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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家印上訴申請被駁回,香港高院下達最後通牒:支付120萬港元訴訟費!許家印一方辯解:其被內地有關部門拘留,僅能作出一般性指示
2月3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香港高等法院方面獲悉,香港高等法院原訴法庭先後駁回了許家印及其相關公司就接管人任命決定提出的上訴許可申請,並針對許家印未在指定期限內支付訴訟費用一事下達命令,要求其在2月20日前支付約120萬港元費用,否則將被禁止在相關訴訟中提出抗辯。許家印上訴許可被駁回高院認為無合理可爭辯理由據悉,2025年9月16日,法院作出原判決,委任Edward Simon Middleton(杜艾迪)和黃詠詩為許家印全部資產及業務的共同及個別接管人兼管理人,並判令相關費用由許家印承擔。然而,2025年10月17日,許家印及許家印實控的XIN XIN(BVI)LIMITED提交兩項傳票,分別為上訴許可傳票,申請針對這一原判決的上訴許可;以及暫緩執行傳票,申請在上訴許可審理期間暫緩執行原命令,若上訴許可獲批,則暫緩至上訴最終審結或法院另行命令。許家印一方提出了三項主要上訴理據,包括高等法院錯誤認定或誤用了任命臨時接管人的法律標準或門檻原則、條款範圍超越管轄權、以及不應任命恆大清盤人(即許家印的“訴訟對手”)為臨時接管人。對此,法官逐一駁回,認為相關理據均不具合理的可爭辯性。鑑於上訴許可申請不成立,高等法院駁回了上訴許可傳票及暫緩執行傳票,同時作出暫准費用命令,判令許家印及XIN XIN(BVI)LIMITED承擔原告恆大集團就上訴許可傳票及暫緩執行傳票所產生的費用。許家印,圖片來源:視覺中國高院下達最後通牒逾期未付將被禁止抗辯據瞭解,香港高等法院於2025年9月16日作出判決,對許家印作出接管人命令,並判令其支付恆大集團就接管令申請產生的訴訟費用。2025年10月21日,高等法院評估該訴訟費用為120萬港元,並要求許家印在2025年11月4日前支付,但許家印一直未付。對此,許家印一方辯解稱,許家印目前被內地有關部門拘留,與許家印的所有溝通均受到嚴格審查,其僅能作出一般性指示。此外,許家印一方還辯解稱,許家印有2000萬港元律師費保證金存放於前律師事務所Baker&McKenzie,其現律師事務所JC LLP曾試圖確認該2000萬港元律師費保證金是否仍在Baker&McKenzie,以便採取措施提取該筆款項,然而,由於JC LLP無法提供“許家印先生的直接證據,證明其已指示JC LLP向Baker&McKenzie作出相關查詢”,Baker&McKenzie至今仍未作出任何確認。判詞提到,綜合上述解釋,許家印聲稱擬動用該2000萬港元預付費用支付經評估訴訟費用,但因上述原因未能實現,進而導致未遵守費用命令。但香港高等法院不接受許家印一方的辯解。法官指出,許家印自2024年10月8日起已聘請JC LLP在本訴訟中代表他,自那時起他還持續聘請了香港律師及資深大律師團隊處理本案。因此,無論該2000萬港元保證金是否存在,根據客觀事實可推斷,許家印一直使用未披露的資金支付其法律費用。“既然許家印能夠使用未披露的資金支付其自身的法律團隊費用,那他就沒有理由不能使用同一筆資金支付已評定的訴訟費。”高等法院的判詞中提到。法院最終判令,許家印需在2026年2月20日下午4時前支付120萬港元的訴訟費,否則他將被禁止在本案合併訴訟進行抗辯。 (每日經濟新聞)
川普因一場頒獎禮“破大防”
四面樹敵的川普又添一位起訴目標:美國喜劇演員“崔娃”。2月1日晚,“崔娃”在第68屆格萊美頒獎典禮上的一句政治調侃,竟在次日凌晨引來了川普在社交平台上的激烈反擊——他怒斥典禮“糟糕透頂”,並揚言要提起訴訟。要理解這場“訴訟”鬧劇的荒謬核心,首先得看清“崔娃”那晚扔出的,究竟是怎樣的一顆“炸彈”。事件始於2月1日晚的第68屆格萊美頒獎禮,主持人“崔娃”在宣佈“年度歌曲”獎時,調侃這獎就像川普想要的格陵蘭島一樣難得,並說:“既然愛潑斯坦的島已經沒了,他得找個新的地方和克林頓一起待著”。這句話當場引發哄笑,但實際上點到了三個敏感話題:其一,是川普執意要“買下”格陵蘭島的政治笑談;其二,是愛潑斯坦那座已成罪惡代名詞的私人島嶼;其三,最為鋒利。“崔娃”將川普與他數年來持續以“罪犯”“墮落者”猛烈攻擊的克林頓,並置在同一則政治梗中。對川普而言,這無異於一場政治身份的雙重羞辱:他不僅被拽進自己最忌諱的醜聞語境中,更被強行“降格”到與長期唾罵的對手共享同一污名空間,這是其政治身份的羞辱性坍塌。果然,川普破防了。幾個小時後的凌晨,川普在他的“真實社交”平台上火力全開。他先是怒斥“格萊美獎是最糟糕的,根本沒法看”,然後將所有怒火精準地對準了“崔娃”。在一段充滿大寫字母和驚嘆號的文字中,他否認自己去過愛潑斯坦島,並辱罵崔娃是“徹頭徹尾的失敗者”“可憐、可悲、毫無才華的蠢貨”。但這還不是高潮,真正的威脅緊隨其後:“看來我要派我的律師去起訴這個主持人,讓他賠償一大筆錢” “崔娃,準備好,我要好好‘招待’你”!這種語氣完全不是一個公共人物理性澄清,而更像是被刺痛了自尊、被踩到尾巴的恫嚇。川普為何要對一位喜劇演員的調侃如此大動干戈?根源在愛潑斯坦案的最新進展。就在“崔娃”登台的兩天前,1月30日,美國司法部剛剛公佈了超過300萬頁的愛潑斯坦案相關檔案。據《紐約時報》的統計,這批檔案裡,川普的名字被提及了5300多次,頻率高得驚人。具體內容極具衝擊力:化名“多伊”的女性指控川普在她13歲時實施性侵;FBI的清單羅列了公眾對川普的多項指控;還有郵件顯示愛潑斯坦同夥討論川普。儘管白宮和司法部緊急滅火,稱這些指控“虛假”,但海量檔案已把川普和愛潑斯坦牢牢繫結在輿論中心。川普如此激烈的反應,還有一個更深層、更急迫的原因:2026年的格萊美,早已不是單純的音樂派對,它已經徹底變成了反川普政治力量的擴音器。“崔娃”的玩笑只是開場哨,當晚真正的主旋律,是眾多頂級明星對川普政策的集體公開反叛。獲得最佳城市音樂專輯的波多黎各歌手巴德·邦尼在領獎台上高呼“廢除移民和海關執法局”,贏得全場起立鼓掌。他直言:“我們不是野蠻人,不是動物,不是外星人,我們是人,我們是美國人。”