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穩定幣首批牌照落定:傳統金融先拿鑰匙,Web3 仍在場外

2026 年 4 月 10 日,香港穩定幣監管進入“可營運”階段:香港金融管理局宣佈,依據《穩定幣條例》向匯豐銀行與渣打銀行、安擬集團及香港電訊成立合資企業碇點金融科技有限公司(Anchorpoint)授予穩定幣發行人牌照,牌照即日生效,並稱兩家機構將在完成必要準備後於未來數月內開展業務。受該消息影響,相關港股均有上漲,國泰君安國際最高漲幅達 27.69%,雲鋒金融(穩定幣概念股)漲幅達 8.74%。

金管局隨後更新“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紀錄冊”,披露兩家持牌人的基本資訊:

下一輪牌照的可能走向

下一輪會發給誰是市場最關心的問題,但就監管而言,當前更接近“沒有時間表、也不點名”。香港“36 家申請者”完整名單與各自被拒原因未公開,只能從金管局對篩選標準的描述反推“為何是這兩家”。

香港電台報導的金管局技術簡報會資訊顯示:余偉文表示未來是否增發牌照將秉持“開放而謹慎”,現階段未有明確傾向;即使將來再發,整體牌照數量也會很有限。

金管局副總裁陳維民進一步解釋:發牌決定是綜合比較各申請條件的結果,“恰巧”兩家機構都擁有銀行背景。另據行業媒體轉述,陳維民也強調目前並無“增發牌照時間表”,何時增發將取決於落地成效、市場接受程度與國際趨勢等因素,且不會透露潛在申請人名單。

制度實施初期,金管局曾在 2025 年 7 月發佈制度落地檔案包時明確:發牌將是持續進行的過程,但希望“儘早獲考慮”的機構需在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遞交申請;同時金管局提醒市場參與者謹慎對外表述,避免製造不切實際預期,並指出在《穩定幣條例》下“虛假聲稱自己為牌照持有人或申請人”屬於刑事罪行。 這也解釋了為何“下一輪名單”在官方層面很難提前獲得確認。

下一輪最值得觀察的,仍是金管局穩定幣發行人沙盒中的其餘參與者。2024 年 7 月,金管局公佈首批沙盒名單,包括京東幣鏈科技(香港)、圓幣創新科技等。

但金管局當時也說得很清楚:沙盒只是一個“小範圍試跑”的機制,目的是讓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測試流程、和監管磨合規則;參與者初期不能碰公眾資金,也不能向公眾賣產品或招攬資金。換句話說,進入沙盒更像是先上考場做模擬題,不等於已經拿到牌照,更不等於可以正式發幣。

除了沙盒機構,一些大型公司也公開表過態。比如媒體曾報導,螞蟻國際在 2025 年《穩定幣條例草案》通過後表示,會在申請通道開啟後盡快遞件,並希望將穩定幣用於跨境支付、資金管理等真實業務場景。

但這類“意向表達”與“獲牌結果”之間的差距,給期待已久的市場潑了一盆冷水,本以為是 Ctypto 在香港邁向合規的開端,但仍是徒有革新之姿,難破固有之局,原生 Cryptp 生態與科技大廠仍被視為局外人,港府將創新的想像與制度的審慎牢牢捆縛,看似敞開大門擁抱 Web3 新勢力,實則依舊由傳統金融的發鈔行將穩定幣的控制權牢牢的掌控在自己手中。

但從“表達意向”到“真正獲牌”,中間顯然還有很長一段路。這也給市場的樂觀預期降了溫。外界原本期待,這是 Crypto 在香港走向合規、走向主流體系的起點;但目前看,仍是徒有革新之姿,難破固有之局。

真正先拿到入場券的,仍然主要是傳統金融背景最深、最受監管信任的機構。表面上,香港為 Web3 打開了門;但在最關鍵的發幣權上,主動權依然牢牢握在傳統金融手中。說得更直白一些,香港歡迎創新進場,但這次並不打算把穩定幣這把鑰匙,真正交到原生 Crypto 項目和科技大廠手裡。

渣打銀行 HKDAP 的發行路線圖

碇點的股東結構本身,就已經說明它不是一家普通的穩定幣公司。其背後站著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電訊與 Animoca Brands,分別對應銀行合規、支付管道與 Web3 生態三種能力。這相當於一枚穩定幣從一開始就同時接上了“銀行保險櫃”“支付入口”和“鏈上應用網路” — — 既有傳統金融體系最看重的牌照、風控和治理能力,也有 Web3 項目最稀缺的使用者觸達和應用落地場景。在一開始就按“誰負責合規、誰負責流量、誰負責落地”搭好了商業架構。

在 2026 年 4 月 10 日牌照發放當日,渣打發佈的最新新聞稿披露碇點的具體產品與策略:碇點計畫自 2026 年第二季度起“分階段”發行受監管的港元穩定幣 HKDAP(HKD At Par),並採用 B2B2C 模式,通過“選定的授權分銷商”向公眾提供獲取管道;同時碇點將對早期生態夥伴提供激勵。

金管局發佈的發牌摘要說明:非認可機構申請人需為香港註冊公司(或在港設立本地子公司作為申請主體);申請人需滿足財務資源要求,其中一項硬門檻為實繳股本不少於 2500 萬港元(或等值可自由兌換貨幣,或經金管局認可的其他財務資源);對每一種擬發行穩定幣,發行人必須維護獨立且隔離的儲備資產池,並與合資格託管方建立書面託管安排;儲備資產市值在任何時候不得低於流通穩定幣面值,並應考慮適當超額抵押作為緩衝;發行人還需建立有效信託安排以隔離儲備資產並保護持有人權益。

