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來襲!香港擬廢除10%豁免,幣圈套利空間瞬間清零?

導語

在全球範圍內,數位資產行業迅速崛起,但隨之而來的風險與創新之間的平衡也成為監管機構的重要議題。香港,作為亞太區的國際金融中心,在這一轉型過程中扮演著關鍵角色。然而,近期香港證券及期貨專業人員協會(HKSFPA)對擬議中的“10%豁免”取消政策提出了正式反對意見,引發了廣泛的行業討論,進一步將這一重大改革推向了輿論和制度博弈的前端。

誰將受益,誰將受挫,香港的監管選擇不僅關係本地市場發展,更可能成為全球數位資產中心探索過程中的重要樣本。

一、擬議新規:10%配置的“安全通道”即將被關上

根據現行政策,香港持有第9類(資產管理)牌照的機構可以在基金總資產的10%範圍內配置虛擬資產(如加密貨幣和代幣化資產),而無需額外申請虛擬資產管理牌照。這種安排被視為傳統金融機構謹慎試水數位資產領域的“漸進式探索槓桿”,既降低了合規成本,又為市場創新提供了空間。

然而,2025年12月香港證監會(SFC)發佈諮詢總結報告,提出取消這一“10%豁免”政策的改革方案。這意味著,即便基金管理配置比例僅為1%,傳統機構也需申請完整的虛擬資產管理牌照,這通常伴隨著高昂的合規成本和更複雜的操作流程。

香港證券及期貨專業人員協會對此表示強烈擔憂,認為“1%配置需100%牌照”的做法嚴重不成比例,可能抑制行業創新,尤其是中小型資產管理機構可能因成本壓力望而卻步。

二、從過渡到常態:監管邏輯的關鍵轉變

要理解這場爭議的根源,我們需要回溯香港數位資產監管政策的演變。自2018年引入“過渡性安排”以來,香港一直嘗試為傳統金融機構探索加密資產創造一個適度寬鬆的環境,以達到市場培育和風險控制的平衡。然而,這一框架本質上反映出對數位資產作為新興資產類別的不確定性。

隨著數位資產市場發展日趨成熟,香港政府決心推動監管框架向“全覆蓋、全合規”的結構轉變。香港證監會指出,此次改革旨在防止企業通過多種投資結構規避監管,使投資者保護更具“一致性”和未來導向。

此外,這種“統一監管”的思路與香港欲打造全球數位資產中心、標準化市場規則的戰略目標高度契合。例如,從2023年6月引入的交易所牌照制度,明顯表明香港希望借助嚴格的制度設計和監管工具,樹立更加穩健的法律和金融環境。

三、變革的矛盾:風險管理與創新之間的衝突

儘管改革初衷是為了增強市場透明度和降低行業整體系統性風險,但行業內的實際情況卻讓“全覆蓋監管”邏輯在實踐中面臨嚴峻挑戰。擬議的新規帶來的直接衝擊之一是顯著的合規成本上升,尤其是對規模較小或配置數位資產極低比例的傳統機構更為不利。

對於那些試圖以低比例(如1%到5%)配置數位資產的基金而言,獲取完整的虛擬資產牌照所需的成本與其實際暴露的風險並不成比例。這些成本可能包括:

法律與審計費用的增加:獲取牌照不同於簡單的資產增配,機構需要進行全面的法務合規審計。

系統與硬體升級:需要專門的交易系統和風險評估工具。

新增合規與監管披露義務:一系列年度和季度的審查過程將造成更多營運負擔。

行業資料顯示,多數傳統機構出於對數位資產的謹慎,配置比例普遍低於5%。但新規無疑會強迫這些機構增加投入成本前進行更深遠的戰略考量,在某種程度上可能使其直接放棄數位資產探索。

目前,真實世界資產(RWA)與數位資產的混合配置模式已成為行業發展的重要方向。例如,許多基金希望通過持有一部分穩定資產(如房地產、政府債券等)以及一部分數位資產(如代幣化債權)來實現收益的平衡與增強。

擬議政策下的“全有或全無”邏輯可能迫使基金產品走向兩極:要麼完全避開數位資產,回歸純RWA模式;要麼轉向全數位資產配置路線。這種局面可能阻礙創新產品的持續湧現,使香港在該領域的國際競爭力受到質疑。

四、標竿啟示:全球監管實踐及其差異化

對傳統金融機構的數位資產配置進行監管並非香港獨有的挑戰,全球主要金融中心都在採取措施為這一快速發展的類別定調。在探索“創新”與“監管”之間的平衡中,不同司法轄區提供了多種實踐參考。

新加坡為傳統金融機構提供靈活的過渡政策,例如“分階段監管”。對於較小規模或低比例的數位資產配置,金融管理局(MAS)僅要求披露與簡單的風險監控,而全面牌照要求則集中於規模較大的市場參與者。

迪拜的虛擬資產監管局(VARA)通過低門檻註冊程序吸引傳統金融機構進入市場,同時允許在可控範圍內進行試點創新,例如開放對代幣化資產的沙盒測試。從長遠看,這種“鼓勵型政策”提供了更高的市場參與率。

歐盟的MiCA法規採用“基於活動”的監管,明確劃分何種數位資產活動需持牌及對應的豁免條件。例如,針對機構直接投資的代幣化證券,其監管要求明顯低於高風險加密投機項目。這種差異化規則不僅精確打擊高風險行為,還給予傳統金融機構更清晰的操作空間。

與這些實踐相比,香港試圖強化“通用性”與“一刀切”監管範式。如何在確保全球規則趨同的同時維持本地市場的靈活性,是香港此次政策調整能否成功的關鍵。

五、未來方向:兼顧靈活性與保護的可能性

針對目前的行業訴求,以下幾點可能成為香港在新規設計中平衡“風險管控”與“市場支援”的優先任務:

為不同配置比例與規模的機構設計差異化的牌照要求。例如,配置比例低於3%的機構,可適用簡化版牌照;對於中高比例配置的基金,則實施嚴格的全牌照監管。

允許資產管理機構在“有限環境”中配置數位資產,以便逐步探索風險敞口,同時受制於監管機構的動態觀測。這可以在保護投資者的同時避免機構過早退出數位資產試驗。

針對面向專業投資者的私募基金,考慮降低部分合規義務。此類投資者通常具備更高的風險承受能力,適度放鬆監管不會影響整體投資者保護目標。

實施若干年的緩衝期,允許現有傳統機構逐步完成許可證申請與相關系統轉型,減少新規對現有行業慣性產生的衝擊。

結語

香港此次數位資產監管框架的調整,無疑將在行業的長期發展中產生深遠的影響。2026年,全球目光將聚焦於香港對這一爭議的最終結論。無論選擇繼續從嚴監管抑或稍微修正提案,香港的制度設計將清晰反映其對於數位資產行業的監管哲學——是選擇“激勵創新的強監管”,還是“限制性規則下的保守收緊”。

在國際競爭愈加激烈的背景下,香港必須在維持市場信心、保障投資者保護和推動技術創新之間找到新的平衡點。只有通過精細化規則和智慧監管,香港才能真正站穩“全球數位資產中心”的地位,並為傳統金融行業與新興資產類別的融合鋪平道路。 (國英珩宇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