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數字金融:十五五規劃,十五個關鍵
“十五五”規劃(2026-2030年)的謀篇佈局已然成為各方矚目的焦點。在高品質發展的宏大敘事中,數字金融不僅是五篇大文章之一,更是推動大國金融競爭力重塑、服務實體經濟質效躍升的核心引擎。
本文基於十五五規劃,獨家梳理並解讀潛藏於政策訊號與趨勢研判中的15個關鍵點,從中可以勾勒出一幅通向2030年推動實現數字金融高品質發展的“藏寶圖”,以期洞察變革風向,把握時代先機。
一、 大力發展數字金融
原文引用:“大力發展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第六部分“加快建構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增強高品質發展動力”之(20)後)
獨家解讀:將“數字金融”與科技、綠色、普惠、養老金融並列,標誌著數字金融上升為國家金融體系的核心組成部分。這一表述順應了數字經濟時代對金融服務模式變革的迫切需求:通過巨量資料、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技術重塑金融業務流程,提升服務效率與覆蓋面。發展數字金融不僅有助於降低交易成本、緩解資訊不對稱,還能為中小微企業和長尾客群提供更便捷的融資管道,是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關鍵抓手。未來需在基礎設施、標準規範、風險防控等方面協同發力,推動金融與數位技術深度融合,建構適應數字經濟發展的現代金融體系。
二、穩步發展數位人民幣
原文引用:“穩步發展數位人民幣。”(第六部分“加快建構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增強高品質發展動力”之(20)後)
獨家解讀:數位人民幣的穩步發展是中國法定數字貨幣從試點走向普及的戰略部署。作為全球主要經濟體中率先推進的主權數字貨幣,數位人民幣不僅有助於提升支付體系效率與安全性,還能在數字經濟時代維護貨幣主權和金融穩定。其可控匿名特性可平衡隱私保護與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等監管要求;同時,數位人民幣的智能合約功能為財政補貼、精準扶貧等場景提供了精準落地的技術可能。下一步將擴大試點範圍,完善錢包生態,探索跨境支付應用,為人民幣國際化注入新動能。
三、建設自主可控的人民幣跨境支付體系
原文引用:“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提升資本項目開放水平,建設自主可控的人民幣跨境支付體系。”(第七部分“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開創合作共贏新局面”之(21))
獨家解讀:建設自主可控的跨境支付體系是提升人民幣國際地位、保障金融安全的重要舉措。當前全球跨境支付高度依賴SWIFT等西方主導系統,存在地緣政治風險。通過發展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並與數位人民幣結合,可建構獨立、高效、安全的支付通道,降低對單一系統的依賴。這不僅便利貿易投資結算,還能增強中國在國際貨幣體系中的話語權。未來需推動更多境外主體參與CIPS,擴大人民幣在跨境貿易、投融資中的使用,同時加強與國際支付體系的相容與協調。
四、完善中央銀行制度,暢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
原文引用:“完善中央銀行制度,建構科學穩健的貨幣政策體系和覆蓋全面的宏觀審慎管理體系,暢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第六部分“加快建構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增強高品質發展動力”之(20)後)
獨家解讀:中央銀行制度是現代金融體系的基石。完善這一制度旨在提升貨幣政策的前瞻性、精準性和有效性,特別是在數字經濟背景下,傳統貨幣政策傳導面臨新挑戰。通過最佳化貨幣政策工具箱,強化宏觀審慎管理,可有效應對跨周期調節和結構性轉型需求。同時,暢通傳導機制要求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完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確保政策利率變動能及時傳導至實體融資成本。這為數字金融創新提供了穩定的貨幣金融環境,也為防範系統性風險築牢制度屏障。
五、提高資本市場制度包容性、適應性
原文引用:“提高資本市場制度包容性、適應性,健全投資和融資相協調的資本市場功能。”(第六部分“加快建構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增強高品質發展動力”之(20)後)