因此渣打銀行作為香港的發鈔行之一,為合規打下了一個紮實的基礎,在儲備資產/託管/信託/鑑證審計/贖回流程的全鏈路貫通提供了保障,並完成授權分銷體系的篩選、准入與對接;這與金管局最低準則對儲備隔離、託管安排、信託結構與 1 個工作日贖回等硬要求直接相關。

更值得注意的是,碇點沒有把穩定幣定位成單純的交易工具,而是明確瞄準了兩類更具現實需求的場景:一類是代幣化現實世界資產(RWA)的結算與分配,另一類是跨境資金與支付流動。前者可以理解為,未來若債券、基金或其他現實資產搬到鏈上,HKDAP希望成為其中“負責清算和交割的貨幣”

後者則更接近普通人能理解的用途 — — 讓跨境轉帳、結算和支付不再像傳統銀行匯款那樣層層中轉、耗時較長。也就是說,碇點想做的不是再多一枚“可交易的港元代幣”,而是爭取成為香港受監管鏈上金融體系裡的基礎支付工具。

其他觀點

現行制度下,香港目前有三家發鈔銀行,分別為匯豐、渣打與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將“發鈔史”與“穩定幣發牌”並置,會發現首批牌照確實落在了兩條最強信用背書線上:匯豐本身為發鈔銀行之一;碇點則由渣打(同為發鈔銀行之一)牽頭設立並控股。

在這一結構下,香港選擇的並非“加密原生機構先跑、監管後補”的路徑,而是把穩定幣納入傳統金融基礎設施升級的一部分:既通過高門檻實現“先篩選再擴容”,又通過明確的儲備、託管、信託與贖回要求,把穩定幣從“技術產品”改造為“可審計的支付與結算工具”。

昆律師事務所創始人劉紅林律師認為市場現在最關注的是“首批牌照發給誰”,但更關鍵的問題其實是“香港穩定幣到底給誰用”。牌照解決的是誰能發,真正決定成敗的,則是誰願意用、在那裡用,以及能不能形成網路效應。

過去,市場常把香港穩定幣想像成承接內地企業跨境需求、居民配置需求,甚至某種政策緩衝帶。但在內地對虛擬貨幣和穩定幣已有明確監管定性的情況下,這條需求鏈並不牢固。香港合規,不等於產品就能自然流向內地市場。

那麼放到海外也一樣。使用者不會因為一枚穩定幣“拿了香港牌照”就自動接受它。穩定幣競爭更像支付網路競爭:誰的流動性更深,誰接入的交易所、錢包、商戶和協議更多,誰的使用摩擦更低,誰才更容易成為默認選擇。後來者最難的,不是把幣發出來,而是讓使用者改掉原有習慣。

匯豐與碇點未必正面交鋒

也正因此,首批機構未必會在同一條賽道上正面競爭。匯豐已明確,其港元穩定幣將於 2026 年下半年推出,並直接接入 PayMe 與 HSBC HK App,初期場景是零售客戶與商戶的日常支付,包括 P2P、P2M,以及應用內的代幣化投資。PayMe 使用者已超過 330 萬,這意味著匯豐一開始就站在現成的零售支付入口上。

相比之下,碇點更強調 B2B2C 分銷、授權分銷商和早期生態夥伴激勵,更偏向先搭建機構結算與跨境資金流動網路。換句話說,香港首批穩定幣未必先在零售支付上硬碰硬,更可能先按管道和場景分工:一家從消費者錢包切入,另一家從機構結算和跨境流動入手。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已明確其港元穩定幣將整合進PayMe與匯豐香港手機銀行App,並把初期用例定義為零售客戶與商戶的日常交易(P2P、P2M等)以及應用內的代幣化投資等。

港元穩定幣的現實難題:使用者為什麼要放棄原有支付習慣

“給誰用”的角度,這意味“鏈上原生使用者”並非是首批穩定幣產品的目標過戶,而是希望把穩定幣嵌入既有大眾支付入口,用管道克服冷啟動。

因此,本地零售端穩定幣若想真正獲得新增採用,必須回答一個更現實的問題:相比 FPS、銀行卡和電子錢包,它到底多了什麼新能力。比如,是否能更方便地做可程式設計支付,是否能和鏈上資產實現即時結算,或者是否能在特定商戶網路裡明顯降低成本。否則,即便拿到牌照,也很難改變使用者已經形成的支付習慣。

這也是為什麼市場格局短期內並不容易被改寫。根據 DeFiLlama 資料,當前全球穩定幣總市值約為 3180 億美元,其中 USDT 佔約 58%,USDC 佔約 24%。

穩定幣的高集中度意味著:即使香港出現合規港元穩定幣,若無法在交易所、做市、錢包、支付與清算網路中形成“足夠密度的接入”,也難以撬動默認入口的遷移。

這一點也得到美國聯儲研究的印證。堪薩斯城聯儲 2026 年 4 月 10 日的研究簡報指出,穩定幣用途大致可分為交易資產、支付、轉移和閒置四類,其中真正用於支付的佔比可能只有 0.7%,不足 1%;更大一部分,仍在交易所、DeFi 和基礎設施中流轉。換句話說,今天全球穩定幣的主戰場,仍然不是“日常買單”,而是加密金融本身。

因此新的港元穩定幣如果只是以“合規支付工具”身份入場,想快速做大並不容易。因為它面對的不是一塊空白市場,而是一個使用者習慣、流動性和管道入口都已基本固化的成熟網路。 (吳說Re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