同樣斬獲年度歌曲獎的“碧梨”與她的製作人哥哥菲尼亞斯全程佩戴“廢除ICE”抗議徽章,“碧梨”更在獲獎感言中直言:“在這片被竊取的土地上,沒有人是非法的”。流行歌手賈斯汀·比伯與其妻子海莉·比伯雖未登台領獎,也在紅毯及觀眾席中醒目佩戴同款徽章,以沉默姿態聲援移民權益。歌手凱拉妮則更為直白,在獲獎感言與紅毯採訪中兩度爆粗:“我他媽的就是想說,去他媽的移民局!”這並非一夜之間的偶然爆發。早在今年1月11日的金球獎紅毯上,這股抗議浪潮便已悄然湧動。飾演“綠巨人”的好萊塢演員馬克·魯法洛等多位明星胸前別著“善待生命”與“廢除ICE”徽章,以靜默卻堅定的姿態步入聚光燈下。從金球獎到格萊美,從獨立電影節到主流音樂盛典,一場跨越文化領域的全國性抗議運動已經形成。這意味著,川普在格萊美之夜看到的,是一幅讓他極度不安的畫面:他最厭惡的“自由主義文化精英”們,不僅沒有因他的權力而噤聲,反而利用全球收視率最高的文化平台之一,將對他的移民政策、乃至其執政合法性的批判,變成了當晚的“主流價值觀”。當多個擁有全球數億年輕粉絲的偶像級人物,公開將他的政策與“野蠻”劃上等號時,其殺傷力遠超任何一篇社論。因此,川普必須反擊,必須展示力量,但他無法起訴所有明星,也無法封殺格萊美。於是,將火力集中在主持人“崔娃”身上,就成了一個“性價比”最高的選擇——既能宣洩怒火、取悅核心支持者,又能殺雞儆猴,試圖警告整個娛樂圈:調侃我,是有代價的。然而,川普的“法律大棒”揮舞得極其“精準”,也極其虛偽。在這批公開的檔案裡,名字與愛潑斯坦產生關聯的權勢人物名單長得嚇人:除了克林頓,還有全球首富馬斯克(郵件中曾詢問愛潑斯坦“島上最瘋狂的派對”何時舉行)、微軟創始人比爾·蓋茲(愛潑斯坦郵件顯示其患有性病)、川普親自提名的聯準會下任主席凱文·華許,乃至他的商務部長霍華德·盧特尼克(檔案顯示其2012年曾計畫攜家人訪問愛潑斯坦島),更不用說早已身敗名裂的英國安德魯王子。面對這份星光熠熠的“羞恥名單”,川普的選擇性失明令人咋舌。他對其他所有人保持沉默,卻獨獨對唯一一個用笑話形式提及此事的喜劇演員發出了最嚴厲的訴訟威脅。這種“只打信使,不問罪魁”的邏輯,暴露的絕非法律正義,而是一種純粹的恫嚇策略。他想用“律師”和“巨額賠償”這些字眼,嚇退所有試圖討論此事的人。更有諷刺意味的是,據媒體報導,川普此前曾暗示要起訴作家邁克爾·沃爾夫,指控他與愛潑斯坦“合謀”在政治上傷害自己。從作家到喜劇演員,他的訴訟威脅名單,完美地避開了檔案中那些同樣深陷泥潭的政商盟友,專挑文化領域的批評者下手。這那裡是捍衛名譽,分明是一場旨在製造寒蟬效應、維護自身政治形象的公關表演。川普試圖用“起訴”來封住所有人的嘴,但這番聲勢浩大的表演,恰恰向世界證明了真相:那層鍍金的權力表象之下,包裹著的不過是一觸即潰的敏感與恐懼。他越是大張旗鼓地追討一句玩笑,就越是把自己無法面對過往的脆弱,暴露得淋漓盡致。 (有理兒有面)
23億的天價官司,暴露出車企自研電池的「致命隱患」
電池質量糾紛,車企必須學習的一課。封面來源|IC Photo去年12月25日,一紙23億元索賠訴訟,將國內動力電池行業一起重大質量糾紛推向台前。根據欣旺達發佈的公告,欣旺達旗下動力電池業務子公司——欣旺達動力,被吉利集團動力電池子公司威睿起訴,起訴原因是欣旺達動力在2021年6月—2023年12月,向威睿動力交付的電芯存在質量問題,威睿基於此向欣旺達動力索賠23億元。極氪在2024年發佈的使用者通知顯示,2021-2023年間交付的極氪001 WE86版,大批次暴露充電變慢、電池異常衰減等問題。而極氪001 WE86版所搭載的電池包,其核心零部件——電芯採購自欣旺達,電池的PACK和BMS則由威睿自研。極氪001是極氪品牌的第一款車型,基於極氪旗下的SEA浩瀚架構打造,定位純電轎跑市場,起售價超過25萬元。這款車首次發佈於2021年,此後幾經改款,其中2021-2023款極氪001所用的電芯,分別來自寧德時代和欣旺達,搭載欣旺達電芯的車型是極氪001 WE86版。發現問題後,極氪在2024年10月,以 “冬季關愛活動”名義,為2021-2023款極氪001 WE86版車主免費更換電池包,並在2024款及2025款極氪001上,全面棄用欣旺達電芯。威睿認為,充電變慢、電池包衰減等問題,是由於欣旺達交付的電芯,工藝、材料不符合此前簽訂的技術協議,因而更換電池包的成本,及極氪品牌形象受的損失,應由欣旺達承擔。所以它向欣旺達索賠23億元。但欣旺達指出,威睿採用過於激進的充電策略,且“鎖電”操作改變了電池使用條件,才是問題的誘因。此外,欣旺達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已對同款電芯進行了大量測試,目前採用我們自主設計的電池包系統提供給其他客戶,尚未出現任何質量問題。”23億元的賠償,對於欣旺達而言,當然是一記重創。據欣旺達港股招股書顯示,2022年-2025年一季度,欣旺達歸母淨利潤分別為10.68、10.76、14.68、3.86億元。這意味著,一旦威睿勝訴,欣旺達將損失約兩年的歸母淨利潤。在C端使用者處的企業形象受損,從而影響後續客戶開發,是這起案件給欣旺達動力,蒙上的另一層陰影。有欣旺達人士告訴36氪:“現在情況對欣旺達很不利,許多客戶都在觀望。”於整個汽車行業而言,這起糾紛揭示了車企通過自制電池包,掌握核心零部件自主權的隱憂。近年來,為了減少對動力電池龍頭企業的依賴,獲取更高的定價權與定製權,零跑、理想、小米等車企,都自研了PACK與BMS、從電池廠商處採購電芯。但如今欣旺達動力與威睿的官司,將這種模式的一大隱患,擺在了眾多車企面前。難以把握的電芯品控、尖銳的R角此次欣旺達動力與威睿的糾紛,其核心爭議點在於,電芯與BMS,誰該為電池包質量問題負主要責任。在電池包中,電芯是最核心的零部件,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電池包電量高低、整車續航等;BMS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電芯如何被使用,它好比是電池包的大腦。二者都能影響電池包的性能表現。根據欣旺達的公開說法,極氪001 WE86版的同款電芯+欣旺達自主設計的電池包系統,“提供給其他客戶,尚未出現任何質量問題”。這並不足以成為,定性威睿BMS責任的依據。