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晶存儲10名高階主管集體獲刑,公司被罰3700萬!

12月12日,廣東紫晶信息存儲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晶存儲」)發佈公告公佈重大訴訟進度。

公司實際控制人鄭穆、羅鐵威及原財務總監李燕霞等10名管理人員,全部被判處有期徒刑。

公告稱,近日,公司收到廣東省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所簽發的(2024)粵14刑初23號刑事判決書。

判決內容如下:

一、被告單位廣東紫晶資訊儲存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犯詐欺發行證券罪,判罰金人民幣3,700萬元。

(罰金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繳納,因本案被行政處罰已繳納的罰款可折抵罰金。)

二、被告鄭穆犯欺詐發行證券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併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數罪併罰,總和刑期八年六個月,併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併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3 年10 月23日起至2031年4月22日。罰金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繳納,因本案被行政處罰已繳納的罰款。

三、被告羅鐵威犯欺詐發行證券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犯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併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數罪併罰,總和刑期八年,併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 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3 年10月23日起至2030年10月22日止。罰金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繳納,因本案被行政處罰已繳納的罰款可罰款)。

四、被告李燕霞犯詐欺發行證券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犯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併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數罪併罰,總和刑期七年六個月,併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併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3年10月23日起至2030年4月22日止。罰金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繳納,因本案被行政處罰已繳納的罰款。

五、被告焦仕志犯詐欺發行證券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犯違規揭露重要資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併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數罪併罰,總和刑期五年三個月,併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併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8 年4月29日止。罰金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繳納,因本案被行政處罰已繳納的罰款可罰款。

六、被告黃美珊犯欺詐發行證券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犯違規披露重要資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併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數罪併罰,總和刑期四年三個月,併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併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罰金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繳納,因本案被行政處罰已繳納的罰款可折抵罰金。)

七、被告譚君笙犯詐欺發行證券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犯違規揭露重要資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併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數罪併罰,總和刑期四年三個月,併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併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罰金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繳納。)

八、被告林海忠犯欺詐發行證券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犯違規披露重要資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併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數罪併罰,總和刑期四年,併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併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應折抵刑期39日。罰金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繳納,因本案被行政處罰已繳納的罰款4000 元可折抵罰金。)

九、被告鍾國裕犯違規揭露、不揭露重要資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併罰金人民幣10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應折抵刑期39日。罰金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繳納,因本案被行政處罰已繳納的罰款可折抵罰金。)

十、被告丁傑犯違規揭露重要資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併罰金人民幣10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應折抵刑期32日。罰金由已繳納的行政罰款折抵。)

十一、被告魏強犯詐欺發行證券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緩刑考驗期限,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如不服判決,可在接獲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透過廣東省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或直接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本訴訟事項的當事人基本資料如下:

1、 原告

姓名或名稱:廣東省梅州市人民檢察院

與退市公司的關係:無關

2、 被告

姓名或名稱:廣東紫晶資訊儲存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鄭穆

與下市公司的關係:本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稱:鄭穆

與下市公司的關係:公司法定代理人、實際控制人、原董事長

4、 被告

姓名或名稱:羅鐵威

與下市公司的關係:公司實際控制人、原董事

5、 被告

姓名或名稱:李燕霞

與退市公司的關係:公司原董事、財務總監

6、 被告

名或名:焦仕志

與退市公司的關係:公司原副總經理

7、 被告

姓名或名稱:黃美珊

與退市公司的關係:公司原監事、總經理助理

8、 被告

姓名或名稱:譚君笙

與退市公司的關係:公司原商務部經理

9、 被告

姓名或名稱:林海忠

與退市公司的關係:公司原南區銷售總監

10、被告

姓名或名稱:鐘國裕

與退市公司的關係:公司原董事、總經理

11、被告

姓名或名稱:丁傑

與退市公司的關係:公司原採購部經理

12、被告

姓名或名稱:魏強

與退市公司的關係:公司原副總經理

根據官方網站資料顯示,紫晶存儲是一家光儲存高科技企業,為各類用戶提供光儲存媒體、磁光電混合儲存系統、光碟擺渡機系統、光儲存一體機解決方案、產業解決方案、資料中心及雲端儲存服務。公司成立於2010年4月,由鄭穆、羅鐵威兩人共同出資成立,註冊資本300萬元。

根據南方都市報,2010年,在光碟行業有十多年經驗的鄭穆看中了光存儲風口,回到家鄉梅州建立紫晶存儲,主要產品是一次性記錄藍光光盤。迎著光儲存這股東風,紫晶存儲屢獲資本青睞。根據公司招股書,紫晶存儲主要股東有達晨創通及達晨創聯、東證漢德、東證夏德等知名投資機構。其中,達晨創聯、達晨創通合計對紫晶存儲投資約1.25億元。

2020年2月,頂著「光儲存第一股」光環的紫晶存儲於上交所科創板上市。上市當天,紫晶存儲報收78.24元/股,股價大漲264.08%,總市值達148.95億,身為創辦人的鄭穆,身家也漲至30億元。

但在上市後,紫晶存儲的業績開始下滑。2020年,紫晶存儲營業收入為5.63億元,較去年同期8.97%;但增收不增利,公司歸屬母淨利為1.04億元,較去年同期下降24.71%。 2021年,紫晶存儲營收為4.58億元,年減6.69%,歸母淨利虧損2.29億元,年減379.85%。值得注意的是,中喜會計師事務所作為紫晶存儲2021年年度財務報告的審計機構,發出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這也是科創板首單非標年報。

2022年2月11日,紫晶存儲發佈公告稱,公司涉嫌資訊揭露違法違規,已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3月13日,紫晶存儲發布《關於公司自查涉及違規擔保事項》公告表示,公司自查發現,截至當年3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定期存單違規質押擔保餘額合計3.73億元。

全面註冊制實施以來,紫晶存儲是首例涉嫌詐欺IPO的企業,一時引起了科創圈震動。2023年4月21日,紫晶存儲公告稱,因詐欺發行、資訊揭露違法違規,公司將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芯智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