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收到一位讀者的詢問:
「這間房子我買的時候樓上就有蓋了,我只有整理乾淨,沒有增加,但是我有出租,這樣我還要拆嗎?」
老實說,違建不管是原本就蓋,或者自己加蓋,都是屬於違建,只要一經舉報,就有可能被拆除...
有些人誤以為84年以前的「既存違建」,就不必擔心被拆除,但既存違建只是被列為「緩拆」,不代表「不會拆」,同樣一經舉報,就有可能被拆除...
如果你購買房子(尤其是老屋)時,發現有頂加,千萬不要再用以前的思考模式,以為買一間賺一間,甚至加價去買。
你反而要小心,萬一未來被舉報拆除,你還需要額外負擔一筆拆除費用!
除了面臨被拆除的風險,如果你是出租,樓下住戶甚至可主張頂加出租收益為「不當得利」,要求頂樓屋主將租金平均分配給所有住戶!
想要買頂加嗎?購買之前不妨先思考一下可能遇到的風險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