有電池工程師對36氪表示,一般來說,“同款電芯”意味著,欣旺達動力供應給其他客戶的電芯產品,其設計方案,與極氪001 WE86版所搭載的電芯一致,但未必是同批次產品。而不同批次的電芯間,很可能存在著工藝、材料等方面的差異。“就算工藝、材料都一樣,不同批次的電芯間還是有差別的;同一材料廠生產的材料,但材料批次不一樣,材料間也會有一定差異。”這與動力電池廠商,及其材料供應商,對生產一致性的把控有關。“行業經歷了這麼多年發展,大家用的裝置基本上差不多,用的測試指標都是那400多項”,動力電池技術路線在逐步收斂,“現在電池廠商之間的競爭,越來越強調製造的一致性,但一致性不是那麼好做的”。一位電芯工程師對36氪講述了一個常見的案例:“生產過程中,產線上可能會有一些金屬碎屑,這些碎屑很小,未必能被檢測到。它們進入電芯後,短時間內可能沒有問題,但電芯在充放電過程中,會因呼吸效應膨脹收縮,這時,金屬微粒很可能隨著電芯的膨脹收縮,不斷摩擦隔膜,最終把隔膜摩穿,使正負極直接接觸,之後電芯便會微短路。微短路之後的電芯,釋放的電量會低於正常電芯,電壓變化也會加快。這樣一來,整個電池包的循環壽命都會出問題。因為根據木桶效應,那怕電池包中只有一個電芯出了問題,整個電池包的放電量都會變低。”除此之外,極氪001 WE86版搭載的電芯,全都是採用捲繞工藝。因此也有電池行業人士提供了這樣一種分析思路:“早期,行業對捲繞工藝的設計、控制經驗不足,所以R角也很可能是引起質量問題的一大因素。”所謂R角,“好比是學校操場跑道上,直線和曲線連接處的那個圓弧角”。在捲繞過程中,如果這個角被折成了尖銳的直角,甚至是銳角,時間一長,隔膜便會被這個角刺穿,造成電芯短路。“電芯的問題不難被定性出來。”PACK廠商可以先只更換電芯,進行初步鎖定,之後通過照CT對電芯做拆解分析,以及鏡像分析、材料分析、R角分析等,最後能夠鎖定出帶有同樣問題特徵的電芯。“PACK廠商需要理解電芯的那100多項設計指標, 把這些指標全列出來,一個個去測試,最終都能測試出來。就算研發階段沒測試出來,到大線上批次生產後,都能測試出來。”極致的BMS策略+略有缺陷的電芯,未必會出故障但欣旺達關於BMS的說辭,也不完全是無的放矢。電池包中的BMS,是由BCU等硬體+軟體演算法構成的一套系統,電池包的這個“大腦”聰明與否,的確關係著電池包的性能表現。一位有著多年BMS研發經驗的工程師,為36氪描繪了一個可能出現的情境——電動汽車都可以自動回收能量,或者滑行回饋。車的加速踏板一鬆開,動能就會轉化為勢能,“相當於電池開始充電了”。“根據鋰電池的特性,環境溫度25攝氏度時,電池包的能量回收能力最強,給電池包多少電量,它都能接住。但如果溫度太低,比如在零下5攝氏度時,電池包可能只能接受50安培電流的回饋。這時如果往電池包裡充55安培,甚至60安培電流,那麼根據鋰電池的特性,電芯很容易析鋰。”於是BMS開始起作用了。“它會保護電池包,回饋給電池包的電流太大了,車上的故障燈會亮,電流再大一點,BMS就直接下高壓。可如果BMS演算法一直介於下高壓和報故障中間,就是它在不停試探電芯的能力邊界。”時間久了,電芯就更容易衰減,出現壓差變大等問題。這位BMS人士解釋,這種情況,可能會同時涉及到BMS和電機。“一方面可能是BMS策略沒做好,另一方面,也可能是控制精度問題。比如聯電、匯川的電機,控制精度高,在零下 5 攝氏度的時候,它可能最多讓51安培的電流進入電池包,51安培相較50安培,已經是高了2%。2%是行業裡不少BMS 控制策略裡面的極限。當然,做到5%的也有。而有的電機精度不夠高,再加上任何軟體,包括BMS軟體,都難免有滯後性,這樣一來,進入電池包的電流沒被控制住,電池包就會受傷害。”BMS放電策略,超過電芯能力極限,也可能使電池包異常衰減。極氪001是一款運動風格的產品,車主為了獲得更強勁的動力體驗,開車時很可能把油門一腳踩到底。這時候,電芯的放電量,或許會超過它的能力邊界。“假如欣旺達的電芯,只具備放電280千瓦的能力,可BMS演算法卻強迫它要瞬間放電300千瓦,那電芯也會受傷。”該BMS工程師告訴36氪,這在行業早期不是罕見情況,因為電池應用量少,企業對電池性能的資料掌握不足。而根據鋰電池的特性,在大倍率充放電時,電芯會產生張力,也就是說,電芯很容易變形。這樣一來,續航打折等各種問題都可能爆發。“這就像一個柔韌性不好的舞蹈生,被老師猛地一壓,那一瞬間,她的肌肉已經被拉傷了。”“反之威睿如果把BMS策略做得很極致,即使電芯製備略有缺陷,電池包也未必會出問題。就像雞蛋,被輕拿輕放也未必就會碎。”但電池廠商往往難以得到PACK廠商的BMS策略文件,要想將故障定性到BMS策略,電池廠商可以鎖一輛車,“也就是別讓整車OTA”。已經OTA的,也可以嘗試通過工信部的備案回退。“然後不停地測試,復現各種工況下的電池包資料,比如把油門踩到底,放電量是多少,輕輕踩油門,放電量是多少等等,從而破譯出PACK廠商的BMS策略”。定責難題,阻擋不住車企自制電池包威睿與欣旺達動力的合作,是車企自制電池包這一趨勢的縮影。行業的極致內卷,對車企的供應鏈成本管控能力,提出了比以往更高的要求。而動力電池作為整車上的關鍵零部件,即便是在鋰礦價格趨於平穩的今天,其採購成本仍佔整車的30%左右。但在相對強勢的龍頭企業面前,車企往往難以爭取到讓利。於是,一眾車企先後走上了外采電芯、自制電池包之路。比如零跑從寧德時代、國軒高科、正力新能等幾家電池廠商處,採購平台化電芯,大大降低了對單一供應商的依賴;小米不僅採購寧德時代的整包電池,也從弗迪電池處,採購磷酸鐵鋰電芯;理想汽車於去年和欣旺達合資成立子公司,採購欣旺達電芯,自研理想牌電池。自制電池包,幫車企實現了降本。此外,車企深入、全面地參與電池包的設計、生產,更有利於車企把控產品質量;同時,這也意味著車企將產品定製權,握在了手中。但威睿與欣旺達的糾紛,也讓行業看到了這種模式下的“雷”——一旦電池包出現質量問題,責任的劃分必然會經歷一番波折。即使是從不同電池廠商處,採購平台化電芯的策略,“出了問題仍然有相互甩鍋的可能”。採購平台化電芯、自制電池包,看似將電池包這一變數控制住了,但有電池工程師告訴36氪:“每家電池廠的電芯,特性是不一樣的,那車企要想讓它們達成一樣的性能表現,還是需要給它們適配不同的BMS策略,以及熱管理策略”。平台化電芯,意味著尺寸、介面、結構等高度標準化,但由於不同廠商電解液配方、負極材料的表面處理,等材料體繫上的差異,加上電芯本身的化學特性,不同廠商生產的電芯,都有各自的特性。”