獨家解讀:資本市場制度包容性意味著要為不同規模、不同業態的企業提供多元化融資管道,尤其要支援科技創新企業和新經濟模式。適應性強則要求制度設計能快速響應技術變革和市場需求,如針對數字經濟企業的輕資產、高成長特點,最佳化發行上市、再融資、併購重組等規則。同時,強調投融資功能協調,意在改變過去“重融資輕回報”的傾向,通過完善分紅、退市等機制增強投資者信心。這將為數字金融創新提供更肥沃的土壤,促進資本與科技良性循環。
六、積極發展股權、債券等直接融資,穩步發展資產證券化
原文引用:“積極發展股權、債券等直接融資,穩步發展期貨、衍生品和資產證券化。”(第六部分“加快建構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增強高品質發展動力”之(20)後)
獨家解讀:直接融資比重的提升是最佳化金融結構、降低槓桿率的關鍵。股權融資能更好地支援創新企業風險共擔,債券融資則為基礎設施和重大項目提供長期資金。資產證券化作為盤活存量資產的重要手段,可將信貸資產、應收帳款等轉化為標準化產品,拓寬融資來源,尤其對中小銀行和科技企業具有特殊意義。在數字金融領域,資產證券化可與供應鏈金融、智慧財產權質押等結合,形成“科技—產業—金融”良性循環。穩步發展相關市場需要完善資訊披露、信用評級和風險隔離機制。
七、健全資料要素基礎制度,建設全國一體化資料市場
原文引用:“健全資料要素基礎制度,建設開放共享安全的全國一體化資料市場,深化資料資源開發利用。”(第四部分“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引領發展新質生產力”之(14))
獨家解讀:資料作為新型生產要素,其基礎制度設計關乎數字經濟發展的根基。健全資料產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規則,是啟動資料潛能的前提。建設全國一體化資料市場旨在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壁壘,實現資料資源的高效配置,為數字金融提供豐富、高品質的底層資料。開放共享與安全並重,要求在保障國家安全和個人隱私的前提下,推動公共資料授權營運,引導企業資料有序流通。這將為金融風控、精準行銷、產品創新等提供強大支撐,推動資料價值釋放。
八、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實施“人工智慧+”行動
原文引用:“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實施工業網際網路創新發展工程。加快人工智慧等數智技術創新……全面實施‘人工智慧+’行動,以人工智慧引領科研範式變革,加強人工智慧同產業發展、文化建設、民生保障、社會治理相結合。”(第四部分“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引領發展新質生產力”之(14))
獨家解讀:實體經濟是數字經濟的應用場景,數字經濟是實體經濟的效率引擎。二者深度融合要求以工業網際網路、人工智慧等為抓手,推動製造業、農業、服務業數位化轉型。“人工智慧+”行動則進一步將AI作為賦能工具,滲透至各行各業,包括金融領域。智能投顧、反欺詐、信用評估等應用將重塑金融服務模式。同時,AI與產業結合可催生新業態,如智慧農業供應鏈金融、工業網際網路平台融資等,形成以資料驅動的新增長極。實施這一行動需要加強算力、演算法、資料等基礎能力建設,並注重倫理治理。
九、加強人工智慧治理,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
原文引用:“加強人工智慧治理,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度、應用規範、倫理準則。”(第四部分“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引領發展新質生產力”之(14))
獨家解讀:人工智慧的快速發展在帶來效率提升的同時,也引發演算法歧視、隱私侵犯、責任界定模糊等風險。加強治理旨在建構覆蓋研發、應用、監管全鏈條的制度體系,確保AI發展安全、可信、可控。法律法規層面需明確資料使用邊界、演算法透明度要求;倫理準則應強調公平、非歧視和人類監督。在金融領域,AI決策的可解釋性、自動化交易的監管等都是重點。通過完善治理,既能防範技術濫用,也能為創新提供穩定的預期,促進人工智慧在金融領域健康有序應用。
十、推動平台經濟創新和健康發展
原文引用:“完善監管,推動平台經濟創新和健康發展。”(第四部分“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引領發展新質生產力”之(14))
獨家解讀:平台經濟是數字金融的重要載體,電商平台、支付平台、社交平台等衍生出豐富的金融場景推動其健康發展要求平衡創新與規範:一方面要鼓勵平台利用資料優勢最佳化金融服務,如基於交易流水的信用貸款;另一方面要防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保護消費者權益和資料安全。監管需與時俱進,對平台企業的金融業務實施穿透式監管,防止風險交叉傳染。同時,支援平台在技術創新、模式創新上大膽探索,如探索供應鏈金融、綠色金融等新業態,為實體經濟注入活力。
十一、建構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礎設施
