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起,香港禁止任何人在公眾場所持有另類吸菸產品(如電子煙、草本煙和加熱煙),即使只是隨身攜帶沒有吸食,同樣違法。一旦被查獲,最低罰款3000港元,最高可被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香港特區政府衛生署明確表示,新規沒有過渡期,沒有“首違免罰”,旅客也無豁免。
4月30日起,香港禁止任何人在公共場所持有另類吸菸產品。圖為香港特區政府衛生署控菸酒辦公室網站關於另類吸菸產品禁令截圖。
- 處罰類型按持有數量分為兩檔
根據香港《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任何人如吸用或攜帶已啟動的另類吸菸產品,推定為持有。從2026年4月30日起在公眾地方持有另類吸菸產品,按持有數量分為兩檔:
對持有不多於5個煙彈、5毫升煙油、100支加熱煙支或100卷草本煙的,衛生署控菸酒辦會向違法者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罰款3000港元。如果當事人未能或拒絕提供身份證明檔案、故意妨礙執法人員執行職務等,控菸酒辦督察可能會以傳票形式檢控,最高可被罰1萬港元。
如果數量多於上述標準,將以檢控形式處理,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
- 無過渡期 無首次免罰 旅客無豁免
香港衛生署表示,4月30日起即嚴格執法,沒有設定過渡期,也不存在“首次違規先警告、後罰款”的教育機制。對於訪港旅客會一視同仁,不會因為遊客身份而豁免。
- 在禁菸區吸另類煙可被開兩張罰單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執法過程中不會事先警告。若有人在禁菸區吸食另類吸菸產品,會同時因“在禁菸區吸菸”和“在公眾場所持有另類煙”,被發出兩張定額罰款通知。
- 香港醫衛局局長:電子煙危害被低估
近年來,香港持續升級控煙措施,並提出打造“無煙香港”的願景。早在四年前,香港就已經禁止電子煙的進口和銷售。這次新規是在原有基礎上的進一步收緊:從禁止電子煙進口和銷售,延伸到公共場所全面禁止持有和使用。
香港衛生署表示,吸食加熱煙的人慢性阻塞性肺病的發病率高出五成,中風風險也高出三成以上。電子煙的危害一點也不比傳統煙小。
香港特區政府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表示,由於電子煙含有水果味,和傳統的香菸味道不一樣,這導致抽菸的人以及旁邊的人不覺得嚴重,可能認為電子煙毒性比較低,但這誤導了很多人。
- 香港吸菸與健康委員會主席:建議延伸禁令至所有場所
香港吸菸與健康委員會主席湯修齊表示,新措施將進一步堵截另類吸菸產品在社區出現的機會,預防另類吸菸產品成為新一代尼古丁上癮產品及吸毒工具。香港吸菸與健康委員會同時建議:特區政府可把禁令延伸至在所有場所禁止持有另類吸菸產品。
目前,香港隨處可見各類有關宣傳海報。 (中國新聞社)