就像那句話說的,世上沒有兩片相同的樹葉。”儘管這些電芯都通過了同一家車企的測試,但車企在制定測試標準時,設定的往往是一個區間,而非具體數值,在這個範圍內,車企都會同意上車。所以每家電池廠商電芯的性能參數,會存在一定差異。“那麼車企的BMS和熱管理策略,可能會針對這家的電芯偏嚴,那家的電芯偏松。”否則,“或許會出現,明明是同一家車企生產的電池包,用同樣電量的欣旺達電芯和寧德時代電芯,整車的續航里程卻不一樣,等諸如此類的情況”。“舉個例子,一些品控好的電芯,內阻比其他電芯都小,產生的熱量就小。所以車企在做熱管理的時候,可以鬆一些。比方說,同時給品控好的電芯,和品控不好的電芯用直流快充槍充電,給品控好的電芯,在電池包溫度32度的時候做冷卻,充完電,電池包溫度可能是35度。但如果是品控不好的電芯,可能需要在電池溫度31度時就開啟冷卻,否則,充滿電後,電池包的溫度可能就是37度。”所以,採購平台化電芯,未必會讓車企與電池廠商間的責任劃分會更容易。不過,部分車企的BMS和熱管理策略,是根據改採購電芯的下限設計,“比如用了3種電芯,策略按照根據表現相對差的去做”,這樣一來,針對不同電芯的BMS和熱管理策略基本一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定責的難度。那怕車企直接從電池廠採購整包電池,從技術角度出發,也無法完全避免責任糾紛,因為“整車的使用工況也會影響電池包的性能”。只不過基於商業考量,多數情況下,車企和電池廠商,都會私下互相妥協,以解決糾紛。“假如說,在高溫天氣,電池包已經很熱了,但整車卻被車主設定了舒適模式,空調溫度開得很低、風力很大。這時,擁有最終裁判權的整車控製器,把更多的冷氣給了車內駕駛員,而非電池。溫度又恰是影響電池壽命的最關鍵因素,那電池包壽命很可能會受影響。”當糾紛發生後,電池廠商要想自證清白也並非易事。因為整車資料都掌握在車企手中,“資料也是一種資產,車企沒有義務把資料資產出示給別人。車企也完全可以說資料丟失了”。即使有資料,資料的篩選也是一項浩大的工程。國家監管平台的規定是,10秒上傳一幀資料,要精準定性,就要調取全生命周期的資料,那麼整車使用年限越久,資料量便越龐大。何況,整車上的資料,有時會受到電磁干擾,這便需要從海量資料中,做資料的篩選和處理,然後進行分析,“這是個比較漫長的周期”。“當然,電池廠商手中的BMS資料,也能堵住一部分甩鍋”的空間。威睿與欣旺達間,這場23億元天價官司的技術起因,相關鑑定還在推進。如同文章所述,電池質量原因的認定一向錯綜複雜,受技術定性難度、商業等大量因素影響,36氪也瞭解到,關於這起質量紛爭,雙方可能走向和解。而這起案件塵埃落定後,儘管責任難以劃分,但從供應鏈安全和成本控制的角度,依然會有越來越多的車企,走向自制電池包之路。 (36氪)
交來的電池沒有檢測便裝上車嗎?信賴供應商,害死客戶,自毀聲譽!
AI巨頭正式對簿公堂:馬斯克向OpenAI、微軟索賠最高1340億美元
馬斯克已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OpenAI及其合作夥伴微軟賠償790億美元至1340億。指控稱,OpenAI背棄其非營利創始使命,轉向營利模式並與微軟深度結盟的行為構成欺詐。這一索賠額基於該公司目前約5000億美元的估值,以及馬斯克2015年為其提供的3800萬美元種子資金。本案即將於4月下旬在加州奧克蘭開庭。此前,聯邦法官已駁回OpenAI與微軟試圖避免陪審團審理的動議。OpenAI回應稱該訴訟“毫無根據”,並表示將在庭審中予以駁斥。馬斯克與OpenAI的矛盾始於2024年,核心在於他對其聯合創始人Sam Altman將公司轉為營利性結構的不滿。馬斯克於2018年退出OpenAI董事會,並於2023年創立了自己的AI公司。01索賠金額基於估值增長據彭博報導,馬斯克的律師Steven Molo在提交的法庭檔案中引用了金融經濟學專家C. Paul Wazzan的計算結論,指出馬斯克應獲得OpenAI當前5000億美元估值中的相應份額,以彌補其當年因被欺詐而投入的3800萬美元種子資金。Molo在檔案中寫道:“如同初創企業早期投資者通常獲得遠超初始投資的回報,OpenAI與微軟通過不當行為取得的收益——馬斯克如今有權追回——也遠遠超出他最初的貢獻。”Wazzan的估值方法綜合考量了馬斯克對OpenAI的財務支援與非財務貢獻(包括技術與商業建議),最終計算出不當收益範圍在655億至1094.3億美元(OpenAI)及133億至250.6億美元(微軟)。檔案同時顯示,馬斯克還計畫進一步主張懲罰性賠償。02OpenAI轉型引發爭議去年10月,OpenAI宣佈了重組計畫,確認已在轉型過程中向長期支持者微軟授予27%的股權,同時強調其非營利部門仍保持對營利性業務的控制權。針對馬斯克就此次重組提起的訴訟,OpenAI首席執行長Sam Altman此前批評其是在“將法律系統武器化”,意圖拖慢競爭對手的發展步伐。公司在新近聲明中進一步指稱,馬斯克“此次提出的不嚴肅索賠,完全是為了推進其騷擾行為”。作為ChatGPT的開發者,OpenAI從非營利向營利實體的轉型始終是科技行業焦點。馬斯克此次訴訟的核心,正是質疑該轉型的合法性,指控其背離了公司成立時確立的“以造福人類為先”的使命。 (華爾街見聞)
中國最高法院將“網路虛擬財產糾紛”列入獨立案由,幣圈民事訴訟邁入“標準化”新時代