原文引用:“建設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礎設施。”(第六部分“加快建構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增強高品質發展動力”之(20)後)
獨家解讀:金融基礎設施包括支付系統、徵信體系、登記託管、交易平台等,是金融市場運行的“高速公路”。安全高效的基礎設施能降低交易成本,提升資源配置效率,防範系統性風險。在數字金融時代,基礎設施的數位化升級尤為關鍵:如建設新一代支付清算系統,支援即時清算和跨境支付;完善徵信系統,納入替代資料以服務普惠金融;建構分佈式帳本技術(DLT)平台,提升資產交易透明度。同時,網路安全和資料保護必須貫穿始終,確保基礎設施在極端情況下的韌性。
十二、強化央地監管協同,建構風險防範化解體系
原文引用:“全面加強金融監管,強化央地監管協同,豐富風險處置資源和手段,建構風險防範化解體系,保障金融穩健運行。”(第六部分“加快建構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增強高品質發展動力”之(20)後)
獨家解讀:隨著金融創新和混業經營趨勢,地方金融組織(如小貸公司、融資擔保機構)與中央監管的傳統金融機構之間的關聯日益複雜,風險跨區域、跨市場傳導可能性增大。強化央地監管協同旨在明確分工、資訊共享、行動一致,避免監管真空和套利。建構風險防範化解體系要求建立早期預警、壓力測試、處置預案等全流程機制,並充實處置工具如存款保險、行業保障基金等。在數字金融領域,還需關注新型風險如演算法風險、資料安全風險,提升監管科技能力,實現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處置。
十三、推進金融、科技、產業深度融合
原文引用:“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推動創新資源向企業集聚,支援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更多承擔國家科技攻關任務,鼓勵企業加大基礎研究投入,促進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第四部分“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引領發展新質生產力”之(12))
獨家解讀:金融、科技、產業深度融合是建構現代化產業體系的核心路徑。金融作為血脈,要為科技創新提供全生命周期資金支援,從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到上市融資;科技作為引擎,要驅動產業升級和模式創新;產業作為載體,為科技成果轉化提供應用場景。當前尤其要發揮金融在支援“卡脖子”技術攻關、新質生產力培育中的作用,如通過投貸聯動、智慧財產權質押、供應鏈金融等工具,引導資本向硬科技領域集聚。同時,產業需求反向牽引金融創新,形成“科技—產業—金融”高水平循環。
十四、加強資料安全和個人資訊保護
原文引用:“深化網路空間安全綜合治理,加強個人資訊保護。”(第十三部分“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之(51))
獨家解讀:資料安全和隱私保護是數字金融發展的底線。隨著金融資料海量匯聚和跨境流動,洩露、濫用風險加劇,不僅侵害消費者權益,還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加強個人資訊保護要求金融機構落實資料最小化原則,強化使用者授權和匿名化處理,完善資料洩露應急響應機制。在制度層面,需細化《個人資訊保護法》在金融領域的具體適用,明確資料權屬和流轉規則。同時,推動安全技術應用,如隱私計算、聯邦學習等,實現資料可用不可見,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釋放資料價值。
十五、深化國際金融治理合作,推動規則標準銜接互認
原文引用:“推進全球經濟金融治理改革,推動建構和維護公平公正、開放包容、合作共贏的國際經濟秩序。”(第七部分“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開創合作共贏新局面”之(21))
獨家解讀:在全球化深度調整的背景下,中國積極參與國際金融治理,既是維護自身發展利益的需要,也是推動建構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擔當。深化合作要求中國在數字貨幣、跨境支付、綠色金融、資料治理等新興領域主動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推動國內外標準銜接互認,提升中國金融機構和市場的國際競爭力。例如,在數字金融領域,可牽頭制定數字身份、反洗錢跨境協作等標準,降低中國企業“走出去”的制度成本。同時,通過多雙邊對話,推動國際貨幣體系改革,維護開放包容的國際經濟秩序。 (數字新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