點:
電子商務與數字貿易:這是數字經濟最直接的體現。協定旨在為跨國電子商務創造更便利、更穩定的規則環境,降低數位貿易的壁壘,促進商品和服務的線上流通。
金融科技合作:強調在支付系統、數位銀行、區塊鏈、普惠金融等金融科技領域的合作,旨在提升區域金融服務的效率和包容性,並支援商業活動和創新。
支援中小微型企業、本地企業家和初創企業:數字經濟為中小微型企業和初創公司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全球市場接觸機會。協定著重於透過數字平台、數字化工具和能力建設,幫助這些經濟體克服規模限制,並參與全球競爭。
消費者保護:隨著數字交易的激增,線上消費者權益保護成為關鍵議題。協定隱含了對建構區域協同的數字消費者保護機制和信任體系的追求。
更廣泛的數字經濟生態:協定中提及的「投資促進」、「旅遊流動」等領域,也將在數字技術賦能下煥發新活力。例如,數字營銷促進旅遊復甦,數字平台助力投資對接等。
這些領域共同勾勒出一個以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為特徵的未來區域經濟藍圖,其核心目標是利用數字技術,激發增長新動能,確保中國—東盟自貿區在21世紀的全球經濟格局中保持競爭力和相關性。
本次3.0版升級議定書在推進數位經濟合作方面,採取了一套「體系化整合、前瞻性佈局、漸進式落實」的組合拳。其主要舉措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結構性現代化:以章節形式整合協議。議定書最核心的舉措之一,是將原有的《框架協議》、《貨物貿易協議》、《服務貿易協議》、《投資協議》和《爭端解決機制協議》等分散檔案,整合轉化為一份現代的、以章節為基礎的單一文字。這種「法典化」的整合,極大地提高了協議的透明度和使用便利度。對於企業,尤其是從事數字業務的中小企業而言,尋找和適用規則變得更加容易,這本身就是對數字經濟發展的底層制度支援。
創設定期審議機制,為未來數字規則預留空間。議定書在《框架協議》中新增了「第十七條總體審議」條款,規定在議定書生效5年後,並在此後每5年對協議進行一次全面審議。這一機制極具戰略眼光。它意味著中國與東盟的合作不是一個靜態的框架,而是一個動態演進的過程。當前,數據跨境流動、數字產品非歧視待遇、原始碼保護、數字知識產權等前沿數字貿易規則仍在快速發展中。定期審議機製為未來將這些更具體的數字規則納入協定提供了製度化的通道,確保協議能夠持續應對全球數字挑戰。
明確升級談判範圍,聚焦貨物貿易並為服務與投資鋪墊。檔案明確指出,3.0版升級談判「對《貨物貿易協議》進行部分修改,未對《服務貿易協議》、《投資協議》…作修改」。這看似與數字經濟關係不大,實則不然。數字經濟的發展高度依賴於服務器、通訊裝置等硬體貨物的自由流通。貨物貿易規則的優化,直接降低了數字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營運成本。同時,對《服務貿易協議》和《投資協議》的“重新確認”,意味著維持了現有市場開放水平,為下一步在數字服務、數字產業投資等更深層次領域的開放與談判奠定了基礎。
制定未來工作計劃,指向全面整合。議定書第四條要求各締約方在議定書生效2年後,討論制定一份更徹底的、以章節為基礎的整合文字,將《框架協議》及其項下所有協議整合為一份單一檔案。這預示著,數字經濟的相關條款在未來有可能被更清晰、更系統地納入這份終極版的自貿協定中,形成更強大的製度保障。
此次升級雖未出台大量具體的數字條款細則,但其搭建的框架和指明的方向,已經為相關行業帶來了顯著的預期改變。
(一)跨境電商產業
升級前:企業在進行跨境銷售時,需要面對多個獨立的協議檔案,規則複雜且尋找不便。不同國家的數字貿易監管差異可能形成隱性壁壘,物流清關效率不一,消費者權益糾紛解決機制不明確。
升級後:規則的整合與簡化降低了企業的合規成本和學習門檻。協定對「電子商務」和「消費者保護」的重點關注,預示著未來在簡化海關程序、規範電子簽名與電子合約、建立跨境消費爭端在線解決機制等方面將取得進展。跨境電商企業將在一個更統一、透明、可預期的規則環境下運營,市場拓展速度和營運效率將會提升。
(二)金融科技與數位支付產業
升級前:區域內的金融科技合作多為雙邊或企業自發行為,缺乏多邊層面的製度協調。跨國支付成本高、效率低,限制了數字貿易的發展。各國在金融監管標准上存在差異,科技公司跨國展業面臨挑戰。
升級後:協定將「金融科技合作」提升至締約方共同關注的戰略高度。這為各國央行、金融監管機構之間加強政策對話與標準互認創造了政治動力。未來,在統一二維碼支付標準、推動區塊鏈技術在貿易融資中的應用、建立區域數字身份互認體係等方面,有望看到更多合作成果,從而為金融科技公司打開更廣闊的區域市場。
(三)中小微企業與初創企業
升級前:中小微型企業受限於資源與資訊,難以充分利用自貿區優惠。他們往往被視為全球價值鏈的旁觀者而非參與者。
升級後:協定將「中小微企業」、「本地企業家」、「初創企業」列為重點扶持對象。在數字經濟的背景下,這意味著將透過建立區域性的數字化服務平台,為企業提供關稅、原產地規則、市場法規等「一站式」資訊查詢。數字化工具和培訓將幫助它們進行線上營銷、供應鏈管理和融資。初創企業的數字創新成果也能在更統一的區域規則下獲得保護和應用,從而從誕生之初就具備「區域化」的基因。
(四)數字基礎設施與技術服務供應商
升級前:數字基礎設施(如資料中心、雲端運算平台)的硬體裝置進口可能面臨不同的關稅和檢驗標準。數字服務提供者在跨國提供服務時,市場准入情況不一。
升級後:《貨物貿易協議》的修改可望進一步降低ICT產品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加速區域數字基礎設施的建設和升級。雖然服務貿易協議暫未修改,但定期的總體審議和未來的整合計劃,為數字服務市場的進一步開放帶來了積極預期。對於中國的雲端運算、巨量數據、人工智慧等技術服務企業而言,東盟市場的機會將進一步擴大。
中國—東盟自貿區3.0版升級議定書,是「形神兼備」的進化。 「形」在於其透過結構整合,提升了協議的現代性和可用性;「神」在於其緊扣時代脈搏,將數字與綠色經濟確立為未來合作的引擎。它可能沒有在當下立即公佈所有關於數字經濟的詳細規則,但它成功地搭建了一個能夠孕育和容納這些規則的「子宮」——一個動態、開放且面向未來的製度框架。
這份議定書的簽署,標誌著中國與東盟的經濟關係從傳統的“貨物貿易驅動”,正式轉向“數字與規則協同驅動”的新紀元。它不僅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里程碑,更是向所有企業發出的一個強烈信號:一個更加數字化、互聯互通和充滿機遇的中國—東盟大市場正在加速形成。對於有志於開拓東南亞市場的各方而言,深入理解並提前佈局這一協議所開啟的數字未來,將是抓住下一輪增長浪潮的關鍵所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中國東盟自貿區3.0升級版協定全文官方連結:
https://fta.mofcom.gov.cn/china_dongmeng_upgrade/annex/yds3_cn.pdf (數字新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