導語2025年12月17日,經過充分調研和實踐檢驗,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最新修訂的《民事案件案由規定》。其中,最為引人矚目的一項調整是:“網路虛擬財產糾紛”被正式升級為獨立的二級案由,並將於2026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這一改變不僅填補了虛擬貨幣和其他數位資產法律保護的空白,也意味著中國司法體系在數字經濟時代對加密資產和虛擬財產的態度正在發生歷史性的轉型。從此前的“法律模糊”到如今的“司法標準化”,這一轉變將如何影響虛擬貨幣乃至整個Web3的生態發展?本文將為您全面解讀其核心意義及深層次影響。1. 虛擬貨幣是否屬於“網路虛擬財產”的範疇?這一問題是釐清虛擬貨幣在法律上地位的關鍵。如果虛擬貨幣得不到“網路虛擬財產”的法律定性,無論立案還是維權,都將失去最根本的依據。對此,筆者認為,虛擬貨幣符合中國《民法典》中針對“網路虛擬財產”的定義,應當被納入民事權利保護的範圍。自2013年起,監管部門多次對虛擬貨幣的性質進行了明確:·2013年12月,五部委在《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指出,比特幣是“特定的虛擬商品”;·2021年5月18日,三協會在《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中再次強調,“虛擬貨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這些官方檔案雖對虛擬貨幣交易、投機行為採取嚴格監管態度,但並未否認其作為“虛擬商品”所具有的財產價值和屬性。《民法典》第127條進一步明確:“法律對資料、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基於此,虛擬貨幣顯然契合“網路虛擬財產”的定義。虛擬貨幣(如比特幣、以太坊、USDT等)因其基於區塊鏈技術、具備社會高度共識和經濟價值,被認為是去中心化或半中心化的虛擬商品。儘管其交易和投機行為受到禁限,但不妨礙其作為財產載體進行合法的民事權利主張。司法實踐中,已有多起涉及虛擬貨幣的案件將其認定為公民合法財產。例如,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公安機關和法院均認可受害人持有的數位資產(如比特幣)屬於合法財產,並依法進行追繳和賠償。因此,民事領域對虛擬貨幣的認定同樣應延續這一思路,確保財產權益的司法救濟。2. 歷程回顧:從“不予受理”到“不得不理”自2021年“9.24通知”(《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發佈以來,中國法院處理涉及虛擬貨幣的民事糾紛一直面臨嚴苛挑戰:·立案障礙:過去,由於“9.24通知”界定虛擬貨幣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大量案件在立案階段被直接駁回或不予受理。法官多以“違反公序良俗”和“非法利益不受保護”為由迴避裁判。·實踐難點:儘管虛擬貨幣在現實中已涉足借貸、委託理財、遺產繼承等民事領域,但司法機構因法律規定滯後,無法明確裁判的權屬、定價及救濟方式。隨著區塊鏈技術普及和數字經濟的發展,虛擬幣已從極客群體的小眾工具,成長為跨境交易、價值儲存的重要手段。司法制度對相關糾紛的長期“冷處理”,不僅難以滿足權利救濟需要,還衍生了非法催收、欺詐等一系列社會問題。因此,高院此次修訂案由,決心正視這一現實,標誌著向“規範化”、“制度化”處理虛擬財產糾紛邁出關鍵一步。3. 深度解讀:案由標準化的重大意義在中國民事訴訟制度中,案由體系是審判規範的重要一環,承擔著案件統計分類和審理效能保障的雙重角色。此次將“網路虛擬財產糾紛”列為獨立案由,釋放了重要訊號:·明確司法保護對象:虛擬財產正式確立為法律承認的權利客體,避免司法實踐中的模糊適用;·保障立案流暢性:解決此前涉幣案件審查難、立案難的結構性壁壘,確保案件“有門可進”。最新發佈的《網際網路法院案件管轄規定》特別強調對“網路虛擬財產權屬、侵權和合同糾紛”的集中審理,為專業性裁判提供製度保障。案由的標準化,讓相關案件逐步邁向“專事專辦”:具備專業背景的法官將成為裁判主力,審判更具效率和公信力。4. 從裁判到執行:虛擬貨幣司法問題的漸進性破解案由確立後的三大司法環節(受理、裁判、執行)有望從過去的“灰色地帶”走向更加清晰的規範化軌道。未來,法官將以“程序正義”為優先原則,即對於當事人合法持有的虛擬貨幣,無論交易是否合法,其物權屬性不應因程序障礙而否定立案。法院將先受理,再通過實體審判評判合同效力與權益歸屬。裁判邏輯將圍繞糾紛核心問題展開,例如:·價值認定:結合市場價格、取得成本,以及第三方評估報告,對虛擬幣進行合理定價;·權屬判定:支援“返還原物”訴求,並利用區塊鏈技術追溯權屬鏈條,避免多頭糾紛;·法律適用:對涉及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的虞例案件,將遵循更高的監管敏感性處理。多年來,涉幣案件最大難點在於執行。未來有望通過下述機制得到最佳化:·私鑰移交:虛擬貨幣持有人涉嫌侵權時,法庭可令其移交相關私鑰。·司法協作:中心化交易所、支付平台等機構將被納入法院調查令體系,確保資產凍結與依法處置更加高效。·折價補償:在無法返還虛擬幣時,法院可根據交易時價值或實際價格,判令象徵性法幣賠償。5. 理性展望:標準化 ≠ 全面放開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案由的增加,並未直接改變國家對虛擬貨幣的總體監管策略。司法保護更多是針對財產權利,而並非對涉幣交易的全面鬆綁。·非法集資和洗錢行為仍將嚴厲打擊:涉及詐騙、ICO、洗錢等案件,即便案由合規,案件本質仍屬違法;·機構展業仍受嚴管:境內個人或機構從事虛擬幣交易營運,依然觸犯金融監管禁令。司法實踐將對當事人自願操作與過錯責任更加嚴謹審查,尤其對明知交易違法但仍參與者,法院可能要求其自行承擔全部損失。從司法突破看未來法律生態最高法將“網路虛擬財產糾紛”列為獨立案由,既是探索數字財產法治化的重要一步,也昭示著中國司法體系對數字經濟趨勢的積極適應。這一舉措不僅有助於強化財產權益保護,也為全球關注數位化法治建設的國家提供了中國經驗。未來,在慎守監管紅線的前提下,中國關於虛擬貨幣保護的司法生態將迎來更多專業化和科學化的發展趨勢。標準化推動的不僅是司法體系的完善,更是整個社會在數字時代法治觀念的成熟與進步。 (國英珩宇生態)
數字發展全球研報|震驚!量化巨頭因UST崩盤被求償40億美元
