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8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正式回應納斯達克提交的上市規則修訂提案,核心條款——將非限制流通股市值門檻統一提升至1500萬美元的調整獲得快速通過。根據SEC批覆,該規則將於獲批30日後(即2026年1月17日)生效實施,標誌著納斯達克兩大主機板市場對IPO流動性的准入標準實現歷史性統一。然而,備受市場關注的“針對主要營運主體位於中國(含港澳)企業設定差異化初始上市門檻”的專項提案未在此次批覆中通過,SEC已就該條款啟動獨立審查程序,目前正處於公眾意見徵集階段,最終結果仍存不確定性。
本次規則修訂的核心在於系統性重塑“非限制流通股市值”指標。在納斯達克資本市場類股,依據“淨收入標準”申報上市的企業,市值門檻從原500萬美元驟增至1500萬美元,漲幅達200%;而在納斯達克全球市場類股,採用“收入標準”路徑的企業,市值門檻則由800萬美元提升至1500萬美元,增幅87.5%。此次調整徹底消除了不同財務標準下的流動性門檻差異,形成“1500萬美元非限制流通股市值”的統一基準線。所有申請納斯達克上市的企業,無論選擇何種財務路徑,均須跨越這一基準。
值得注意的是,納斯達克在最終提交的修正案中主動刪除了原提案中極具爭議的“市值低於500萬美元企業加速退市”條款。該條款曾引發市場強烈反響,因其可能使小市值企業在無緩衝期情況下面臨退市風險。此番調整被市場解讀為監管意圖從“後端強制退市”轉向“前端質量篩選”,通過集中資源提升市場整體流動性與企業質量,有效緩解了市場對規則過嚴的擔憂情緒。
本次批覆中引發最大市場關注的是——專門針對中國營運企業(含華人控制或管理層過半為華人的企業)的差異化上市標準提案未獲同步批准。SEC明確表示,該專項條款將進入獨立審查流程並啟動公眾意見徵詢。該提案內容極為嚴苛:要求IPO發行規模不低於2500萬美元;反向併購上市需滿足2500萬美元公眾流通股市值;從OTC市場轉板須完成至少一年交易期;並全面禁止在納斯達克資本市場通過直接上市方式掛牌。由於提案對“中資背景企業”的定義範圍廣泛(涵蓋中國註冊實體及華人實際控制企業),其實際波及範圍存在較大不確定性。
納斯達克在提案說明中強調,此舉基於明確的風險防控邏輯。資料顯示,儘管中概股在納斯達克上市公司總量中佔比不足10%,但自2022年8月以來,近70%的交易異常調查案例涉及中概股企業。監管機構指出,部分中小型中概股因流通性不足更易滋生價格操縱風險,且跨境審計與執法協作存在現實障礙。除監管考量外,商業成本效益也是重要驅動因素——市場分析認為,超小型IPO項目往往消耗交易所大量稽核與合規資源,但其產生的上市費、交易資料服務等收益難以覆蓋成本。通過提高門檻篩選出規模更大、質量更優的企業,對交易所而言符合商業理性邏輯。
新規全面實施後,將對全球資本格局與企業上市策略產生深遠變革。最直接的影響體現在中小型企業赴美上市門檻的實質性抬升。據統計,2025年上半年成功赴美上市的中國企業中,超過80%的募資額低於2500萬美元這一潛在新門檻。新規可能倒逼融資能力有限的企業調整資本路徑規劃。市場格局或將呈現“頭部集中”趨勢——未來納斯達克的中資企業陣容將更多由規模龐大、知名度高的成熟企業構成,初創型、中小型企業身影將顯著減少。
對於已上市的中小市值中概股,儘管加速退市條款被刪除,但統一的、更高的流動性市值要求仍構成持續壓力。長期市值低迷的企業仍面臨維持上市地位的嚴峻挑戰,需通過改善基本面、強化投資者關係管理等方式維持市場信心與合理估值。
從長遠視角看,全球資本市場或將形成新分工格局——納斯達克與紐交所可能更聚焦大型成熟國際企業,而港交所、倫交所等區域性交易所則可能吸引更多成長型、區域性企業。這一趨勢不僅將重塑全球上市地競爭格局,也可能推動企業根據自身發展階段與戰略需求,重新評估資本路徑選擇。
面對新的監管環境,企業需積極調整戰略佈局。對於籌備赴美IPO的企業,尤其是募資規模可能低於2500萬美元的企業,加速推進處理程序以趕上舊規則“末班車”,或立即評估香港、新加坡等替代市場成為當務之急。對於已上市的中小市值中概股,核心策略應聚焦主營業務最佳化與基本面改善,通過強化投資者關係管理維持市場信心與合理估值,避免觸及監管紅線。
此次納斯達克上市規則修訂,既是全球資本市場監管趨嚴的縮影,也是企業適應新環境、重塑競爭力的關鍵節點。在規則變革的浪潮中,唯有主動調整、聚焦質量,方能在全球資本舞台上佔據一席之地。 (中概股港美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