根據《華爾街日報》報導,Terraform Labs清算人Todd Snyder在伊利諾伊州聯邦法院對Jump Trading及其聯合創始人等提起訴訟,索賠40億美元。此案作為涉及加密貨幣領域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訴訟之一,其核心指控包括市場操縱、隱瞞關鍵資訊和自營交易牟利。一、指控的法律依據與現實挑戰(一)市場操縱指控清算人指控Jump Trading通過演算法交易操縱UST穩定幣與美元脫鉤,特別是在2021年5月UST首次脫錨事件中。據稱,Jump Trading利用其做市商地位,通過協調買賣訂單人為影響UST價格,隨後又以低價大量購入UST,從中獲利超過12.8億美元。成立可能性分析。有優勢證據,加密貨幣市場的監管框架尚不成熟,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已開始將某些加密貨幣納入監管範疇。如果清算人能提供內部通訊、交易記錄等證據證明Jump Trading有意操縱市場,這一指控可能成立。但也存在挑戰。證明市場操縱需要滿足較高舉證標準,需顯示被告有操縱意圖且行為直接導致價格異常。Jump Trading可能辯稱其交易屬於正常的市場做市活動,且UST脫錨主要由市場恐慌和設計缺陷引起。需證明的事實與證據有不少。包括操縱意圖,即需證明Jump Trading有意識地通過交易行為影響UST價格,而非執行正常的做市或套利策略;人為價格影響,即需證明其交易行為導致UST價格偏離正常市場供需決定的水平;因果關係,即需證明該操縱行為直接導致或顯著加劇了UST脫錨。關鍵證據可能包括內部郵件、聊天記錄顯示交易員或管理層討論操縱UST價格的計畫;交易日誌顯示異常大量的UST買賣訂單集中在關鍵時間點;演算法程式碼或交易策略文件顯示其設計目的為人為干預市場價格;市場資料與Jump Trading交易行為的時序關聯分析。法律適用爭議,包括加密貨幣是否屬於“證券”或“商品”,若UST被認定為證券,則適用SEC的反操縱規則(如Rule 10b-5);若被認定為商品,則適用CFTC的反操縱條款。目前SEC在針對Terraform Labs的訴訟中已將UST視為證券,但這一定性尚未最終司法確認;做市行為的合法邊界,做市商為市場提供流動性,但其行為何時構成操縱,法律尚未明確界定。Jump Trading可能主張其行為屬於“合法做市”,符合行業慣例。在SEC v. BitConnect案中,SEC指控BitConnect通過操縱交易量誤導投資者,法院支援了SEC的立場,認為加密貨幣交易平台在提供流動性時不得人為製造虛假市場訊號。CFTC v. Kraft Foods(傳統商品案例)案中法院認定,即使被告擁有市場影響力,也需證明其有操縱意圖和行為對價格的實際影響,舉證責任較高。(二)隱瞞關鍵資訊指控稱Jump Trading在UST脫錨期間未向投資者披露其干預行為,使投資者誤以為UST自動恢復錨定是演算法自然運作的結果,從而掩蓋了系統脆弱性。該指控有一定法律依據,如果UST被認定為證券,Jump Trading作為主要做市商可能有資訊披露義務。SEC已在對Terraform Labs的訴訟中將UST和LUNA認定為證券,這可能為本案提供法律基礎。但也存在障礙,Jump Trading可能主張其無義務向公眾披露自營交易策略,且UST的機制本身是公開資訊。此外,需證明隱瞞資訊直接導致投資者損失,因果關係鏈較長。需證明資訊披露義務的存在,即需證明Jump Trading作為做市商或“關鍵參與者”對投資者負有披露義務;未披露重大資訊,即需證明Jump Trading未披露其干預UST市場的行為,且該資訊對投資者決策具有重大性;投資者依賴與損害,即需證明投資者因不知情而作出錯誤投資決策,並因此遭受損失。關鍵證據可能包括:Jump Trading與Terraform Labs的合作協議,約定其做市職責與資訊披露範圍。其公開聲明或行銷材料中關於UST機制“完全去中心化與自動化”的表述。投資者證言或行為資料,顯示其因相信UST機制穩健而繼續持有或增持。法律適用存在一些爭議。如資訊披露義務的來源,若UST被視為證券,Jump Trading可能被視為“市場參與者”而非發行人,其披露義務範圍存在爭議;重大性的判斷標準,在加密貨幣市場中,何為“重大資訊”尚缺乏明確判例;因果關係鏈的斷裂風險,投資者可能因多種原因(如市場恐慌、宏觀環境)作出決策,難以證明其完全依賴於Jump Trading的未披露資訊。SEC v. Ripple Labs案中,SEC指控Ripple未將其XRP銷售註冊為證券,並未充分披露其與做市商的安排。法院部分支援SEC,認為某些銷售屬於證券發行,需履行披露義務。傳統證券法中的“重大遺漏”案(如Basic v. Levinson)確立了“重大性”的判斷標準,即資訊是否可能影響理性投資者的決策。(三)自營交易牟利與風險轉嫁指控稱Jump Trading利用其對Terraform生態的深入瞭解,通過自營交易將風險轉嫁給零售投資者,違反了信義義務或公平交易原則。如果清算人能證明Jump Trading獲得了非公開資訊並利用其牟利,可能構成內幕交易或違反公平原則。Jump Trading與Terraform Labs的密切合作關係可能強化這一論點。但也存在挑戰,加密貨幣領域的信義義務標準尚未明確,Jump Trading可能辯稱其僅為商業夥伴,無受托責任。需證明的事實與證據包括,一是信義義務或公平義務的存在,需證明Jump Trading與Terraform Labs或UST持有者之間存在特殊關係,使其負有忠誠或公平交易義務;二是利用非公開資訊獲利,需證明Jump Trading獲得了關於UST機制、儲備或Terraform內部營運的非公開資訊,並利用其進行交易;三是風險轉嫁行為,需證明其交易行為實質上將市場風險轉移給了零售投資者。關鍵證據可能包括:Jump Trading與Terraform Labs的合作協議,約定了資訊共享與交易權限;內部研究報告或會議記錄顯示其對UST脆弱性的私下評估;交易記錄顯示其在脫錨前大量減持UST或相關資產。法律適用也存在一些爭議。包括信義義務的適用範圍,在去中心化金融(DeFi)語境中,做市商是否對匿名投資者負有信義義務,尚無明確法律依據;內幕交易規則的適用性,若UST不被認定為證券,傳統證券法中的內幕交易規則可能不適用;“公平交易”原則的彈性:在缺乏明確法規的情況下,法院可能依賴普通法中的“公平原則”或“不正當得利”理論。CFTC v. Monex貴金屬交易案中,法院認定交易商在自營交易中未披露利益衝突,違反了公平交易原則,即使其無信義義務。 加密貨幣交易所內幕交易案(如Coinbase員工案)中SEC以證券法追究內幕交易責任,但前提是相關資產被認定為證券。二、賠償可能性評估(一)高額賠償的障礙清算人需證明Jump Trading的行為直接導致了Terraform生態崩潰及400億美元損失。但UST崩潰是多重因素的結果,包括演算法設計缺陷、宏觀環境變化等,分割責任難度大。即使部分指控成立,需證明損失與Jump Trading行為的直接因果關係,而非市場系統性風險或其他因素。損失計算的方法論爭議。直接損失 vs. 間接損失,清算人可能主張Jump Trading的操縱行為導致UST脫錨,進而引發系統性崩盤。但Jump Trading可能辯稱其行為僅導致短期價格波動,長期崩盤源於設計缺陷。市場損失的分攤,在多重原因事件中,如何分配責任比例尚無成熟計算模型,可能依賴專家證人與經濟模型。類似案例中的賠償模式。BitMEX和解案中,BitMEX支付1億美元與CFTC、FINCEN和解,但其賠償金額遠低於投資者實際損失,主要基於其違法收入而非全部市場損失。瑞波案(進行中)中,若最終認定XRP為證券,賠償可能基於非法銷售所得,而非投資者全部虧損。(二)可能的法律路徑與結果最可能的結果是達成和解,金額遠低於40億美元。類似加密貨幣案件(如BitMEX、瑞波案)多以和解告終。本案可能確立加密貨幣做市商義務的重要先例,影響未來監管方向。此類複雜訴訟可能持續數年,增加雙方和解動機。雙方均面臨高昂的訴訟費用與不確定性,和解可避免漫長審判。Jump Trading可能希望避免公開審理中內部資料曝光,影響其市場地位。另外SEC與CFTC可能以此案為契機推動行業規範,Jump Trading可能選擇合作以換取較寬鬆的處理。BlockFi與SEC和解支付1億美元罰款,並同意註冊為證券發行人,同時繼續營運。另外,Coinbase與NYDFS和解支付5000萬美元罰款,並承諾加強合規程序。三、可能最先達成共識的問題儘管本案涉及複雜的法律與事實爭議,但在訴訟過程中,以下幾類問題可能最先形成共識或成為雙方談判的焦點。UST的法律性質定性問題。SEC已在針對Terraform Labs的訴訟中明確將UST視為證券,這一立場很可能在本案中被法院採納。若UST被認定為證券,Jump Trading的資訊披露與反操縱義務將更為明確,雙方可能在這一點上較早達成共識,從而縮小爭議範圍。Jump Trading的做市行為是否存在“異常模式”。通過交易資料與演算法分析,雙方可能較快就Jump Trading在UST脫錨期間是否存在異常交易模式達成技術共識。例如,交易量、頻率、價格影響等指標可通過第三方專家鑑定,形成相對客觀的判斷基礎。資訊披露義務的合理範圍。即使Jump Trading無一般性披露義務,雙方可能就其與Terraform Labs協議中的具體約定是否包含透明度條款達成共識。若協議中明確要求其公開市場干預行為,則其未披露可能構成違約。損失計算的方法論框架。雙方可能同意委託共同的經濟學專家,制定一套損失計算模型,用於評估Jump Trading行為對UST價格的貢獻比例。這種方法論共識可為和解金額的談判提供基礎。和解的公共利益與監管合規導向。Jump Trading可能願意通過和解承諾未來加強透明度與合規措施,以換取較低罰款。監管機構也可能傾向於以此案推動行業規範,而非追求極高賠償。綜合來看,清算人面臨顯著舉證挑戰,但部分指控(特別是基於資訊披露和市場操縱的指控)有成立的可能性。由於案件複雜性和加密貨幣法律環境的不確定性,雙方很可能在審判前達成和解,和解金額可能在數億至數十億美元之間,遠低於40億美元索賠額。無論結果如何,本案將凸顯加密貨幣市場中做市商角色與責任的監管空白,可能推動更明確的法律框架出台。本案最終將檢驗美國司法系統如何處理加密貨幣領域的新型金融爭議,並為全球監管機構提供重要參考。對全球投資者來說,密切關注案件進展有助於評估其對加密貨幣市場結構和做市商行為的長期影響。 (數字新財報)
川普大戰BBC,英國人急壞了
川普終於出手了,正式訴訟BBC,索賠金額100億美元。我看到,路透社就感嘆:這是英國廣播公司(BBC)103年歷史上最大威脅之一。很簡單,BBC一年的總收入,統統加起來,也就不到80億美元,還不夠賠川普的。英國上下都很緊張。西方社交媒體上,很多英國人痛罵,川普是在企圖扼殺BBC。還有英國人威脅,BBC必須奮起反擊,反訴川普攻擊BBC,如果英國人有誰不站BBC,那就是英國人的叛徒。但這邊,川普更憤怒,好你個BBC,造謠造到我頭上了。在去年美國大選前夕,BBC製作播出的紀錄片《川普,第二次機會?》,將兩段不連接的川普的話,剪輯到了一起,給人的印象,是川普在煽動國會山暴亂。這其實也是BBC濾鏡的慣常操作,也都是川普的原話;但碰到川普,BBC也算是倒了大黴。川普就痛罵,BBC發表了關於他的“虛假、誹謗、欺騙、貶低、煽動和惡意的描述”,嚴重損害了川普的聲譽和收入,而且,BBC“長期以來一直抹黑川普”。被川普抓住把柄的BBC,不得不向川普道歉。BBC總裁和新聞主管,不久前也辭職走人。但川普不依不饒。原先他還說要索賠10億到50億美元,最後結果公開,起訴100億美元。不出胸中這口惡氣,川普不罷休。1,這是公開污衊川普,用川普的話說,“竟然將不是我的話塞到了我嘴裡”,BBC你自己都承認錯了。2,川普在佛羅里達起訴,請注意,不是在英國,而是在美國佛羅里達,佛羅里達現在是川普的老巢和福地。川普有類似的訴訟經歷,比如,他此前起訴過ABC,獲賠1500萬美元;起訴過CBS《60分鐘》欄目,獲賠1600萬美元。川普動手了,BBC那邊如何?高度緊張。觸怒的是美國總統,索賠的歷史天價,關係到100多歲BBC的生死存亡。當然,BBC也振振有詞。1,BBC確實剪輯錯了,但沒有惡意,也沒有造成什麼嚴重後果。川普,你小題大做。2,川普你在美國法院起訴,後者對BBC沒有管轄權,這個紀錄片就沒在美國播出。最後,BBC再次道歉,但表示會為自己辯護,也不再發表進一步評論。難得,BBC很低調。不低調也不行。川普可是什麼都幹得出來的。此前,他就痛批,有些人“特別不誠實,企圖干預總統選舉。更糟糕的是,他們來自一個外國,一個被許多人視為我們頭號盟友的國家……”BBC,你賠錢還事小,你干涉美國內政,你威脅美英同盟關係。至於BBC的理由,比如在美國沒有播出,這其實也難以自圓其說。我看到,有美國人就指出,考慮到美英的人口規模,其實現在BBC在美國受眾更多,英國也就四五千萬人看BBC,但美國估計超過了6000萬。更何況,川普選擇佛羅里達打官司,肯定也不是心血來潮。我看到,BBC自己的一篇分析文章,還探討英國首相斯塔默會不會介入,跟川普說說好話,放BBC一馬。但BBC也很失望,說儘管斯塔默一直很支援BBC,但“在記者會上,首相發言人完全沒考慮他的老闆會利用他可能對川普的任何影響力,來說服他在BBC上退縮”。BBC也是異想天開。這種事,川普一貫的操作,就是朝死裡打,而且還有錢拿,斯塔默能阻止,或者更準確地說,他敢阻止川普嗎?最後,怎麼看?完全我個人看法,還是粗淺三點吧。第一,英國人確實哭笑不得。BBC啊BBC,你怎麼捅了這樣大簍子!捅誰不好,你們捅川普幹嘛?歷史的玩笑往往在於:你以慣常的方式揮舞刀鋒,卻迎頭碰上了一堵會反擊的牆。BBC還很委屈,我們已經道歉,我們老闆都辭職了,我們也就是慣常操作,我們又沒有惡意……但惡意不惡意,BBC現在說了不算。不被川普狠狠敲上一筆,BBC難過關。但BBC的錢,都來自英國政府對英國人的收視費,也就是說,要英國老百姓一英鎊一英鎊的湊錢,去賠川普。集體的選擇,終將由每一個個體承擔代價;媒體的濾鏡,也終將被現實的棱鏡反射回來。英國人氣炸了。這算什麼事啊?即便BBC最終不賠錢,官司打起來,律師費估計也到幾百萬上千萬美元,還是英國人掏錢。我看到,也有人弱弱提了個建議,BBC真賠不起,實在不行,你就跟川普說,我給你兩天播出時間,你想怎麼幹怎麼幹,你想怎麼說怎麼說……有人幹脆就P了一張圖,川普端坐BBC,下面是一行字:看我看我,我現在擁有BBC。第二,川普果然六親不認。既賺全世界眼球,又能拿到一大筆錢,這樣的官司,川普樂此不疲。所以,金額越來越大。原先他還說讓BBC賠10億-50億美元,後來可能感覺不過癮,乾脆直接100億。此前,川普還起訴《華爾街日報》賠償100億美元,起訴《紐約時報》賠償150億美元,理由都是虛假報導,官司都在進行中。但BBC最危險,畢竟,《華爾街日報》《紐約時報》都否認自己是虛假報導,但BBC公開承認自己確實犯了錯。宜將剩勇追窮寇,更要痛打落水狗,這才是川普的風格。BBC即便最後賠不了,你看吧,川普會讓英國吃不了兜著走。利益的齒輪轉動時,道義與情誼,不過就是多餘的潤滑劑。第三,我們就看一場好戲吧。還是挺為BBC唏噓的。BBC啊BBC,你也有今天。想當初從從容容遊刃有餘,現在是匆匆忙忙連滾帶爬……真是“惡人自有惡人磨”。但川普開了先河,BBC更大更多的麻煩,還在後面。且不說報導的公信力,也不談英國人還願不願繼續交電視費。如果川普真贏了,但比抹黑川普更嚴重的報導,BBC上面不要太多,一個接一個官司追過來,那把BBC徹底賣了都不夠啊。而且,實事求是地說,在西方媒體中,比BBC更糟糕更善於抹黑的,一抓一大把,他們要賠多少錢?川普確實不一般,能不能美國再次偉大,我們不知道;但能把BBC干垮,還真不在話下。 (牛彈琴)
我說真的本報的立場有點越來越迷,BBC已經算西方內容比較有質量的媒體了,幫著那個欺負台灣的美匪 嘲笑奚落可憐的沒落英國,是對我們台灣有什麼好處,貴報有沒有想過???是在肯定美匪多加來用同樣的方式繼續欺負台灣,比照英國辦理嗎 😂😂
川普告BBC索償100億美元,英政要公開支援應訴
美國總統川普正式對英國廣播公司(BBC)提起高達100億美元的訴訟,指控其通過紀錄片節目惡意剪輯演講內容,對其名譽構成嚴重誹謗。此舉不僅將BBC推上輿論與法律的風口浪尖,也再度引爆川普與西方主串流媒體之間長期緊張的對立關係。美國總統川普於12月15日以個人名義,對BBC提起總額高達100億美元的民事訴訟。川普方面指控,BBC在2024年播出的紀錄片節目《全景》中,惡意剪輯其於2021年1月6日的演講內容,對其個人名譽和政治形象造成嚴重損害。事實上,早在上個月,川普就已公開透露要對BBC提起訴訟的計畫。爭議迅速發酵,BBC也因此陷入一場嚴重的信譽危機。BBC總裁蒂姆·戴維和新聞部門首席執行長德博拉·特尼斯已11月9日辭職。4天后,BBC董事會主席薩米爾·沙阿也曾就相關節目向川普公開道歉,但同時否認存在“可構成訴訟的證據”,並明確拒絕任何賠償要求。當時,BBC為自身辯護時提出多項理由:《全景》節目沒有在BBC的美國頻道播出;該紀錄片沒有對川普造成實質性的傷害,因為他最終還是再次成功當選了總統;該剪輯並非出於惡意,而是出於編輯需要,以壓縮一段冗長的講話;該片段不應該被單獨解讀,因為它只是一小時紀錄片的一部分。另外,在美國,公共意見與政治討論受到誹謗法的保護,BBC對此原則非常清楚。顯然,川普方面並未接受上述解釋,並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書共包含兩項指控:一項是BBC對川普的誹謗,另一項是BBC違反了佛羅里達州欺騙與不公平貿易行為法(FDUTPA)。在這兩項指控中,川普分別索賠至少50億美元,總索賠金額不低於100億美元。川普的律師團隊在聲明中措辭強硬,稱:“BBC通過故意的、惡意的、欺騙性的剪輯對川普總統進行誹謗,這是對2024年美國大選赤裸裸的干涉”。聲明還指控BBC在涉及川普的報導中長期誤導觀眾,其動機“只是為了他們左翼政治議程”。律師團隊同時強調,川普個人品牌的商業與政治價值“遠超百億美元”,因此索賠金額並不誇張。截至目前,BBC方面於12月16日再次作出回應。BBC發言人表示:“正如我們此前所聲明的那樣,我們將為此案件進行辯護。”同時強調,“對於正在進行中的法律程序,BBC不會作進一步評論。”英國國內政界也迅速對此事表態。工黨議員斯蒂芬·金諾克表示,BBC在面對川普訴訟時“保持堅定是正確的”,並稱工黨將會繼續支援BBC。自由民主黨領袖埃德·戴維則呼籲英國首相斯塔默明確向川普表態,指出這一訴訟行為“不可接受”。從法律角度來看,川普若想要在美國法院勝訴,必須克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對言論自由的保護。他需要證明BBC的剪輯內容不僅虛假,而且具有明確的誹謗性質,並且存在故意誤導公眾的主觀惡意。值得注意的是,這並非川普首次對主串流媒體提起訴訟。此前川普就已相繼起訴過《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以及美國廣播公司等多家新聞機構。 (鳳凰歐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